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關燈
小
中
大
餘人,罰諸場試院有差。
考院以形迹,究逮者甚衆。
旨諭學官,復洪德文體。
國初文尙雄渾,不拘斤對,務求體要,不分子目。
紹平,洪德間,經義不拘何章,如營營靑蠅止于樊,士子非淹貫經傳,不能作經義,四六詩賦,時用古史,時用外書,或用當時政事。
如黎念爲平章制,占城貢象表,渡蟻橋,硯池牛,漁父入桃源,海棠睡未足之類,非富於辭藻,不能作四六詩賦,文策亦然。
中興初,一變而爲蹈襲群書之體,再變而爲尋章摘句之文。
正和甲戌間,議復洪德文體,武晠,吳爲實繼出厘正之。
然其文體,但施于春秋二比,而殿試,策試,復用舊文。
未二十年,而會試,策題,復依舊體。
去年中沙覆試,吳廷瑩,陳輝淧侍題發問,復分衆目,汝廷瓚惡之,請於王,頒下諭旨,古策問以是非大略,今策問以時務機宜,鄕會廷試,並遵洪德文體。
以十一條,申飭勘問。
政府下禦史,轉飭諸司,叙革弊行善條目,令士吏民庶,聽各實封。
五月,朔,日食。
六月,申定百官職掌。
王以方內向平,當先正官方,乃命汝廷瓚,參酌歷朝官制規條,彙到職品,號縉紳事錄。
中興以來,政府大臣,以掌府署府冠武階爲五府。
參從冠文階爲府僚,並宰相之任。
次陪從權府同議政事,其屬爲添差隨差屬勘問,參用文武為之。
惟文官知六番,隨文書近臣爲內差小詞,典出納王令。
以六部總六番之大綱,六科總六部之近例,六寺卿各守其職,禦史臺綱維十三道,與畿內提領府尹諸司提刑監察隸焉。
外設鎮司擒防,承司表率府州縣,憲司彈壓鎮承府縣校官吏非法,及權貴強豪,皆統於臺。
內有宗人府,國子監,經筵史館,翰林東閣,司禮,司天令史,各有所掌,皆申飭其舊。
又以九條訓迪政府,使隨才授任,甄叙百辟。
第一條正君心,二條簡官僚,三條議民政,四條審戒機,五條制國用,六條申訟例,七條詳會計,八條正賞罰,九條信法令。
秋,九月,王太妃武氏薨,謚慈德。
冬,十月,勤郡公丁文佳卒。
文佳世將,夙有名,王深倚任之。
兼制數道,遂自養威重,遇敵多翺翔不戰,朝廷頗疑其觀望。
後諸將繼進立功,名望頓挫,乃大慙懼。
至是卒,猶以舊勞,贈左都督。
〈錦江邯江人。
〉 壬申,十三年(淸乾隆十七年)[1752] 春,正月,命參從諸大臣,日就政堂議事。
命武公鎮,黎貴瑋,杜輝琪釆訪西南。
時,兵興所在殘害,彰德,美良,安山,石室,漂散尤甚。
乃分道往視之。
王諭政府,當今財政最爲急務。
諸道場沿稅課,宜急商議。
乃命有司類開收發,及見錢多少之數。
譚春域,阮儼等討賊湘於山西,破之,湘敗死。
命阮俒就軍中慰問,賞將士銀二十兩,錢二千綣。
初,湘與(礻密)占據玉樓,永同,官軍至卽犇散,去復四出抄掠。
至是湘死,(礻密)遠遁。
捷聞,王深嘉之。
域等以雨潦不便窮追,屯軍越池。
命政府議行革弊三條,一,許鎮守抄捉擾民,二,沿河築堤,送除所耗田數,三,諸人命償錢,收犯人付令押頭。
五月,雨。
傘圓山崩三百丈。
命安集西南北諸縣彫民。
秋,七月,徵外鎮儂人七族稅。
毎年儂人毎率六陌,七族毎家一貫。
又七族例有見屋,三年一期,毎家銀二雨。
