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論觀念的起源、組成、聯結及其抽象意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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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就會浮現在我們大腦之中,使得我們認識到這一論斷的謬誤之處。
雖然對于之前的那一認知而言(即等邊三角形),這一論斷無疑是正确的。
如果有需要,而大腦并未能浮現這些認知,那便是因為大腦認知能力存在缺陷;這一缺陷,很多時候,也是所有錯誤的推理和詭辯的根源所在。
不過,需要說清楚的是,這一情形主要見于深邃而複雜的認知,在其他場合,我們很少會陷入這樣的錯誤之中,因為我們的習慣保持得較為完整。
不僅如此,這一習慣如果保持得完整的話,它可以使得同一認知依附于各個不同的名詞之上,适用于各種不同的推理之中,且不會有發生任何錯誤。
比方說,高度為一寸的某個等邊三角形的認知可以使得我們進一步談論某一個其他形态,如某個直線、某個有規則形态、某個三角形和某個等邊形。
因此,可以這樣說,所有這些名詞在此類情況下都有一個同一的認知與之相伴;不過根據這些名詞的習慣适用範圍的小大之分,它們會以不同的強度刺激起它們的特殊習慣,并使大腦時刻注意不要形成與該名詞通常所包括的認知相抵觸的結論。
在此類習慣還遠未完善之前,我們的大腦或許并不會滿足于單單形成個體的認知,而是會連續依次考察多個認知,借此了解其意義所在,并明晰這一名詞所表示的那個集合體的範圍。
比方說,為了确定形态這一名詞的意義,我們會在大腦中依次考察不同大小、不同比例的各種集合形态的認知,包括圓形、正方形、平行四邊形、三角形等,而不是單單局限于某一個意象或認知之上。
但有一點是可以确定的,當使用任何一般名詞之時,我們所形成的是有限的認知。
也就是說,我們很少、甚至可以說絕不會,将這些個體全部研究,而那些從之前到之後都未被研究的認知,隻是通過習慣而感知到的,所以隻要有如此需要,我們便能借助于這一習慣将這些認知喚起。
這便是我們所說的抽象認知與一般名詞的本質,我們就是以這一方式來闡釋前面所提及的那一似是而非的觀點,即某些認知就其本質而言是特殊的,但其表象方式卻是普遍的、一般的。
一個特殊認知附在一般名詞之上,慢慢地也就變為一般的了。
也即是說,附在該名詞之上的這一認知由于某種習慣的關系,及其他諸多特殊認知都存在某種關系,因而很容易将這些認知在想象中喚起。
不過這一話題唯一可能留下的争議,必然是這一可以如此容易地将我們所需要的所有特殊認知喚起的習慣,它是被我們依附于認知之上的名詞或聲音所刺激所喚起的。
在我看來,要合理解釋這一大腦活動(即刺激與喚起),我以為最恰當的方法就是舉出一些與其相似的其他例子以及引發或促進其活動的其他原則。
找出我們大腦活動的最終原因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所需做的,是根據經驗和比較給出一個合理的滿意的解釋,這便已足夠了。
第一,我發現,我們提及到某一較大數字時,比如說一千,其實大腦對其并無恰當的認知;大腦隻有借助于十位數的恰當認知來形成對千位數的認知的能力,但是這種方式存在一個缺點,雖然我們在推理過程中從未感覺到,這與我們現在所研究的普遍認知似乎是一個平行的例子。
第二,我們有不少例子可以說明,有些習慣可以被單個字詞喚起:比如,一個人本來背熟了一篇論文或某幾首詩,但可能一時突然記不起來;隻要一提及篇首的某個字或詞,他便能記起全文。
第三,我相信,任何人隻要研究一下自己推理時的心境便會同意我的觀點:我們并不能将完全明晰和完整的認知依附于所應用的名詞之上;我們在談論政府、教會、談判、征服這些名詞時,很少會在大腦中展開構成這些複雜認知所有的簡單認知。
