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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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居常熟,欲見之不可。
诿平江守梁尚書邀之始來。
既回平江,适一富人病,來谒醫。
段曰∶此病不過湯藥數劑可療,然非五百千為謝不可。
其家始許半酬。
拂衣去。
竟從其請。
别奉銀五十兩為藥資。
段求益至百兩,乃出藥為治。
數日愈,挾所獲西歸。
中途夜夢一朱衣曰∶上帝以爾為醫,而濃取賄賂,殊無濟物之心。
命杖脊二十,遂敕左右而鞭之。
既寤,覺脊痛。
呼仆視之,捶痕宛然。
還家未幾而死。
宣城符裡鎮人符助教治癰疽,操心亡狀。
病者瘡不毒,先以藥發之。
忽一黃衣卒來,持片紙示之雲∶陰司追汝,以藤杖點其背。
符大叫痛。
黃衣曰∶汝原來也知痛。
随手成大疽而死。
《名醫錄》雲∶京師有一婦人,姓白,有美容,京人皆稱為白牡丹。
貨下胎藥為生。
忽患腦疼,日增其腫,名醫治之皆不愈。
日久潰爛,臭穢不可聞。
每夜聲喚,遠近皆聞之。
一日遂與家中雲∶我所蓄下胎方,盡為我焚之。
戒子弟曰∶誓不可傳此業。
其子告母雲∶我母因此起家,何棄之有?其母曰∶我夜夜夢數百小兒咂我腦袋,所以疼痛叫喚。
此皆是我以毒藥壞胎,獲此果報。
言訖遂死。
《醫說》載宣城管内水陽村,醫陸陽,字義若,以技稱。
建炎中,朱萃老編修妻避寇驚憂緻疾,陸誤投以小柴胡湯殺之。
溧水高淳鎮李氏子,病瘵召之。
用藥未效。
從出娼家飲,索錢并酒馔。
不與。
投以剛劑數十粒,又殺之。
紹興九年,陸暴病。
呼曰∶朱宜人、李六郎,休打我,我便去也。
旬日死。
黃帝曰∶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因相失,故時疑殆,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針藥,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
不适貧富貴賤之居,生之濃薄,形之寒溫,不适飲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慮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黃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
雖不中邪,病從内生,名曰脫營。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
五氣留連,病有所并。
醫工診之,不在髒腑,不變軀形。
診之而疑,不知病名。
身體日減,氣虛無精。
病深無氣,灑灑然時驚。
病深者,以其外耗于衛,内奪于營。
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
精氣竭絕,形體毀沮。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
精華日脫,邪氣乃并。
此治之二過也。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恒,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
此治之三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候王。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内傷,身必敗亡。
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出,痿為攣。
醫不能嚴,不能動神。
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
此治之四過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
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髒空虛,血氣離守。
工不能知,何術之語。
嘗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複行,令澤不息,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
粗工治之,亟刺陰陽。
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醫不能明。
不問所發,惟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
凡邦之有疾病者,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
(政謂聚毒藥以供醫事。
令謂使醫分而治之,毒藥藥之。
辛苦者,頭瘡曰,身瘡曰瘍。
分治者,醫各有能也。
凡藥有有毒者,有無毒者。
無毒所以療病,有毒所以發病。
而藥物之性,随四時而生死。
金石之性,禀五行而濃薄。
其類不一,其性必偏。
而人之身,感陰陽寒暑之偏而有病。
病以偏而感,藥以偏而用,必相攻而後相濟。
用之不善,則無毒者亦毒矣。
必欲醫者知用藥之為毒,而不敢輕。
辨君臣佐使之制,調溫涼燥濕之宜,審表裡吐納之方,達造化性命之理,則雖毒不毒矣。
故其職以聚毒藥為主者,重之也?)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
十全為上。
十失一,次之。
十失二,次之。
十失三,次之。
十失四為下。
(稽,計也。
食,祿也。
十全謂所治十人皆愈也。
失謂其不效者。
失四為下,則其祿最薄。
失五者黜之而無祿。
罰之重者,重民命也。
豈他職之可比也。
)疾醫,掌養萬民之疾病。