八月,戒勘官留繫囚人,除惡逆刼殺外,立許決遣。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會試,取合格黎貴惇等五名,貶侍題阮國珪職一次,罰初考陳名做。
〈時,初變文體,第四日奉侍題,同列屬之珪,珪所出有三代行政之句,乃舊題夙構,珪不知也。
題旣發,場中諠譁。
次日士子叩鍾啟其事。
王大怒,旨下覆試,貶國珪職一次,特命汝公瓚侍題。
以公私發問,取中五卷。
有吳時仕卷,宜在優項,初考陳名做黜去。
〉知貢擧陳名寧以聞,準仕僉知工番,罰名做錢三十緍。
十二月,廷試,賜黎責惇進士及第第二名,段阮俶進士出身,阮春暄等同進士出身。
〈貴淳,自郷擧至廷試,皆第一。
〉 癸酉,十四年(淸乾隆十八年)[1753] 春,正月,減荊,南二府丁率,每五率減一率。
望,月有食之。
三月,淸華,嘉遠,安謨雨黑水。
命定釆訪乂安彫民。
議屯田。
先是,東南經兵火,田野多荒廢,命所在屯田開墾。
至是議取攻討外兵更代,及分諸路耕作,貯粟實邊。
賞平賊湘功將士,各陞職次有差。
以香嶺侯枚世準督鎮諒山。
起復阮公寀參從。
時,陳璟罷相,王起公宩而用之。
公宩議罷入錢應擧之法,王從之。
夏,四月,山西安山,石室雨雹,民間禾稼大損。
命減諸損失民租。
申飭百司職掌,禁勘訟與考覈士人,毋得私謁。
以都禦史阮暐行吏部左侍郞,楊公澍爲右侍郞,阮儼行僉都禦史。
命戶番會計一歲財用出入之數。
置平東號,收民租。
以海陽南北諸縣始集彫民,未及該徵,乃歸爲一號,差官徵其稅,民自輸之。
王諭政府諸臣曰:「虞朝深戒叢脞,周王罔兼庶獄,唐太宗亦令細務屬左右丞。
今文案浩繁,細務一一瀆請,殊非爲政之體。
自今諸預職司被論,及犯五刑者,方得具請,餘一委政府審決。
」 禁訟人越啓,與私受內寄休論者,罰之。
六月,旱,令文武諸臣,各上實封。
赦衞兵。
初,兵興,揀取四鎮丁率,分置奇隊。
至是以海宇初平,各許歸農。
惟遞年旗祭,就鎮操演五日,限外放回。
免各道水産稅。
先是,水産稅多非舊額。
或以倖進,後遂爲例。
其産不時有,而有司一切督徵,民被其害,故特免之。
令文臣習弓矢。
秋,七月,鎮寧酋長來獻方物。
命參從阮公寀知國子監。
定場廠課例。
初,諸鎮金銀銅鉛鐵錎硭場廠,多賜貴寵徵收,所在脧刻廠丁,而公稅所入最少。
至是委鎮司管收,舊經開作見貨,以所得輸稅,荒廢聽招集貨採,量定上供。
以黃五福掌府事,杜世佳署府事。
命執政直政堂,候入侍講,商確書籍奧旨,前言往行。
初,山南,山西,京北,太原流民回復,有司徵其租調,多傚濫索,民稍苦之。
乃命依平東例,聽民得自輸。
屬宮官於左右,編收稽留者,抵罪。
立榷桂法。
命淸,乂二鎮都司監,以官錢許土酋發民搜採。
所得桂皮遣監尙秤驗收貯。
命黃五福,杜世佳,汝廷瓚,各上書言事。
尋許諸臣實封,指陳時政闕失。
罷諸道錢場,惟畿內置日昭,廛橋二場,委重臣監督。
以諸鎮所鑄錢多濫薄,故罷之。
引文臣習射於政堂。
冬,十月,山南,京北,海陽,暴風水潦,禾穀浸沒,人民飢饉,命減赦加租錢。
又各奇隊兵屯田損失,議行寛赦。
命淸華都承司,勘轄內民兵戶率,參驗舊簿,隨宜減赦。
初,譚春域西征回,以淸華疾苦情狀爲言,故有是命。
