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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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刮去敗血。
殺謂蝕去惡肉。
蓋腫者欲散,潰者欲合,傷者欲複,斷者欲續。
故必先攻之以五毒,而後養之以五谷,療之以五藥,節之以五味也。
)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鹹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
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此言各以其類相養也。
酸,木味。
木根立地中似骨。
辛,金味。
金之纏合異物似筋。
鹹,水味。
水之流行地中似脈。
苦,火味。
火出入無形似氣。
甘,土味。
土含載四者似肉。
滑,滑石也。
凡諸滑物通利往來,似竅然。
治瘍以骨為主,而筋脈氣不可以過盛,用藥宜得其中焉。
)陶弘景曰∶今庸醫處療,皆恥看本草。
或倚約舊方,或聞人傳說,或遇其所憶,便攬筆疏之。
俄然戴面,以此表奇。
其惡畏相反,故自寡昧。
而藥類違僻,分量參差,亦不以為疑。
脫或偶爾值瘥,則自信方驗。
若旬月未瘳,則言病源深結,了不反求諸己,詳思得失。
虛構聲稱,多納金帛,非惟在顯宜貴,固将居幽贻譴矣。
張湛曰∶夫經方之難精,由來尚矣。
今病有内同而外異,亦有内異而外同。
故五髒六腑之盈虛,血脈榮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候以審之。
而寸口關尺,有浮沉弦緊之亂;俞穴流注,有高下淺深之差;肌膚筋骨,有濃薄剛柔之異。
惟用心精微者,始可與言于茲矣。
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于至粗至淺之思,豈不殆哉。
若盈而益之,虛而徹之,塞而壅之,寒而滞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見其死矣。
孫真人曰∶凡古今病名,率多不同。
緩急尋檢,常緻疑阻。
若不判别,何以示衆。
且如世人呼陰毒傷寒,最為劇病。
嘗深摭其由。
然口稱陰毒之名,意指少陰之證,病實陰陽之候。
命一疾而涉三病,以此為治,豈不茫昧。
殊不知陰毒、少陰、陰陽,自是三候,為治全别。
古有方證,其說甚明。
今而混淆,害人最急。
又如腸風、髒毒、咳逆、慢驚,遍稽方論,無此名稱。
深窮其狀,腸風,乃腸痔下血。
髒毒,乃痢之蠱毒。
咳逆者,哕逆之名,慢驚者,陰痫之病。
若不知古知今,何以為人司命?加以古之經方,言多雅奧,以利為滞下,以蹶為香港腳,以淋為癃,以實為秘,以天行為傷寒,以白虎為曆節,以膈氣為膏肓,以喘嗽為咳逆,以僵直為,以不語為,以緩縱為痱,以怔忪為悸,以痰為飲,以黃為瘅。
諸如此論,可不讨論?而況病有數候相類,二病同名者哉。
宜其視傷寒、中風、熱病、瘟疫,通曰傷寒。
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率為水氣。
療中風專用平痰藥,指滞下或以為勞疾,伏梁不辨乎風根,中風不分乎時疾。
此今天下醫者之公患也,是以别白而言之。
古雲∶不得為賢宰相,則為明醫,甚者醫之難明也。
略舉數事。
一曰涼藥治損謬。
其說盛于丹溪。
謂人之一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
而用知母,黃柏等,謂之滋陰。
至今治虛勞者遵而用之。
初服胃氣尚強,久之則中寒而食減。
陰未滋,陽已竭矣。
或曰∶瀉南方,補北方,經語也。
然不知經雲∶東方實,西方虛。
乃不治東西,而唯瀉南補北。