不過,盡管存在這一缺陷,我們可以發現,借助于這一方法,我們仍然可以把握住不同認知之間的矛盾之處,就好像我們對其有充分的理解一樣,而不會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例如,如果我們不說在戰争中弱者通常采取談判的方式,而認定他們往往采取征服的方式,那麼,由于我們習慣于将某些關系附于某些認知之上,那一習慣将伴随這些名詞,我們立馬便能察覺到其謬誤所在;這就與我們可以用對其他認知的推理來研究某個特殊認知一樣,即便這些其他認知與該認知在某些細節上存在差異。
第四,由于個體是根據其相似關系被集合起來,并歸類于一個一般名詞之下,所以這種關系會使這些認知不難進入我們的想象之中且在需要的時候迅速呈現出來。
确實,隻需研究一下我們思考或推理的普通的思維過程,我們便能發現這一論斷具備充分理由。
想象可以極為迅速地呈現出某一認知,并在需要或有必要之時将之呈現出來,這一迅捷程度令人稱贊不已。
我們的想象可以收集從宇宙的一端到另一端的所有物體的認知。
有人或許會認為,由認知所組成的這一理性世界可以全部呈現于我們眼前,而我們隻需挑揀出最具實用性的。
但是,除了心靈所具備那種魔術般的收集那些認知之外,我們無法擁有其他的認知;這一魔術般的能力即使在最為偉大的天才看來也是近乎完美的,且超出了人類可以認識或解釋的範圍。
以上的四種探讨或許可以幫助消除我在抽象認知這一主題上所提出的假設,我的假設與哲學界所流行的假設正好相反。
但是,我的信心的主要來源在于,我按照研究一般認知的通常方式對其不可能性做出了證明。
有關這一主題,必須再建立一個新的體系;而我們知道,除了我所提出的那一體系之外,很顯然地,不存在其他體系。
既然認知就其本質而言是特殊的,其數目是有限的,所以我們的認知是由于習慣才在其呈現方式上體現出普遍性,從而涵括其他的認知。
在結束這一論題之前,我将使用同樣的準則來談論一下經院哲學中喋喋不休的所謂理性的區别,事實上他們對此缺乏了解。
形态和有形的物體本身的區别,運動和運動的物體本身之間的區别,即屬于這一類。
将這一區别解釋清楚的困難來源于我們此處的這一準則,即一切存在差異的認知都是可以分離的。
因為,根據這一準則,我們可以做出如此推斷:如果形态和物體之間存在差異,那與之相對的認知不但是可區别的,必然也是可分離的;如果形态和物體之間不存在差異,那它們的認知便無法區别也無法分離。
理性的區别既然不能隐射二者存在差異,也無法隐射二者可以分離,那這一區分還有什麼意義? 為解開這一困惑,我們必須回到前面有關抽象認知所做出的解釋與說明。
的确,大腦決不會想到要将一個形态和有形的物體本身進行區分,因為二者事實上不可區别、不具備差異也無法分離。
之所以作這一區别,是因為我們發現,即使是如此簡單的狀态,其中仍有可能包含諸多不同的相似關系和其他關系。
假設一個白色大理石球出現于我們面前,我們感知到的僅是以某種形式分布或集合的白色,我們也無法将白色與這一形式區分或分離開來。
接下來我們又看到一個黑色大理石球和白色大理石立方體,我們将之與前面的物體相比較,然後便能發現先前似乎是完全不可分離、而事實上也确實無法将之分離的狀态,此刻存在着兩種情況,而且這兩種情況之間是相似的。
經曆更多此類的比較與實踐之後,我們便開始用一種理性的區别來将形态和顔色區分開來;換而言之,我們将形态和顔色放在一起加以考察,因為我們知道,二者事實上是同一的、不可區别的;但同時,因為二者與其他的形态和顔色之間存在着相似關系,所以我們又根據這一相似關系用各個不同的方式進行研究。
于是我們在研究白色大理石球的形态之時,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個形态和顔色結合的認知,且在暗中認識到其與黑色大理石球的相似關系。
同樣地,在單獨研究物體顔色時,我們實際上又發現了其與白色大理石立方體的相似關系。
用這麼一種方式,我們在自己的認知之上添加了一種反省,雖然習慣使得我們無法認識到其存在。
