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回 滬甯站宋教仁中彈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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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淡月疏星繞建章,仙風吹惹禦爐香。
侍臣鹄立通明殿,一朵紅雲捧玉皇。
卻說袁總統擇定三月初十日,在北京遵照參議院議決辦法,就任臨時大總統職。
是日,凡在京官員,都濟濟跄跄,排班谒賀。
蔡專使及汪、宋二人,也隻得随衆入賀。
此時軍樂齊奏,衆口歡呼,非常熱鬧,無庸細贅。
禮畢,由袁總統宣誓,宣誓後,即電達參議院。
參議院又援故例,也緻頌詞遙賀。
先是各省代表組織臨時政府,會議《組織法大綱》計四章,共二十一條,此次軍事告成,應酌量修改,較前詳備。
從來中國曆史上,并無民主政體,今既創造起來,隻得照外國共和國做了标本。
但共和國上,現在要算是法、美兩國最完備。
法國裡内閣,推老成碩望人為總理,負全國行政機關上完全責任。
總統并沒有什麼大權,政法家稱他為内閣制。
美國法制,内閣也是由各部組成,但是沒有總理,是總統自己擔任行政上責任,政法家稱他總統制。
前日南京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采用美國的。
因武昌起義,各省聯軍,與美國十三州聯絡抗英同是一樣,前日南京政府所以也不設内閣總理。
現在南北統一起來,就與美國政制不甚殊合,就要用法國的了。
況且袁總統就職期迫,各議員雖協力修改,也來不及,待後酌二三十日,始将草案修成。
計七章,共五十七條,函達老袁。
老袁也無異言,故于就職第二日就宣布出來,約法頒布。
袁總統遂依約法第四十三條,任國務總理,組織新内閣。
拟欲任唐紹儀為國務總理一職,袁總統不敢違法,隻得照約法第三十四條,電達參議院議決。
參議院聽任唐紹儀組閣,遂即通過,電複老袁。
袁即遵參議院議決,任唐為國務總理,唐亦直任不辭。
遂奉袁總統命令,由北京至南京,組織國務員。
唐忽提出修改官制,将原有九部,又外增三部,為十二部。
如外交、内務、财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此七部不動。
交通分作兩部:一是交通,一是郵政。
又分實業為三部:一工業、一商業、一農林。
共十二部。
惟有以下兩部,分作五部,其實并無甚意思。
不過因南北統一了,所有兩面的人,位置幾個而已。
雖然如此,也要通過參議院,方能有效。
否則,參議院定要反對。
所以,唐總理現在處境很難,隻得親向參議院申明。
果然參議院不能通過,隻準實業分為兩部,一為工商,一為農林,交通仍舊交通,郵電仍然并入,不能分開。
這也還算給唐總理點局面,到底比原有多出一部來。
至三月二十九日,唐總理莅參議院,将各部總長名單提出,請求同意,參議員取單一看,隻見上面開的:外交陸征祥、内務趙秉鈞、财政熊希齡、陸軍段祺瑞、海軍劉冠熊、司法王寵惠、教育蔡元培、農林宋教仁、工商陳其美、交通梁如浩,這十個總長,皆有黨派,惟陸征祥一人無黨。
熊是新組的統一黨,宋、陳、蔡、王原有同志。
唐本是官僚派,前因往甯講和,才得與同盟會的人聯絡,至組閣時,又入了同盟會。
所以當時,人皆稱他為同盟内閣。
惟梁如浩一人,并未得大家同意,故此人多不贊成。
唐隻得退出院來,即電達北京。
袁總統即下正式命令,以為各部均已得人,惟交通一席未得通過,刻尚虛懸,即命唐暫行兼理,俟參議院通過時,再行交代。
此時,第一位臨時大總統孫文見統一内閣組成,前約辭職,便于四月一日,即向參議院行解職禮,自必又有一番宣言,大家相率贊成,不必細表。
