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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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備手(土冢)。

     “其實,他們倆人之間的真實情況我也沒有聽說過,因為安宅先生對我也是含糊其辭。

    不過,我現在才覺得:既然他連-川夫人已回了娘家,這裡現在沒人住這一點都知道,那麼看來兩個人之間不可能沒有什麼關系吧。

    ” 手(土冢)看了長谷川一眼,微笑着說道。

     “盡管如此,那也有些奇怪。

    安宅拜托你這件事時,你沒有覺出有什麼可疑的嗎?” 和栗仍用他那副天生的冷冷的嗓門兒問道。

     “因為他讓我看過川崎市政府簽發的埋葬許可證,所以這不就沒什麼可值得懷疑的了嗎?” 手(土冢)突然義正嚴辭地反擊道。

     然而——安宅已于10月22日在位于東長崎的自己家裡給妻子多惠子舉行了葬禮,并于同一天在杉并區掘之内的殡葬場對屍體進行了火化,這些情況已經得到了證實,因為鄰居中的一位主婦說過出殡的時候曾向多惠子的遺體告過别。

    另外掘之内殡葬場也提供了死者的居住地豐島區政府簽發的埋火葬許可證,這是在多惠子死亡的10月21日晚上9點左右,安宅親自赴區政府取來的,因為就是在夜間也有值班員可以根據申請辦理埋火葬許可證的交付手續。

     那麼——根據手(土冢)的話來推測,川崎市政府也以安宅多惠子的名字簽發了一份埋火葬許可證。

    那麼,用靈柩車從-川雪江家運到川崎殡葬場的屍體是何人的呢? 這已經可以大緻推測得出來了。

     肯定是林奈津實被人殺害後的屍體吧。

     但是,無論頭天晚上怎麼盤問手(土冢),也沒有得到什麼新的進展,好像手(土冢)真的沒有見到屍體。

    他說自己也不知道是哪家殡儀館辦理的這件事,看起來這也不像在撒謊。

    因為當時已過了淩晨,所以他們就先給川崎殡葬場場長打了個電話,告訴他今天早晨8點到這裡來拜訪。

     “話又說回來……” 和栗回頭看了看正和另一名工作人員耳語的姊川場長那肉墩墩的臉龐開口說道。

    場長又給那人作了一會兒業務上的安排,然後才勉勉強強地回過臉來。

     “剛才說過申請埋火葬許可證時不隻限于死者的原籍或居住地,在任何一個官廳都可以辦理。

    可是申請時需要哪些材料呢?” “需要死亡通知單和死亡診斷書。

    ” “隻要這兩樣嗎?” “要這些還不夠嗎?” 姊川回答得很不耐煩。

    但是,他好像馬上就意識到了這一點,連忙改變語氣說道: “平時,區政府和醫院都備有這種死亡報告單與死亡診斷書一體的空頭證件,領取了這種空頭證件後,讓醫生在死亡診斷書上簽上字,申報人自己在死亡報告單上填上有關内容,隻要提供這一證明,經官廳檢查如果兩方寫上去的死者的姓名、年齡、死因等情況沒有出入,就給一份埋火葬許可證,于是在死後24小時之後,就可随時進行火化。

    ” “就是說,隻要死亡報告單和死亡診斷書這兩方記錄上沒有什麼出入,就可以在任何一個官廳當場領取埋火葬許可證。

    而且,隻要有了埋火葬許可證,就能在任何一個火葬場火化……” 和栗用銳利的目光盯着場長的眼睛,又把他說的話重複了一遍,然後屏住呼吸,沉默不語。

     原來,在法定的埋火葬手續上,竟然存在着如此明顯的漏洞! 醫生可根據死者家屬的要求,對同一名死者開出無數張死亡診斷書,這一點凡是經曆過處理親人死亡善後工作的人誰都清楚,因為無論是死亡診斷書還是死亡報告單,除了要交給官廳之外,在許多情況下還有必要交給工作單位或保險公司等等。

    即使死者生前與工作單位或保險公司沒有什麼關系,比如說——和栗的母親三年前去世了,其母親的戶籍所在地是福島縣,當和栗向家庭所在地的闆橋區政府,也就是說并不是死者戶籍所在地的官廳申請埋火葬許可證時,區政府要求他分别出示兩份死亡報告單和死亡診斷書:一份由區政府在一定期限内保管,另一份則用來送交她母親的戶籍所在地。

