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回 蜘蛛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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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山東衮州府钜野縣鄭鳴華,家道殷富,生子名一桂,姿容俊雅,因父擇配太嚴,年長十八,未為聘娶。

    其對門杜預修家,有一女名季蘭,性淑有貌,因預修後妻茅氏欲主嫁與外侄茅必興,預修不肯,以緻延到十八歲亦未許人。

    鄭一桂觀見其貌,千方百計得與通情。

    季蘭年長知事,心亦歡喜,每夜潛開豬門引一桂入宿,将次半載,兩家父母頗知之。

    季蘭後母茅氏在家吵鬧,遂關防甚密;然季蘭有心向一桂,怎能防得。

    一日,茅氏往外家去,季蘭在門首立候一桂,約他夜來。

    其夜,一桂複往,季蘭道:“我與你相通半載,已懷了三個月身孕,你可央媒來議婚,諒我父亦肯。

    但繼母在家,必然阻擋,今乘她往外公家去,明日千萬留心。

    此事成則姻緣可久,不然,妾為你死矣。

    縱有他人來娶我,妾既事君,決不改節于他人。

    ”鄭一桂欣然應諾。

    至次日五更,季蘭仍送一桂從豬門出去。

    适有屠戶蕭升早起宰豬,正撞見了,心下忖道:必是一桂與預修之女有通,故從他豬門而出。

    蕭升亦從豬門挨入,果見女子在偏門邊倚立,蕭升向前逼她求歡。

    季蘭道:“你是何人?敢這等膽大!”蕭升道:“你養得一桂,獨養不得我?”季蘭哄道:“彼要娶我,故私來先議;若他不娶,則日後從你無妨。

    ”即抽身走入房去,鎖住了門。

    蕭升隻得走出,心中焦躁,想道:“彼 戀一桂後生,怎肯從我?不如明日殺了一桂,使她絕望,諒季蘭必得到手。

    次日,一桂禀知于父要娶季蘭。

     鄭鳴華道:“幾多媒來議豪家女子,我也不納,今娶此不正之女為媳,非但辱我門風,抑且被人取笑。

    ”一桂見父不允,憂悶無聊,至夜靜後又往季蘭家,行到豬門邊,被蕭升突出拔刀殺之,并無人見。

    次日,鄭鳴華見子被殺,不勝痛傷,隻疑是杜預修所殺,遂赴縣具告。

     本縣朱知縣拘問,鄭鳴華道:“亡兒一桂與伊女季蘭有奸,伊女囑我兒娶她,我不肯允,其夜遂被殺。

    ”杜預修道:“我女與一桂奸情有無,我并不知。

    縱求嫁不允,有女豈無嫁處,必須強配?就是他不允親事,有何大仇遂至殺他?此皆是虛砌之詞,望老爺詳察。

    ”朱知縣問季蘭道:“有無奸情?是誰殺他?惟汝知之,從實說來。

    ”季蘭道:“先是一桂千般調戲,因而苟合,他先許娶我,後來我願嫁他,皆出真心,曾對天立誓,來往已将半載。

    殺死之故不知,是誰,妾實不知。

    ”朱知縣道:“你通奸半載,父親知道,因而殺之是真。

    ”遂将杜預修夾起,再三不肯認,又将季蘭上了夾棍。

    季蘭心想:一桂真心愛我,他今已死,幸我懷孕三月,倘得生男,則一桂有後;若受刑傷胎,我生亦是枉然。

    遂屈招道:“一桂是我殺的。

    ”朱知縣道:“一桂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