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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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宗永皇帝
諱維祧,純宗太子,在位四十七年,壽七十。
帝天資純粹,深沈淵默。
始以世嫡,處危疑之地,備嘗艱蹇,天與人歸,遂登大寶。
晚年,鄭靖王失尊扶之禮,而帝處之泰然,優遊紫宸四十餘年,天下賴以安靜,號稱小康,亦有黎仁厚之主也。
辛酉,景興二年(淸乾隆六年)[1741] 春,正月,以耀堂侯陳璟參從。
置京北,山西,山南掌督。
時,海陽寇賊橫行,人心恂懼。
鄭王欲以重臣綏撫三鎮,於是分山南爲上下路,以府僚鄭柱,吳廷瑩,張饒,阮德輝,阮貴憼,範阮榜,阮輝潤,陳廷錦等,分督山南上下及京北,山西等處。
設屯要害,籍鄕兵,取三之一,分隸各屯,防禦盜賊,禁戢將士擄掠。
官吏苛擾,有能糾率義戰効用者,各以名聞。
復鄕試舊制。
中興初,鄕試法社考,照巨中小率數類,納縣官。
縣官取通文理者,巨縣二十名,中縣十五名,小縣十名,謂之四場。
第一,第二,第三場試卷與儒生生徒,一體送考。
完卷者,皆取中。
中間改爲稍通,三場與次通混送。
有學者,多被黜落。
至是議復舊制。
雖世家子弟,不無濫選,而實才無遺。
人皆便之。
命糴粟于乂安,山南。
自兵興以來,天下饑饉,惟二處稍稔,富民多積粟。
命乂安糴粟二百萬,山南糴百五十萬,每五十官鉢,價錢一緡。
乂安市價較平,山南市價每緡十五鉢官價,蓋抑買也。
時,阮如珠爲乂安鎮守,募門下有能督運糴栗就京者,重賞之。
意欲乘此附帶,以資家鄕。
無有應者,惟真祿東海人阮敏應募。
凡粟並聽去殼,留米輸官,及珠家並乞每粟百鉢,納米半之。
卒以此富有巨萬。
敏,整之父,整能役財緻身,寔基於此。
軍與賊將名勃戰,敗績。
協謀汝廷瓚被執,瓚因諭勍,詣軍門降。
京城軍亂,破參從阮貴憼第。
憼以王潛邸講官。
王襲位,有翊戴功,大見親任,居政地,多所可否。
時,四方多警,朝廷以官爵賞功,優兵什伍長,不預軍功者,亦得超遷。
以非例卻之。
衆怒,相率破其家,覔憼欲殺之。
憼已先趨朝,王命留居府中。
月餘,因査論戮其爲首者,而責諸管官,嚴加約束。
憼遂辭政府機務。
徵黃義伯回朝。
初,義伯進攻阮蘧,武卓瑩等於海陽,嘉福,敗之。
賊走安廣,尋竄諒山。
伯因請班師回京。
從之。
發山南糴粟十萬,賑海陽饑民。
又以海陽漸安,分爲上洪,下洪,東潮,安老四道,置巡守驢撫居民,以汝廷瓚,武欽鄰,範廷重,武方堤等,並爲協同。
以四條戒飭中外。
〈一許諸粟米,商艚通行販賈。
二免貧民謝擔錢。
三,禁勢家子倚勢脅掠。
四,凡無牌給,不得通驛。
〉 夏,四月,發官米煮粥,賑給東北饑兵。
五月,賊阮筵寇山西。
命蒙黎勵督諸道兵討之。
勵大破筵兵于安樂。
又使將水軍順流而下,約六月十三日濟谷津。
宣光道協同阮宗室偵知之。
因選輕兵,黑旗竹笠與筵兵似,使以舟先行。
筵果引兵來,望見,以爲己師,不設備。
宗室淹至擊之,賊惶走,軍資器械委棄殆盡。
鄧廷論與賊戰,敗,奪郡公爵。
陳仲寮,汝仲台等被擒,奪其職。