命乂安督率範廷重,備陳轄內革弊救民之要。
廷重條陳五事以聞。
一,勾催逃兵損費,二,収罰錢肆擾,三,功臣子孫,已省復除,民被控受。
四,舟匠各社宜許留永營,五缺。
王諭禦史臺及諸道憲司:「近歲季言事,多發摘細故,而貪官多闕政,民情幽隱,皆遺略不言,何以擧職。
今海宇始平,流民甫集,所在必多屈抑,宜各實封,務在切當,俾可施行。
」 十一月,使臣阮世立卒于使館,命武欽隣代之。
十二月,讓鹽稅法,委鎮司監其事。
鹽民見田,寔數,與見多竈少,較量補稅,除私田租,無者除戶分。
遣正使武欽鄰,副使陶春蘭如淸歲貢。
命淸華督鎮阮儼,山西,興化督鎮裴世達進勦山寇。
立王長子鄭森爲王世子。
命黎有喬入侍經筵。
甲戌,十五年(淸乾隆十九年)[1754] 春,正月,恤繫囚。
命武公鎮,阮宗??等,視囹圄,修溢濕,賑窮乏,輕者決遣。
乂安督率兵部尙書太子太保海郡公範廷重卒。
廷重慷慨有大略,始登第,卽參軍謀,自校討以戰功遷侍郞。
歷統諸道,所至賊輛潰散,掃淸擒獲,功並在第一。
王飛白書文武全才賜之。
笮功臣同休,食邑累數千戶。
以儒將負重望,雖在邊鎮,士夫莫不想望其風采。
年四十一卒,贈太保,加封福神。
〈夾山輕徭人。
〉 免四鎮衞兵操練。
初,放衞兵歸農,猶以祭旗日就鎮演習。
是歲連歉,王不欲重苦民力,停之。
考文武課績。
黃五福,鄭檳,阮廷石考武班。
阮輝潤,阮暐,武公鎮考文班。
詳別等第,更互覆閱,議協然後上請。
還諸路民田,置勸農官。
初,以諸路田多荒廢,間差官兵屯耕,與撥給降人,及特賜開墾者衆。
其後侵占爭認,不能復辨。
至是四方旣定,流民以次第回復,乃悉照數還民。
命重臣爲勸農官,分行董督,正疆界,理訴訟,平買賣。
惟官田,逆田,剩田,官自耕之。
降人亦許回籍,認舊田産自給。
禁群臣結族盟誓。
會試,取潘漌等八名。
殿試,賜阮宗(宀呈)並同進士出身。
定吏部銓除法。
是歲,吏部阮暐,楊公澍等言:從來銓法,沿革不同。
乃命白今二品三品任子,初授陛授,一遵壬寅定制例。
正貳各職,照資格軍功核實,乃授內殿王府文職,預中場,方授實任縣職,內外官考,並以六期。
蠲諸道積欠十三年租稅。
苜壬戌至甲戌。
高平民飢,出帑銀三百兩,賜之。
因命鎮司稽察所轄,輔導管收,與戶口流散之實。
夏,六月,帝與王觀耀舟師于珥河津,百官朝賀。
時,王以天下初定,欲使諸軍耀武,請霱觀,乃命水軍列舟陣于江中,軍容甚整,詞掉遡上流,使船如飛。
帝大悅薄暮耀駕乃還。
河水溢,歩頭,輞川堤決,民居田禾盡沒。
命憲司往勘,上其狀,議行拯救。
陪從左侍郞書澤侯武公鎮緻仕。
七月,經筵阮輝潤,黎有喬等言故事。
內殿家臣,三品四品特授常數人,餘或以奉侍日久,或以上進錢鈔,量賜五品以下職色,請如舊制。
帝命啟請王,遂行之。
王幸柴山寺。
諭百僚,以海宇向平,流移甫集,宜擧先王補助之政。
王舟所過,民多以事邀訴,悉議行之。
九月,議兵民政,命四鎮及長安府加租,自壬寅後,或仍舊額,或始奉增減,聽民詳開,較屬官簿,以辨虛實。
又令京兵類所籍兵實在奉減之數,較兵番簿正之。
旣而不果行。
冬,十月,試博擧。
十二月,復外鎮租庸調例,減四鎮之半。
始外鎮以彫殘,免征賦,至是乃復徵。