孫總統即将臨時大總統印信交到參議院,參議院全體議員接受大總統印信,一面由參議長代表全體複電孫中山,孫中山接電,歡謝告退。
各議員即将南京臨時政府表決移往北京,南京仍屬行省,由袁總統任前陸軍總長黃興為留守,節制南方軍隊,即召唐回京。
唐以交通虛懸,口不便兼理,乃提出施肇基為交通總長,交參議院議決,遂得其同意,即電達袁總統,袁總統遂下正式命令。
此時十部已全。
唐遂邀王寵惠等北行,陳其美不願同行,自請後行,唐隻好任其自意,随同王等北上。
參議院各議員,亦擇四月二十九日齊集赴都。
黎副總統亦辭大元帥職,由袁總統另行改任。
所有前清一切督撫名目,均着改都督為省長。
此時之政府外省亦算就緒,惟蒙、藏兩部尚未就入政府範圍。
袁總統因各政粗就,一刻不暇緻問,遂派員赉書一份,着其取消獨立,擁護中央。
誰知此時英、俄兩國正虎視眈眈,意欲謀取蒙、藏兩部,以圖擴充地面。
不料蒙藏活佛喇嘛一點見識毫無,又受外人播弄,哪能就受袁總統一紙空文,拱手受命。
袁總統也知無效,隻得在表面上略微敷衍。
其實袁總統意中并不在此兩部,所最注意的總在南方,南方一定,可以無慮。
第一着就謀裁兵,裁兵就要用款,但自革命軍以來,至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分毫無有,節節需用,皆靠借款過活,所借之款,已過五六百萬。
如蘇路借款,招商局借款,漢冶萍公司借款。
至唐紹儀南下組閣,南京政府撤銷,移往北京,所有一切欠款,須得北京政府擔任。
今這次裁兵,又須用大宗款項,實因籌措無着,隻得命唐紹儀向四銀行團商借巨款。
四銀行團前因唐密借華比銀行款,未曾知會,被四銀行照會诘問。
袁總統自知理虧無對,遂獨央求美公使,代向英、德、法三國調停,美公使邀了唐總理,去會三國公使。
唐先向各公使道歉,且婉言相告道:“前借比款,實因急用,若貴國肯借我巨款,移還比款,比約當可取消。
”後美使又為唐婉言兩句,各使才有笑容,當下提出三事,内中有不得向他國借款一層,後又有退還比款,取消比約二語。
唐均應允,遂回報袁總統,将各公使所議情形說及。
袁總統道:“取消比約,這事很難呢。
”唐總理道:“一個比國銀行,哪能及得四銀行團,又焉能與抗,想此事也還容易。
”袁總統道:“那你就去辦理罷。
” 唐總理受了袁總統命令,至此無可奈何,隻得央美公使居中和解,遂與英法兩使磋商,阻止與華比銀行聯合,絕其來源,并勒逼華比銀行借款。
比公使自知不敵,隻得将人情賣在美使身上,并囑比商取消借約。
比商怎肯甘心,奈與已合股的英法銀行業已退出,又受公使迫壓,無法,隻得取消。
此刻隻有索還墊款一百萬鎊。
唐總理乃與四銀行團會議,請他就六星期内,先貸給三千五百萬兩,餘下付一千萬兩,自民國元年六月起,至十月止,共享七千五百萬兩,俟大款借成,在内扣還。
哪知銀行團狡猾得很,想中國用款如此濫費,究屬因何所用,要問個明白。
竟各舉代表來唐總理府中商鑿。
唐接見後,各代表即問所借之款何用,唐未便揣摩,便曆指用途,或多或少,口脗不一。
各代表見唐言行相違,遂笑問道:“總理前借比款一百萬鎊,又因何用?”唐又言某處用多少,又說明餘下的,皆由北京用去。
各代表道:“貴國用款如此,有借期亦要有還期,難道就是有借無還嗎?”唐總理被此一問,也覺難已為情。
各代表又道:“無論貴國是否裁兵,必須由敝國監督才可,否則終歸無效。
”唐總理道:“若此辦法,那是不行的。
” 各代表皆起身說道:“總理既雲不行,隻得作罷,吾亦并非定要出借。
”各悻悻而行,臨行又說道:“借款之事,再不要向吾說,請向敝公使徑可商量去。
”遂各緻半禮而散。
唐見此事決裂,隻得報知袁總統。
袁總統見此事不成,再三躊躇,遂多方運動。
有日本正經銀行,俄國道勝銀行仗義出來,說他們銀行不近人情,既承政府認可,幫助中國設旆,為何又有此舉動。
英美兩公使被日俄兩下一激,又恐他承認借款,被他占去先着,遂照會臨時政府,願出彩調停。