許天下入粟於所在,貯之。
募能移粟於東北發賣者,量授職次。
給文官田祿,罷收隨行率錢。
初,文官給隨兵,以官品高下差。
一品二十四人,遞減至五品四人。
受給者,取行傭雇錢爲祿。
至是,以戸口減少,差行兵數不敷,始令給田以代之謂之廉田。
一品五十畝,遞減至八品五畝,戸番隨近便給之。
給參從添差各員,隨候兵有差,遂爲例。
增揀淸華兵置鎮前,鎮後,鎮左,鎮右四隊,隊三百人。
中興初,淸,乂三丁取一。
保泰壬寅,始定五丁取一。
至是增揀,復三丁取一之額。
六月,文廷胤等攻東珖賊,敗之,大同圍解。
禮部尙書阜郡公段伯容卒,贈少保。
伯容與阮輝潤,高輝灌,鄭伯相,皆嘉林富市人,同時尙書。
命兵部尙書阮貴憼行吏部事,固辭,不許。
憼自優兵破家,托疾辭政,王不允,位祿如故。
至是,復有是命。
復故尙書鄭穗國子監祭酒,奪公爵。
庚申初,以穗黨於公輔,覊之。
至是廷議不預逆謀,且在宗室屬籍,宜從甄錄,故復叙。
命黎有喬行戸部事,監知財賦。
中興後,王府特置六番,盡專六部之權。
一屍番專掌財賦,戸部驚閒職。
猜吏因緣爲奸,乾沒隱減,弊寶不可勝計。
至是議,請復洪德奮,歸戸部,王從之,未幾復歸戸番。
加封大司徒曜郡公鄭檡允忠公。
〈檡,僖祖次兄。
〉 擇四鎮勸農官。
鎮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奉掌田事,分行勸課。
置勸農使,糾擧四方民,緻力田畝,随宜補助之。
歳以仲冬,遺使訪田野之闢廃,人民之給餒,爲斥黜。
尋議置屯田所。
於是軍皆知農,而軍餉亦不甚缺矣。
參贊碧郡公黃義伯卒。
義伯勇敢,累立戰功,爲一時名將。
卒,謚賜忠烈,加封功臣,後追封福神。
〈金洞黃雲人。
〉 範廷重等獲阮蘧於臥雲山。
初,蘧首爲叛逆,黨羽甚盛。
及蕪萊,白藤之敗,奔諒山,依!:基。
至是復謀東歸,至東潮糧盡衆散,與其子匿民家。
廷重與阮曙密探擒之,檻送京師。
擢廷重工部左侍郞,曙總兵同知。
命文官三品以上,預府僚者,舉堪爲府縣州各一人。
八月,大饑,發官粟^賑流民。
永佑末,盜賊並起,民廢農業,海陽尤甚。
惟山南差安,^民扶攜就食者塞路。
米價騰貴,百錢不易ー飽,民多仰食菜茹,至有炙蛇鼠以度日者,饑莩相望。
海陽號稱稠邑,至是有僅存三五戸者。
旨下緩試。
舊制,省試三年一科,以子午卯酉爲期。
至是以歳荒,旨下緩試。
九月,命鄧廷謐督諸道兵,討黎維榷於山西上遊,破之。
補走太原。
初,被出沒天關山野間,尋由山道,自安化,奉化,踰美良,明義,出山西臨佻間。
謐督官軍三道,夜進薄之,破其壘三重屯數十所,嵇退據太原文朗。
尋復由故道歸淸華,建營壘於玉樓,自稱天南帝子。
先是,謐命出征,王以其世冑聯國親,璧其任,漫金劍,賜節鉞,擇日揭宮廟,百官鹹在,以遣之。
自兵興以來,命將出師,未有此禮。
謐感激自勵,故與賊戰多克捷焉。
冬,十月,命參從阮貴憼,武公宰等爲招撫使,分行諸道,勸農桑,招流亡,募田作,墾荒蕪,設立巡店,防禦盜刼。
旌表大安,南真忠義民。
初,銀笳賊起,大安安江、海遼,及南真芳邸、神路等總,悉力攻禦,又隨官軍進討有功,特賜忠義扁額以旌之。
十一月,起復陳名寧知禮番陪従。
時,寧以母喪居家,張洭薦寧可大用,特命起復。