腎為肝母,水旺則金不受熏而能制木,故曰母能令子虛也。
為金木謀則然,而非概治虛勞也。
以王節齋之高明,亦因仍而不覺,豈一時之誤否耶?二曰炮制失宜謬。
今人以童便浸參,曰肺熱,還傷肺也。
本草參忌鹵與溲。
鹵,鹽也。
溲,便溺也。
何反用其忌也?又附子者,正取其勇悍之性,亦用童便煮之,至三、五日。
譬如用猛将以禦勁敵,取其猛也。
而損傷其手足,饑餓其體膚,乃使其臨陣,可乎?夫用藥者,宜察其當用與否。
如不當用,曷若已之。
三曰認藥舛錯謬。
青皮則以小枳實混之,其枳殼則以香丸混之,石膏則以方解石混之。
又另立軟石膏、軟柴胡之說。
猶未也,以五倍子為文蛤,以蓮花須為蓮花蕊,以山蘿蔔為沙參,皆舛也。
夫青皮入足厥陰經,故陳皮治高,青皮治低。
小枳實,胸中藥也,何由入厥陰經也?餘可類推矣。
又枸杞子、地骨皮,根之于實,一樹也。
王節齋分屬草木二部,皆舛也。
四率意處方謬。
古人處方,慎重不苟。
所有成方,如四君子、四物、二陳、平胃等号玉笈三十六方,孫思邈真人傳自龍宮,而雜布于諸方書中。
名各皆有深意,後人合宜則用,稍為增減出入,無不應者。
乃今時處方,或散漫無紀,或任便自用,或慣作平淡庸柔之劑。
無大益,亦無大損者。
将謂成則歸功,敗則無所歸咎,而不知緊要之疾,乃作誤害矣。
又王氏類方,最為精密。
而四君子易甘草以黃。
夫臨證處方,自無死法,而錄刻古方,不宜變損。
或古有之則可,古未有,則仍舊為是。
愚謂用藥如用兵,兵本殺人,善用之則生人。
醫本生人,不善用之則殺人。
旨哉言乎,故孔子以戰、疾并慎。
而醫家者言,則有四診九候,五科八要,誠慎之也。
不然而平日不調習,臨敵無節制,鹵莽決裂,其不以兵為戲乎?王忠文公雲∶李明之弟子多在中州,獨劉守真之學,傳之荊山浮圖師。
師至江南,傳之中人羅知悌,而南方之醫皆宗之矣。
及國朝,天下之言醫者,非劉氏之學,弗道也。
劉李之法,雖攻補不同,會而通之,随證而用之,自中其病矣。
近時吾吳中稱良醫師,則以能持東垣者,謂之王;持張劉者,謂之伯。
噫!堯舜以揖讓,湯武以幹戈。
苟合道濟世,何必曰同。
餘嘗病世之專于攻伐者,邪氣未退,而真氣先然矣。
專于補養者,或緻氣道壅塞,為禍不少,正氣未複,而邪氣愈熾。
古人有雲∶藥貴合宜,法當應變。
泥其常者,人參反以殺人;通其變者,烏頭可以活命。
孫真人所謂随時增損,物無定方,真知言哉。
震澤王文恪公雲∶今之醫者,祖述李明之、朱彥修,其處方不出參術之類,所謂醫之王道,信知本者矣。
然病出于變,非術參輩所能效者,則藥亦不得不變。
可變而不知變,則坐以待亡。
變而失之毫厘,則反促其死,均之為不可也。
故曰∶可與立,未可與權。
藥而能權,可謂妙矣。
明之、彥修未嘗廢權也。
世醫師其常,而不師其變,非用權之難乎?孔志約雲∶動植形生,因方舛性。
春秋節變,感氣殊功。
離其本土,則質同而效異。
乖于采摘,乃物是而時非。
名實既爽,寒溫多謬。
用之凡庶,其欺已甚。
施之君父,逆莫大焉。
陳嘉谟曰∶醫學貿易,多在市家。
諺雲∶賣藥者,一眼。
用藥者,兩眼。
服藥者,無眼,非虛語也。
古圹灰雲死龍骨,苜蓿根為土黃,麝香搗荔核攙,藿香采茄葉雜,煮半夏為玄胡索,鹽松梢為肉苁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木香,熬廣膠入荞麥作阿膠,煮雞子及魚枕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花,驢腳胫作虎骨,松脂混麒麟,番硝和龍腦香。
巧詐百般,甘受其侮,甚至殺人,歸咎用藥,乃大關系,非比尋常,不可不慎也。
《陶貞白外傳》雲∶有弟子桓,先得道,将超升。
弘景問曰∶某行教修道,勤亦至矣,得非有過而淹延在世乎?桓曰∶君之陰功着矣。
所修本草,以虻蟲、水蛭為藥,功雖及人而害于物命。
以此一紀之後,當解形去世,署蓬萊都水監耳。
言訖乃去。
弘景複以草木之藥,可代物命者,着《别錄本草》三卷,以贖其過焉。
後陶弘景果解形仙去,又為茅山上清第九代宗師也。
