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二 生活,就是要活得熱熱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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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有人寫文章,女人懷孕寫作&ldquo生理變态&rdquo,我覺得這人倒有點&ldquo心理變态&rdquo。
病才是生理變态。
病人的一張臉就夠瞧的,有的黃得像訃聞紙,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銅器,比髑髅多一張皮,比面具多幾個眨眼。
病是變态,由活人變成死人的一條必經之路。
因為病是變态,所以病是醜的。
西子捧心蹙颦,人以為美,我想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還有逐臭之夫,這也就不足為奇。
我由于一場病,在醫院住了很久。
我覺得我們中國人最不适宜于住醫院。
在不病的時候,每個人在家裡都可以做土皇帝,傭仆不消說是用錢雇來的奴隸,妻子隻是供膳宿的奴隸,父母是志願的奴隸,平日養尊處優慣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違和,擡進醫院,恨不得把整個的家(連廚房在内)都搬進去!病人到了醫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買西瓜,忽而沖藕粉,忽而打洗臉水,忽而灌暖水壺。
與其說醫院家庭化,毋甯說醫院旅館化,最像旅館的一點,便是人聲嘈雜,四号病人快要咽氣,這并不妨礙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談闊論;六号病人剛吞下兩包安眠藥,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裡扯着嗓子喊黃嫂。
醫院是生與死的決鬥場,呻吟号啕以及歡呼叫嚣之聲,當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聖人弗禁。
所苦者是把醫院當作養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對于我隔壁房所發的聲音,是能加以原諒的。
是夜半,是女人聲音,先是搖鈴随後是喊&ldquo小姐&rdquo,然後一聲鈴間一聲喊,由原闆到流水闆,愈來愈促,愈來愈高,我想醫院裡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間的之外大概誰都聽到了,然而沒有人送給她所要用的那件東西。
呼聲漸變成号聲,情急漸變成哀懇,等到那件東西等因奉此地輾轉送到時,已經過了時效,不複成為有用的了。
舊式訃聞喜用&ldquo壽終正寝&rdquo字樣,不是沒有道理的。
在家裡養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會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
如果病重不治必須壽終,則壽終正寝是值得提出來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時,人生觀都要改變。
我在奄奄一息的時候,就感覺人生無常,對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寬恕。
例如對于一個冒領米貼的人,平時絕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連打幾次強心針之後,再看着那個人貿貿然來,也就不禁心軟,認為他究竟也還可以算作一個圓顱方趾的人。
魯迅死前遺言&ldquo不饒恕,也不求人饒恕&rdquo,那種态度當然也可備一格。
不似魯迅那般偉大的人,便在體力不濟時和人類容易妥協。
我僵卧了許多天之後,看着每個人都有人性,覺得這世界還是可留戀的。
不過我在體溫脈搏都快恢複正常時,又故态複萌,眼睛裡揉不進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時施給,才能容易使人認識那份同情,一個人病得吃東西都需要喂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探視,那一點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幹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進去。
病人會覺得人類當中彼此還有聯系,人對人究竟比獸對人要溫和得多。
不過探視病人是一種藝術,和新聞記者的訪問不同,和吊喪又不同。
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當曲折,叙述起來要半小時,如用歐化語體來說半小時還不夠。