以災異,赦天下凡五條。
擢廷勤進朝。
遣正使阮翹,副使阮宗??,鄧茂等如淸歳貢。
〈有使華叢詠詩集行世。
〉 壬戌,三年(淸乾隆七年)[1742] 春,正月,命阮貴憼,武必慎,分揀近畿諸縣兵,待有事調遣。
淸華饑,命有司發粟於十萬,賑之。
二月,以阮玉鉉爲戸部右侍郞,行參從。
鉉在高平七年,善於撫禦,邊民案堵,王深器之,特賜侯爵。
至是召還,命入政府。
以陪從黎有喬爲淸華留守。
尋命喬與何勲,訪察轄內,官吏能否,民情疾苦,及攻禦各道,水陸各巡事情。
又命杜輝琪訪察乂安。
黃公論進攻賊瑩,獲之。
登顯擒纘基於橫蒲。
始基作亂,攻團城。
督鎮吳廷碩爲所陷。
王襲位,命攻破之,基敗走。
至是獲斬之。
三月,罷府門銅甕。
初,王欲達下情,置銅甕于府門,聽天下士民有密陳官吏廉汚者,投其中,五日一以聞。
其後所吿多不實,黎仲庶言:「後世人心不古,毀譽好惡,未盡至公。
今王以一德臨照,百官邪正,昭然於洞燭之下。
如欲辨別賢否,當敷言試事,考實驗功,不宜開告密之門,滋訐比之僻。
」疏入,王深嘉褒獎,立命罷之。
帝命阮輝潤賫冊進封王爲大元帥尙師明王。
夏,四月,省宣,興,安,廣諸路憲司。
王以外鎮民彫訟簡,令省之,以其職事隸鎮司。
鄭榜進攻塗山賊,死之。
時,阮有求聚衆塗山,抄掠東南。
榜與鄧廷綿聞賊抄老豐,約共進戰。
賊有船十餘隻,見官軍佯走,官軍進至佳門,住葛泊津。
會潮強風勁,官船高大,爲風所窘。
賊以輕舟百餘乘之,軍大潰。
榜身中十餘創,被執,罵不絕口而死。
黎仲庶陳時政十餘條,王嘉之,賜銀絹二十兩疋。
考文武課績。
三品以下輪次召對,日二人,詢以政令得失,軍國事宜。
命諸預陪從與三品有添差,外任四品以上有添差,並賜侯伯爵。
以張洭,陶廷實參從,阮貴慎,丁嘉亨陪従。
日有暈,其占爲人臣承君,百姓親附之象。
六月,命汝廷瓚采訪山南下路。
先是,置下路撫諭,縣各一人,以範有瑜等領之。
與屯禦使,撫輯方民,防守寇盜。
至是聞其苛擾,命瓚往訪其狀。
秋,七月,定捕賊賞格。
獲阮有求者,賞三品職,郡公爵。
賊禆者量減。
置覆讞官。
命阮玉鉉,吳廷瑩等,以四季理諸冤獄。
八月,點環畿十一縣鄕兵。
時,賊徒隨撲隨起,諸軍分道攻討,京城見兵空虛。
執政請權宜揀近甸民爲兵,五丁取一,復其徭,依兵法閱習,分屯城外,以備不虞。
定軍令十二條,訓飭諸道將士。
以歳兇民饑,國用不足,命淸華殿廟,並殺常禮之半。
雲庶獄。
王以有司勾震擾,令諸訟,惟盜規,人命,抑脅,田土,鬪歐,方得受勘,餘悉緩之。
黎有喬言:「淸,乂飢荒,逃欠之兵至萬餘人。
管目牧勾催,鎮官拿捉,大爲民擾。
縱有所得,非貧苦卽借冒,時送卽還。
不如擇地方官,親訪民情,隨宜催揀爲便。
」王從其請。
於是淸華命杜輝琪,乂安命範允緯等,分往揀之。
參從吏部尙書武公宰卒,贈少保,公宰以文學受知,有匡濟大略。
記申初,軍政多事,隨宜調幹,王深器之。
遂擢政府,委以樞軸。
好進引人物,一藝之士,皆吹噓之。
人皆得盡其才。
伍賊初起,朝廷議招安,公宰陳二條,言攻勦是正法,收用是權宜,就正法較穩。
後果如議。
〈公宰,安朗海具人。
〉 以黃公琦統領海陽陸道,陳璟統領水道。
尋復命公琦率璟所部兵,及督領武佐璉等二十九奇隊,往討賊。
