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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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曆算聲音之學,反覆研究,源流畢貫,天縱之聖,蓋生民所未有也。

    李文貞光地雲:“孟子叙堯舜以來至于文王,率五百年而道統一續,自孔子後五百年而至建武,建武五百年而至貞觀,貞觀五百年而至南渡,自朱子以來又五百歲,皇上應王者之期,躬聖賢之學,天将複啟堯舜之運乎?”時鹹以為确論。

     康熙三年夏,山東兖州有蟲蔽天,形如蜣螂而差小,色如金。

    識者以為歲兇之兆,名為蒼諸。

     雍正四年十二月,陝西、山東、河南、江南各省黃河澄。

    守臣先後奏報,宣付史館。

    按:漢桓帝延熹八年四月,濟北河水清,靈帝建甯四年二月河水清,元順帝末年黃河清。

    論者或以為變異之象,而後世乃侈為盛事,殆有不能一概論者欤。

     世傳憲廟多用任俠之士,無可證明。

    惟曾用方士張太虛、王定乾等數人,令在内廷行走,試其爐火修煉之術。

    然僅置于西苑空閑之地,初不幹預他事,乾隆初元,即驅逐回籍,無奇異事迹可考也。

     左道惑民,每為禍于衰世。

    漢之黃巾張角,元之紅巾劉福通,是為禍最巨者,若在盛世,則不待其為禍,而鋤之有必先矣。

    康熙間有朱方旦者,自号二眉山人,托修養煉氣之名,所至煽惑南中地方,大吏至有迎接跪拜者,經侍講王鴻緒奏請懲治,尋即置之重典,其黨皆坐罪有差。

    道光三十年有薛執中者,藉醫招搖,妄談休咎,經給事中曹懋堅訪獲具奏,尋将執中置之大辟。

    其從執中學習坐靜之宗室奕紀,及學習按摩之尚書文慶諸員均奪職降黜,是皆鋤之于方萌者也。

    嘉慶十八年天理教匪之變,大興林清、滑縣李文成為首,發難于宮禁,響應于魯豫,幸擒治迅速,不半載而就平。

    是亂事已成而發覺尚早,猶不足為患也。

    若乾隆末年川楚教匪之亂,始由皖人劉松傳習白蓮教,以治病惑衆。

    其黨劉之協遂謀不軌,繼之者聶傑人等起于楚,徐天德等起于川,勢益蔓延,征剿九年,始得肅清。

    道光末年粵匪之亂,洪秀全附會天主教,聚衆起事,殘破十六省,擾亂十五年,至同治之初始得戡定。

    是以疏玩釀成巨患,竭全國之力,遲之久而始克之者也。

    最奇者光緒庚子拳匪之亂,所謂大師兄者其伎倆不如朱方旦、薛執中之足以接近士類,其聲勢不如劉之協、林清、洪秀全之布遍中區。

    而狂悖之載漪辄欲倚以舉事,昏謬之徐桐、剛毅諸人并從而附之,遂緻擾亂畿輔,啟釁強鄰,以促危亡之局。

    左道惑民之為禍烈矣哉。

     滿洲從龍諸彥,猶漢之豐沛南陽,其恩遇最優,然诰誡亦殊嚴切。

    乾隆五十年,上谕:“向來滿洲之習舉業者,其文義本屬淺陋,及幸登科目,列名翰苑,問以文學,則曰身系滿洲,豈漢人可比?及問以騎射,又曰我系詞林,豈同武夫戰卒?兩處躲避而落于無用之流,朕所深惡。

    即從前尹繼善、鄂容安、鐘音、觀保等在翰林中俱稱出色者,止能随常辦事,而于邊疆重務并不能經理裕如。

    雖其中鄂容安曾膺軍旅重寄,臨危遇變,亦惟知一死塞責,究于國家大事何所裨補耶?”讀此可見承平日久,仕路漸多庸濫,滿人叨幸尤深,君上固灼知之,亦未嘗稍有偏徇也。

    自古化民成俗,必以崇儉黜奢為要務,遐稽盛世,往往于民間日用之微皆關宮廷,僅慮诰誡甚詳。

    觇世運者當纂錄之,以昭美化也。

    乾隆元年,上谕:“八旗為國家根本,從前敦崇儉樸俗,最近古迨。

    承平日久,漸即侈靡,如服官外省,奉差收稅,即不守本分,恣意花銷,虧竭國币,身羅罪戾。

    而兵丁閑散人等,惟知鮮衣美食,蕩費赀财,相習成風,全不知悔。

    嗣後務期恪遵典制,謹身節用,勿事浮華,勿耽遊惰,庶免窘乏之虞。

    倘不知痛改前非,仍蹈覆轍,驕奢侈靡,虧帑誤公,不惟恩所不施,且為法所不貸,此诰誡八旗者也。

    ”又有谕:“厚生之道在于務本而節用,朕聞晉豫民俗多從儉樸,而戶有蓋藏。

    惟江蘇兩浙之地俗尚侈靡,往往家無鬥儲而被服必極華鮮,飯食靡甘淡泊。

    兼之井裡之間,茶坊酒肆,星列棋置。

    少年無知,遊蕩失業。

    彼處地狹民稠,方以衣食難充為慮,何堪習俗如此,民生安得不艱?朕轸念黎元,期其富庶,已将曆年各項積欠盡數蠲除。

    小民乘此手足寬然之時,正當各勤職業,尚樸去奢,以防匮乏。

    豈可習于侈靡,轉相仿效,日甚一日,積為風俗之憂也?地方大吏及守令有臨民之責者,皆當遍行化導,缙紳之家尤宜節儉以率先之。

    此诰誡江浙者也。

    ” 元旦日食,曆朝引為天戒。

    乾隆六十年乙卯、光緒二十三年丁酉皆以元旦日食停止受賀筵宴。

    惟乾隆乙卯兼遇元夕月食,次年遂即禅位。

    其時和┞當國垂二十年,海内騷然,天宜有此告戒。

    光緒丁酉以後不久即有拳匪之變,固亦應有先兆耳。

     同治三年,禦史賈铎具奏,内務府有太監演戲,将庫存緞匹裁作戲衣,每演一日,賞費幾至千金,請饬禁止。

    當奉兩宮懿旨:各省軍務未平,茲事可斷其必無,惟傳聞必非無自,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