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善惡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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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者,必先明何以為德; 明德,而後行之勉之。

     &mdash&mdash路庚 第一節 道德區分并非來自于理性 伴随所有深奧難解的推理而來的,有這麼一種缺陷,即該推理雖然可以将對手駁斥得啞口無言,卻無法使之真正信服;而且,要感受到其力量,我們必須付出如當時一般的努力;而這種努力對于發現這一推理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我們一旦離開了孤燈相伴、刻苦專研的小房間,置身于滾滾紅塵之中,我們之前所做出的推理與結論似乎也就消失不見了,就好像飄浮在夜間的幽靈,它們總是在曙光初現時消失;甚至,我們連當初費盡千辛萬苦才獲得的信念都無法保留。

    這一點尤其适用于一連串的推理;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将最初的假設的那些證據保持到底;而事實上,無論是哲學上,還是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是将那些公認的準則遺忘殆盡。

    不過,現在我們所試圖建立的這一哲學體系在其向前推進之時,可以獲得新的力量;對此,我并未失去希望;而且,我們關于道德上的推理,将會進一步地證實前面我們關于認知與情感所做的闡述。

    道德,與任何其他主題相比,更是與我們密切相關:我們傾向于認為,社會的安危與我麼在道德上所做出的決定息息相關;很顯然,這種相關性使得我們的這種感覺與思考顯得較為真實與堅實,而如果那一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與我們無關時,這種感覺與思考便較為虛無與薄弱。

    而所有給我們施加某種影響的,必然不會是一種虛無;既然我們的情感總要傾注于某一面,我們由此便認為,這一問題處于人類理解的範圍之内;但是在其他具備同樣性質的情形中,我們便傾向于對此持一定的猶疑态度。

    如果沒有這個優勢的話,我現在絕不敢冒昧地寫出這一卷書,而且以這麼深奧抽象的話題為主題;因為,在我們現在的這個時代,大部分人似乎将閱讀視為是消遣,而非是求知;凡是需要付出很大程度的努力與注意才能理解的,他們一概拒絕。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呈現于心靈中的,除了我們對物體的知覺以外,再無其他;而我們所說的觀察、聆聽、判斷、愛意、仇恨與思考,都可以劃歸為此類名下。

    事實上,心靈所展開的任何行為與活動,沒有什麼是我們不能用知覺來理解的;因此,知覺不僅可以用于确定心靈的各種其他活動,它同樣适用于我們用于區别道德善惡的判斷。

    誇贊某種性格,譴責另一者性格,都不過是不同的知覺而已。

     知覺可被分為兩類,即感知與認知,這一劃分随之産生了一個問題,即是借助于認知,還是借助于感知,我們分辨善惡,并認定某種行為是值得誇獎的還是應該贊美的呢?我準備從這一問題着手,開始我們有關道德學的研究。

    我相信,這一問題可以将所有不着邊際的談論與争辯即刻排除出去,使得我們緊扣當前的主題,并盡可能地精準、貼切。

     有人認為,美德隻不過是與理性相符物,天下萬物都有着永恒的适合性與不适合性,而這對于思考那些物體的有理性的人們而言其實是一樣的;那一永恒的是非正誤标準将某種義務施加于人類以及造物主之上:所有這些體系在這一點上有着共同之處,即道德與真理一樣,我們隻能通過一些認知的并列與對比才能将之識出。

    因此,為評判這些體系,我們隻需考慮下,如果單純依靠理性,我們是否就轉移區别道德上的善惡,還是說,是否還要有其他的準則相伴随而存在,我們才能做出那一區别。

     如果道德對人類的情感與活動并不具備某種自然的影響,那我們也就沒有任何必要在道德上大做文章、試圖感化世人了;那樣的話,道德家奉為信條的那些個規則與教條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一般而言,哲學可分為思辨類哲學與實用類哲學兩類;而我們所理解的道德,一般歸為後一類之中,因為道德對我們的情感與行為具備一定的影響,超越了認知的那些平靜而懶散的判斷。

    而這一點又用日常經驗來印證;日常經驗告訴我們,人們總是受其義務所支配;如果認為某件事是非正義的,就會停止其行為;如果認為有義務去做某件事,就會在其推動下将之完成。

     因為道德對我們的行為與情緒具備一定的影響,因此,它們必然不是産生于理性;因為,理性本身,如我們已經證明的,無法帶來這種影響。

    道德刺激起我們的情感,從而使得我們完成或停止某種行為。

    而理性本身在這一點上是完全無能無力的。

    人們在道德上所制定的那些規定,必然不是人類理性的結果。

     我相信,沒有人會否認這一推斷的正确性,也無從逃避這一推斷;除非,他否定了該推斷所由以成立的那一準則。

    隻要人們還接受理性無法給我們的情感與行為帶來任何的影響這點,那麼,如果還有人認為道德隻是理性演繹推理的結果,那便是完全徒勞無益的。

    一個主動的原則絕無可能建立于一個非主動的原則之上;如果理性本身并非是主動的,那不管如何變換形式與外表,不管是作用于自然上的還是道德上的對象,也不管是考慮外部物體的力量還是理性存在者的活動,它必然永遠都是非主動的。

     如果重複前面我們業已證明的那點,即理性是完全被動的,無法阻止或産生任何行為或情感,重複我們所運用過的各個論證的話,那無疑有些令人厭煩。

    我們很容易回憶起關于在那一主題上所讨論過的。

    在此,我僅僅拿出其中一點論證,并盡可能地使之更為有決定性的,使之更為适用于當前的主題。

     所謂的理性,指的是正誤真僞的揭露與發現。

    而所謂的真理,或是謬誤,在于它是否與認知之間的真實關系或與物體的真實存在相符。

    因此,任何物體如果不具備這種相符性,便無法成為真理;任何物體如何不具備這種不符性,便無法被稱作謬誤;而既不是真理又不是謬誤的物體,無法成為我們理性的對象。

    很顯然,我們的情感、意志與行為是不具備這種相符性或不符性的,它們本身是原始而自足的事實存在,與其他情感、意志與行為之間并無任何參照。

    因此,它們無法被稱作是正确的或是謬誤的,既不可能與理性相符與無可能與理性對立。

     這一點對我們現在所談論的有雙重幫助。

    因為,它直接地證明了,第一,任何行為,如果是值得誇獎的,那種善并非來源于與理性的相符;如果是應予以譴責的,那種惡也并非是因為與理性不相符。

    第二,它向我們指出理性無法因為贊同或反對某個行為而直接地阻止防止或帶來其發生,所以它不可能是道德上善惡的來源,而我們發現,道德上的善惡具備這種影響;如此我們便可以看到,它以這種方式間接地證明了同一個真理。

    某一行為或許是可笑的、應予以責備的,但我們卻不能稱之為理性的或非理性的,前者與後者兩種形容詞是不一樣的。

    行為的善惡好壞經常與我們的自然傾向互相矛盾,有時候它甚至控制了我們的自然傾向。

    但是,理性卻沒有此類的影響。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道德上的區分,并非來源于理性。

    理性是完全不活躍的,永遠無法成為某些活躍的原則的來源,比如良心,比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