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推理和檢驗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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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方法從水裡拿出玻璃杯的過程中出現。

    對于思維中一緻性的檢驗是這樣出現的:反思膨脹的性質及其與加熱的關系,并且考慮被觀察到的現象是否符合從這條原則推斷出的事實。

    顯然,同時使用兩種方法證明提出的推理,要比單獨使用一種方法更好。

    然而,這兩種方法并非在性質上完全不同。

    在思維中檢驗一緻性,涉及在想象中行動。

    另一種方式公然将想象中的行動付諸實施。

    真的推理被定義為首先要涉及一個暗示性結論的跳躍,其次要嘗試這種暗示從而确定它符合情境的要求。

    反思性活動的原始模式是通過這樣的情況來設定的:做某件事的要求十分緊迫,用做完的結果來檢驗思維的價值。

    随着求知欲的發展,與公開行動的聯系就變成間接的和偶然的。

    即使隻是想象,它仍然存在。

     III.思維從懷疑的情境到确定的情境 它源于直接經曆的情境 對幾個事例的考察表明,在每種情況下思維都産生于直接經曆的情境。

    人們不隻是泛泛思考,想法也不會憑空出現。

    在第一個事例中,一個人正在某個城市的某個地方忙碌着,又被提醒在另一個地方還有個約會。

    在第二個事例中,一個人在一艘行駛着的渡船上,思考這艘船的建造情況。

    在第三個事例中,一個先前受過科學訓練的人忙着洗杯子。

    在每個事例中,情境的性質都如同它真正經曆了引起探究并引發反思的過程一樣。

     對于這些特定的事例來說,這個事實并無特别之處。

    認真檢查你自己的經驗,你找不到任何思維憑空而起的事例。

    一連串思想會使你遠離出發點,你很難回到思維由之産生的某種在先的東西中去;但是,追究線索,你将發現某種直接經曆過的情境,某種經曆過的、做過的、享受過的或者忍受過的情境,而絕不隻是想出來的情境。

    這種原始情境的特點引發反思。

    反思不僅産生于它,而且回歸于它。

    它的目的和結果是由産生它的情境所決定的。

     在學校中,不能使學生獲得真正的思維活動最常見的原因,也許是學校中缺少能像校外情境那樣喚起思維活動的情境。

    教師被小學生做數學題時的失誤所困擾,處理涉及小數的乘法運算時,小數點的位置要正确。

    數字是對的,數值全錯了。

    例如,一個學生說是320.16美元,另一個學生說是32.016美元,第三個學生說是3201.6美元。

    這種結果表明,學生們能夠正确地計算,但沒有思考。

    如果學生進行過思考,他就不會任意地改變對數值的理解。

    因此,教師派學生到木材廠購買木闆,以便在學校的手工作業車間中使用;他事先同商人約定,讓學生自己計算購買物的價值。

    結果,其中涉及的數字運算與教科書所示的相同,但根本不會産生小數點放錯位置的錯誤。

    這種情境本身引導學生去思維,并控制他們對價值的理解。

    教科書上的問題與木材廠實際購物的需要這兩種情境的對比,可以作為一個很好的例證,說明情境對于引起和指導思維的必要性。

     思維趨向确定的情境 以上三個事例的考察也表明,每種情境都是不确定的、困惑的、麻煩的,它向人們提出有待解決的困難和未确定的疑問。

    它表明,在各個場合中,反思性思維的功能都會引發新的情境,在新的情境中,困難解決了,混亂排除了,麻煩消除了,問題得到了答案。

    當一種情況安定了,明确了,有秩序了,清楚了,那麼,任何特定的思維過程也就自然地結束了;等到新的麻煩或可疑情境發生時,反思性思維才會再次被引發。

     因而,反思性思維的功能是把經驗含糊的、可疑的、矛盾的、某種失調的情境轉變為清楚的、有條理的、安定的以及和諧的情境。

     一個命題裡表述性的結論并不是最後的結論,而是形成最後結論的鑰匙。

    例如,第一個人得出結論&mdash&mdash&ldquo到達第124大街的最佳方式是乘地鐵&rdquo,可這個結論隻是達到最終結論的鑰匙;也就是說,乘地鐵的最終目的是要遵守約定。

    思維是把初期的、令人困惑的情境發展為最後的、令人滿意的情境的手段。

    在其他兩個事例中,也能容易地作出同樣的分析。

    我們在上一章已經說過,形式&ldquo邏輯&rdquo的最大困難是它的開始和結尾都僅是命題,而命題中卻沒有兩種實際的生活情境&mdash&mdash一種是懷疑或困難,另一種是最後期望得到的結果。

    這兩種情境的産生都有賴于反思性思維。

     怎樣确定已經發生過的推論是不是真正的推論呢?最好的方法是看其結果能不能把困惑的、混亂的和不一緻的情境,轉換成清楚的、有秩序的和令人滿意的情境。

    片面的和無效的思維,其結論在形式上是正确的;但是,它對個人的和即時的經驗卻沒有什麼影響。

    充滿活力的推論,則經常使思維着的人在他經驗到的領域内獲得某些不同的認識,因為其中某些事物已經獲得了明确的、有秩序的安排。

    簡而言之,真正的思維必然以認識到新的價值而告終。

     *** [1]參見本書第9頁和第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