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超理科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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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完全掌握了一石博士的老化程度,我們可以斷言他還沒有老到壽終正寝的地步。

    換句話說,這是他殺。

    你懂了嗎?” “是,呃,好像懂了。

    ”刑事調查官搔搔頭。

    “懂是懂了,但是一石博士的死因是什麼?” “嗯……”野口博士點了點頭說:“大概是腦部血栓吧。

    ” “腦部血栓……,這麼說來,一石博士終究是病死不是嗎?” 聽到刑事調查官這麼說,醫學博士露出厭煩的表情。

     “同樣的事情你要我說幾遍?我不是說了,一石博士的血管還沒有老化到那種程度嗎?” “所以是有人企圖引發他的腦部血栓嗎?” “這麼想的确比較恰當。

    ”野口博士盤着雙臂,連點了兩、三下頭。

     “這樣的事有可能發生嗎?” “是可能的。

    如果使用幹擾素—α的話。

    ” “幹擾素—α……那是什麼?” “腦部血栓的成因是因為血管老化,而掌握血管老化的關鍵就是包覆血管内壁的内皮細胞。

    要使内皮細胞增殖,必須要有腦細胞或癌細胞内含的一種叫FGF的成長因子,如果沒有這種FGF,細胞不但會停止運作,還會引發細胞凋零。

    我們發現若替病人注射某種藥物,就能抑制FGF的分泌,那種藥物就是幹擾素—α。

    換句話說,隻要使用幹擾素—α就能可以促進血管老化,引發腦部血栓或心髒病。

    ” “那麼,哪裡有那種幹擾素—α?”聽着博士和刑事調查官對話,沉默至今的調查一課警部大為振奮地問道。

     “細胞生物學實驗室裡面應該有,如果沒遭竊的話……” 聽到野口博士所說的,警部連忙帶着部下趕去。

     3 站在新書平台前讀到這裡時,我合上了《超理科殺人事件》這本書。

    事實上,光是看到這裡就花了我許多時間,為了要掌握登場人物之一的野口博士的說話内容,同一個段落我就得反複閱讀好幾次。

    此外,要理解故事一開頭所描述的那段出現在熒幕上的文字,也花了我不少時間。

     我拿着這本書去結賬。

    我今天決定放棄購買文庫本,偶爾買本硬皮書看看也不賴。

     離開書店後,我從柏青哥店前走過,直接進入第一家映入眼簾的咖啡店。

    真是幸運!這家店燈光明亮,又沒什麼客人,這下我能夠好好看書了。

     我在店中最内側的座位坐下,點了咖啡後便馬上打開剛買的書。

     故事中刑警們開始搜查細胞生物學實驗室,幹擾素—α的樣本果然被偷了好幾個。

    這些樣本雖然略有差異,但是實驗室主任針對其差異說明的部分真的很不得了。

    畢竟作者使用了大量專業術語,花了整整四頁來解說。

    而且說明完畢後,剛才那位野口博士又跑來針對其作用過程,解釋了兩頁左右。

     好不容易讀完這些段落,我将手伸向咖啡杯。

    咖啡早就涼了,我甚至不記得服務生是什麼時候送上來的。

     我将目光落在《超理科殺人事件》上,接下來還會繼續出現那樣的内容嗎?如果是的話,我覺得這本書簡直是莫名其妙。

    同時,我也覺得看這種書看得興高采烈的自己有毛病。

     我在國中教自然科學,自認自己是個理科人。

    但在現今的世界裡,學理科的人非常難生存,隻要稍微提到理科方面的話題,就會被他人擺臭臉。

     正因如此,既然有小說挑明了就叫《超理科殺人事件》,我豈可不讀?我也很好奇,作者究竟是基于何種創作理念寫出這本書。

     故事背景設在國立超尖端科學研究所,其實這是實際存在的機構,令我有點驚訝。

    這種真實機構的名稱可以在虛構小說中寫出來嗎?不過轉念一想,警視廳和科學技術廳等名稱向來便常出現在各種小說中,或許公家機關的名稱是可以出現的吧。

     國立超尖端科學研究所于兩年前成立,聚集了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日夜從事最尖端先進的科學研究。

    所内進行何種研究向來不對外公開,所以光是看在能夠一窺其中奧秘的份上,買這本書就很值得了。

     目前我看到刑警将犯人鎖定為遭殺害的一石博士的死對頭法金教授的段落。

     4 “聽說教授你前一陣子和一石博士大吵了一架,是嗎?這個消息沒錯吧?”刑警詢問法金教授。

     這裡是國立超尖端科學研究所,法金教授的研究室。

     法金教授沒想到會被懷疑,雪白胡子下的嘴角都扭曲了。

    他的胡須很濃密,頭頂上卻是寸草不生。

     “吵架是個誤會,我們隻是在辯論。

    就彼此的研究進行激烈的辯論是提升學術成果的優良養分,你懂不懂啊?” “這道理我懂,但是根據在場人士指出,你們的情緒相當激動,然後……,一石博士罵法金教授你是,呃,那個,金橘頭……。

    于是教授你喊道:‘我要殺了你!’。

    以上的說明是事實吧?” “哼!”教授以鼻子不屑地哼了一聲。

    “我不記得了。

    ” “能不能請你扼要說明當時兩位說了什麼呢?” “好吧。

    ”教授重新在椅子上坐好。

     “我們争論的重點是,如何解釋哈伯定律(*<Hubble,sLaw>,星體互相遠離的速度與其相互距離成正比。

    )與銀河年齡的矛盾。

    我想你應該知道哈伯定律的内容,哈伯(*艾德溫·包威爾·哈伯<EdwinPowellHubble,1889~1953>,二十世紀的知名天文學家,發現宇宙膨脹現象。

    )在<系外銀河的距離與觀測速度之關系>這篇論文中發表了銀河後退的速度與距離成正比的公式中的比例常數,并以此為根據,這張宇宙正在膨脹。

    但是問題在于哈伯常數是多少?那篇論文發表當時是五百三十km/sec/Mpc(*Mpc<megaparsec>,兆秒距離。

    ),若以此為計算基準,将産生宇宙年齡比地球年齡短的矛盾結論。

    對此有學者提出‘宇宙正在膨脹,但其年齡無限大,狀态不會改變。

    ’這種穩态學說(*由霍伊爾<FredHoyle>提出的一種宇宙模型,目前已被學界棄置。

    這種模型主張宇宙并不會演化,而是永遠保持同一狀态。

    )。

    天文學界研究後,最終發現問題出在哈伯常數的決定方式,美國方面終于發表了堪稱決定版的哈伯常數。

    美國卡内基天文台的溫蒂·弗來德門使用哈伯望遠鏡,以高精度求得位于處女座銀河團中的銀河M100的造父變星(*造父變星<Cepheidvariablestar>,變星的一種,由于半徑會周期性的脹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