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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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如不是真正的風雅賊,走來拿去,不但在我固然懊惱,就是他也未必高興,損人不利己,何苦來呢。
為此我想聲明一聲,免得招人家的誤會,所謂人家者就是上述的兩類,雖然将債主與偷兒并列有點拟于不倫,而且很對不起朋友,但是為行文便利計不得不如此,這隻得請朋友們的特别原諒的了。
我最初想到的是加姓寫作周知堂。
可是這似乎有點不妙,因為連讀起來有意義,仿佛是東安市場的測字蔔卦處的堂名,大有繼問心處而複興吾家易理的氣勢,覺得略略可笑。
其次是仍用知堂而于其上添注老牌二字,以示分别,隻可惜頗有商賈氣,所以也不能用。
再其次是将平聲的知字讀作去聲,照舊例在字的右上角用朱筆畫一半圈,這樣就可以有了區别了,可是普通鉛字裡向來沒有圈四聲的字,而且朱墨套印又很為難,結果仍舊是窒礙難行。
最後的變通辦法隻好改圈聲為添筆,即于知字下加寫日字,改作智堂字樣,比較的還易行而有效,所可惜者仍是平常,不過在不發見與别人相同的時候總可以使用,到必要時再來冠姓曰周智堂,還留得一步退步在,未始不是好辦法也。
我從前根據孔荀二君的格言自定别号曰新四知堂,略稱知堂,今又添筆作智堂,大有測字之風,倒也很有意思。
關于智堂孔子曾說過幾句話,曰知者不惑,曰知者樂水。
水我并不怎麼樂,而且連帶的動與樂也都不見得,那麼這句話明明是用不着。
不惑雖然也是未必,不過孔子又雲四十而不惑,我們過了四十歲的人總都可以這樣稱了罷,而且不佞本是少信者,對于許多宣傳和謠言不會得被迷惑,因此足以列于智者之林亦未可知也。
二十五年五月十三日,于北平。
我去問王先生要了原信來看,筆迹與我不一樣,自然不是我所寄的,天下未必沒有姓周名知堂的别一人,雖然這也未免太覺得湊巧一點。
反正這件事隻關系王先生,隻要他知道了這信是别一個姓周名知堂的所寫而不是我的,那麼其餘的事都可不談,所以随即擱起了。
今日看了上文所說的評論,又聯想了起來,覺得我的名号真太平常了,容易有這種事情。
這固然都是小事,卻也不是很愉快的,于是去想補救的方法。
十多天前北平有幾家報紙上揭載一條新聞,用二号鉛字标号曰“周作人宅大竊案”。
當初我看了這報連自己也很驚疑,但是仔細回想近日家裡不曾有東西被竊,再看報上所記失主的年齡籍貫住址以及妻子人數,于是的确知道這是别一周君,那樣标題乃是一種手民之誤,如《世界日報》便沒有弄錯,明明寫作北大教授周作仁宅。
當天我即寫了一封更正信給一家報館道: “本日貴報第六版載有北大教授周作人宅大竊案一則,查該案事主乃周作民先生之族弟,(案各報均如此說明,)名系作仁二字,與鄙名音同字異,貴報所記想系筆誤,特此聲明,請予更正為荷。
”第二天“來函照登”果然出來了,照例是五号字,又隻登在北平一個報上所以不大有人看見。
然而那大竊案的新聞可是傳播得遠了,由北平天津而至南京上海,過了幾天之後,在南方的朋友來信大都說及這件事,好像那邊所登載的都是“人”字的筆誤本。
有人在軍隊裡的大約很忙,沒有看新聞的内容,真相信了,信裡表示慨歎,有人懷疑是傳聞之誤,或者猜着張冠李戴的也有。
有一位朋友寫信來說,聞尊處被竊有銀元寶數隻,鄙人昔日出入尊府,未聞有此,豈近來窖藏已經掘得乎。
這位朋友對于吾家情形最是熟悉,所以寫這一封信來開玩笑,在接到的許多信裡算是頂有風趣的了。
但是轉側一想我又頗有“杞天之慮”,為什麼呢? 前日報載實業部長吳鼎昌先生建議修正法案,限制人民隻準用一個名字,這個我十分贊成。
但我又希望附加一條,要大家對于這名字也互相客氣一點。
我說客氣,并不是如從前文中必稱官名曰某某大令,或稱什麼老爺大人,實在隻是對于人及其名稍為尊重罷了。
例如報館“有聞必錄”,有時事實不符,有時人名錯誤,來函固應照登,還當于原版用同樣大鉛字在著目處登出,庶幾近于直道。
我這篇文章并不是為報館而作,不過連帶想到,覺得若能如此則我們聲明或更正當更為有效,大可不必多費工夫來寫這種小文耳。
(二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于北平。