袁總統心中快樂不盡,仍委唐總理前去協議。
唐因屢次受氣,不欲再任此事,正在彷徨。
忽然财政總長熊希齡來到,熊系湖南鳳凰縣人,此次來京供職,正遇借款問題。
唐總理為難,湊巧他到,遂與他談了幾句,就把借款事推在他身上,他就應允。
唐即函告銀行團,說借款之事,應歸财政總長辦理,銀行團亦複函應允。
次日,熊總長即會銀行團開了談判,前後計劃,說得娓娓動人,銀行團允先墊付若幹,至遣散軍隊時所需之款,仍須選外國軍官,公同監督。
熊總長再三折辯,方議定兩造各派核計員查核無誤,雙方簽押,始向銀行團開支。
銀行團先允墊三百萬兩,此不過分作南北兩處暫時墊款,如支放軍饷,必得由洋關稅司監視。
俟後大借款,須俟倫敦會議後,方可解決。
但此三百萬小借款,尚且如此為難,熊總長又至參議院,與議員談論此事,議員紛紛聚議,不能表決。
熊總長又至内閣,即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訂墊款合同,共七章。
後為參議院聞知,即提出質問。
唐總理、熊總長隻得據情答複。
參議院接文時,謂此次雖系草章,就是将來正式的根據,若不早為預算,恐贻後患,乃提出請願書,要求總統正式交議。
袁總統應允,即交草合同赉交參議院議決。
會議三日,無有實效。
唐總理、熊總長一再出席宣言,各議員一律擊掌贊成,但所開草合同七條,内有核計員查對,稅務司監視,實屬有損國權,如政府能與該銀行團磋商,不緻有損國權,則幸甚矣。
忽一日,由江南方面飛來兩角公文,一份達總統府,一份達參議院,内開墊款章程,不獨監視财政,直系監督軍隊,斷不可行,請責令熊總長取消草約,一面發行兌換券,并實行國民捐,組織國民銀行,作為後盾等語。
末尾署名,乃是黃興。
接連又有江西、四川等省,通電反對。
此時袁總統置而不問,參議院也袖手旁觀。
單有這熊總長,湊着這個機會,不是被人罵,就也被人評,把個熊盡長弄得一肚悶氣,他遂拟了一個電稿,拍發各省。
各省長官接到電文,也摸不到頭緒,個個皆啞口無聲。
熊總長遂上書辭職,經袁總統再三慰留,始不克行,即與銀行團商請,取消核計員及稅司監視權。
銀行團代表答複,以期限急迫,俟倫敦會議後,再行酌改可也。
列位,如何
侍臣鹄立通明殿,一朵紅雲捧玉皇。
卻說袁總統擇定三月初十日,在北京遵照參議院議決辦法,就任臨時大總統職。
是日,凡在京官員,都濟濟跄跄,排班谒賀。
蔡專使及汪、宋二人,也隻得随衆入賀。
此時軍樂齊奏,衆口歡呼,非常熱鬧,無庸細贅。
禮畢,由袁總統宣誓,宣誓後,即電達參議院。
參議院又援故例,也緻頌詞遙賀。
先是各省代表組織臨時政府,會議《組織法大綱》計四章,共二十一條,此次軍事告成,應酌量修改,較前詳備。
從來中國曆史上,并無民主政體,今既創造起來,隻得照外國共和國做了标本。
但共和國上,現在要算是法、美兩國最完備。
法國裡内閣,推老成碩望人為總理,負全國行政機關上完全責任。
總統并沒有什麼大權,政法家稱他為内閣制。
美國法制,内閣也是由各部組成,但是沒有總理,是總統自己擔任行政上責任,政法家稱他總統制。
前日南京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采用美國的。
因武昌起義,各省聯軍,與美國十三州聯絡抗英同是一樣,前日南京政府所以也不設内閣總理。
現在南北統一起來,就與美國政制不甚殊合,就要用法國的了。
況且袁總統就職期迫,各議員雖協力修改,也來不及,待後酌二三十日,始将草案修成。
計七章,共五十七條,函達老袁。
老袁也無異言,故于就職第二日就宣布出來,約法頒布。
袁總統遂依約法第四十三條,任國務總理,組織新内閣。
拟欲任唐紹儀為國務總理一職,袁總統不敢違法,隻得照約法第三十四條,電達參議院議決。
參議院聽任唐紹儀組閣,遂即通過,電複老袁。
袁即遵參議院議決,任唐為國務總理,唐亦直任不辭。
遂奉袁總統命令,由北京至南京,組織國務員。