假使有人希望我們隻研究一個白色大理石球的形态,而将其顔色忽略掉,那無疑是不可能的;其實他的意思是,我們應該将顔色和形态結合在一起一并研究,但同時要注意到白色大理石球與黑色大理石球之間的相似關系,或和其他顔色、其他物質的球體之間的相似關系。
雖然對于之前的那一認知而言(即等邊三角形),這一論斷無疑是正确的。
如果有需要,而大腦并未能浮現這些認知,那便是因為大腦認知能力存在缺陷;這一缺陷,很多時候,也是所有錯誤的推理和詭辯的根源所在。
不過,需要說清楚的是,這一情形主要見于深邃而複雜的認知,在其他場合,我們很少會陷入這樣的錯誤之中,因為我們的習慣保持得較為完整。
不僅如此,這一習慣如果保持得完整的話,它可以使得同一認知依附于各個不同的名詞之上,适用于各種不同的推理之中,且不會有發生任何錯誤。
比方說,高度為一寸的某個等邊三角形的認知可以使得我們進一步談論某一個其他形态,如某個直線、某個有規則形态、某個三角形和某個等邊形。
因此,可以這樣說,所有這些名詞在此類情況下都有一個同一的認知與之相伴;不過根據這些名詞的習慣适用範圍的小大之分,它們會以不同的強度刺激起它們的特殊習慣,并使大腦時刻注意不要形成與該名詞通常所包括的認知相抵觸的結論。
在此類習慣還遠未完善之前,我們的大腦或許并不會滿足于單單形成個體的認知,而是會連續依次考察多個認知,借此了解其意義所在,并明晰這一名詞所表示的那個集合體的範圍。
比方說,為了确定形态這一名詞的意義,我們會在大腦中依次考察不同大小、不同比例的各種集合形态的認知,包括圓形、正方形、平行四邊形、三角形等,而不是單單局限于某一個意象或認知之上。
但有一點是可以确定的,當使用任何一般名詞之時,我們所形成的是有限的認知。
也就是說,我們很少、甚至可以說絕不會,将這些個體全部研究,而那些從之前到之後都未被研究的認知,隻是通過習慣而感知到的,所以隻要有如此需要,我們便能借助于這一習慣将這些認知喚起。
這便是我們所說的抽象認知與一般名詞的本質,我們就是以這一方式來闡釋前面所提及的那一似是而非的觀點,即某些認知就其本質而言是特殊的,但其表象方式卻是普遍的、一般的。
一個特殊認知附在一般名詞之上,慢慢地也就變為一般的了。
也即是說,附在該名詞之上的這一認知由于某種習慣的關系,及其他諸多特殊認知都存在某種關系,因而很容易将這些認知在想象中喚起。
不過這一話題唯一可能留下的争議,必然是這一可以如此容易地将我們所需要的所有特殊認知喚起的習慣,它是被我們依附于認知之上的名詞或聲音所刺激所喚起的。
在我看來,要合理解釋這一大腦活動(即刺激與喚起),我以為最恰當的方法就是舉出一些與其相似的其他例子以及引發或促進其活動的其他原則。
找出我們大腦活動的最終原因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所需做的,是根據經驗和比較給出一個合理的滿意的解釋,這便已足夠了。
第一,我發現,我們提及到某一較大數字時,比如說一千,其實大腦對其并無恰當的認知;大腦隻有借助于十位數的恰當認知來形成對千位數的認知的能力,但是這種方式存在一個缺點,雖然我們在推理過程中從未感覺到,這與我們現在所研究的普遍認知似乎是一個平行的例子。
第二,我們有不少例子可以說明,有些習慣可以被單個字詞喚起:比如,一個人本來背熟了一篇論文或某幾首詩,但可能一時突然記不起來;隻要一提及篇首的某個字或詞,他便能記起全文。
第三,我相信,任何人隻要研究一下自己推理時的心境便會同意我的觀點:我們并不能将完全明晰和完整的認知依附于所應用的名詞之上;我們在談論政府、教會、談判、征服這些名詞時,很少會在大腦中展開構成這些複雜認知所有的簡單認知。
不過,盡管存在這一缺陷,我們可以發現,借助于這一方法,我們仍然可以把握住不同認知之間的矛盾之處,就好像我們對其有充分的理解一樣,而不會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例如,如果我們不說在戰争中弱者通常采取談判的方式,而認定他們往往采取征服的方式,那麼,由于我們習慣于将某些關系附于某些認知之上,那一習慣将伴随這些名詞,我們立馬便能察覺到其謬誤所在;這就與我們可以用對其他認知的推理來研究某個特殊認知一樣,即便這些其他認知與該認知在某些細節上存在差異。