乙亥,十六年淸乾隆二十年[1755] 春,三月,帝遣參從喬郡公阮公寀,齎冊封王爲大元帥總政尙師上父英斷文治武功明王。
夏,四月,不雨。
命平西,平東,緩刷收逋欠,內外諸司緩勘問。
淸,父二處緩催促逃兵。
乂安公私田稅,與四鎮加租之半,積欠並豁免。
以吳廷瑩,何宗勳監知詞訟。
大旱,會令百官直言闕失。
五月,鎮寧來貢。
盆蠻來貢。
蠻書名,又請六年一貢,牢使毋過其境。
議以蠻俗不足深責,但令面詰其使。
使歸報蛇盆,自今三年一貢,書其姓名,使路一依故事。
緻仕書澤侯武公鎮卒。
贈兵部尙書郡公爵。
〈青威敦書人。
〉 冬十月,申堤路築作令。
江堤小功程,令民自給役,以農隙培築。
惟工役稍重,聽除調錢。
參從兵部尚書、遼亭侯黎有喬緻仕,陞禮部尚書。
十一月,置左右河道官。
置賞功司。
王以軍功多濫,與倖求內黃諸色,名器雜沓,乃置司査核之。
未幾復罷。
十二月,王幸古碑宮。
初製文廟袞冕服奉祀。
丙子,十七年淸乾隆二十一年[1756] 春,正月,哀牢來貢。
先是,哀牢貢道,過鎮寧達乂安,其使頗事煩苛,蛇盆苦之,梗阻貢路十餘年,蛇盆譯告于朝,遣皐州酋慰諭哀牢。
至是哀牢使自皐州來,取路蛇盆以歸。
蛇盆啓求官軍衞餞,免爲牢使所苦。
王恰而遺之,爲省驛遞夫數,戒牢使不得復肆。
理作古碑行宮。
三月,改監收租調法。
癸亥中定制,諸道加租調錢,以屬番六宮監收,多因緣資用,比會計,相回護爲奸,民亦幸於自輸,無催督者,逋欠亦衆。
乃改命信臣甲阮科等董其征。
四月,命黎貴惇,潘漌,阮賞等,采訪東南諸路。
惇等上言府縣阮惟醇淸勤,楊公澍等冗弊,凡十三人黜陟有差。
王諭政府諸臣:「邇來政事不理,其故安在,勉各自修,毋相推諉。
又禦史耳目之任,百司違法,時政有闕,皆得陳劾。
近祇應故事,甚非設官分職之意。
自今宜加策勵。
又當轉飭承憲,視守令能否,糾擧上聞。
」 阮公寀辭參從,從之。
公宷入相,王以功臣故老禮遇之。
杜世佳心不合,數以委積奉旨詰責。
公宷自陳衰老,請辭位。
命吏部銓除期引選諸人,詣府廷候旨,面問政術,可者乃授,永爲恒式。
以阮伯璘爲僉都禦史,入侍陪従。
伯璘有文學,質直敢言。
王嘗問弭盜計策,所言稱旨,深嘉之,面奨擢是職。
尋諭之曰:「鄕當勉盡心力,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以稱所任。
」 召四鎮三司,赴京面對。
王命執政,捜採先朝典例,與庚申以來施行機務,編錄成帙,以備進覽。
緻仕吳廷瑩卒。
廷瑩多機略,有翊戴功,累官兵部尙書侯爵。
贈少保郡公〈靑威,左青威人。
〉 五月,王諭政府阮輝潤,阮暐,阮伯璘等:「曩以邊方多警,講讀稍稀。
今朝廷無事,欲日勤講究,涵泳聖賢道理。
卿等各宜加進見,慎毋寒暴。
」 以參從阮輝潤知國子監。
陪從汝廷瓚,阮伯璘兼祭酒司業。
諭以國子成才之業地,近者教習寢疎,文體稍變。
卿等宿儒,處成均之地,當留意振作,涵育人才,俾爲國家之用。
議鄕試法,復依入錢應擧,遵庚午年例,二司考取稍通預中者,三場以前,並入甲區,別號送考,與四場同。
置屯田監領,以枚世準爲之。
冬十月,乂安雨,水溢,田禾盡沒。
