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理解:觀念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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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體育新手在一場複雜比賽中與高手競争。
把一個沒有經驗的人安排到一個工廠裡,一開始,那種工作對他來說,似乎是毫無意義的混亂一團。
來訪的外國人看另一個種族的所有陌生人都是一樣的。
對于一群羊,門外漢隻會感到大小或顔色方面的差異,而牧羊人卻對每隻羊的特點了如指掌。
模糊不清的東西和毫無章法的變化,是我們不理解的東西的特征。
因此,獲得事物的意義,或者(以另一種方式說)形成簡單理解的習慣,就是把意義的(a)明确性或特性,以及(b)一緻性、連貫性、恒常性或穩定性,引入含糊或變化不定的事物之中。
實際的反應澄清了模糊 意義的明确性和一緻性主要是通過實踐活動獲得的。
兒童通過滾動一個物體,感知到它是球形的;通過拍打它了解它的彈性;通過舉起它,知道重量是其顯著獨特的因素。
相應的調整不是通過感官,而是借助反應,成為一種有别于引起不同反應性質的特征的印象。
例如,兒童認識顔色的差别的過程通常十分緩慢。
一些在成年人看來十分顯眼因而不可能不注意到的差别,卻很難被兒童認識到和回想起來。
毫無疑問,兒童并不是覺得所有顔色都是一樣的,但他們對于差異沒有理智的辨認。
物體的紅色、綠色或藍色,并不能夠引起一種足以專門突出或區别這種顔色特性的反應。
然而,有一定特征的習慣性反應卻逐漸與一定的事物相聯系:白色成為兒童喜愛的牛奶和糖的标志;藍色成為兒童喜歡穿的服裝的标志,等等;而且,這些不同的反應有助于使顔色性質從那些埋沒它們的事物中脫穎而出。
再舉一個例子。
我們不難把耙、鋤、犁、鏟和鍬區别開來。
它們各自均有相應的特定的用途和功能。
然而,一個植物學的學生可能很難分辨鋸齒狀與牙齒狀、卵形與倒卵形的樹葉形狀和邊緣之間的區别,或者一個化學系的學生很難區分高價酸和低價酸之間的差異。
其中是有一些差别,但具體是什麼差别呢?或者我們知道差别是什麼,但怎樣才能一一指出這些差别呢?事物的形狀、大小、顔色和結構方面的變化與特征和意義獨特性的關系,比我們認為的要小得多;而事物的用途、目的和作用與特征和意義獨特性的關系,比我們認為的要大得多。
誤導我們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即形狀、大小、顔色等性質現在十分獨特,以緻我們看不到問題恰恰在于要說明它們最初獲得自己明确性和顯著性的方式。
如果我們隻是被動地面對對象,那它們永遠不能從淹沒它們的那一片含混模糊的東西中顯露出來。
聲音在高低和強弱方面的差異,會給人們帶來不同的感覺;但是,隻有當我們對它們采取不同的态度,或者做一些有關它們的特殊的事情時,才能從理智上掌握并記住它們含混的區别。
繪畫和語言中的例證 兒童的繪畫為相同原理提供了進一步的例證。
對于兒童來說,透視法并不存在,因為兒童的興趣不在于形象化的展示,而在于所表現事物的價值。
而透視法對于前者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它與事物自身特有的用途和功能沒有關系。
畫出的房子有透視的牆壁,因為其中的房間、椅子、床和人是這個房子中意義非凡的重要事物;煙囪總是在冒煙,否則,為什麼要有一個煙囪呢?在聖誕節時,長筒襪被畫得幾乎和房子一樣大,甚至大得隻好放到房子外面&mdash&mdash無論如何,正是其使用價值的尺度提供了其性質的尺度。
繪畫是這些價值的圖示提示,而不是對物質和感覺性質的公正記錄。
大多數學習繪畫藝術的人所感到的主要困難之一,就是習慣性使用和使用的結果已經被如此深入地融入事物的特征,以緻實際上不可能随意地排除它們。
聲音獲得意義,就變成了詞。
這也許是最明顯的例證,從中可以發現純感官刺激獲得意義的明确性和恒定性的方式,并且為了易于辨認而使它們自發進行定義和相互聯系。
語言是一個特别好的例子,因為有數百個甚至數千個詞的意義與其物理性質完全準确地聯系在一起,因而可以被直接理解。
就物理對象而言,譬如桌子、椅子、紐扣、樹木、石頭、山岡、花朵等等,它們在理智意義上與物理事實的統一似乎是本來如此的;而就詞的情況而言,獲得事物和意義的聯結是一個逐漸的、艱難的過程,這樣才能比較容易地認識它們。
物理對象的意義似乎是其自發給予我們的,而不是我們通過主動探索獲得的。
就詞的意義而言,我們很容易看到,正是通過發出聲音并注意由此産生的結果,通過聆聽别人的聲音并觀察同時出現的活動,一個給定的聲音最終變成了一種意義的穩定承載者。
意義與背景 就文字的意義而言,我們通過觀察兒童的經驗和我們自身學習法語或德語的經驗,就可以知道,這類事情和聲音一樣,它們原先并沒有什麼意義,通過使用才獲得了意義,而這種使用經常涉及某種背景。