許胤宗曰∶醫特意耳。
思慮精則得之。
脈之候幽而難明。
吾意所解,口莫能宣也。
古之上醫要在視脈
謂刮去敗血。
殺謂蝕去惡肉。
蓋腫者欲散,潰者欲合,傷者欲複,斷者欲續。
故必先攻之以五毒,而後養之以五谷,療之以五藥,節之以五味也。
)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鹹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
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此言各以其類相養也。
酸,木味。
木根立地中似骨。
辛,金味。
金之纏合異物似筋。
鹹,水味。
水之流行地中似脈。
苦,火味。
火出入無形似氣。
甘,土味。
土含載四者似肉。
滑,滑石也。
凡諸滑物通利往來,似竅然。
治瘍以骨為主,而筋脈氣不可以過盛,用藥宜得其中焉。
)陶弘景曰∶今庸醫處療,皆恥看本草。
或倚約舊方,或聞人傳說,或遇其所憶,便攬筆疏之。
俄然戴面,以此表奇。
其惡畏相反,故自寡昧。
而藥類違僻,分量參差,亦不以為疑。
脫或偶爾值瘥,則自信方驗。
若旬月未瘳,則言病源深結,了不反求諸己,詳思得失。
虛構聲稱,多納金帛,非惟在顯宜貴,固将居幽贻譴矣。
張湛曰∶夫經方之難精,由來尚矣。
今病有内同而外異,亦有内異而外同。
故五髒六腑之盈虛,血脈榮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候以審之。
而寸口關尺,有浮沉弦緊之亂;俞穴流注,有高下淺深之差;肌膚筋骨,有濃薄剛柔之異。
惟用心精微者,始可與言于茲矣。
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于至粗至淺之思,豈不殆哉。
若盈而益之,虛而徹之,塞而壅之,寒而滞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見其死矣。
孫真人曰∶凡古今病名,率多不同。
緩急尋檢,常緻疑阻。
若不判别,何以示衆。
且如世人呼陰毒傷寒,最為劇病。
嘗深摭其由。
然口稱陰毒之名,意指少陰之證,病實陰陽之候。
命一疾而涉三病,以此為治,豈不茫昧。
殊不知陰毒、少陰、陰陽,自是三候,為治全别。
古有方證,其說甚明。
今而混淆,害人最急。
又如腸風、髒毒、咳逆、慢驚,遍稽方論,無此名稱。
深窮其狀,腸風,乃腸痔下血。
髒毒,乃痢之蠱毒。
咳逆者,哕逆之名,慢驚者,陰痫之病。
若不知古知今,何以為人司命?加以古之經方,言多雅奧,以利為滞下,以蹶為香港腳,以淋為癃,以實為秘,以天行為傷寒,以白虎為曆節,以膈氣為膏肓,以喘嗽為咳逆,以僵直為,以不語為,以緩縱為痱,以怔忪為悸,以痰為飲,以黃為瘅。
諸如此論,可不讨論?而況病有數候相類,二病同名者哉。
宜其視傷寒、中風、熱病、瘟疫,通曰傷寒。
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率為水氣。
療中風專用平痰藥,指滞下或以為勞疾,伏梁不辨乎風根,中風不分乎時疾。
此今天下醫者之公患也,是以别白而言之。
古雲∶不得為賢宰相,則為明醫,甚者醫之難明也。
略舉數事。
一曰涼藥治損謬。
其說盛于丹溪。
謂人之一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
而用知母,黃柏等,謂之滋陰。
至今治虛勞者遵而用之。
初服胃氣尚強,久之則中寒而食減。
陰未滋,陽已竭矣。
或曰∶瀉南方,補北方,經語也。
然不知經雲∶東方實,西方虛。
乃不治東西,而唯瀉南補北。
腎為肝母,水旺則金不受熏而能制木,故曰母能令子虛也。
為金木謀則然,而非概治虛勞也。
以王節齋之高明,亦因仍而不覺,豈一時之誤否耶?二曰炮制失宜謬。
今人以童便浸參,曰肺熱,還傷肺也。
本草參忌鹵與溲。
鹵,鹽也。