而來看我的人是如此誠懇,問起我的病狀便不能不詳為報告,而講述到三十次以上時,便感覺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講台上開話匣片子那樣單調而且慚愧。
我的辦法是,對于遠路來的人我講得要稍為擴大一些,而且要強調病的危險,為的是叫他感覺此行不虛,不使過于失望。
對于鄰近的朋友們則不免一切從簡諸希矜宥!有些異常熱心的人,如果不給我一點什麼幫助,一定不肯走開,即使走開也一定不會愉快。
我為使他愉快起見,口雖不渴也要請他倒過一杯水來,自己做&ldquo扶起嬌無力&rdquo狀。
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見我就要脫離苦海,不免悟出許多佛門大道理,臉上愈發嚴重,一言不發,愁眉苦臉,對于這朋友我将來特别要借重,因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還适于守屍。
17聾 凡是不願或不便回答的何題一概可以不動聲色地置之不理,顧盼自若,面部無表情,大模大樣地做大人物狀,沒有人疑到你是裝聾。
***** ***** 近來和朋友們晤談,覺得有幾位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好像是随時要和我談論什麼機密大事,喁喁哝哝,生怕隔牆有耳。
我不喜歡聽扯着公雞嗓、破鑼嗓、嘩啦嘩啦叫的人說話,他們使我緊張。
撫節悲歌的時候,不妨聲振林木,響遏行雲,普通談話應以使對方聽到為度。
可是朋友們若是經常和我叽叽喳喳地私語,隻見其嗫嚅,不聞其聲響,尤其是說到一句話裡的名詞動詞一律把調門特别壓低,我也着急。
很奇怪,這樣對我談話的人漸漸多起來了。
我心想,怪不得相書上說,聲若洪鐘,主貴;而貴人本是不多見的。
我應付的方法首先是把座席移近,近到促膝的地步,然後是把并非橡皮制的脖子伸長,揪起耳朵,欹耳而聽,最後是舉起雙手附在耳後擴大耳輪的收聽效果。
饒是這樣,我有時還隻是斷斷續續地聽清楚了對方所說的一些連接詞、形容詞和冠詞而已。
久之,我明白了,不是别人噤口,是我自己重聽。
耳順之年早過,當然不能再&ldquo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rdquo。
聾聩毋甯說是人生到此的正常現象之一。
《淮南子》說&ldquo禹耳三漏&rdquo,那是天下之大聖,聰明睿智,一個耳朵才能有三個穴,我們凡夫俗子修得人身,已比聾蟲略勝一籌,不敢希望再有什麼畸形發展。
霜降以後,一棵樹的葉子由黃而紅,由枯萎而搖落,我們不以為異。
為什麼血肉之軀幾十年風吹雨打之後,剛剛有一點老态龍鐘,就要大驚小怪?世界上沒有萬年常青的樹,蒲柳之姿望秋先落,也不過是在時間上有遲早先後之别而已。
所以我發現自己日益聾蔽,夷然處之。
我知道古往今來,有多少好人在和我做伴。
貝多芬二十七歲起就在聽覺上有了障礙,患中耳炎,然後愈來愈嚴重,到了四十九歲完全聾了,人家對他談話隻能以紙筆代喉舌,可是聾沒有妨礙他作曲。
杜工部五十六歲作&ldquo耳聾&rdquo詩,&ldquo眼複幾時暗,耳從前月聾&rdquo。
好像&ldquo猿鳴秋淚缺,雀噪晚愁空&rdquo皆叨耳聾之賜,獨恨眼尚未暗!一定要耳不聰目不明才算滿意!可是此後三數年他的詩作仍然不少。
耳聾當然有不便處。
獨坐齋中,有人按鈴,我聽不見,用拳頭擂門,我還是聽不見,急得那人翻牆跳了進來。
我道歉一番聳聳肩做鹭鸶笑。
有時候和人晤言一室之内,你道東來我道西,驢唇不對馬嘴,所答非所問,持續很久才能弄清話題,幽默者莞爾而笑,性急者就要頓足太息,我也覺得窘。
鬧市中穿道路,需要眼觀四路耳聽八方,要提防市虎和呼嘯而來的騎摩托車的拼命三郎,耳不聰目不明的人都容易吃虧,好在我早已為我自己畫地為牢,某一條路以西,某一條路以北,那一帶我視為禁區。
聾子也有因禍得福的時候。
凡是不願或不便回答的問題一概可以不動聲色地置之不理,顧盼自若,面部無表情,大模大樣地做大人物狀,沒有人疑到你是裝聾。
他一再地叮問,你一再地充耳不聞,事情往往不了了之。
人世間的聲音太多了,蟲啾、蛙鳴、蟬噪、鳥啭、風吹落葉、雨打芭蕉,這一切自然的聲音都是可以容忍的,唯獨從人的喉嚨裡發出來的音波和人手操作的機械發出來的聲響,往往令人不耐。
在最需要安靜的時候,時常有一架特大的飛機稀裡嘩啦地從頭上飛過,或是芳鄰牌局初散在門口呼車道别,再不就是汽車司機狂按喇叭代替按門鈴,對于這一切我近來就不大抱怨,因為&ldquo五音令人耳聾&rdquo,我聽不大見。
耳聾之益尚不止此。
世上說壞話的人多,說好話的人少,至少好話常留在人死後再說。
白居易香爐峰下草堂初成,高吟&ldquo從茲耳界應清淨,免見啾啾毀譽聲&rdquo。
如果他耳聾,他自然耳根清淨無須誅茅到高峰之上了。
有人說,人到最後關頭,官感失靈,最後才是聽覺,所以易箦之際,有人哭他,他心煩,沒有人哭他,怕也不是滋味,不如幹脆耳聾。
《時代》周刊(1970年8月10日,頁44)有這樣一段: &ldquo我的聽覺越來越壞,&rdquo貝多芬在1801年寫道,&ldquo一位庸醫為我的耳朵開的處方是多飲茶。