    因此,和栗清楚地記得曾讓醫生給寫了兩份死亡診斷書,頭一份付給醫院2000日元手續費,另一份交了1000多日元。

     這就是說,如果是同一死者的死亡診斷書,無論多少份你都可以弄到手。

     因為死亡報告單是由其家屬填寫的,所以也沒有數量上的限制。

     總之,這樣就可以很容易地備好多份材料,以用于領取埋火葬許可證。

     由此便可設想,這樣便為安宅康信的犯罪行為提供了可利用的條件。

     據此試着推理一下,則為—— 他讓妻子所住醫院的院長開了兩份或多份死亡診斷書,而另一份證件死亡報告單則由他自己來填寫。

     其中的一份在妻子死亡的當天晚上就提交給了豐島區政府,接着領取了埋火葬許可證。

    許可證上指定的是掘之内殡葬場。

    次日即10月22日,他便将妻子多惠子的屍體火化了。

     到此為止,從法律上來講,他的所作所為都是合法的。

     然而,次日下午,他不知在什麼地方碰到了林奈津實,就在一暗處将她殺死了。

    其方法可以假設如下。

    先設法使其神志不清,然後在她身上注射了誘發心髒病發作的針劑,這樣從屍體的表面上很難看出與痛死的情況有什麼不同。

     安宅先将屍體運到位于生田的-川雪江的家附近,然後拜訪了手(土冢)千吉。

    在給了手(土冢)巨額酬金之後,他順利地得到了可用-川雪江的租房的承諾。

    安宅可能比較熟悉這個院子的情況,而且因為這是一座陳舊的日本式房屋,或許不必借鑰匙就能打開門進去。

    另外,又由于此處遠離手(土冢)的家,所以他覺得不特意去打招呼也行。

    可是,由于是擅自進去的,萬一靈櫃車被周圍的人看見了傳出去,再傳到手(土冢)的耳朵裡的話,就有可能讓人産生不好的猜想。

    于是他便想:與其如此,還是事先對手(土冢)進行賄賂後再進去為上策。

     接着,他向川崎市政府提交了另一份安宅多惠子的死亡診斷書和報告單,又領取了一份埋火葬許可證。

    因為許可證上要登記殡葬場的場所,所以他就指定了川崎市立的殡葬場。

     然後,他委托了一家殡儀館,讓他們于10月24日下午4點将靈柩車開到-川雪江家。

    當然,若條件允許的話,就選擇不易被人注意的晚上了,但因為火葬的結束時間是下午5點,下午4點送去就已經夠晚的了。

    誰想這一切正好被住在下面的一位家庭主婦看見了。

     當殡儀館的靈車開到雪江家的時候,安宅可能已給奈津實的屍體換上了白壽衣,安放在地闆上,燒上了香。

    然後安宅肯定也對殡儀館的人說了曾給手(土冢)說過的同樣的情況,即把他一個人陪靈這好像有些不自然的情況給搪塞了過去。

    這樣就把奈津實的屍體當作安宅多惠子的遺體入殓後,運到殡葬場火化了。

     這就是說,安宅公然利用妻子病死的機會,在公立殡葬場将被他殺死的林奈津實的屍體火化了! “能不能讓我們看一下10月24日進行火葬的記錄?” 和栗突然說着站了起來,姊川那本來就鼓凸出來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他有點不愉快地說道: “您看那有什麼必要呢?” “因為當天在這裡火化的屍體中,有可能包括一個兇殺案中的受害者。

    ” “哪有這等荒唐事。

    我們也是查驗了埋火葬許可證後才受理的,也并不是随便就将運來的屍體火化掉的。

    ” “這些我們明白,但還是先讓我們看一看當天所有的埋火葬許可證好嗎?” “許可證不在這裡呀。

    火化完了就在背面蓋上個章,把它連同骨灰一塊兒交給其親屬了,以用作埋葬的證明。

    ” “既然是這樣,許可證的複印件、日記本等什麼證件都可以。

    總之,希望能讓我們看一下10月24日的火化記錄。

    ” 和栗用冷冷的不容反駁的語氣一開口,姊川被迫動作緩慢地回到窗邊的桌子跟前,打開一把不鏽鋼鎖,取出一本厚厚的文件夾子。

     “24号的就隻有這些。

    ” 他從中抽出十幾張紙來送給和栗看。

     上面的格式幾乎和埋火葬許可證完全一樣,最後一張記錄着執行時間和執行者的名字,并蓋着章。

     和栗一張張快速地看着。

     “安宅多惠子”的火化記錄差不多被夾在當日的最後的位置上。

     死者戶籍和歌山縣新宮市相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