冬,十月,鄧廷謐等,與黎維補戰于盛美,敗之。
先是,謐屢破賊兵,榷潛奔乂安,據古南洞。
尋復犯淸華,從雷陽具山,破沛上屯,謀渡河窺安場。
謐與何宗勳,阮儼等擊敗之。
(礻密)走康政。
以謐爲統領,阮玉鉉協之。
黃公琦言:「賊據塗山,依山負海,而海水潮汐無常。
欲拔塗山,非先爭地不可。
如欲爭地,當用歩兵。
請留四擇隊以備調遣。
」從之。
十二月,命四鎮,各於鎮治,築壘爲固。
諭執政議行三條。
一,行府兵法,二,權補私田加租,三,復納錢法。
初立府衛法。
時,兵輿調撥多方,廷議增取郷兵,以益聲勢,及倣唐府兵法,府置一衞,衞置巡守巡撫,管領所轄兵。
擇文武有幹略者,各一人爲之,文武屬爲之副。
四鎮凡二十衞,其法籍兵,五丁取一爲兵,得兵萬一千四百六十五人,編隸隊伍,操演陣法,月以一香,更番歸農。
其半歸留軍者,官給月糧,屯營閑既,軍需儲峙,莫不悉備,有事徵發,悉従調遣,事已復還衞,輪代休息。
自中興以來,衞所法久廢。
至是始行之,遂成兵額。
癸亥,四年(清乾隆八年)[1743] 春,正月,衡保泰調法。
中興初,牌表祭券,皆於戸分取之。
牌者,生辰正旦,各衙門行望拜禮,是夜有歌席宴筵。
表者,預前進賀表禮,擇日行拜表禮,是夜亦有歌席宴筵。
祭者,丁祭,春秋二祭,國學,郡學,杼釋奠禮。
厲祭,府官三時緻祭無嗣鬼神。
宮廟四季祭,祭高皇帝,以王家列位,及功臣範篤,阮有僚,鄧訓,馨馨配享。
デ神春祭。
券者,堤路,貢口,橋梁,倉庫,試場,其收納付之縣官。
牌表屬承憲二司,祭屬府縣官,券屬鎮守。
保泰壬寅,議以收納煩碎,更定調法。
仝年收每丁古錢六陌,牌表祭券總在其中。
後以橋梁道路,多有廢壊,復議收戸分錢,已而勾催收送,弊寶百出,王深知其弊,去年倂與兵政租法,至是行之。
二月,以左少監曄忠侯黃五福爲奇道統領。
五福進兵法十二條,王命行之,令與正道黃公琦等會勦。
時,五福以刑番內差,未經行陣。
初聞命,深憂之。
客有勸以借公錢萬緍,召募壯士。
福曰:「公錢豈宜私用,他日徵督,何以償之。
」客曰:「誠如吾計,士皆効力,戰勝克敵,從此貴顯,何有於萬繙。
萬一蹉跌,有不可言者,誰復問所逋。
」五福曰:「君言誠有確見。
」遂從之,卒能成功,爲時名將。
命乂安統率阮嘉珠措置疆事,糾率豪目,招募兵士,分屯按禦。
命甲阮科等,就鎮閱視巡屯營壘,軍需戎杖以聞。
二月該山土賊陷鎮城,督鎮武佐詠,督同陳公昕死之。
時,序營劫嘯聚逼城,塵絕餉道詠吿急于朝,命陳廷錦率師赴之。
錦逗遛不進,詠等力竭城陷,皆遇害。
藩臣阮廷聘率土兵攻賊,破之,復其城。
置沿河驛,以騎兵九隊,候探賊情馳遞。
以阮貴憼,黎有喬,吳廷瑩,阮暐等陪従。
免天下巡渡稅。
時,巡司徵收煩重,商賈寢閉,王欲弛其征。
執政言:「巡稅已有定額,但可禁戢猾胥苛索。
」王諭之,言:「先王之政,關市譏而不征,今兵火之後,民食寡乏,取給惟在蒒賈。
宜加實惠,不應徒事飭戒。
」遂命撤各處巡,盡免商稅。
命內外上實封。
命武臣三品以上,擧智略勇敢各一人。
夏,五月,停各衞文官避撫。
黎有喬言:「衞兵紀律疎略,請撥給官兵,選充隊伍,置武官巡撫。
」王從之。
於是府衞之法遂變。
火星犯太微。
以阮公寀鎮守山南。
杜熙韶,杜世佳,譚春域間之也。
六月,阮有求圍統領黃公琦於淸河之華女港。
