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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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應之而沉,以無虛浮風象,故直指曰氣耳。
遲則為冷。
若脈遲,不論因于何氣,皆主冷也。
數則為熱。
若脈數,不論因于何氣,皆主熱也。
數皆主熱。
若浮而得之,不論何因,其熱在表。
沉而得之,其熱在裡。
遲既主冷,若浮而得之,不論何因,其冷在表而虛。
沉而得之,其冷在裡而結。
外因之表裡陰陽,内因之風氣冷熱,非參以脈,則不能分别。
然而脈理浩繁,能提括其綱,自可條析其目,但以浮沉遲數四者而觸類焉。
則引彼可以證此,申此可以例彼,而診家之精義,思過半矣。
[卷一]浮脈第十 浮脈法天,輕手可得。
泛泛在上,如水漂木。
有力洪大,來盛去悠。
無力虛大,遲而且柔。
虛甚則散,渙漫不收。
有邊無中,其名曰芤。
浮小為濡,綿浮水面。
(綿一作帛。
)濡甚則微,不任尋按。
天覆于上,陽也。
浮脈似之,故曰法天。
其脈應手皮毛,輕手可得。
按之且有泛泛欲上之勢,如水中漂木,雖按之使沉,亦必随手而起,《脈經》所謂舉之有餘,按之不足者是也。
若浮脈中加以洪大,來盛去悠,是為有力之浮脈,謂之浮大之脈亦可。
若浮脈中加以虛大,遲而且柔,是為無力之浮脈,謂之虛大之脈亦可。
若浮而虛大之甚,則渙散彌漫,不斂不實,名曰散脈,《脈經》所謂氣實血虛,有表無裡者是也。
若四邊有而中則無,名曰芤脈。
芤者,中空之草,其狀如蔥。
《脈經》所謂浮大而軟,按之中央空,兩邊實者是也。
若浮而小,名曰濡脈。
如帛浮于水,按之軟薄,全無力也。
若浮濡之甚,則極虛極小,名曰微脈。
不勝重為尋按,《脈經》所謂若有若無,或欲絕者是也。
[卷一]沉脈第十一 沉脈法地,近于筋骨。
深深在下,沉極為伏。
有力為牢,實大弦長。
牢甚則實,而強。
無力為弱,柔小如綿。
弱甚則細,如蛛絲然。
地載于下,陰也。
沉脈似之,故曰法地。
其脈近在筋骨,非重按不可得,更有深深下沉之勢,《脈經》所謂舉之不足,按之有餘者是也。
若沉之極,似附着于筋骨,名曰伏脈,《脈經》所謂極重按之乃得者是也。
若沉而有力,實大弦長。
弦則強急,且大且實,堅牢之義,自可想見。
《脈經》有革脈而無牢脈,要知牢即革也。
革脈形如按鼓,亦即強急堅牢之義,皆有餘于外者。
若牢之甚,則内外皆實,而強,如有根蒂也。
沉而無力,既小且柔,是名為弱。
《脈經》所謂極軟而沉細,按之欲絕指下者是也。
弱之甚,則更柔更小,若有若無,萦萦如蜘蛛之絲,名曰細,與微脈固不相遠也。
[卷一]遲脈第十二 遲脈屬陰,一息三至。
小于遲,緩不及四。
二損一敗,病不可治。
兩息奪精,脈已無氣。
浮大虛散,或見芤革。
浮小濡微,沉小細弱。
遲細為澀,往來極難,易散一止,止而複還。
結則來緩,止而複來。
代則來緩,止不能回。
一呼一吸為一息,脈應四至,是其常也。
遲則一息三至,氣不振發,行不如度,故曰屬陰。
緩則小于遲,猶未能及于四至。
若一息二至,元氣已損。
一息一至,元氣已敗,病則必不可治。
兩息一至,真精奪去,雖一見脈,正氣已無,不過燼燈之餘焰耳。
遲而浮大,或為虛散,或為芤革。
遲而浮小,不為濡則為微。
遲而沉小,不為細則為弱。
遲而細,則力不足于往來,名曰澀。
往來艱澀,則易于散,而或有一止。
(不足之止。
)然非絕藏之脈,故止而複還也。
結則緩中時或一止,止而複來。
蓋氣有結滞,脈為阻礙,暫一止而複來。
(阻塞之止。
)與澀之易散一止者,不相懸也。
代則緩中一止,止不能回。
(脫根之止。
)《脈經》所雲∶不能自還,因而複動。