憲司不以聞,旨下詰責。
命自今
考院以形迹,究逮者甚衆。
旨諭學官,復洪德文體。
國初文尙雄渾,不拘斤對,務求體要,不分子目。
紹平,洪德間,經義不拘何章,如營營靑蠅止于樊,士子非淹貫經傳,不能作經義,四六詩賦,時用古史,時用外書,或用當時政事。
如黎念爲平章制,占城貢象表,渡蟻橋,硯池牛,漁父入桃源,海棠睡未足之類,非富於辭藻,不能作四六詩賦,文策亦然。
中興初,一變而爲蹈襲群書之體,再變而爲尋章摘句之文。
正和甲戌間,議復洪德文體,武晠,吳爲實繼出厘正之。
然其文體,但施于春秋二比,而殿試,策試,復用舊文。
未二十年,而會試,策題,復依舊體。
去年中沙覆試,吳廷瑩,陳輝淧侍題發問,復分衆目,汝廷瓚惡之,請於王,頒下諭旨,古策問以是非大略,今策問以時務機宜,鄕會廷試,並遵洪德文體。
以十一條,申飭勘問。
政府下禦史,轉飭諸司,叙革弊行善條目,令士吏民庶,聽各實封。
五月,朔,日食。
六月,申定百官職掌。
王以方內向平,當先正官方,乃命汝廷瓚,參酌歷朝官制規條,彙到職品,號縉紳事錄。
中興以來,政府大臣,以掌府署府冠武階爲五府。
參從冠文階爲府僚,並宰相之任。
次陪從權府同議政事,其屬爲添差隨差屬勘問,參用文武為之。
惟文官知六番,隨文書近臣爲內差小詞,典出納王令。
以六部總六番之大綱,六科總六部之近例,六寺卿各守其職,禦史臺綱維十三道,與畿內提領府尹諸司提刑監察隸焉。
外設鎮司擒防,承司表率府州縣,憲司彈壓鎮承府縣校官吏非法,及權貴強豪,皆統於臺。
內有宗人府,國子監,經筵史館,翰林東閣,司禮,司天令史,各有所掌,皆申飭其舊。
又以九條訓迪政府,使隨才授任,甄叙百辟。
第一條正君心,二條簡官僚,三條議民政,四條審戒機,五條制國用,六條申訟例,七條詳會計,八條正賞罰,九條信法令。
秋,九月,王太妃武氏薨,謚慈德。
冬,十月,勤郡公丁文佳卒。
文佳世將,夙有名,王深倚任之。
兼制數道,遂自養威重,遇敵多翺翔不戰,朝廷頗疑其觀望。
後諸將繼進立功,名望頓挫,乃大慙懼。
至是卒,猶以舊勞,贈左都督。
〈錦江邯江人。
〉 壬申,十三年(淸乾隆十七年)[1752] 春,正月,命參從諸大臣,日就政堂議事。
命武公鎮,黎貴瑋,杜輝琪釆訪西南。
時,兵興所在殘害,彰德,美良,安山,石室,漂散尤甚。
乃分道往視之。
王諭政府,當今財政最爲急務。
諸道場沿稅課,宜急商議。
乃命有司類開收發,及見錢多少之數。
譚春域,阮儼等討賊湘於山西,破之,湘敗死。
命阮俒就軍中慰問,賞將士銀二十兩,錢二千綣。
初,湘與(礻密)占據玉樓,永同,官軍至卽犇散,去復四出抄掠。
至是湘死,(礻密)遠遁。
捷聞,王深嘉之。
域等以雨潦不便窮追,屯軍越池。
命政府議行革弊三條,一,許鎮守抄捉擾民,二,沿河築堤,送除所耗田數,三,諸人命償錢,收犯人付令押頭。
五月,雨。
傘圓山崩三百丈。
命安集西南北諸縣彫民。
秋,七月,徵外鎮儂人七族稅。
毎年儂人毎率六陌,七族毎家一貫。
又七族例有見屋,三年一期,毎家銀二雨。
八月,戒勘官留繫囚人,除惡逆刼殺外,立許決遣。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會試,取合格黎貴惇等五名,貶侍題阮國珪職一次,罰初考陳名做。