命黃五福等將兵救之。
初,求掠獲瓚基軍資,煽誘日衆,遂有狼肆之志,僭稱欽差東道總國保民,據雲屯州。
及公琦等累勝,聲勢
帝天資純粹,深沈淵默。
始以世嫡,處危疑之地,備嘗艱蹇,天與人歸,遂登大寶。
晚年,鄭靖王失尊扶之禮,而帝處之泰然,優遊紫宸四十餘年,天下賴以安靜,號稱小康,亦有黎仁厚之主也。
辛酉,景興二年(淸乾隆六年)[1741] 春,正月,以耀堂侯陳璟參從。
置京北,山西,山南掌督。
時,海陽寇賊橫行,人心恂懼。
鄭王欲以重臣綏撫三鎮,於是分山南爲上下路,以府僚鄭柱,吳廷瑩,張饒,阮德輝,阮貴憼,範阮榜,阮輝潤,陳廷錦等,分督山南上下及京北,山西等處。
設屯要害,籍鄕兵,取三之一,分隸各屯,防禦盜賊,禁戢將士擄掠。
官吏苛擾,有能糾率義戰効用者,各以名聞。
復鄕試舊制。
中興初,鄕試法社考,照巨中小率數類,納縣官。
縣官取通文理者,巨縣二十名,中縣十五名,小縣十名,謂之四場。
第一,第二,第三場試卷與儒生生徒,一體送考。
完卷者,皆取中。
中間改爲稍通,三場與次通混送。
有學者,多被黜落。
至是議復舊制。
雖世家子弟,不無濫選,而實才無遺。
人皆便之。
命糴粟于乂安,山南。
自兵興以來,天下饑饉,惟二處稍稔,富民多積粟。
命乂安糴粟二百萬,山南糴百五十萬,每五十官鉢,價錢一緡。
乂安市價較平,山南市價每緡十五鉢官價,蓋抑買也。
時,阮如珠爲乂安鎮守,募門下有能督運糴栗就京者,重賞之。
意欲乘此附帶,以資家鄕。
無有應者,惟真祿東海人阮敏應募。
凡粟並聽去殼,留米輸官,及珠家並乞每粟百鉢,納米半之。
卒以此富有巨萬。
敏,整之父,整能役財緻身,寔基於此。
軍與賊將名勃戰,敗績。
協謀汝廷瓚被執,瓚因諭勍,詣軍門降。
京城軍亂,破參從阮貴憼第。
憼以王潛邸講官。
王襲位,有翊戴功,大見親任,居政地,多所可否。
時,四方多警,朝廷以官爵賞功,優兵什伍長,不預軍功者,亦得超遷。
以非例卻之。
衆怒,相率破其家,覔憼欲殺之。
憼已先趨朝,王命留居府中。
月餘,因査論戮其爲首者,而責諸管官,嚴加約束。
憼遂辭政府機務。
徵黃義伯回朝。
初,義伯進攻阮蘧,武卓瑩等於海陽,嘉福,敗之。
賊走安廣,尋竄諒山。
伯因請班師回京。
從之。
發山南糴粟十萬,賑海陽饑民。
又以海陽漸安,分爲上洪,下洪,東潮,安老四道,置巡守驢撫居民,以汝廷瓚,武欽鄰,範廷重,武方堤等,並爲協同。
以四條戒飭中外。
〈一許諸粟米,商艚通行販賈。
二免貧民謝擔錢。
三,禁勢家子倚勢脅掠。
四,凡無牌給,不得通驛。
〉 夏,四月,發官米煮粥,賑給東北饑兵。
五月,賊阮筵寇山西。
命蒙黎勵督諸道兵討之。
勵大破筵兵于安樂。
又使將水軍順流而下,約六月十三日濟谷津。
宣光道協同阮宗室偵知之。
因選輕兵,黑旗竹笠與筵兵似,使以舟先行。
筵果引兵來,望見,以爲己師,不設備。
宗室淹至擊之,賊惶走,軍資器械委棄殆盡。
鄧廷論與賊戰,敗,奪郡公爵。
陳仲寮,汝仲台等被擒,奪其職。
許天下入粟於所在,貯之。
募能移粟於東北發賣者,量授職次。
給文官田祿,罷收隨行率錢。
初,文官給隨兵,以官品高下差。
一品二十四人,遞減至五品四人。
受給者,取行傭雇錢爲祿。
至是,以戸口減少,差行兵數不敷,始令給田以代之謂之廉田。