&rdquo自從他于1827年逝世以後,許多學者推測其死因可能是血液循環不佳、梅毒,或傷寒症。
科羅拉多大學醫藥中心的兩位醫生,斯提芬斯與海門威在A.M.A.Journal(美國醫學會會刊)上說,事實并非如此。
他的聾乃是耳蝸硬化所緻,現今用外科手術即可矯正。
患此病症,中耳内之骨質生長過多,妨礙了震動之變成為神經沖動,于是無法把震動變成為聲音。
貝多芬最初發覺對于高音調喪失聽覺,是在二十七歲那一年。
這樣年輕的時候不可能有血液循環的病,也不可能有晚期梅毒的損傷。
傷寒比較可信。
不檢視這位譜曲家的颞骨,誰也無法确定。
一八六三年和一八八八年,他的腦殼兩度接受檢查,那些颞骨卻不見了。
顯然的是最初解剖時即已取去。
斯提芬斯與海門威下結論說:&ldquo也許在維也納的一個被人遺忘了的地窖裡,有一隻裝滿甲醛液的瓶子,裡面藏着答案。
&rdquo 18健忘 忘不一定是壞事。
能主動地徹底地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辦得到。
***** ***** 是愛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準備把蛋下鍋煮五分鐘,但是他心裡想的是一樁發明,竟把表投在鍋裡,兩眼盯着那個蛋。
是牛頓吧?專心做一項實驗,忘了吃擺在桌上的一餐飯。
有人故意戲弄他,把那一盤菜肴換為一盤吃剩的骨頭。
他餓極了,走過去吃,看到盤裡的骨頭歎口氣說:&ldquo我真糊塗,我已經吃過了。
&rdquo 這兩件事其實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為心有所旁骛,心不在焉而已。
廢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盡多的是。
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紀的人。
小小的腦殼,裡面能裝進多少東西?從五六歲記事的時候起,腦子裡就開始儲藏這花花世界的種種印象,牙牙學語之後,不久又&ldquo念、背、打&rdquo,打進去無數的詩雲、子曰,說不定還要硬塞進去一套ABCD,腦海已經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麼三角兒、理化、中外史地之類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腦子還是不得輕閑,做事上班、養家糊口,無窮無盡的茸阘事由需要記挂,腦子裡擠得密不通風,天長日久,老态薦臻,腦子裡怎能不生鏽發黴而記憶開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記人的姓名。
大概誰都有過這樣的經驗:蓦地途遇半生不熟的一個人
病才是生理變态。
病人的一張臉就夠瞧的,有的黃得像訃聞紙,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銅器,比髑髅多一張皮,比面具多幾個眨眼。
病是變态,由活人變成死人的一條必經之路。
因為病是變态,所以病是醜的。
西子捧心蹙颦,人以為美,我想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還有逐臭之夫,這也就不足為奇。
我由于一場病,在醫院住了很久。
我覺得我們中國人最不适宜于住醫院。
在不病的時候,每個人在家裡都可以做土皇帝,傭仆不消說是用錢雇來的奴隸,妻子隻是供膳宿的奴隸,父母是志願的奴隸,平日養尊處優慣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違和,擡進醫院,恨不得把整個的家(連廚房在内)都搬進去!病人到了醫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買西瓜,忽而沖藕粉,忽而打洗臉水,忽而灌暖水壺。
與其說醫院家庭化,毋甯說醫院旅館化,最像旅館的一點,便是人聲嘈雜,四号病人快要咽氣,這并不妨礙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談闊論;六号病人剛吞下兩包安眠藥,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裡扯着嗓子喊黃嫂。
醫院是生與死的決鬥場,呻吟号啕以及歡呼叫嚣之聲,當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聖人弗禁。
所苦者是把醫院當作養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對于我隔壁房所發的聲音,是能加以原諒的。
是夜半,是女人聲音,先是搖鈴随後是喊&ldquo小姐&rdquo,然後一聲鈴間一聲喊,由原闆到流水闆,愈來愈促,愈來愈高,我想醫院裡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間的之外大概誰都聽到了,然而沒有人送給她所要用的那件東西。