〈時,初變文體,第四日奉侍題,同列屬之珪,珪所出有三代行政之句,乃舊題夙構,珪不知也。
題旣發,場中諠譁。
次日士子叩鍾啟其事。
王大怒,旨下覆試,貶國珪職一次,特命汝公瓚侍題。
以公私發問,取中五卷。
有吳時仕卷,宜在優項,初考陳名做黜去。
〉知貢擧陳名寧以聞,準仕僉知工番,罰名做錢三十緍。
十二月,廷試,賜黎責惇進士及第第二名,段阮俶進士出身,阮春暄等同進士出身。
〈貴淳,自郷擧至廷試,皆第一。
〉 癸酉,十四年(淸乾隆十八年)[1753] 春,正月,減荊,南二府丁率,每五率減一率。
望,月有食之。
三月,淸華,嘉遠,安謨雨黑水。
命定釆訪乂安彫民。
議屯田。
先是,東南經兵火,田野多荒廢,命所在屯田開墾。
至是議取攻討外兵更代,及分諸路耕作,貯粟實邊。
賞平賊湘功將士,各陞職次有差。
以香嶺侯枚世準督鎮諒山。
起復阮公寀參從。
時,陳璟罷相,王起公宩而用之。
公宩議罷入錢應擧之法,王從之。
夏,四月,山西安山,石室雨雹,民間禾稼大損。
命減諸損失民租。
申飭百司職掌,禁勘訟與考覈士人,毋得私謁。
以都禦史阮暐行吏部左侍郞,楊公澍爲右侍郞,阮儼行僉都禦史。
命戶番會計一歲財用出入之數。
置平東號,收民租。
以海陽南北諸縣始集彫民,未及該徵,乃歸爲一號,差官徵其稅,民自輸之。
王諭政府諸臣曰:「虞朝深戒叢脞,周王罔兼庶獄,唐太宗亦令細務屬左右丞。
今文案浩繁,細務一一瀆請,殊非爲政之體。
自今諸預職司被論,及犯五刑者,方得具請,餘一委政府審決。
」 禁訟人越啓,與私受內寄休論者,罰之。
六月,旱,令文武諸臣,各上實封。
赦衞兵。
初,兵興,揀取四鎮丁率,分置奇隊。
至是以海宇初平,各許歸農。
惟遞年旗祭,就鎮操演五日,限外放回。
免各道水産稅。
先是,水産稅多非舊額。
或以倖進,後遂爲例。
其産不時有,而有司一切督徵,民被其害,故特免之。
令文臣習弓矢。
秋,七月,鎮寧酋長來獻方物。
命參從阮公寀知國子監。
定場廠課例。
初,諸鎮金銀銅鉛鐵錎硭場廠,多賜貴寵徵收,所在脧刻廠丁,而公稅所入最少。
至是委鎮司管收,舊經開作見貨,以所得輸稅,荒廢聽招集貨採,量定上供。
以黃五福掌府事,杜世佳署府事。
命執政直政堂,候入侍講,商確書籍奧旨,前言往行。
初,山南,山西,京北,太原流民回復,有司徵其租調,多傚濫索,民稍苦之。
乃命依平東例,聽民得自輸。
屬宮官於左右,編收稽留者,抵罪。
立榷桂法。
命淸,乂二鎮都司監,以官錢許土酋發民搜採。
所得桂皮遣監尙秤驗收貯。
命黃五福,杜世佳,汝廷瓚,各上書言事。
尋許諸臣實封,指陳時政闕失。
罷諸道錢場,惟畿內置日昭,廛橋二場,委重臣監督。
以諸鎮所鑄錢多濫薄,故罷之。
引文臣習射於政堂。
冬,十月,山南,京北,海陽,暴風水潦,禾穀浸沒,人民飢饉,命減赦加租錢。
又各奇隊兵屯田損失,議行寛赦。
命淸華都承司,勘轄內民兵戶率,參驗舊簿,隨宜減赦。
初,譚春域西征回,以淸華疾苦情狀爲言,故有是命。
命乂安督率範廷重,備陳轄內革弊救民之要。
廷重條陳五事以聞。
一,勾催逃兵損費,二,収罰錢肆擾,三,功臣子孫,已省復除,民被控受。