一品五十畝,遞減至八品五畝,戸番隨近便給之。
給參從添差各員,隨候兵有差,遂爲例。
增揀淸華兵置鎮前,鎮後,鎮左,鎮右四隊,隊三百人。
中興初,淸,乂三丁取一。
保泰壬寅,始定五丁取一。
至是增揀,復三丁取一之額。
六月,文廷胤等攻東珖賊,敗之,大同圍解。
禮部尙書阜郡公段伯容卒,贈少保。
伯容與阮輝潤,高輝灌,鄭伯相,皆嘉林富市人,同時尙書。
命兵部尙書阮貴憼行吏部事,固辭,不許。
憼自優兵破家,托疾辭政,王不允,位祿如故。
至是,復有是命。
復故尙書鄭穗國子監祭酒,奪公爵。
庚申初,以穗黨於公輔,覊之。
至是廷議不預逆謀,且在宗室屬籍,宜從甄錄,故復叙。
命黎有喬行戸部事,監知財賦。
中興後,王府特置六番,盡專六部之權。
一屍番專掌財賦,戸部驚閒職。
猜吏因緣爲奸,乾沒隱減,弊寶不可勝計。
至是議,請復洪德奮,歸戸部,王從之,未幾復歸戸番。
加封大司徒曜郡公鄭檡允忠公。
〈檡,僖祖次兄。
〉 擇四鎮勸農官。
鎮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奉掌田事,分行勸課。
置勸農使,糾擧四方民,緻力田畝,随宜補助之。
歳以仲冬,遺使訪田野之闢廃,人民之給餒,爲斥黜。
尋議置屯田所。
於是軍皆知農,而軍餉亦不甚缺矣。
參贊碧郡公黃義伯卒。
義伯勇敢,累立戰功,爲一時名將。
卒,謚賜忠烈,加封功臣,後追封福神。
〈金洞黃雲人。
〉 範廷重等獲阮蘧於臥雲山。
初,蘧首爲叛逆,黨羽甚盛。
及蕪萊,白藤之敗,奔諒山,依!:基。
至是復謀東歸,至東潮糧盡衆散,與其子匿民家。
廷重與阮曙密探擒之,檻送京師。
擢廷重工部左侍郞,曙總兵同知。
命文官三品以上,預府僚者,舉堪爲府縣州各一人。
八月,大饑,發官粟^賑流民。
永佑末,盜賊並起,民廢農業,海陽尤甚。
惟山南差安,^民扶攜就食者塞路。
米價騰貴,百錢不易ー飽,民多仰食菜茹,至有炙蛇鼠以度日者,饑莩相望。
海陽號稱稠邑,至是有僅存三五戸者。
旨下緩試。
舊制,省試三年一科,以子午卯酉爲期。
至是以歳荒,旨下緩試。
九月,命鄧廷謐督諸道兵,討黎維榷於山西上遊,破之。
補走太原。
初,被出沒天關山野間,尋由山道,自安化,奉化,踰美良,明義,出山西臨佻間。
謐督官軍三道,夜進薄之,破其壘三重屯數十所,嵇退據太原文朗。
尋復由故道歸淸華,建營壘於玉樓,自稱天南帝子。
先是,謐命出征,王以其世冑聯國親,璧其任,漫金劍,賜節鉞,擇日揭宮廟,百官鹹在,以遣之。
自兵興以來,命將出師,未有此禮。
謐感激自勵,故與賊戰多克捷焉。
冬,十月,命參從阮貴憼,武公宰等爲招撫使,分行諸道,勸農桑,招流亡,募田作,墾荒蕪,設立巡店,防禦盜刼。
旌表大安,南真忠義民。
初,銀笳賊起,大安安江、海遼,及南真芳邸、神路等總,悉力攻禦,又隨官軍進討有功,特賜忠義扁額以旌之。
十一月,起復陳名寧知禮番陪従。
時,寧以母喪居家,張洭薦寧可大用,特命起復。
以災異,赦天下凡五條。
擢廷勤進朝。
遣正使阮翹,副使阮宗??,鄧茂等如淸歳貢。
〈有使華叢詠詩集行世。
〉 壬戌,三年(淸乾隆七年)[1742] 春,正月,命阮貴憼,武必慎,分揀近畿諸縣兵,待有事調遣。
淸華饑,命有司發粟於十萬,賑之。