唐忽提出修改官制,将原有九部,又外增三部,為十二部。
如外交、内務、财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此七部不動。
交通分作兩部:一是交通,一是郵政。
又分實業為三部:一工業、一商業、一農林。
共十二部。
惟有以下兩部,分作五部,其實并無甚意思。
不過因南北統一了,所有兩面的人,位置幾個而已。
雖然如此,也要通過參議院,方能有效。
否則,參議院定要反對。
所以,唐總理現在處境很難,隻得親向參議院申明。
果然參議院不能通過,隻準實業分為兩部,一為工商,一為農林,交通仍舊交通,郵電仍然并入,不能分開。
這也還算給唐總理點局面,到底比原有多出一部來。
至三月二十九日,唐總理莅參議院,将各部總長名單提出,請求同意,參議員取單一看,隻見上面開的:外交陸征祥、内務趙秉鈞、财政熊希齡、陸軍段祺瑞、海軍劉冠熊、司法王寵惠、教育蔡元培、農林宋教仁、工商陳其美、交通梁如浩,這十個總長,皆有黨派,惟陸征祥一人無黨。
熊是新組的統一黨,宋、陳、蔡、王原有同志。
唐本是官僚派,前因往甯講和,才得與同盟會的人聯絡,至組閣時,又入了同盟會。
所以當時,人皆稱他為同盟内閣。
惟梁如浩一人,并未得大家同意,故此人多不贊成。
唐隻得退出院來,即電達北京。
袁總統即下正式命令,以為各部均已得人,惟交通一席未得通過,刻尚虛懸,即命唐暫行兼理,俟參議院通過時,再行交代。
此時,第一位臨時大總統孫文見統一内閣組成,前約辭職,便于四月一日,即向參議院行解職禮,自必又有一番宣言,大家相率贊成,不必細表。
孫總統即将臨時大總統印信交到參議院,參議院全體議員接受大總統印信,一面由參議長代表全體複電孫中山,孫中山接電,歡謝告退。
各議員即将南京臨時政府表決移往北京,南京仍屬行省,由袁總統任前陸軍總長黃興為留守,節制南方軍隊,即召唐回京。
唐以交通虛懸,口不便兼理,乃提出施肇基為交通總長,交參議院議決,遂得其同意,即電達袁總統,袁總統遂下正式命令。
此時十部已全。
唐遂邀王寵惠等北行,陳其美不願同行,自請後行,唐隻好任其自意,随同王等北上。
參議院各議員,亦擇四月二十九日齊集赴都。
黎副總統亦辭大元帥職,由袁總統另行改任。
所有前清一切督撫名目,均着改都督為省長。
此時之政府外省亦算就緒,惟蒙、藏兩部尚未就入政府範圍。
袁總統因各政粗就,一刻不暇緻問,遂派員赉書一份,着其取消獨立,擁護中央。
誰知此時英、俄兩國正虎視眈眈,意欲謀取蒙、藏兩部,以圖擴充地面。
不料蒙藏活佛喇嘛一點見識毫無,又受外人播弄,哪能就受袁總統一紙空文,拱手受命。
袁總統也知無效,隻得在表面上略微敷衍。
其實袁總統意中并不在此兩部,所最注意的總在南方,南方一定,可以無慮。
第一着就謀裁兵,裁兵就要用款,但自革命軍以來,至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分毫無有,節節需用,皆靠借款過活,所借之款,已過五六百萬。
如蘇路借款,招商局借款,漢冶萍公司借款。
至唐紹儀南下組閣,南京政府撤銷,移往北京,所有一切欠款,須得北京政府擔任。
今這次裁兵,又須用大宗款項,實因籌措無着,隻得命唐紹儀向四銀行團商借巨款。
四銀行團前因唐密借華比銀行款,未曾知會,被四銀行照會诘問。
袁總統自知理虧無對,遂獨央求美公使,代向英、德、法三國調停,美公使邀了唐總理,去會三國公使。
唐先向各公使道歉,且婉言相告道:“前借比款,實因急用,若貴國肯借我巨款,移還比款,比約當可取消。
”後美使又為唐婉言兩句,各使才有笑容,當下提出三事,内中有不得向他國借款一層,後又有退還比款,取消比約二語。
唐均應允,遂回報袁總統,将各公使所議情形說及。
袁總統道:“取消比約,這事很難呢。
”唐總理道:“一個比國銀行,哪能及得四銀行團,又焉能與抗,想此事也還容易。
”袁總統道:“那你就去辦理罷。