四,舟匠各社宜許留永營,五缺。
王諭禦史臺及諸道憲司:「近歲季言事,多發摘細故,而貪官多闕政,民情幽隱,皆遺略不言,何以擧職。
今海宇始平,流民甫集,所在必多屈抑,宜各實封,務在切當,俾可施行。
」 十一月,使臣阮世立卒于使館,命武欽隣代之。
十二月,讓鹽稅法,委鎮司監其事。
鹽民見田,寔數,與見多竈少,較量補稅,除私田租,無者除戶分。
遣正使武欽鄰,副使陶春蘭如淸歲貢。
命淸華督鎮阮儼,山西,興化督鎮裴世達進勦山寇。
立王長子鄭森爲王世子。
命黎有喬入侍經筵。
甲戌,十五年(淸乾隆十九年)[1754] 春,正月,恤繫囚。
命武公鎮,阮宗??等,視囹圄,修溢濕,賑窮乏,輕者決遣。
乂安督率兵部尙書太子太保海郡公範廷重卒。
廷重慷慨有大略,始登第,卽參軍謀,自校討以戰功遷侍郞。
歷統諸道,所至賊輛潰散,掃淸擒獲,功並在第一。
王飛白書文武全才賜之。
笮功臣同休,食邑累數千戶。
以儒將負重望,雖在邊鎮,士夫莫不想望其風采。
年四十一卒,贈太保,加封福神。
〈夾山輕徭人。
〉 免四鎮衞兵操練。
初,放衞兵歸農,猶以祭旗日就鎮演習。
是歲連歉,王不欲重苦民力,停之。
考文武課績。
黃五福,鄭檳,阮廷石考武班。
阮輝潤,阮暐,武公鎮考文班。
詳別等第,更互覆閱,議協然後上請。
還諸路民田,置勸農官。
初,以諸路田多荒廢,間差官兵屯耕,與撥給降人,及特賜開墾者衆。
其後侵占爭認,不能復辨。
至是四方旣定,流民以次第回復,乃悉照數還民。
命重臣爲勸農官,分行董督,正疆界,理訴訟,平買賣。
惟官田,逆田,剩田,官自耕之。
降人亦許回籍,認舊田産自給。
禁群臣結族盟誓。
會試,取潘漌等八名。
殿試,賜阮宗(宀呈)並同進士出身。
定吏部銓除法。
是歲,吏部阮暐,楊公澍等言:從來銓法,沿革不同。
乃命白今二品三品任子,初授陛授,一遵壬寅定制例。
正貳各職,照資格軍功核實,乃授內殿王府文職,預中場,方授實任縣職,內外官考,並以六期。
蠲諸道積欠十三年租稅。
苜壬戌至甲戌。
高平民飢,出帑銀三百兩,賜之。
因命鎮司稽察所轄,輔導管收,與戶口流散之實。
夏,六月,帝與王觀耀舟師于珥河津,百官朝賀。
時,王以天下初定,欲使諸軍耀武,請霱觀,乃命水軍列舟陣于江中,軍容甚整,詞掉遡上流,使船如飛。
帝大悅薄暮耀駕乃還。
河水溢,歩頭,輞川堤決,民居田禾盡沒。
命憲司往勘,上其狀,議行拯救。
陪從左侍郞書澤侯武公鎮緻仕。
七月,經筵阮輝潤,黎有喬等言故事。
內殿家臣,三品四品特授常數人,餘或以奉侍日久,或以上進錢鈔,量賜五品以下職色,請如舊制。
帝命啟請王,遂行之。
王幸柴山寺。
諭百僚,以海宇向平,流移甫集,宜擧先王補助之政。
王舟所過,民多以事邀訴,悉議行之。
九月,議兵民政,命四鎮及長安府加租,自壬寅後,或仍舊額,或始奉增減,聽民詳開,較屬官簿,以辨虛實。
又令京兵類所籍兵實在奉減之數,較兵番簿正之。
旣而不果行。
冬,十月,試博擧。
十二月,復外鎮租庸調例,減四鎮之半。
始外鎮以彫殘,免征賦,至是乃復徵。
乙亥,十六年淸乾隆二十年[1755] 春,三月,帝遣參從喬郡公阮公寀,齎冊封王爲大元帥總政尙師上父英斷文治武功明王。