二月,以阮玉鉉爲戸部右侍郞,行參從。
鉉在高平七年,善於撫禦,邊民案堵,王深器之,特賜侯爵。
至是召還,命入政府。
以陪從黎有喬爲淸華留守。
尋命喬與何勲,訪察轄內,官吏能否,民情疾苦,及攻禦各道,水陸各巡事情。
又命杜輝琪訪察乂安。
黃公論進攻賊瑩,獲之。
登顯擒纘基於橫蒲。
始基作亂,攻團城。
督鎮吳廷碩爲所陷。
王襲位,命攻破之,基敗走。
至是獲斬之。
三月,罷府門銅甕。
初,王欲達下情,置銅甕于府門,聽天下士民有密陳官吏廉汚者,投其中,五日一以聞。
其後所吿多不實,黎仲庶言:「後世人心不古,毀譽好惡,未盡至公。
今王以一德臨照,百官邪正,昭然於洞燭之下。
如欲辨別賢否,當敷言試事,考實驗功,不宜開告密之門,滋訐比之僻。
」疏入,王深嘉褒獎,立命罷之。
帝命阮輝潤賫冊進封王爲大元帥尙師明王。
夏,四月,省宣,興,安,廣諸路憲司。
王以外鎮民彫訟簡,令省之,以其職事隸鎮司。
鄭榜進攻塗山賊,死之。
時,阮有求聚衆塗山,抄掠東南。
榜與鄧廷綿聞賊抄老豐,約共進戰。
賊有船十餘隻,見官軍佯走,官軍進至佳門,住葛泊津。
會潮強風勁,官船高大,爲風所窘。
賊以輕舟百餘乘之,軍大潰。
榜身中十餘創,被執,罵不絕口而死。
黎仲庶陳時政十餘條,王嘉之,賜銀絹二十兩疋。
考文武課績。
三品以下輪次召對,日二人,詢以政令得失,軍國事宜。
命諸預陪從與三品有添差,外任四品以上有添差,並賜侯伯爵。
以張洭,陶廷實參從,阮貴慎,丁嘉亨陪従。
日有暈,其占爲人臣承君,百姓親附之象。
六月,命汝廷瓚采訪山南下路。
先是,置下路撫諭,縣各一人,以範有瑜等領之。
與屯禦使,撫輯方民,防守寇盜。
至是聞其苛擾,命瓚往訪其狀。
秋,七月,定捕賊賞格。
獲阮有求者,賞三品職,郡公爵。
賊禆者量減。
置覆讞官。
命阮玉鉉,吳廷瑩等,以四季理諸冤獄。
八月,點環畿十一縣鄕兵。
時,賊徒隨撲隨起,諸軍分道攻討,京城見兵空虛。
執政請權宜揀近甸民爲兵,五丁取一,復其徭,依兵法閱習,分屯城外,以備不虞。
定軍令十二條,訓飭諸道將士。
以歳兇民饑,國用不足,命淸華殿廟,並殺常禮之半。
雲庶獄。
王以有司勾震擾,令諸訟,惟盜規,人命,抑脅,田土,鬪歐,方得受勘,餘悉緩之。
黎有喬言:「淸,乂飢荒,逃欠之兵至萬餘人。
管目牧勾催,鎮官拿捉,大爲民擾。
縱有所得,非貧苦卽借冒,時送卽還。
不如擇地方官,親訪民情,隨宜催揀爲便。
」王從其請。
於是淸華命杜輝琪,乂安命範允緯等,分往揀之。
參從吏部尙書武公宰卒,贈少保,公宰以文學受知,有匡濟大略。
記申初,軍政多事,隨宜調幹,王深器之。
遂擢政府,委以樞軸。
好進引人物,一藝之士,皆吹噓之。
人皆得盡其才。
伍賊初起,朝廷議招安,公宰陳二條,言攻勦是正法,收用是權宜,就正法較穩。
後果如議。
〈公宰,安朗海具人。
〉 以黃公琦統領海陽陸道,陳璟統領水道。
尋復命公琦率璟所部兵,及督領武佐璉等二十九奇隊,往討賊。
冬,十月,鄧廷謐等,與黎維補戰于盛美,敗之。
先是,謐屢破賊兵,榷潛奔乂安,據古南洞。
尋復犯淸華,從雷陽具山,破沛上屯,謀渡河窺安場。
謐與何宗勳,阮儼等擊敗之。
(礻密)走康政。
以謐爲統領,阮玉鉉協之。
黃公琦言:「賊據塗山,依山負海,而海水潮汐無常。