呼聲漸變成号聲,情急漸變成哀懇,等到那件東西等因奉此地輾轉送到時,已經過了時效,不複成為有用的了。
舊式訃聞喜用&ldquo壽終正寝&rdquo字樣,不是沒有道理的。
在家裡養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會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
如果病重不治必須壽終,則壽終正寝是值得提出來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時,人生觀都要改變。
我在奄奄一息的時候,就感覺人生無常,對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寬恕。
例如對于一個冒領米貼的人,平時絕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連打幾次強心針之後,再看着那個人貿貿然來,也就不禁心軟,認為他究竟也還可以算作一個圓顱方趾的人。
魯迅死前遺言&ldquo不饒恕,也不求人饒恕&rdquo,那種态度當然也可備一格。
不似魯迅那般偉大的人,便在體力不濟時和人類容易妥協。
我僵卧了許多天之後,看着每個人都有人性,覺得這世界還是可留戀的。
不過我在體溫脈搏都快恢複正常時,又故态複萌,眼睛裡揉不進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時施給,才能容易使人認識那份同情,一個人病得吃東西都需要喂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探視,那一點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幹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進去。
病人會覺得人類當中彼此還有聯系,人對人究竟比獸對人要溫和得多。
不過探視病人是一種藝術,和新聞記者的訪問不同,和吊喪又不同。
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當曲折,叙述起來要半小時,如用歐化語體來說半小時還不夠。
而來看我的人是如此誠懇,問起我的病狀便不能不詳為報告,而講述到三十次以上時,便感覺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講台上開話匣片子那樣單調而且慚愧。
我的辦法是,對于遠路來的人我講得要稍為擴大一些,而且要強調病的危險,為的是叫他感覺此行不虛,不使過于失望。
對于鄰近的朋友們則不免一切從簡諸希矜宥!有些異常熱心的人,如果不給我一點什麼幫助,一定不肯走開,即使走開也一定不會愉快。
我為使他愉快起見,口雖不渴也要請他倒過一杯水來,自己做&ldquo扶起嬌無力&rdquo狀。
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見我就要脫離苦海,不免悟出許多佛門大道理,臉上愈發嚴重,一言不發,愁眉苦臉,對于這朋友我将來特别要借重,因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還适于守屍。
17聾 凡是不願或不便回答的何題一概可以不動聲色地置之不理,顧盼自若,面部無表情,大模大樣地做大人物狀,沒有人疑到你是裝聾。
***** ***** 近來和朋友們晤談,覺得有幾位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好像是随時要和我談論什麼機密大事,喁喁哝哝,生怕隔牆有耳。
我不喜歡聽扯着公雞嗓、破鑼嗓、嘩啦嘩啦叫的人說話,他們使我緊張。
撫節悲歌的時候,不妨聲振林木,響遏行雲,普通談話應以使對方聽到為度。
可是朋友們若是經常和我叽叽喳喳地私語,隻見其嗫嚅,不聞其聲響,尤其是說到一句話裡的名詞動詞一律把調門特别壓低,我也着急。
很奇怪,這樣對我談話的人漸漸多起來了。
我心想,怪不得相書上說,聲若洪鐘,主貴;而貴人本是不多見的。
我應付的方法首先是把座席移近,近到促膝的地步,然後是把并非橡皮制的脖子伸長,揪起耳朵,欹耳而聽,最後是舉起雙手附在耳後擴大耳輪的收聽效果。
饒是這樣,我有時還隻是斷斷續續地聽清楚了對方所說的一些連接詞、形容詞和冠詞而已。
久之,我明白了,不是别人噤口,是我自己重聽。
耳順之年早過,當然不能再&ldquo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rdquo。
聾聩毋甯說是人生到此的正常現象之一。
《淮南子》說&ldquo禹耳三漏&rdquo,那是天下之大聖,聰明睿智,一個耳朵才能有三個穴,我們凡夫俗子修得人身,已比聾蟲略勝一籌,不敢希望再有什麼畸形發展。
霜降以後,一棵樹的葉子由黃而紅,由枯萎而搖落,我們不以為異。
為什麼血肉之軀幾十年風吹雨打之後,剛剛有一點老态龍鐘,就要大驚小怪?世界上沒有萬年常青的樹,蒲柳之姿望秋先落,也不過是在時間上有遲早先後之别而已。
所以我發現自己日益聾蔽,夷然處之。
我知道古往今來,有多少好人在和我做伴。