兒童剛開始學習理解和使用語言時,其背景主要是事物和行動的關系。
兒童把帽子同他出門時戴在頭上的某種東西聯想在一起,把抽屜同從桌子中拉出來的
把一個沒有經驗的人安排到一個工廠裡,一開始,那種工作對他來說,似乎是毫無意義的混亂一團。
來訪的外國人看另一個種族的所有陌生人都是一樣的。
對于一群羊,門外漢隻會感到大小或顔色方面的差異,而牧羊人卻對每隻羊的特點了如指掌。
模糊不清的東西和毫無章法的變化,是我們不理解的東西的特征。
因此,獲得事物的意義,或者(以另一種方式說)形成簡單理解的習慣,就是把意義的(a)明确性或特性,以及(b)一緻性、連貫性、恒常性或穩定性,引入含糊或變化不定的事物之中。
實際的反應澄清了模糊 意義的明确性和一緻性主要是通過實踐活動獲得的。
兒童通過滾動一個物體,感知到它是球形的;通過拍打它了解它的彈性;通過舉起它,知道重量是其顯著獨特的因素。
相應的調整不是通過感官,而是借助反應,成為一種有别于引起不同反應性質的特征的印象。
例如,兒童認識顔色的差别的過程通常十分緩慢。
一些在成年人看來十分顯眼因而不可能不注意到的差别,卻很難被兒童認識到和回想起來。
毫無疑問,兒童并不是覺得所有顔色都是一樣的,但他們對于差異沒有理智的辨認。
物體的紅色、綠色或藍色,并不能夠引起一種足以專門突出或區别這種顔色特性的反應。
然而,有一定特征的習慣性反應卻逐漸與一定的事物相聯系:白色成為兒童喜愛的牛奶和糖的标志;藍色成為兒童喜歡穿的服裝的标志,等等;而且,這些不同的反應有助于使顔色性質從那些埋沒它們的事物中脫穎而出。
再舉一個例子。
我們不難把耙、鋤、犁、鏟和鍬區别開來。
它們各自均有相應的特定的用途和功能。
然而,一個植物學的學生可能很難分辨鋸齒狀與牙齒狀、卵形與倒卵形的樹葉形狀和邊緣之間的區别,或者一個化學系的學生很難區分高價酸和低價酸之間的差異。
其中是有一些差别,但具體是什麼差别呢?或者我們知道差别是什麼,但怎樣才能一一指出這些差别呢?事物的形狀、大小、顔色和結構方面的變化與特征和意義獨特性的關系,比我們認為的要小得多;而事物的用途、目的和作用與特征和意義獨特性的關系,比我們認為的要大得多。
誤導我們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即形狀、大小、顔色等性質現在十分獨特,以緻我們看不到問題恰恰在于要說明它們最初獲得自己明确性和顯著性的方式。
如果我們隻是被動地面對對象,那它們永遠不能從淹沒它們的那一片含混模糊的東西中顯露出來。
聲音在高低和強弱方面的差異,會給人們帶來不同的感覺;但是,隻有當我們對它們采取不同的态度,或者做一些有關它們的特殊的事情時,才能從理智上掌握并記住它們含混的區别。
繪畫和語言中的例證 兒童的繪畫為相同原理提供了進一步的例證。
對于兒童來說,透視法并不存在,因為兒童的興趣不在于形象化的展示,而在于所表現事物的價值。
而透視法對于前者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它與事物自身特有的用途和功能沒有關系。
畫出的房子有透視的牆壁,因為其中的房間、椅子、床和人是這個房子中意義非凡的重要事物;煙囪總是在冒煙,否則,為什麼要有一個煙囪呢?在聖誕節時,長筒襪被畫得幾乎和房子一樣大,甚至大得隻好放到房子外面&mdash&mdash無論如何,正是其使用價值的尺度提供了其性質的尺度。
繪畫是這些價值的圖示提示,而不是對物質和感覺性質的公正記錄。
大多數學習繪畫藝術的人所感到的主要困難之一,就是習慣性使用和使用的結果已經被如此深入地融入事物的特征,以緻實際上不可能随意地排除它們。
聲音獲得意義,就變成了詞。
這也許是最明顯的例證,從中可以發現純感官刺激獲得意義的明确性和恒定性的方式,并且為了易于辨認而使它們自發進行定義和相互聯系。
語言是一個特别好的例子,因為有數百個甚至數千個詞的意義與其物理性質完全準确地聯系在一起,因而可以被直接理解。
就物理對象而言,譬如桌子、椅子、紐扣、樹木、石頭、山岡、花朵等等,它們在理智意義上與物理事實的統一似乎是本來如此的;而就詞的情況而言,獲得事物和意義的聯結是一個逐漸的、艱難的過程,這樣才能比較容易地認識它們。
物理對象的意義似乎是其自發給予我們的,而不是我們通過主動探索獲得的。
就詞的意義而言,我們很容易看到,正是通過發出聲音并注意由此産生的結果,通過聆聽别人的聲音并觀察同時出現的活動,一個給定的聲音最終變成了一種意義的穩定承載者。
意義與背景 就文字的意義而言,我們通過觀察兒童的經驗和我們自身學習法語或德語的經驗,就可以知道,這類事情和聲音一樣,它們原先并沒有什麼意義,通過使用才獲得了意義,而這種使用經常涉及某種背景。
兒童剛開始學習理解和使用語言時,其背景主要是事物和行動的關系。
兒童把帽子同他出門時戴在頭上的某種東西聯想在一起,把抽屜同從桌子中拉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