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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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埃普斯老爺的手下幹了八年活了,除了前文講過的那段去聖瑪麗教區的時間,以及在砍甘蔗的忙季出去幫忙的時間外,其餘時間都在埃普斯的種植園。

    這裡并不算大,奴隸的數量不是很多,所以他自己做工頭,并沒有額外雇用工頭。

    他沒錢買更多的奴隸,所以隻能在忙季的時候短期租一批。

     如果種植園比較大,奴隸的數量達到五十個或一百個,甚至多達兩百個,種植園主就必須要雇用工頭。

    工頭會騎着馬巡視地裡,他們無一例外地配着手槍和獵刀,手上都拿着皮鞭,後面跟着幾條獵狗。

    他們時刻緊盯着地裡幹活的奴隸們。

    要想做一個讓種植園主滿意的工頭,就必須鐵石心腸、不留情面。

    他們的任務是保證作物的收成,隻要能達到這個目的,讓奴隸遭再多的罪都是無所謂的。

    有時候會有奴隸實在精疲力竭或是身體虛弱,他們跟不上幹活的進度,也無法再忍受皮鞭的折磨,隻能選擇逃跑,這時候工頭就會放獵狗出去追。

    手槍則是為了突發情況準備的:飽受壓榨的奴隸也會有忍無可忍、奮起反抗的時候,所以工頭必須一直帶着槍。

    馬克斯維爾曾經豎起過絞刑架,絞死了一個把工頭砍死的奴隸。

    那件事發生在雷德河岸邊的一個種植園,離埃普斯的種植園并不太遠。

    那個奴隸幹的活是劈木頭。

    有一天,工頭給他安排了一個别的任務,占用了很多的時間,所以那天就沒能劈夠足量的木頭。

    第二天,工頭把他叫去質問他,絲毫無視他幹了其他任務的事實,而是不由分說地勒令他跪下、脫去上衣,準備鞭笞他。

    當時,他們兩個單獨在林子裡,周圍一個人都沒有。

    那個奴隸一開始還逆來順受,但後來越想越委屈,再加上工頭毫不留情的鞭打,于是他在沖動之間一躍而起,一把抄起斧頭,一口氣把工頭剁成了好幾塊。

    之後,奴隸既沒選擇隐瞞,也沒選擇逃跑,而是直接找到老爺,把整件事都說了一遍。

    他義無反顧地告訴老爺,願意用自己的命來贖罪。

    于是,他被帶到了絞刑架前,當繩子套住脖頸的時候,他還在毫無畏懼地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除了工頭之外,種植園主還會選出一些奴隸作為領班,具體數量根據地裡幹活的人數确定。

    這些領班要幹的活并不比别的奴隸少,而且除此之外,還要負責看管一定數量的奴隸。

    領班必須把皮鞭挂在脖子上,但如果隻是把皮鞭當擺設,那他自己就要挨鞭子了。

    不過,做領班也不是毫無好處的,至少能坐下來好好吃飯。

    在忙季裡,奴隸根本沒時間坐下來吃頓飯。

    中午的時候,廚房會統一做好玉米餅,然後用小車推到地裡,領班負責把餅分給奴隸。

    其他奴隸必須在最短的時間裡把餅吞咽下去,但領班可以吃得略微慢一點。

     天氣太過炎熱的時候,在地裡幹活的奴隸會突然暈厥或中暑,他們會毫無征兆地就一下子倒下,或者渾身變得沒有力氣。

    領班要把他們拖到棉花、甘蔗或者附近大樹的陰影裡,然後用潑水或者其他方法把他們弄醒。

    醒轉之後,他們就必須立刻回到地裡繼續幹活。

     我剛到埃普斯的種植園時,擔任領班的是個叫湯姆的奴隸,他是個非常粗暴殘酷的人。

    後來,埃普斯老爺搬到貝夫河畔,選我擔任領班。

    我每天幹活的時候脖子上都挂着皮鞭。

    如果埃普斯就在附近轉悠,我可不敢像那位著名的湯姆叔叔一樣秉持基督教徒的剛毅品性,拒絕履行自己的職責。

    我不能讓埃普斯看出我的仁慈。

    我的做法既能讓同伴們免受折磨,又能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觀察了一陣之後發現,不管埃普斯有沒有到地裡來,他總是監視着我們——有時候遠遠地從别處望着,有時候躲在樹後面,有時候藏在别的什麼地方,反正他無時無刻不在監視着我們。

    如果有人以為他不在附近就掉以輕心,落在了隊伍後面或者沒有認真幹活,晚上回去他就會來找我們算賬。

    他從來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不拼命幹活的人,偷懶的人必然會被鞭打一頓,而我則因為監管不力,同樣需要受罰。

     但是,如果他看到我一直揮着鞭子,就會特别滿意。

    正所謂“熟能生巧”,我在八年的領班生涯裡,練就了精準揮鞭的技巧——我的鞭子看起來抽在了奴隸背上、耳朵上或是鼻子上,其實鞭梢離他們的背、耳朵或是鼻子都相差了一根頭發絲的距離,所以其實并沒有真的抽到。

    如果我們看到埃普斯在遠遠地監視着,或是感覺到他的視線在盯着我們,我就會特别起勁地揮舞起鞭子,被我“抽打”的奴隸也會按事先約好的那樣哭天搶地地大嚎一通——實際上,鞭子根本沒抽到他們。

    帕希總是會不失時機地在埃普斯跟前抱怨我是個特别殘酷的領班,老用鞭子抽他們;連老亞伯拉罕都會特别嚴肅真誠地抱怨我的狠毒,說我的鞭子比傑克遜将軍教訓新奧爾良的敵人時還要嚴厲。

    隻要埃普斯不是酩酊大醉,一心想要找茬,這樣就能糊弄住他了;但在他心情特别不好的時候,難免會有一兩個人真的遭殃。

    埃普斯這種暴戾的本性非常恐怖,有時候差點要人命。

    有一次,這個喝得半醉的瘋子差點把我的喉嚨割斷。

     那天,他去霍姆斯維爾參加射擊比賽,沒人注意到他其實已經回來了。

    我當時正跟帕希并排鋤草,她突然壓低了聲音對我說:“普萊特,你有沒有看到那個老畜生又在招呼我過去?” 我很快掃了一眼,果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