夏,四月,不雨。
命平西,平東,緩刷收逋欠,內外諸司緩勘問。
淸,父二處緩催促逃兵。
乂安公私田稅,與四鎮加租之半,積欠並豁免。
以吳廷瑩,何宗勳監知詞訟。
大旱,會令百官直言闕失。
五月,鎮寧來貢。
盆蠻來貢。
蠻書名,又請六年一貢,牢使毋過其境。
議以蠻俗不足深責,但令面詰其使。
使歸報蛇盆,自今三年一貢,書其姓名,使路一依故事。
緻仕書澤侯武公鎮卒。
贈兵部尙書郡公爵。
〈青威敦書人。
〉 冬十月,申堤路築作令。
江堤小功程,令民自給役,以農隙培築。
惟工役稍重,聽除調錢。
參從兵部尚書、遼亭侯黎有喬緻仕,陞禮部尚書。
十一月,置左右河道官。
置賞功司。
王以軍功多濫,與倖求內黃諸色,名器雜沓,乃置司査核之。
未幾復罷。
十二月,王幸古碑宮。
初製文廟袞冕服奉祀。
丙子,十七年淸乾隆二十一年[1756] 春,正月,哀牢來貢。
先是,哀牢貢道,過鎮寧達乂安,其使頗事煩苛,蛇盆苦之,梗阻貢路十餘年,蛇盆譯告于朝,遣皐州酋慰諭哀牢。
至是哀牢使自皐州來,取路蛇盆以歸。
蛇盆啓求官軍衞餞,免爲牢使所苦。
王恰而遺之,爲省驛遞夫數,戒牢使不得復肆。
理作古碑行宮。
三月,改監收租調法。
癸亥中定制,諸道加租調錢,以屬番六宮監收,多因緣資用,比會計,相回護爲奸,民亦幸於自輸,無催督者,逋欠亦衆。
乃改命信臣甲阮科等董其征。
四月,命黎貴惇,潘漌,阮賞等,采訪東南諸路。
惇等上言府縣阮惟醇淸勤,楊公澍等冗弊,凡十三人黜陟有差。
王諭政府諸臣:「邇來政事不理,其故安在,勉各自修,毋相推諉。
又禦史耳目之任,百司違法,時政有闕,皆得陳劾。
近祇應故事,甚非設官分職之意。
自今宜加策勵。
又當轉飭承憲,視守令能否,糾擧上聞。
」 阮公寀辭參從,從之。
公宷入相,王以功臣故老禮遇之。
杜世佳心不合,數以委積奉旨詰責。
公宷自陳衰老,請辭位。
命吏部銓除期引選諸人,詣府廷候旨,面問政術,可者乃授,永爲恒式。
以阮伯璘爲僉都禦史,入侍陪従。
伯璘有文學,質直敢言。
王嘗問弭盜計策,所言稱旨,深嘉之,面奨擢是職。
尋諭之曰:「鄕當勉盡心力,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以稱所任。
」 召四鎮三司,赴京面對。
王命執政,捜採先朝典例,與庚申以來施行機務,編錄成帙,以備進覽。
緻仕吳廷瑩卒。
廷瑩多機略,有翊戴功,累官兵部尙書侯爵。
贈少保郡公〈靑威,左青威人。
〉 五月,王諭政府阮輝潤,阮暐,阮伯璘等:「曩以邊方多警,講讀稍稀。
今朝廷無事,欲日勤講究,涵泳聖賢道理。
卿等各宜加進見,慎毋寒暴。
」 以參從阮輝潤知國子監。
陪從汝廷瓚,阮伯璘兼祭酒司業。
諭以國子成才之業地,近者教習寢疎,文體稍變。
卿等宿儒,處成均之地,當留意振作,涵育人才,俾爲國家之用。
議鄕試法,復依入錢應擧,遵庚午年例,二司考取稍通預中者,三場以前,並入甲區,別號送考,與四場同。
置屯田監領,以枚世準爲之。
冬十月,乂安雨,水溢,田禾盡沒。
憲司不以聞,旨下詰責。
命自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