◎ 第十五回 漢高祖定江山一十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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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勒兵十八萬,旌旗十餘裡,單于大恐遠遁,乃還。

    使張骞通西域,大夏、大宛、大月氏、康居、烏孫、于阗、安息、身毒等,凡三十六國。

    于是自陝西玉門關,西達蔥嶺,直窮河源矣。

    遣中郎将郭昌、衛廣平南夷,為牂丬可郡,今四川烏蒙等地。

    又置越嶲、沈黎、汶山、武都等郡,今四川越嶲、黎州、成都府茂州、陝西鞏昌府階州等地。

    遣将軍郭昌、中郎将衛廣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滇王舉國降,乃以為益州郡,今雲南地。

    遣将軍苟彘等擊朝鮮,置樂良、臨屯、玄菟、真番四郡。

    又辟交趾,置十三部刺史。

     上遣蘇武等至匈奴,匈奴留之。

    上複遣貳師将軍李廣利擊匈奴。

     别将李陵以五千兵深入,先勝後敗,遂降虜。

    司馬遷為之辯白,上以奸律,下遷腐刑。

    上求長生,喜延方士。

    公孫卿言見仙人迹于缑氏城上,上幸缑氏。

    觀大人迹,禮祭中嶽,東巡海上,求神仙,封泰山,禅肅然,至碣石而還,周行一萬八千裡。

    又廣為宮室,高作樓台,東征西讨。

    國用不足,乃任用酷吏義縱、王溫舒、趙禹、張湯等;又任桑宏羊等,利析秋毫,置平準于京師,受天下委輸,貴則賣之,賤則買之,使富商大賈,無以得大利。

    又令天下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使世家子富人,更相牽引,名株送徒,入财者得補為郎,不入财者罪之。

    又禁民釀酒,官自開置而取其利。

    昔高祖封功臣為列侯,凡百四十有三人。

    至是令其獻金助祭,悉以金色不足奪爵,見侯才得四人。

     于是民怨盜起。

    帝使範昆、張德、暴勝之等,衣繡衣,持虎符,發兵擊之,散亡複聚。

    無可奈何,乃作沉命法,曰:“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不滿數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一時二千石以下,誅殺殆盡。

    上居建章宮,見一男子,帶劍入中龍華門,命收之,不獲。

    上怒,斬門侯,發三輔騎士,收上林,索長安城,十一日乃解。

    而坐蠱事起矣。

     初,上立皇子據為太子,後衛後寵日衰。

    然太子仁恕溫謹,衛後善于防閑,雖無寵而禮遇不衰。

    時方士女巫,多聚京師,率皆左道惑衆。

    而女巫往來宮中,教諸美人度厄,每屋辄埋木人,祭祀之。

    因妒恚罵,更相讦以為詛咒。

    上嘗晝寝,夢木人數十,持杖欲擊上。

    上驚寤,因此體不适。

    江充與太子有隙,因言祟在巫蠱。

    上命充治其事,充言于太子宮,得木人尤多,又有帛書,所言不道。

    當奏聞,太子懼,充持之急,因用石德謀,收捕充等斬之。

    上大怒,使丞相将兵捕太子,太子亦勒兵自衛。

    合戰五日,太子兵敗出亡,衛後自殺。

    太子東逃至胡,匿泉鸠裡。

    主人家貧,賣履以給太子。

    事覺,吏圍捕。

    太子自刎,皇孫二人皆并遇害。

    一時太子妻妾男女皆遇害。

    惟孫宣帝,以年幼系獄,得不死,留待後話。

     田千秋上書訟太子冤。

    上悟,憐太子無辜,族江充家。

    乃深悔從前之非,省靡費,凡方土之候神仙及有害于民生者,悉罷之。

    有司請于輪台東募民屯田,以威西國。

    上曰:“輪台西于車師千餘裡,前擊車師,因道遠,死者數千人,況益西乎? 朕不忍聞。

    從今務在禁苛暴,止橫斂,無乏武備而已。

    ”自是不複出軍,惟以養民為事,而民得休息矣!初,鈎弋夫人趙氏,生皇子弗陵,時年一十四歲,上以事遣鈎戈夫人賜死,而立弗陵為太子。

    使霍光、金日禅、上官傑等輔之。

    上在位五十四年崩,壽七十一歲。

    太子弗陵立,是為昭帝。

    或曰:昔武帝巡狩河北,見青紫氣,自地屬天。

    帝使求之,見一女子,在空屋空棺中,姿容殊絕,兩手皆拳。

    帝令開其手,數百人擘,莫能開,上自擘,手即開,能言語,由是得幸,号為拳夫人,進為婕妤,居鈎弋之宮。

    解黃帝素女之術。

    善采補法,因以教帝,大加寵幸,孕十有四月而生昭帝。

    因命其門曰“堯母門”。

    後至甘泉,因幸。

    告帝曰:“妾當屍解,在前途候帝。

    ”上怪其言語不倫,呵叱之。

    夫人遂卒。

    既殡,上哀思之,又疑其非常人。

    發棺視之,空棺無屍,惟衣履存。

    香聞十餘裡,帝亦随屍解去,蓋皆仙也。

    傳載武帝崩後,能于陵寝幸禦宮人,玉箱玉杖,凡随殓随葬者,複能出在人間,則成仙可知矣。

    昭帝即立,霍光秉政。

     光知時務之要,輕傜薄賦,與民休息。

    至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稍複文景之舊焉。

     蘇武仗漢節,牧羊于匈奴十九年,至是得還。

    上以為典屬國。

    初,霍光女為上官傑子安妻,生女年甫五歲,安欲因光納之宮中,光以為尚幼,不聽。

    傑因蓋長公主私客丁外人,言于公主,立安女為後。

    傑因為外人求封侯,不許,怨霍光。

    燕王旦自以為弟兄、不得立,常懷怨望。

    禦史大夫桑宏羊,為子弟求官,不得,亦怨霍光。

    于是,蓋主、傑、安、弘羊,皆與旦通謀,詐令人為燕王上書,言霍光大閱武備,揀宿衛之士于道上,僭用天子警跸之制,擅調益幕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

    候光出沐日奏之,傑欲從中下其事,宏羊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