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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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用五味子,有杜仲。
東垣神效黃湯 黃(二錢)人參(去蘆)白芍藥炙甘草(各一錢)蔓荊子(锉二分)陳皮(去白,五分)水一盞八分,煎一盞,去滓,臨卧稍熱服。
如小便淋澀,加澤瀉五分。
如有大便熱證,加黃柏,酒炒四次,三分。
麻木不仁,雖有熱,不用黃柏,再加黃一錢。
如眼縮小,去芍藥。
忌酒、醋、濕面、大料物、蔥、韭、蒜及淡滲、生冷、硬物。
麻木重甚者,加芍藥一錢。
錢氏瀉黃散 (見第四十九) 仲景炙甘草湯 (見第三十三) 黑地黃丸 (見第五十一) 知柏八味丸 (見第五十四) 加味逍遙散 (見第五十一) 胃苓湯 (見第十七) 仲景防己黃湯 防己(一兩)甘草(半兩,炒)白術(七錢半)黃(去蘆,一兩一分)上锉。
每抄五錢匕,生姜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
良久再服。
喘者,加麻黃半兩。
胃中不和,加芍藥三分。
氣上沖者,加桂枝三分。
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
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
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瘥。
東垣參術湯 治氣虛顫掉。
人參白術黃(各二錢)白茯苓炙甘草陳皮(各一錢)附子(甚者加。
童便制,一錢)水二鐘,煎八分,食前服。
六味丸 (見第十六) [卷十]痹病脈證第六十八 風寒濕氣,合而為痹。
浮澀而緊,三脈乃備。
痹之一證,無如《素問》痹論之精且詳矣。
其言邪客之多少,傳變之淺深,證狀之虛實,腑髒之死生,榮衛形體之異,寒熱陰陽之分,皆辭義顯明,不可增損一字,茲錄全文于下。
黃帝問曰∶痹之安生?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
其風氣勝者為行痹,寒氣勝者為痛痹,濕氣勝者為着痹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以夏遇此者為脈痹,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以秋遇此者為皮痹。
帝曰∶内舍五髒六腑,何氣使然?岐伯曰∶五髒皆有合。
病久而不去者,内舍于其合也。
故骨痹不已,複感于邪,内合于腎。
筋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肝。
脈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心。
肌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脾。
皮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肺。
所謂痹者,各以其時,重感于風、寒、濕之氣也。
凡痹之客五髒者∶肺痹者,煩滿、喘而嘔。
(宜當歸湯、紫蘇子湯之類。
)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幹善噫,厥氣上則恐。
(宜茯神湯之類。
)肝痹者,夜卧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宜萆丸、奇效人參散之類。
)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宜加味五痹湯、奇效人參散之類。
)脾痹者,四肢懈堕,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宜溫中法曲丸、黃丸之類。
)腸痹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争,時發飧洩。
(宜茯苓川芎湯之類。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
若沃以湯,澀于小便,上為清涕。
(宜腎瀝湯之類。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淫氣喘息,痹聚于肺。
淫氣憂思,痹聚于心。
淫氣遺溺,痹聚于腎。
淫氣乏竭,痹聚于肝。
淫氣肌絕,痹聚在脾。
諸痹不已,亦益内也。
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其入髒者死。
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
帝曰∶其客于六腑者何也?岐伯曰∶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食飲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腑也。
帝曰∶以針治之,奈何?岐伯曰∶五髒有俞,六腑有合。
循脈之分,各有所發。
各随其過,則病瘳也。
帝曰∶榮衛之氣,亦令人痹乎?岐伯曰∶榮者,水谷之精氣也。
和調于五髒,灑陳于六腑,乃能入于脈也。
故循脈上下,貫五髒,絡六腑也。
衛者,水谷之悍氣也。
其氣疾滑利,不能入于脈也。
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于肓膜,散于胸腹。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
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
帝曰∶善。
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
有寒,故痛也。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榮衛之行澀,經絡時疏,故不通。
皮膚不營,故為不仁。
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甲乙經》作乘。
)陰,故為痹熱。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
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岐伯曰∶痹在于骨,則重。
在于脈,則血凝而不流。
在于筋,則屈不伸。
在于肉,則不仁。
在于皮,則寒。
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凡痹之類,逢寒則蟲,(《甲乙經》作急。
)逢熱則縱。
帝曰∶善。
其脈浮澀而緊者,浮為風,澀為濕,緊為寒。
乃一脈中見此三種,始為三邪雜合。
若雜合中,邪有偏勝,則又當審脈之浮多、澀多、緊多,以别之也。
主方十一首,固與本論腑髒證對,殊不知三邪之變見于形體者,不可勝紀。
論中雖分行、痛、着三種,而三種之證未經列出。
如痛痿走注、麻木不仁、拳攣重着等證,似與前方漠不相關。
若概治之,恐迂緩無裨。
故又選對證名方于後,以便采用焉。
(行痹宜仙靈脾散、三因控涎丹。