第四,由于個體是根據其相似關系被集合起來,并歸類于一個一般名詞之下,所以這種關系會使這些認知不難進入我們的想象之中且在需要的時候迅速呈現出來。
确實,隻需研究一下我們思考或推理的普通的思維過程,我們便能發現這一論斷具備充分理由。
想象可以極為迅速地呈現出某一認知,并在需要或有必要之時将之呈現出來,這一迅捷程度令人稱贊不已。
我們的想象可以收集從宇宙的一端到另一端的所有物體的認知。
有人或許會認為,由認知所組成的這一理性世界可以全部呈現于我們眼前,而我們隻需挑揀出最具實用性的。
但是,除了心靈所具備那種魔術般的收集那些認知之外,我們無法擁有其他的認知;這一魔術般的能力即使在最為偉大的天才看來也是近乎完美的,且超出了人類可以認識或解釋的範圍。
以上的四種探讨或許可以幫助消除我在抽象認知這一主題上所提出的假設,我的假設與哲學界所流行的假設正好相反。
但是,我的信心的主要來源在于,我按照研究一般認知的通常方式對其不可能性做出了證明。
有關這一主題,必須再建立一個新的體系;而我們知道,除了我所提出的那一體系之外,很顯然地,不存在其他體系。
既然認知就其本質而言是特殊的,其數目是有限的,所以我們的認知是由于習慣才在其呈現方式上體現出普遍性,從而涵括其他的認知。
在結束這一論題之前,我将使用同樣的準則來談論一下經院哲學中喋喋不休的所謂理性的區别,事實上他們對此缺乏了解。
形态和有形的物體本身的區别,運動和運動的物體本身之間的區别,即屬于這一類。
将這一區别解釋清楚的困難來源于我們此處的這一準則,即一切存在差異的認知都是可以分離的。
因為,根據這一準則,我們可以做出如此推斷:如果形态和物體之間存在差異,那與之相對的認知不但是可區别的,必然也是可分離的;如果形态和物體之間不存在差異,那它們的認知便無法區别也無法分離。
理性的區别既然不能隐射二者存在差異,也無法隐射二者可以分離,那這一區分還有什麼意義? 為解開這一困惑,我們必須回到前面有關抽象認知所做出的解釋與說明。
的确,大腦決不會想到要将一個形态和有形的物體本身進行區分,因為二者事實上不可區别、不具備差異也無法分離。
之所以作這一區别,是因為我們發現,即使是如此簡單的狀态,其中仍有可能包含諸多不同的相似關系和其他關系。
假設一個白色大理石球出現于我們面前,我們感知到的僅是以某種形式分布或集合的白色,我們也無法将白色與這一形式區分或分離開來。
接下來我們又看到一個黑色大理石球和白色大理石立方體,我們将之與前面的物體相比較,然後便能發現先前似乎是完全不可分離、而事實上也确實無法将之分離的狀态,此刻存在着兩種情況,而且這兩種情況之間是相似的。
經曆更多此類的比較與實踐之後,我們便開始用一種理性的區别來将形态和顔色區分開來;換而言之,我們将形态和顔色放在一起加以考察,因為我們知道,二者事實上是同一的、不可區别的;但同時,因為二者與其他的形态和顔色之間存在着相似關系,所以我們又根據這一相似關系用各個不同的方式進行研究。
于是我們在研究白色大理石球的形态之時,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個形态和顔色結合的認知,且在暗中認識到其與黑色大理石球的相似關系。
同樣地,在單獨研究物體顔色時,我們實際上又發現了其與白色大理石立方體的相似關系。
用這麼一種方式,我們在自己的認知之上添加了一種反省,雖然習慣使得我們無法認識到其存在。
假使有人希望我們隻研究一個白色大理石球的形态,而将其顔色忽略掉,那無疑是不可能的;其實他的意思是,我們應該将顔色和形态結合在一起一并研究,但同時要注意到白色大理石球與黑色大理石球之間的相似關系,或和其他顔色、其他物質的球體之間的相似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