四時皆有疠疾。
春時有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
(天有六氣,謂陰陽風雨晦明,皆足以傷形。
人有六疾,謂寒熱末腹惑心,皆足以傷氣。
營運于榮衛,周流于四肢。
交通則為和,有餘、不足則為疾。
苟調養不得其道,而與之值焉。
是以氣疾交攻,甚者或至于病。
此疾醫于治病言養者,精察夫六疾之本,而順适夫六氣之運,此醫之良者也。
疠疾者,氣不和之疾。
,酸削也。
首疾,頭痛也。
嗽,咳也。
上氣,逆喘也。
凡人四時之間,冬傷于寒,陽主于内。
春木用事,而陽發于外,然後寒氣搏之,為首之疾。
春木為肝,而主色。
火勝于夏,以子勝母,故暑氣溢而為疥癢之疾。
夏傷于暑,陰主于内。
秋金用事,而陰發于外,然後暑氣搏之,為瘧寒之疾。
秋金為肺,而主聲。
水勝于冬,以子勝母,故寒氣壅而為嗽上氣疾。
是四者,皆四時不和之氣,故謂之疠。
)以五味、五谷、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其死生。
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髒之動。
(五味醯、酒、饴蜜、姜、鹽之屬。
五谷麻、黍、稷、麥、豆也。
五藥草、木、蟲、石、谷也。
養猶治也。
病由氣勝,負而生氣之羸,則攻之。
其不足則養之也。
五氣者,肝氣溫,心氣熱,脾氣和,肺氣涼,腎氣寒是已。
五聲者,肝聲呼,心聲歎,脾聲歌,肺聲哭,腎聲呻是已。
五色者,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黃,肺色白,腎色黑是已。
三者劇易之征見于外。
察其盈虛休王,則吉兇可知矣。
九竅者,陽竅七,兩耳、兩目、兩鼻、一口也。
陰竅二,大小二府也。
竅謂其有形而見于外者。
兩之謂陰陽,變謂陰陽之變。
觀其證之變而有通塞之二候。
九髒者,正髒五,謂肺、心、肝、脾、腎,及六腑中胃、膀胱、大腸、小腸四者。
髒謂皆有形而藏于内者。
參之謂陽陰與沖氣。
察其脈之動,而有浮、中、沉之三部。
以要而言,九髒皆不出于五髒,而上關九竅。
兩之參之而得其要。
則五要可用,而醫無過誤之失矣。
)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
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于醫師。
(少者曰死,老者曰終,所以謂治疾不愈之狀也。
入于醫師者,醫師得以制其祿,且以為後戒。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殺之齊。
(腫瘍壅而上生創者。
潰瘍癰而含膿血者。
金瘍刃創也。
折瘍跌者。
祝當為注,以藥附之也。
,刮去膿血也。
殺,以藥食其惡肉也。
)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
(止病曰療。
五毒,五藥之有毒者。
今醫方有五毒之藥,作之合黃,置石膽、丹砂、雄黃、礬石、磁石其中,燒之三晝夜。
其煙上着,以雞羽掃取之。
以注創,惡肉破則骨盡出
诿平江守梁尚書邀之始來。
既回平江,适一富人病,來谒醫。
段曰∶此病不過湯藥數劑可療,然非五百千為謝不可。
其家始許半酬。
拂衣去。
竟從其請。
别奉銀五十兩為藥資。
段求益至百兩,乃出藥為治。
數日愈,挾所獲西歸。
中途夜夢一朱衣曰∶上帝以爾為醫,而濃取賄賂,殊無濟物之心。
命杖脊二十,遂敕左右而鞭之。
既寤,覺脊痛。
呼仆視之,捶痕宛然。
還家未幾而死。
宣城符裡鎮人符助教治癰疽,操心亡狀。
病者瘡不毒,先以藥發之。
忽一黃衣卒來,持片紙示之雲∶陰司追汝,以藤杖點其背。
符大叫痛。
黃衣曰∶汝原來也知痛。
随手成大疽而死。
《名醫錄》雲∶京師有一婦人,姓白,有美容,京人皆稱為白牡丹。
貨下胎藥為生。
忽患腦疼,日增其腫,名醫治之皆不愈。
日久潰爛,臭穢不可聞。
每夜聲喚,遠近皆聞之。
一日遂與家中雲∶我所蓄下胎方,盡為我焚之。
戒子弟曰∶誓不可傳此業。
其子告母雲∶我母因此起家,何棄之有?其母曰∶我夜夜夢數百小兒咂我腦袋,所以疼痛叫喚。
此皆是我以毒藥壞胎,獲此果報。
言訖遂死。
《醫說》載宣城管内水陽村,醫陸陽,字義若,以技稱。
建炎中,朱萃老編修妻避寇驚憂緻疾,陸誤投以小柴胡湯殺之。
溧水高淳鎮李氏子,病瘵召之。
用藥未效。
從出娼家飲,索錢并酒馔。
不與。
投以剛劑數十粒,又殺之。
紹興九年,陸暴病。
呼曰∶朱宜人、李六郎,休打我,我便去也。
旬日死。
黃帝曰∶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因相失,故時疑殆,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針藥,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
不适貧富貴賤之居,生之濃薄,形之寒溫,不适飲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慮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黃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
雖不中邪,病從内生,名曰脫營。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
五氣留連,病有所并。
醫工診之,不在髒腑,不變軀形。
診之而疑,不知病名。
身體日減,氣虛無精。
病深無氣,灑灑然時驚。
病深者,以其外耗于衛,内奪于營。
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
精氣竭絕,形體毀沮。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
精華日脫,邪氣乃并。