痛痹宜烏藥順氣散、丹溪二妙散。
着痹宜東垣神效黃湯、溫經除濕湯、史國公浸酒之類。
) [卷十\痹病脈證第六十八]附方 當歸湯 當歸(
東垣神效黃湯 黃(二錢)人參(去蘆)白芍藥炙甘草(各一錢)蔓荊子(锉二分)陳皮(去白,五分)水一盞八分,煎一盞,去滓,臨卧稍熱服。
如小便淋澀,加澤瀉五分。
如有大便熱證,加黃柏,酒炒四次,三分。
麻木不仁,雖有熱,不用黃柏,再加黃一錢。
如眼縮小,去芍藥。
忌酒、醋、濕面、大料物、蔥、韭、蒜及淡滲、生冷、硬物。
麻木重甚者,加芍藥一錢。
錢氏瀉黃散 (見第四十九) 仲景炙甘草湯 (見第三十三) 黑地黃丸 (見第五十一) 知柏八味丸 (見第五十四) 加味逍遙散 (見第五十一) 胃苓湯 (見第十七) 仲景防己黃湯 防己(一兩)甘草(半兩,炒)白術(七錢半)黃(去蘆,一兩一分)上锉。
每抄五錢匕,生姜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
良久再服。
喘者,加麻黃半兩。
胃中不和,加芍藥三分。
氣上沖者,加桂枝三分。
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
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
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瘥。
東垣參術湯 治氣虛顫掉。
人參白術黃(各二錢)白茯苓炙甘草陳皮(各一錢)附子(甚者加。
童便制,一錢)水二鐘,煎八分,食前服。
六味丸 (見第十六) [卷十]痹病脈證第六十八 風寒濕氣,合而為痹。
浮澀而緊,三脈乃備。
痹之一證,無如《素問》痹論之精且詳矣。
其言邪客之多少,傳變之淺深,證狀之虛實,腑髒之死生,榮衛形體之異,寒熱陰陽之分,皆辭義顯明,不可增損一字,茲錄全文于下。
黃帝問曰∶痹之安生?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
其風氣勝者為行痹,寒氣勝者為痛痹,濕氣勝者為着痹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以夏遇此者為脈痹,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以秋遇此者為皮痹。
帝曰∶内舍五髒六腑,何氣使然?岐伯曰∶五髒皆有合。
病久而不去者,内舍于其合也。
故骨痹不已,複感于邪,内合于腎。
筋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肝。
脈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心。
肌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脾。
皮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肺。
所謂痹者,各以其時,重感于風、寒、濕之氣也。
凡痹之客五髒者∶肺痹者,煩滿、喘而嘔。
(宜當歸湯、紫蘇子湯之類。
)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幹善噫,厥氣上則恐。
(宜茯神湯之類。
)肝痹者,夜卧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宜萆丸、奇效人參散之類。
)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宜加味五痹湯、奇效人參散之類。
)脾痹者,四肢懈堕,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宜溫中法曲丸、黃丸之類。
)腸痹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争,時發飧洩。
(宜茯苓川芎湯之類。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
若沃以湯,澀于小便,上為清涕。
(宜腎瀝湯之類。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淫氣喘息,痹聚于肺。
淫氣憂思,痹聚于心。
淫氣遺溺,痹聚于腎。
淫氣乏竭,痹聚于肝。
淫氣肌絕,痹聚在脾。
諸痹不已,亦益内也。
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其入髒者死。
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
帝曰∶其客于六腑者何也?岐伯曰∶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食飲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腑也。
帝曰∶以針治之,奈何?岐伯曰∶五髒有俞,六腑有合。
循脈之分,各有所發。
各随其過,則病瘳也。
帝曰∶榮衛之氣,亦令人痹乎?岐伯曰∶榮者,水谷之精氣也。
和調于五髒,灑陳于六腑,乃能入于脈也。
故循脈上下,貫五髒,絡六腑也。
衛者,水谷之悍氣也。
其氣疾滑利,不能入于脈也。
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于肓膜,散于胸腹。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
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
帝曰∶善。
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
有寒,故痛也。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榮衛之行澀,經絡時疏,故不通。
皮膚不營,故為不仁。
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甲乙經》作乘。
)陰,故為痹熱。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
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岐伯曰∶痹在于骨,則重。
在于脈,則血凝而不流。
在于筋,則屈不伸。
在于肉,則不仁。
在于皮,則寒。
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凡痹之類,逢寒則蟲,(《甲乙經》作急。
)逢熱則縱。
帝曰∶善。
其脈浮澀而緊者,浮為風,澀為濕,緊為寒。
乃一脈中見此三種,始為三邪雜合。
若雜合中,邪有偏勝,則又當審脈之浮多、澀多、緊多,以别之也。
主方十一首,固與本論腑髒證對,殊不知三邪之變見于形體者,不可勝紀。
論中雖分行、痛、着三種,而三種之證未經列出。
如痛痿走注、麻木不仁、拳攣重着等證,似與前方漠不相關。
若概治之,恐迂緩無裨。
故又選對證名方于後,以便采用焉。
(行痹宜仙靈脾散、三因控涎丹。
痛痹宜烏藥順氣散、丹溪二妙散。
着痹宜東垣神效黃湯、溫經除濕湯、史國公浸酒之類。
) [卷十\痹病脈證第六十八]附方 當歸湯 當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