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關燈
睿谟 鄭毅夫嘗說:藝祖朝,聲登聞鼓原本無鼓字,從鈔本補。

    《說郛》同。

    求亡豬者。

    上手诏忠獻趙公曰:「今日有人聲登聞來問朕覓亡豬,朕又何嘗見他豬耶?然與卿共喜者,知天下無寃民。

    」 治平初,有州護兵官以非日鈔本作白。

    直禁卒錄編勅,既劾,具牍以上。

    鈔本有白字。

    英宗曰:「武臣寫勅,是有意涖官矣。

    」遂命釋之,聞者莫不歎服。

     慈聖園陵永裕手诏,略曰:「功隆德盛,被于四海,宜改山原本作園,鈔本阙一字。

    案《宋史》慈聖光獻曹後于元豐二年冬十月乙卯崩,戊午诏易太皇太後園陵曰山陵。

    則此字當作山字無疑,據改。

    陵。

    」仍雲:「朕于禁中實行三年之制。

    」蓋古所未有也。

     中書許沖元嘗對客言:熙甯末,神宗欲改元。

    近臣拟「美成」、「豐亨」二名以進。

    上指謂「美成」曰:「羊大帶戈,不可」;又指「亨」字曰:「為子不成,可去亨而加元。

    」遂以元豐紀年。

     内侍陳處約嘗與客言:昔在宣仁聖烈殿執事,言:「宣仁嘗儉服絁鈔本作絕。

    素,蓋古之衣大練無以過。

    或宴罷,見浣濯食器,戒其潔謹。

    」夫不出殿闼,綜制天下于簾箔之中,十年天下晏然,非仁儉何以至此?可謂盛德矣。

     神宗皇帝聖學淵遠,原本作源,從鈔本改。

    莫窺涯涘。

    黃安中履任崇政說書,講《詩》至《噫嘻》、《振鹭》、《豐年》。

    上問曰:「有祈則有報,間之以《振鹭》,何也?」黃曰:「得四海之歡心以奉先王,維其如此,乃獲豐年之應。

    」一日,又講至《祈父》之篇,其卒章「祈父,亶不聰」。

    上問曰:「獨言聰而不言明,何也?」黃曰:「臣未之思也。

    」上曰:「豈非軍事尚謀,聰作謀故耶?」侍臣莫不歎服。

    蔡持正說。

    鈔本作:侍臣莫不歎帝,持正說。

     國政 得臣管幹京西漕司文字,居洛。

    與尚書郎寇諲往還,因出其祖萊公景德初元閏九月奏稿。

    乃被旨措置河朔邊事,及訊駕起與不起,如起至何處者。

    其狀蓋列三項,首曰:「邊報,犬戎遊騎已至深祁以來,緣大軍在定武,魏能、張凝、楊延朗、田敏等又在威勇等處,東路别無屯兵。

    乞發天雄軍兵騎萬人駐貝州,令周瑩、杜彥鈞、孫全照分部。

    或不足,即止發五千兵,專委孫全照。

    如虜鈔本作虜,原本皆避作鹵。

    在近,勿使傅城,求便掩擊。

    仍令間道移石普、閻承翰相應對讨殺,及募壯士入虜境燔毀聚落,讨蕩生聚。

    多遣探伺,以彼動靜上聞,兼報天雄軍。

    一安人心,二張軍勢以貳敵,三以振石普、閻承翰軍威,四與邢洺相望,足大犄角之勢。

    」又曰:「扈從衛士不當與犬戎争鋒原野,以決勝負。

    萬一犬戎之營見兵已南,即發定武兵馬三萬餘,俾桑贊等結陳,南趨鎮州,及令河東雷有終所部兵由土門會定武兵,審量事勢,那至邢、洺間,方可銮與順動。

    更饬王超等在武翼城而陳,以應魏能等,作會合之勢。

    候抽移定州、河東兵騎附近,始幸大名。

    」又曰:「萬一犬戎栅于鎮、定之郊,定武兵不可來,須分定武三路精兵,就差将帥會合,及令魏能等軍迤逦東下,傍城牽制。

    虜必懷後顧之憂,未敢輕議深入。

    若車駕不行,益恐番賊戕害生靈,或是革辂親征,亦須渡大河,且幸澶淵,就近易為制置,會合兵馬,兼扼鈔本作振。

    津濟。

    」得臣切以為忠賢之臣,抱道覆節,孰不欲遭時奮取功業,措天下于泰山之安,而身享令名哉?然萊公非賴章聖淵謀神斷,先發于中而獨以倚成,又何以施其力哉?聖賢相濟,嗚呼,盛矣! 神文朝,有議東南漕粟,兵夫、舟船與盜失之費蓋十常三四,欲募商賈,令入粟以實中都。

    以上七字,《言行錄》作令入中以實都下。

    三司使程文簡以為不可,萬一所入不足,必邀增直,是商賈得操其柄,其議遂寝。

     神宗廣景靈宮為原廟,逐朝帝後前後各一殿,鹹有名。

    見于國史。

    元佑初,神宗神禦殿名曰「宣光」。

    紹聖初,内相林子中言:「宣光乃元魏時殿号,非所宜名。

    」诏易之。

    議者以為祖宗時凡建一事、施一令,必下侍臣博議,蓋審處之也。

    或曰:「此執政寡聞之過也。

    」 韓魏公得宰相體。

    《言行錄》作韓魏公為相日,其下無時字。

    時曾魯公為亞相,趙閱道、歐陽永叔為參政。

    凡事該政令,則曰:「問集賢。

    」該典故,則則字從《言行錄》補。

    曰:「問東廳。

    」該該字,從《言行錄》補。

    文學,則曰:「問西廳。

    」至于至于二字,從《言行錄》補。

    大事,則自與決之矣。

    此下《言行錄》有人以為得宰相體七字。

     朝制 神宗留意軍器,設監,以侍臣董之。

    前後講究,制度無不精緻,卒着為式,合一百一十卷。

    蓋所謂《辨材》一卷、《軍器》七十四卷、《什物》二十一卷、《雜物》四卷、《添修》及《制造弓弩式》一十卷是也。

     宋次道《東京記》說,八作司之外又有廣備攻城作。

    今東西廣備隸軍器監矣。

    其作凡一十目,所謂火藥、青窰、猛火油、金、火、大小木、大小爐、皮作、麻作、窰子作是也。

    皆有制度作用之法,俾各誦其文而禁其傳。

     文德殿門外為朝堂,常以殿前東庑設幕,下置連榻,冬氈夏席,謂之百官幕次。

    凡朝會,必集于此,以待追班,然後入。

    近年則不然,多萃于文德殿,後以至尚衣庫、紫宸、垂拱殿門外南庑。

    其坐于幕次不過十數人而已。

     予在開封南司,會侍禦史初入台,兩赤令皆赴公參,開封縣仍呈汴州杖。

    其杖長三尺二寸五分,上圭其半、闊一寸二分、厚七分,下殺而圓,長一尺、徑七分。

    于圓處火印「汴州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