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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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沒有規律、邏輯的活動,然後逐步帶引讀者穿過層層迷霧,最終走到陽光底下明朗、清晰的客觀世界裡來。

    這時,讀者再回過頭來一看,也許會對整幅圖景具有更深刻的印象與理解。

     譯者個人認為,福克納之所以如此頻繁地表現意識流,除了他認為這樣直接向讀者提供生活的片斷能更加接近真實之外,還有一個更主要的原因,這就是:服從刻劃特殊人物的需要。

    前三章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健全的人。

    班吉是個白癡,他的思想如果有邏輯、有理性反倒是不真實、不合邏輯的。

    昆丁在六月二日那一天決定自殺。

    他的精神狀态處于極度亢奮之中。

    到該章的最後一段,他的思緒已經迹近一個發高燒病人的諺語了。

    傑生也多少有些不正常,他是個偏執狂,又是一個虐待狂,何況還有頭痛病。

    福克納有許多作品手法上與傳統的現實主義作品并無太大區别。

    他的别的作品若是用意識流,也總有其特殊原因。

    如《村子》中寫I.O.斯諾普斯對一頭母牛的感情,那是因為這個I.O.斯諾普斯是一個半白癡,讀者們如果有點耐心,在最初的不習慣之後,定然會通過這些不平常的思緒活動逐漸看清一系列相當鮮明、豐滿的人物形象。

    這些形象的外貌我們不一定說得清(直到讀了“迪爾西的部分”我們才知道班吉的模樣),但是我們卻能相當準确地把握他們的精神狀态。

    書中的主要人物如此,一些次要人物形象也莫不如此。

    如赫伯特·海德,隻出現在昆丁的幾次意識流裡,但是那一副庸俗、無恥的嘴臉便已躍然紙上。

    其他如傑拉德太太、毛萊舅舅,形象也都相當鮮明突出。

    即使象勒斯特這樣一個黑人小厮,我們掩卷之後,也不容易把他那既調皮又可憐巴巴的形象從我們的腦子裡排除出去。

     “神話模式”是福克納在創作《喧嘩與騷動》時所用的另一種手法。

    所謂“神話模式”,就是在創作一部文學作品時,有意識地使其故事、人物、結構,大緻與人們熟知的一個神話故事平行。

    如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就套用了荷馬史詩《奧德修紀》的神話模式,艾略特的《荒原》則套用了亞瑟王傳說中尋找聖杯的模式。

    在《喧嘩與騷動》中,三、一、四章的标題分别為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至八日,這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難日到複活節。

    而第二章的一九一0年六月二日在那一年又正好是基督聖體節的第八天。

    因此,康普生家曆史中的這四天都與基督受難的四個主要日子有關聯。

    不僅如此,從每一章的内容裡,也都隐約可以找到與《聖經·新約》中所記基督的遭遇大緻平行之處。

    但是,正如喬伊斯用奧德修的英雄業績反襯斯蒂芬·德迪勒斯的軟弱無能一樣,福克納也是要以基督的莊嚴與神聖使康普生家的子孫顯得更加委瑣,而他們的自私、得不到愛、受挫、失敗,互相仇視,也說明了“現代人”違反了基督死前對門徒所作的“你們彼此相愛”①的教導。

     ①見《聖經·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四節。

     福克納運用這樣的神話模式,除了給他的作品增添一層反諷色彩外,也有使他的故事從描寫南方一個家庭的日常瑣事中突破出來,成為一個探讨人類命運問題的寓言的意思。

    這個問題離題較遠,這裡就不多贅述了。

     最後,請允許我再就本書翻譯的事羅嗦幾句。

     一九七九年,我應外國文學研究所之約編了一本《福克納評論集》。

    編完後,我在前言裡寫道:“文集中沒有更多地收入分析其它重要作品的文章,固然是因為本書篇幅有限,更主要的原因還在于福克納的作品基本上都沒有譯成中文。

    在讀者未讀原著的情況下請他們先看太多的有關評論,恐贻本末倒置之譏。

    ”當時,我便立下心願,自己至少要譯一兩種福克納的代表作品。

    後承上海譯文出版社鼓勵,我決心先譯這本《喧嘩與騷動》。

    從一九八0年二月開譯,斷斷續續,當中又插進許多别的工作,一直到一九八二年六月才将“附錄”也一并譯完,總算還了一部分的心願。

    這是一本美國批評家都一緻認為難懂的書,我雖然參考了許多種評論著作與手冊、工具書之類的書籍,仍感力不從心。

    不妥之處一定很多,歡迎批評指正。

    在翻譯過程中,請教過丹尼爾·艾倫教授(Prof.DaineIAaron)與錢鐘書先生,也得到過邁克爾·米爾蓋特教授(Prof.MicbaelMillgate)、H.R.斯東貝克教授(Prof.H.R.Stoneback)與馮亦代先生的幫助。

    譯稿交出版社後,又蒙編輯同志仔細校閱,指正了不少錯誤。

    對于他們的熱情幫助,我在這裡表示最真摯的謝忱。

     李文俊 一九八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