正如替代之代,有出無入,有去無來之象。
[卷一]數脈第十三 數脈屬陽,六至一息。
七疾八極,九至為脫。
浮大者洪,沉大牢實。
往來流利,是謂之滑。
有力為緊,彈如轉索。
數見寸口,有止為促。
數見關中,動脈可候。
厥厥動搖,狀如小豆。
脈以四至為平,閏以太息,大約不出五至。
若一息六至,是為數脈。
氣行速疾逾于常度,故曰屬陽。
一息七至,氣更速快,故曰疾。
一息八至,陽熱已極。
一息九至則元神散脫,而與遲之奪精者,固無異也。
數而浮大,其名曰洪。
數而沉大,不為牢即為實。
數而往來流利,是名曰滑,即《脈經》所雲輾轉替替然。
與數相似者。
數而有力,是名曰緊。
緊原以形狀言,不以至數言。
但緊脈斂實似弦,弦則直急如弦。
緊則《脈經》所雲如轉索,如切繩,内有攪動彈搏之狀,似乎數也。
若數中時見一止,(失倫之止。
)名曰促脈。
脈流數疾,勢如奔逸,偶不相繼,故一止耳。
仲景雲∶陽盛則促,故當于寸口見焉。
若數脈見于關上,名曰動脈。
蓋關為陰陽交互之處,陰陽不和,兩相抗激,勢不相下,故迸于上而厥厥動搖也。
然上下無頭尾,隻在一分之關上,非圓實之小豆,不足以形容其狀也。
[卷一]長脈第十四 長則氣治,過于本位。
長而端直,弦脈應指。
脈位有三,寸關尺也。
長則透出本位。
惟其透出,乃見長象。
非氣之充暢,不能有此,故曰治。
若長而端直,應于指下,是為弦脈。
即《素問》玉機真藏論曰∶其氣來軟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者是也。
[卷一]短脈第十五 短則氣病,不能滿部,不見于關,惟尺寸候。
一脈一形,各有主病。
數脈相兼,則見諸證。
脈短,則氣不充暢,無論在寸在尺,俱不能滿足本部。
惟其不能滿部,乃見短象。
氣不足,非病而何?然此惟尺寸見之。
設若在關而不滿本部,則與尺寸不相接矣,理無此脈。
蓋脈類多矣。
有一脈,自有一脈之形。
形有不同,故病亦各異。
若脈數形兼見,而病亦數種兼成。
仲景所謂此自經常,不失铢分者也。
如下文雲雲。
遲則為冷。
若脈遲,不論因于何氣,皆主冷也。
數則為熱。
若脈數,不論因于何氣,皆主熱也。
數皆主熱。
若浮而得之,不論何因,其熱在表。
沉而得之,其熱在裡。
遲既主冷,若浮而得之,不論何因,其冷在表而虛。
沉而得之,其冷在裡而結。
外因之表裡陰陽,内因之風氣冷熱,非參以脈,則不能分别。
然而脈理浩繁,能提括其綱,自可條析其目,但以浮沉遲數四者而觸類焉。
則引彼可以證此,申此可以例彼,而診家之精義,思過半矣。
[卷一]浮脈第十 浮脈法天,輕手可得。
泛泛在上,如水漂木。
有力洪大,來盛去悠。
無力虛大,遲而且柔。
虛甚則散,渙漫不收。
有邊無中,其名曰芤。
浮小為濡,綿浮水面。
(綿一作帛。
)濡甚則微,不任尋按。
天覆于上,陽也。
浮脈似之,故曰法天。
其脈應手皮毛,輕手可得。
按之且有泛泛欲上之勢,如水中漂木,雖按之使沉,亦必随手而起,《脈經》所謂舉之有餘,按之不足者是也。
若浮脈中加以洪大,來盛去悠,是為有力之浮脈,謂之浮大之脈亦可。
若浮脈中加以虛大,遲而且柔,是為無力之浮脈,謂之虛大之脈亦可。
若浮而虛大之甚,則渙散彌漫,不斂不實,名曰散脈,《脈經》所謂氣實血虛,有表無裡者是也。
若四邊有而中則無,名曰芤脈。
芤者,中空之草,其狀如蔥。
《脈經》所謂浮大而軟,按之中央空,兩邊實者是也。
若浮而小,名曰濡脈。
如帛浮于水,按之軟薄,全無力也。
若浮濡之甚,則極虛極小,名曰微脈。
不勝重為尋按,《脈經》所謂若有若無,或欲絕者是也。
[卷一]沉脈第十一 沉脈法地,近于筋骨。
深深在下,沉極為伏。
有力為牢,實大弦長。
牢甚則實,而強。
無力為弱,柔小如綿。
弱甚則細,如蛛絲然。
地載于下,陰也。
沉脈似之,故曰法地。