欲拔塗山,非先爭地不可。
如欲爭地,當用歩兵。
請留四擇隊以備調遣。
」從之。
十二月,命四鎮,各於鎮治,築壘爲固。
諭執政議行三條。
一,行府兵法,二,權補私田加租,三,復納錢法。
初立府衛法。
時,兵輿調撥多方,廷議增取郷兵,以益聲勢,及倣唐府兵法,府置一衞,衞置巡守巡撫,管領所轄兵。
擇文武有幹略者,各一人爲之,文武屬爲之副。
四鎮凡二十衞,其法籍兵,五丁取一爲兵,得兵萬一千四百六十五人,編隸隊伍,操演陣法,月以一香,更番歸農。
其半歸留軍者,官給月糧,屯營閑既,軍需儲峙,莫不悉備,有事徵發,悉従調遣,事已復還衞,輪代休息。
自中興以來,衞所法久廢。
至是始行之,遂成兵額。
癸亥,四年(清乾隆八年)[1743] 春,正月,衡保泰調法。
中興初,牌表祭券,皆於戸分取之。
牌者,生辰正旦,各衙門行望拜禮,是夜有歌席宴筵。
表者,預前進賀表禮,擇日行拜表禮,是夜亦有歌席宴筵。
祭者,丁祭,春秋二祭,國學,郡學,杼釋奠禮。
厲祭,府官三時緻祭無嗣鬼神。
宮廟四季祭,祭高皇帝,以王家列位,及功臣範篤,阮有僚,鄧訓,馨馨配享。
デ神春祭。
券者,堤路,貢口,橋梁,倉庫,試場,其收納付之縣官。
牌表屬承憲二司,祭屬府縣官,券屬鎮守。
保泰壬寅,議以收納煩碎,更定調法。
仝年收每丁古錢六陌,牌表祭券總在其中。
後以橋梁道路,多有廢壊,復議收戸分錢,已而勾催收送,弊寶百出,王深知其弊,去年倂與兵政租法,至是行之。
二月,以左少監曄忠侯黃五福爲奇道統領。
五福進兵法十二條,王命行之,令與正道黃公琦等會勦。
時,五福以刑番內差,未經行陣。
初聞命,深憂之。
客有勸以借公錢萬緍,召募壯士。
福曰:「公錢豈宜私用,他日徵督,何以償之。
」客曰:「誠如吾計,士皆効力,戰勝克敵,從此貴顯,何有於萬繙。
萬一蹉跌,有不可言者,誰復問所逋。
」五福曰:「君言誠有確見。
」遂從之,卒能成功,爲時名將。
命乂安統率阮嘉珠措置疆事,糾率豪目,招募兵士,分屯按禦。
命甲阮科等,就鎮閱視巡屯營壘,軍需戎杖以聞。
二月該山土賊陷鎮城,督鎮武佐詠,督同陳公昕死之。
時,序營劫嘯聚逼城,塵絕餉道詠吿急于朝,命陳廷錦率師赴之。
錦逗遛不進,詠等力竭城陷,皆遇害。
藩臣阮廷聘率土兵攻賊,破之,復其城。
置沿河驛,以騎兵九隊,候探賊情馳遞。
以阮貴憼,黎有喬,吳廷瑩,阮暐等陪従。
免天下巡渡稅。
時,巡司徵收煩重,商賈寢閉,王欲弛其征。
執政言:「巡稅已有定額,但可禁戢猾胥苛索。
」王諭之,言:「先王之政,關市譏而不征,今兵火之後,民食寡乏,取給惟在蒒賈。
宜加實惠,不應徒事飭戒。
」遂命撤各處巡,盡免商稅。
命內外上實封。
命武臣三品以上,擧智略勇敢各一人。
夏,五月,停各衞文官避撫。
黎有喬言:「衞兵紀律疎略,請撥給官兵,選充隊伍,置武官巡撫。
」王從之。
於是府衞之法遂變。
火星犯太微。
以阮公寀鎮守山南。
杜熙韶,杜世佳,譚春域間之也。
六月,阮有求圍統領黃公琦於淸河之華女港。
命黃五福等將兵救之。
初,求掠獲瓚基軍資,煽誘日衆,遂有狼肆之志,僭稱欽差東道總國保民,據雲屯州。
及公琦等累勝,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