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理解:概念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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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概念的本質 在前一章,我們已從兩個方面讨論了意義,并暗示了第三方面的存在。

    我們将在本章對第三方面進行更多更充分的考慮。

    已經讨論過的兩個方面是:(1)意義作為一個不确定的、假設的可能性,簡言之,作為觀念(觀念不是一個純粹的心理合成物,而是一個對象或情況,具有一種被認為而非被接受的狀态);(2)意義作為事物和事件的性質。

    這一聯結表明事物怎樣獲得意義以及意義怎樣最終與一件事物相統一,以至于我們從未想過把事物與它的意義分割開來。

     概念是已确定的意義 我們在探讨意義的部分時,順帶指出的一個事實是,觀念在被用來作為觀察和行動指南之後,可能得到确認,并因此代表其自身獲得一種公認的地位。

    其之後被采用,不是暫時的和有條件的,而是有把握地作為一種工具,以理解和解釋仍不确定的和令人困惑的事物。

    這些既定的被認為可靠與正當的意義,就是概念。

    概念是判斷的途徑,因為它們是參考的标準。

    它們可能是&ldquo标準化的意義&rdquo的最佳描述。

    每一個為人所熟知和了解的普通名詞,都可以用于判斷其他事情來表達概念。

    桌子、石頭、落日、草、動物、月亮&hellip&hellip在普通名詞列表上的這些詞,是固定的、可靠的,它們的意義本身便是概念。

    我們看到一個很奇怪的物體,有人告訴我們,它是某個民族使用的一種床。

    正在讨論的事情,其意義便不再陌生;對我們來說,它的意義已經被确定。

     概念使我們能夠概括 概念使我們能夠概括,即擴展和延續我們從一件事到另一件事的理解。

    如果我們知道一般意義的&ldquo床&rdquo是指什麼,那麼,我們至少可以說明個體的床是什麼種類(kind)或什麼類型(sort)。

    很明顯的是,這些概念代表整個類或事物的集合,因而極大地節約了我們在智力方面的努力。

    當然,我們有時也會對對象的特定特征尤其感興趣,試圖了解它的獨特性是什麼以及是什麼使其成為獨特的。

    但就實際意義而言,知道它是什麼種類的事物就足夠了;知道這一事實,我們便能使所有這類思維和行為習慣發揮作用。

    概念使适合先前已知的大量情況的事物産生作用,讓思想擺脫發現這東西是什麼的禁锢。

     概念規範我們的知識 概念使我們的知識标準化。

    概念能使事物未定形的方面确定下來,使事物變動的方面不再變動。

    如果我們任意改換磅所表示的重量和尺所表示的長度,那麼,很明顯,當我們使用磅和尺的時候就什麼也表示不出來了。

    如果那樣,我們說這塊布是1.5碼寬,或者說這一大堆糖是20磅重,還有什麼意義呢?參照的标準,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保持不變。

    概念的意義一經确定,在任何場合下都應保持不變。

    有時,當人們讨論某一有争議的事情時,越争越亂,把參與讨論的人都搞糊塗了,這是因為他們在争論過程中無意識地變換了自己所使用的名詞的意義。

    反思性思維和新的發現确實能夠改變舊有概念的意義,正如人們可以把度量由尺&mdash鎊制改為公制一樣。

    然而,人們必須格外當心,牢記自己現在使用的是變換了的意義,否則,他們将會無奈地陷入一塌糊塗的狀态。

     當人們說他們彼此理解了,其含義是他們在一些事情和問題上,經過讨論後達成了一緻。

    這一事實說明,标準化的、固定的意義是人們進行有效交流的一個條件。

    當兩個人說着互相聽不懂的語言時,他們在某種程度上仍然可以交流,因為他們的交談中存在雙方都認可的表示相同意義的手勢、姿勢。

    實際上,對于兩個人來說,盡管各自的經曆不同,但他們都需要社會生活的共同意義,且其生活的條件是使意義标準化的一個主要力量。

    當概念的意義得到社會的公認後,個體就能保持自身思想的穩定,因為其思想中涉及這些概念的部分可以保持不變。

    &ldquo椅子&rdquo的意義永遠相同;&ldquo太陽&rdquo、&ldquo水&rdquo、&ldquo地球&rdquo等,也是如此。

    我們日常使用的所有名詞,不管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以及在其他的經驗條件下,總是指同樣的事物。

     概念幫助我們認識未知的事物,使我們已經感知的尚不完備的知識得到補充 稍微換個角度說,概念,或者說标準化意義是指,(a)鑒别的工具;(b)補充的工具;(c)把一種事物納入一種體系的工具。

    假設在太空中探測到前所未見的很小的一點光,那麼除非有豐富的意義作為工具支持探究和推理,否則,這束光對于感官而言就隻是其本身,即僅僅是一點光。

    盡管它導緻某種結果,但也可能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