溲,便溺也。
何反用其忌也?又附子者,正取其勇悍之性,亦用童便煮之,至三、五日。
譬如用猛将以禦勁敵,取其猛也。
而損傷其手足,饑餓其體膚,乃使其臨陣,可乎?夫用藥者,宜察其當用與否。
如不當用,曷若已之。
三曰認藥舛錯謬。
青皮則以小枳實混之,其枳殼則以香丸混之,石膏則以方解石混之。
又另立軟石膏、軟柴胡之說。
猶未也,以五倍子為文蛤,以蓮花須為蓮花蕊,以山蘿蔔為沙參,皆舛也。
夫青皮入足厥陰經,故陳皮治高,青皮治低。
小枳實,胸中藥也,何由入厥陰經也?餘可類推矣。
又枸杞子、地骨皮,根之于實,一樹也。
王節齋分屬草木二部,皆舛也。
四率意處方謬。
古人處方,慎重不苟。
所有成方,如四君子、四物、二陳、平胃等号玉笈三十六方,孫思邈真人傳自龍宮,而雜布于諸方書中。
名各皆有深意,後人合宜則用,稍為增減出入,無不應者。
乃今時處方,或散漫無紀,或任便自用,或慣作平淡庸柔之劑。
無大益,亦無大損者。
将謂成則歸功,敗則無所歸咎,而不知緊要之疾,乃作誤害矣。
又王氏類方,最為精密。
而四君子易甘草以黃。
夫臨證處方,自無死法,而錄刻古方,不宜變損。
或古有之則可,古未有,則仍舊為是。
愚謂用藥如用兵,兵本殺人,善用之則生人。
醫本生人,不善用之則殺人。
旨哉言乎,故孔子以戰、疾并慎。
而醫家者言,則有四診九候,五科八要,誠慎之也。
不然而平日不調習,臨敵無節制,鹵莽決裂,其不以兵為戲乎?王忠文公雲∶李明之弟子多在中州,獨劉守真之學,傳之荊山浮圖師。
師至江南,傳之中人羅知悌,而南方之醫皆宗之矣。
及國朝,天下之言醫者,非劉氏之學,弗道也。
劉李之法,雖攻補不同,會而通之,随證而用之,自中其病矣。
近時吾吳中稱良醫師,則以能持東垣者,謂之王;持張劉者,謂之伯。
噫!堯舜以揖讓,湯武以幹戈。
苟合道濟世,何必曰同。
餘嘗病世之專于攻伐者,邪氣未退,而真氣先然矣。
專于補養者,或緻氣道壅塞,為禍不少,正氣未複,而邪氣愈熾。
古人有雲∶藥貴合宜,法當應變。
泥其常者,人參反以殺人;通其變者,烏頭可以活命。
孫真人所謂随時增損,物無定方,真知言哉。
震澤王文恪公雲∶今之醫者,祖述李明之、朱彥修,其處方不出參術之類,所謂醫之王道,信知本者矣。
然病出于變,非術參輩所能效者,則藥亦不得不變。
可變而不知變,則坐以待亡。
變而失之毫厘,則反促其死,均之為不可也。
故曰∶可與立,未可與權。
藥而能權,可謂妙矣。
明之、彥修未嘗廢權也。
世醫師其常,而不師其變,非用權之難乎?孔志約雲∶動植形生,因方舛性。
春秋節變,感氣殊功。
離其本土,則質同而效異。
乖于采摘,乃物是而時非。
名實既爽,寒溫多謬。
用之凡庶,其欺已甚。
施之君父,逆莫大焉。
陳嘉谟曰∶醫學貿易,多在市家。
諺雲∶賣藥者,一眼。
用藥者,兩眼。
服藥者,無眼,非虛語也。
古圹灰雲死龍骨,苜蓿根為土黃,麝香搗荔核攙,藿香采茄葉雜,煮半夏為玄胡索,鹽松梢為肉苁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木香,熬廣膠入荞麥作阿膠,煮雞子及魚枕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花,驢腳胫作虎骨,松脂混麒麟,番硝和龍腦香。
巧詐百般,甘受其侮,甚至殺人,歸咎用藥,乃大關系,非比尋常,不可不慎也。
《陶貞白外傳》雲∶有弟子桓,先得道,将超升。
弘景問曰∶某行教修道,勤亦至矣,得非有過而淹延在世乎?桓曰∶君之陰功着矣。
所修本草,以虻蟲、水蛭為藥,功雖及人而害于物命。
以此一紀之後,當解形去世,署蓬萊都水監耳。
言訖乃去。
弘景複以草木之藥,可代物命者,着《别錄本草》三卷,以贖其過焉。
後陶弘景果解形仙去,又為茅山上清第九代宗師也。
許胤宗曰∶醫特意耳。
思慮精則得之。
脈之候幽而難明。
吾意所解,口莫能宣也。
古之上醫要在視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