此治之二過也。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恒,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
此治之三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候王。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内傷,身必敗亡。
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出,痿為攣。
醫不能嚴,不能動神。
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
此治之四過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
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髒空虛,血氣離守。
工不能知,何術之語。
嘗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複行,令澤不息,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
粗工治之,亟刺陰陽。
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醫不能明。
不問所發,惟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
凡邦之有疾病者,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
(政謂聚毒藥以供醫事。
令謂使醫分而治之,毒藥藥之。
辛苦者,頭瘡曰,身瘡曰瘍。
分治者,醫各有能也。
凡藥有有毒者,有無毒者。
無毒所以療病,有毒所以發病。
而藥物之性,随四時而生死。
金石之性,禀五行而濃薄。
其類不一,其性必偏。
而人之身,感陰陽寒暑之偏而有病。
病以偏而感,藥以偏而用,必相攻而後相濟。
用之不善,則無毒者亦毒矣。
必欲醫者知用藥之為毒,而不敢輕。
辨君臣佐使之制,調溫涼燥濕之宜,審表裡吐納之方,達造化性命之理,則雖毒不毒矣。
故其職以聚毒藥為主者,重之也?)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
十全為上。
十失一,次之。
十失二,次之。
十失三,次之。
十失四為下。
(稽,計也。
食,祿也。
十全謂所治十人皆愈也。
失謂其不效者。
失四為下,則其祿最薄。
失五者黜之而無祿。
罰之重者,重民命也。
豈他職之可比也。
)疾醫,掌養萬民之疾病。
四時皆有疠疾。
春時有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
(天有六氣,謂陰陽風雨晦明,皆足以傷形。
人有六疾,謂寒熱末腹惑心,皆足以傷氣。
營運于榮衛,周流于四肢。
交通則為和,有餘、不足則為疾。
苟調養不得其道,而與之值焉。
是以氣疾交攻,甚者或至于病。
此疾醫于治病言養者,精察夫六疾之本,而順适夫六氣之運,此醫之良者也。
疠疾者,氣不和之疾。
,酸削也。
首疾,頭痛也。
嗽,咳也。
上氣,逆喘也。
凡人四時之間,冬傷于寒,陽主于内。
春木用事,而陽發于外,然後寒氣搏之,為首之疾。
春木為肝,而主色。
火勝于夏,以子勝母,故暑氣溢而為疥癢之疾。
夏傷于暑,陰主于内。
秋金用事,而陰發于外,然後暑氣搏之,為瘧寒之疾。
秋金為肺,而主聲。
水勝于冬,以子勝母,故寒氣壅而為嗽上氣疾。
是四者,皆四時不和之氣,故謂之疠。
)以五味、五谷、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其死生。
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髒之動。
(五味醯、酒、饴蜜、姜、鹽之屬。
五谷麻、黍、稷、麥、豆也。
五藥草、木、蟲、石、谷也。
養猶治也。
病由氣勝,負而生氣之羸,則攻之。
其不足則養之也。
五氣者,肝氣溫,心氣熱,脾氣和,肺氣涼,腎氣寒是已。
五聲者,肝聲呼,心聲歎,脾聲歌,肺聲哭,腎聲呻是已。
五色者,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黃,肺色白,腎色黑是已。
三者劇易之征見于外。
察其盈虛休王,則吉兇可知矣。
九竅者,陽竅七,兩耳、兩目、兩鼻、一口也。
陰竅二,大小二府也。
竅謂其有形而見于外者。
兩之謂陰陽,變謂陰陽之變。
觀其證之變而有通塞之二候。
九髒者,正髒五,謂肺、心、肝、脾、腎,及六腑中胃、膀胱、大腸、小腸四者。
髒謂皆有形而藏于内者。
參之謂陽陰與沖氣。
察其脈之動,而有浮、中、沉之三部。
以要而言,九髒皆不出于五髒,而上關九竅。
兩之參之而得其要。
則五要可用,而醫無過誤之失矣。
)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
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于醫師。
(少者曰死,老者曰終,所以謂治疾不愈之狀也。
入于醫師者,醫師得以制其祿,且以為後戒。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殺之齊。
(腫瘍壅而上生創者。
潰瘍癰而含膿血者。
金瘍刃創也。
折瘍跌者。
祝當為注,以藥附之也。
,刮去膿血也。
殺,以藥食其惡肉也。
)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
(止病曰療。
五毒,五藥之有毒者。
今醫方有五毒之藥,作之合黃,置石膽、丹砂、雄黃、礬石、磁石其中,燒之三晝夜。
其煙上着,以雞羽掃取之。
以注創,惡肉破則骨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