其脈近在筋骨,非重按不可得,更有深深下沉之勢,《脈經》所謂舉之不足,按之有餘者是也。
若沉之極,似附着于筋骨,名曰伏脈,《脈經》所謂極重按之乃得者是也。
若沉而有力,實大弦長。
弦則強急,且大且實,堅牢之義,自可想見。
《脈經》有革脈而無牢脈,要知牢即革也。
革脈形如按鼓,亦即強急堅牢之義,皆有餘于外者。
若牢之甚,則内外皆實,而強,如有根蒂也。
沉而無力,既小且柔,是名為弱。
《脈經》所謂極軟而沉細,按之欲絕指下者是也。
弱之甚,則更柔更小,若有若無,萦萦如蜘蛛之絲,名曰細,與微脈固不相遠也。
[卷一]遲脈第十二 遲脈屬陰,一息三至。
小于遲,緩不及四。
二損一敗,病不可治。
兩息奪精,脈已無氣。
浮大虛散,或見芤革。
浮小濡微,沉小細弱。
遲細為澀,往來極難,易散一止,止而複還。
結則來緩,止而複來。
代則來緩,止不能回。
一呼一吸為一息,脈應四至,是其常也。
遲則一息三至,氣不振發,行不如度,故曰屬陰。
緩則小于遲,猶未能及于四至。
若一息二至,元氣已損。
一息一至,元氣已敗,病則必不可治。
兩息一至,真精奪去,雖一見脈,正氣已無,不過燼燈之餘焰耳。
遲而浮大,或為虛散,或為芤革。
遲而浮小,不為濡則為微。
遲而沉小,不為細則為弱。
遲而細,則力不足于往來,名曰澀。
往來艱澀,則易于散,而或有一止。
(不足之止。
)然非絕藏之脈,故止而複還也。
結則緩中時或一止,止而複來。
蓋氣有結滞,脈為阻礙,暫一止而複來。
(阻塞之止。
)與澀之易散一止者,不相懸也。
代則緩中一止,止不能回。
(脫根之止。
)《脈經》所雲∶不能自還,因而複動。
正如替代之代,有出無入,有去無來之象。
[卷一]數脈第十三 數脈屬陽,六至一息。
七疾八極,九至為脫。
浮大者洪,沉大牢實。
往來流利,是謂之滑。
有力為緊,彈如轉索。
數見寸口,有止為促。
數見關中,動脈可候。
厥厥動搖,狀如小豆。
脈以四至為平,閏以太息,大約不出五至。
若一息六至,是為數脈。
氣行速疾逾于常度,故曰屬陽。
一息七至,氣更速快,故曰疾。
一息八至,陽熱已極。
一息九至則元神散脫,而與遲之奪精者,固無異也。
數而浮大,其名曰洪。
數而沉大,不為牢即為實。
數而往來流利,是名曰滑,即《脈經》所雲輾轉替替然。
與數相似者。
數而有力,是名曰緊。
緊原以形狀言,不以至數言。
但緊脈斂實似弦,弦則直急如弦。
緊則《脈經》所雲如轉索,如切繩,内有攪動彈搏之狀,似乎數也。
若數中時見一止,(失倫之止。
)名曰促脈。
脈流數疾,勢如奔逸,偶不相繼,故一止耳。
仲景雲∶陽盛則促,故當于寸口見焉。
若數脈見于關上,名曰動脈。
蓋關為陰陽交互之處,陰陽不和,兩相抗激,勢不相下,故迸于上而厥厥動搖也。
然上下無頭尾,隻在一分之關上,非圓實之小豆,不足以形容其狀也。
[卷一]長脈第十四 長則氣治,過于本位。
長而端直,弦脈應指。
脈位有三,寸關尺也。
長則透出本位。
惟其透出,乃見長象。
非氣之充暢,不能有此,故曰治。
若長而端直,應于指下,是為弦脈。
即《素問》玉機真藏論曰∶其氣來軟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者是也。
[卷一]短脈第十五 短則氣病,不能滿部,不見于關,惟尺寸候。
一脈一形,各有主病。
數脈相兼,則見諸證。
脈短,則氣不充暢,無論在寸在尺,俱不能滿足本部。
惟其不能滿部,乃見短象。
氣不足,非病而何?然此惟尺寸見之。
設若在關而不滿本部,則與尺寸不相接矣,理無此脈。
蓋脈類多矣。
有一脈,自有一脈之形。
形有不同,故病亦各異。
若脈數形兼見,而病亦數種兼成。
仲景所謂此自經常,不失铢分者也。
如下文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