貝多芬二十七歲起就在聽覺上有了障礙,患中耳炎,然後愈來愈嚴重,到了四十九歲完全聾了,人家對他談話隻能以紙筆代喉舌,可是聾沒有妨礙他作曲。
杜工部五十六歲作&ldquo耳聾&rdquo詩,&ldquo眼複幾時暗,耳從前月聾&rdquo。
好像&ldquo猿鳴秋淚缺,雀噪晚愁空&rdquo皆叨耳聾之賜,獨恨眼尚未暗!一定要耳不聰目不明才算滿意!可是此後三數年他的詩作仍然不少。
耳聾當然有不便處。
獨坐齋中,有人按鈴,我聽不見,用拳頭擂門,我還是聽不見,急得那人翻牆跳了進來。
我道歉一番聳聳肩做鹭鸶笑。
有時候和人晤言一室之内,你道東來我道西,驢唇不對馬嘴,所答非所問,持續很久才能弄清話題,幽默者莞爾而笑,性急者就要頓足太息,我也覺得窘。
鬧市中穿道路,需要眼觀四路耳聽八方,要提防市虎和呼嘯而來的騎摩托車的拼命三郎,耳不聰目不明的人都容易吃虧,好在我早已為我自己畫地為牢,某一條路以西,某一條路以北,那一帶我視為禁區。
聾子也有因禍得福的時候。
凡是不願或不便回答的問題一概可以不動聲色地置之不理,顧盼自若,面部無表情,大模大樣地做大人物狀,沒有人疑到你是裝聾。
他一再地叮問,你一再地充耳不聞,事情往往不了了之。
人世間的聲音太多了,蟲啾、蛙鳴、蟬噪、鳥啭、風吹落葉、雨打芭蕉,這一切自然的聲音都是可以容忍的,唯獨從人的喉嚨裡發出來的音波和人手操作的機械發出來的聲響,往往令人不耐。
在最需要安靜的時候,時常有一架特大的飛機稀裡嘩啦地從頭上飛過,或是芳鄰牌局初散在門口呼車道别,再不就是汽車司機狂按喇叭代替按門鈴,對于這一切我近來就不大抱怨,因為&ldquo五音令人耳聾&rdquo,我聽不大見。
耳聾之益尚不止此。
世上說壞話的人多,說好話的人少,至少好話常留在人死後再說。
白居易香爐峰下草堂初成,高吟&ldquo從茲耳界應清淨,免見啾啾毀譽聲&rdquo。
如果他耳聾,他自然耳根清淨無須誅茅到高峰之上了。
有人說,人到最後關頭,官感失靈,最後才是聽覺,所以易箦之際,有人哭他,他心煩,沒有人哭他,怕也不是滋味,不如幹脆耳聾。
《時代》周刊(1970年8月10日,頁44)有這樣一段: &ldquo我的聽覺越來越壞,&rdquo貝多芬在1801年寫道,&ldquo一位庸醫為我的耳朵開的處方是多飲茶。
&rdquo自從他于1827年逝世以後,許多學者推測其死因可能是血液循環不佳、梅毒,或傷寒症。
科羅拉多大學醫藥中心的兩位醫生,斯提芬斯與海門威在A.M.A.Journal(美國醫學會會刊)上說,事實并非如此。
他的聾乃是耳蝸硬化所緻,現今用外科手術即可矯正。
患此病症,中耳内之骨質生長過多,妨礙了震動之變成為神經沖動,于是無法把震動變成為聲音。
貝多芬最初發覺對于高音調喪失聽覺,是在二十七歲那一年。
這樣年輕的時候不可能有血液循環的病,也不可能有晚期梅毒的損傷。
傷寒比較可信。
不檢視這位譜曲家的颞骨,誰也無法确定。
一八六三年和一八八八年,他的腦殼兩度接受檢查,那些颞骨卻不見了。
顯然的是最初解剖時即已取去。
斯提芬斯與海門威下結論說:&ldquo也許在維也納的一個被人遺忘了的地窖裡,有一隻裝滿甲醛液的瓶子,裡面藏着答案。
&rdquo 18健忘 忘不一定是壞事。
能主動地徹底地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辦得到。
***** ***** 是愛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準備把蛋下鍋煮五分鐘,但是他心裡想的是一樁發明,竟把表投在鍋裡,兩眼盯着那個蛋。
是牛頓吧?專心做一項實驗,忘了吃擺在桌上的一餐飯。
有人故意戲弄他,把那一盤菜肴換為一盤吃剩的骨頭。
他餓極了,走過去吃,看到盤裡的骨頭歎口氣說:&ldquo我真糊塗,我已經吃過了。
&rdquo 這兩件事其實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為心有所旁骛,心不在焉而已。
廢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盡多的是。
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紀的人。
小小的腦殼,裡面能裝進多少東西?從五六歲記事的時候起,腦子裡就開始儲藏這花花世界的種種印象,牙牙學語之後,不久又&ldquo念、背、打&rdquo,打進去無數的詩雲、子曰,說不定還要硬塞進去一套ABCD,腦海已經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麼三角兒、理化、中外史地之類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腦子還是不得輕閑,做事上班、養家糊口,無窮無盡的茸阘事由需要記挂,腦子裡擠得密不通風,天長日久,老态薦臻,腦子裡怎能不生鏽發黴而記憶開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記人的姓名。
大概誰都有過這樣的經驗:蓦地途遇半生不熟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