)
為此我想聲明一聲,免得招人家的誤會,所謂人家者就是上述的兩類,雖然将債主與偷兒并列有點拟于不倫,而且很對不起朋友,但是為行文便利計不得不如此,這隻得請朋友們的特别原諒的了。
我最初想到的是加姓寫作周知堂。
可是這似乎有點不妙,因為連讀起來有意義,仿佛是東安市場的測字蔔卦處的堂名,大有繼問心處而複興吾家易理的氣勢,覺得略略可笑。
其次是仍用知堂而于其上添注老牌二字,以示分别,隻可惜頗有商賈氣,所以也不能用。
再其次是将平聲的知字讀作去聲,照舊例在字的右上角用朱筆畫一半圈,這樣就可以有了區别了,可是普通鉛字裡向來沒有圈四聲的字,而且朱墨套印又很為難,結果仍舊是窒礙難行。
最後的變通辦法隻好改圈聲為添筆,即于知字下加寫日字,改作智堂字樣,比較的還易行而有效,所可惜者仍是平常,不過在不發見與别人相同的時候總可以使用,到必要時再來冠姓曰周智堂,還留得一步退步在,未始不是好辦法也。
我從前根據孔荀二君的格言自定别号曰新四知堂,略稱知堂,今又添筆作智堂,大有測字之風,倒也很有意思。
關于智堂孔子曾說過幾句話,曰知者不惑,曰知者樂水。
水我并不怎麼樂,而且連帶的動與樂也都不見得,那麼這句話明明是用不着。
不惑雖然也是未必,不過孔子又雲四十而不惑,我們過了四十歲的人總都可以這樣稱了罷,而且不佞本是少信者,對于許多宣傳和謠言不會得被迷惑,因此足以列于智者之林亦未可知也。
二十五年五月十三日,于北平。
二 竊案聲明
在好幾月以前,有人寫信給王柱宇先生,大加嘲罵,署名知堂,而且信封上還寫周寄字樣。我去問王先生要了原信來看,筆迹與我不一樣,自然不是我所寄的,天下未必沒有姓周名知堂的别一人,雖然這也未免太覺得湊巧一點。
反正這件事隻關系王先生,隻要他知道了這信是别一個姓周名知堂的所寫而不是我的,那麼其餘的事都可不談,所以随即擱起了。
今日看了上文所說的評論,又聯想了起來,覺得我的名号真太平常了,容易有這種事情。
這固然都是小事,卻也不是很愉快的,于是去想補救的方法。
十多天前北平有幾家報紙上揭載一條新聞,用二号鉛字标号曰“周作人宅大竊案”。
當初我看了這報連自己也很驚疑,但是仔細回想近日家裡不曾有東西被竊,再看報上所記失主的年齡籍貫住址以及妻子人數,于是的确知道這是别一周君,那樣标題乃是一種手民之誤,如《世界日報》便沒有弄錯,明明寫作北大教授周作仁宅。
當天我即寫了一封更正信給一家報館道: “本日貴報第六版載有北大教授周作人宅大竊案一則,查該案事主乃周作民先生之族弟,(案各報均如此說明,)名系作仁二字,與鄙名音同字異,貴報所記想系筆誤,特此聲明,請予更正為荷。
”第二天“來函照登”果然出來了,照例是五号字,又隻登在北平一個報上所以不大有人看見。
然而那大竊案的新聞可是傳播得遠了,由北平天津而至南京上海,過了幾天之後,在南方的朋友來信大都說及這件事,好像那邊所登載的都是“人”字的筆誤本。
有人在軍隊裡的大約很忙,沒有看新聞的内容,真相信了,信裡表示慨歎,有人懷疑是傳聞之誤,或者猜着張冠李戴的也有。
有一位朋友寫信來說,聞尊處被竊有銀元寶數隻,鄙人昔日出入尊府,未聞有此,豈近來窖藏已經掘得乎。
這位朋友對于吾家情形最是熟悉,所以寫這一封信來開玩笑,在接到的許多信裡算是頂有風趣的了。
但是轉側一想我又頗有“杞天之慮”,為什麼呢? 前日報載實業部長吳鼎昌先生建議修正法案,限制人民隻準用一個名字,這個我十分贊成。
但我又希望附加一條,要大家對于這名字也互相客氣一點。
我說客氣,并不是如從前文中必稱官名曰某某大令,或稱什麼老爺大人,實在隻是對于人及其名稍為尊重罷了。
例如報館“有聞必錄”,有時事實不符,有時人名錯誤,來函固應照登,還當于原版用同樣大鉛字在著目處登出,庶幾近于直道。
我這篇文章并不是為報館而作,不過連帶想到,覺得若能如此則我們聲明或更正當更為有效,大可不必多費工夫來寫這種小文耳。
(二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于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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