” 唐總理受了袁總統命令,至此無可奈何,隻得央美公使居中和解,遂與英法兩使磋商,阻止與華比銀行聯合,絕其來源,并勒逼華比銀行借款。
比公使自知不敵,隻得将人情賣在美使身上,并囑比商取消借約。
比商怎肯甘心,奈與已合股的英法銀行業已退出,又受公使迫壓,無法,隻得取消。
此刻隻有索還墊款一百萬鎊。
唐總理乃與四銀行團會議,請他就六星期内,先貸給三千五百萬兩,餘下付一千萬兩,自民國元年六月起,至十月止,共享七千五百萬兩,俟大款借成,在内扣還。
哪知銀行團狡猾得很,想中國用款如此濫費,究屬因何所用,要問個明白。
竟各舉代表來唐總理府中商鑿。
唐接見後,各代表即問所借之款何用,唐未便揣摩,便曆指用途,或多或少,口脗不一。
各代表見唐言行相違,遂笑問道:“總理前借比款一百萬鎊,又因何用?”唐又言某處用多少,又說明餘下的,皆由北京用去。
各代表道:“貴國用款如此,有借期亦要有還期,難道就是有借無還嗎?”唐總理被此一問,也覺難已為情。
各代表又道:“無論貴國是否裁兵,必須由敝國監督才可,否則終歸無效。
”唐總理道:“若此辦法,那是不行的。
” 各代表皆起身說道:“總理既雲不行,隻得作罷,吾亦并非定要出借。
”各悻悻而行,臨行又說道:“借款之事,再不要向吾說,請向敝公使徑可商量去。
”遂各緻半禮而散。
唐見此事決裂,隻得報知袁總統。
袁總統見此事不成,再三躊躇,遂多方運動。
有日本正經銀行,俄國道勝銀行仗義出來,說他們銀行不近人情,既承政府認可,幫助中國設旆,為何又有此舉動。
英美兩公使被日俄兩下一激,又恐他承認借款,被他占去先着,遂照會臨時政府,願出彩調停。
袁總統心中快樂不盡,仍委唐總理前去協議。
唐因屢次受氣,不欲再任此事,正在彷徨。
忽然财政總長熊希齡來到,熊系湖南鳳凰縣人,此次來京供職,正遇借款問題。
唐總理為難,湊巧他到,遂與他談了幾句,就把借款事推在他身上,他就應允。
唐即函告銀行團,說借款之事,應歸财政總長辦理,銀行團亦複函應允。
次日,熊總長即會銀行團開了談判,前後計劃,說得娓娓動人,銀行團允先墊付若幹,至遣散軍隊時所需之款,仍須選外國軍官,公同監督。
熊總長再三折辯,方議定兩造各派核計員查核無誤,雙方簽押,始向銀行團開支。
銀行團先允墊三百萬兩,此不過分作南北兩處暫時墊款,如支放軍饷,必得由洋關稅司監視。
俟後大借款,須俟倫敦會議後,方可解決。
但此三百萬小借款,尚且如此為難,熊總長又至參議院,與議員談論此事,議員紛紛聚議,不能表決。
熊總長又至内閣,即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訂墊款合同,共七章。
後為參議院聞知,即提出質問。
唐總理、熊總長隻得據情答複。
參議院接文時,謂此次雖系草章,就是将來正式的根據,若不早為預算,恐贻後患,乃提出請願書,要求總統正式交議。
袁總統應允,即交草合同赉交參議院議決。
會議三日,無有實效。
唐總理、熊總長一再出席宣言,各議員一律擊掌贊成,但所開草合同七條,内有核計員查對,稅務司監視,實屬有損國權,如政府能與該銀行團磋商,不緻有損國權,則幸甚矣。
忽一日,由江南方面飛來兩角公文,一份達總統府,一份達參議院,内開墊款章程,不獨監視财政,直系監督軍隊,斷不可行,請責令熊總長取消草約,一面發行兌換券,并實行國民捐,組織國民銀行,作為後盾等語。
末尾署名,乃是黃興。
接連又有江西、四川等省,通電反對。
此時袁總統置而不問,參議院也袖手旁觀。
單有這熊總長,湊着這個機會,不是被人罵,就也被人評,把個熊盡長弄得一肚悶氣,他遂拟了一個電稿,拍發各省。
各省長官接到電文,也摸不到頭緒,個個皆啞口無聲。
熊總長遂上書辭職,經袁總統再三慰留,始不克行,即與銀行團商請,取消核計員及稅司監視權。
銀行團代表答複,以期限急迫,俟倫敦會議後,再行酌改可也。
列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