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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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日,宰執奏事延和殿,進呈車駕出郊詣資福寺迎奉道君儀注。

    耿南仲建議,欲盡屏道君左右内侍,出榜宮門,敢留者斬。

    先遣人搜索,然後車駕進見。

    餘以為不若止依常法,不必如此,示之以疑。

    必欲過為之防,恐卻有不可防者。

    南仲曰:“或之者,疑之也。

    古人于疑有所不免。

    ”餘曰:“古人雖不免于疑,然貴于有所決斷,故《書》有稽疑,《易》曰:以斷天下之疑。

    倘疑情不解,如所謂竊斧者,則為患不細。

    ”南仲紛紛不已。

    餘奏曰:“天下之理,誠與疑,明與暗而已。

    誠則明,明則愈誠,自誠與明推之,可以至于堯舜。

    疑則暗,暗則愈疑,自疑與暗推之,其患至于有不可勝言者。

    耿南仲當以堯舜之道輔陛下,而其人暗而多疑,所言不足深采。

    ”上笑之,而南仲怫然怒甚。

    既退,再召對于睿思殿。

    賜茶訖,南仲忽起奏曰:“臣适遇左司谏陳公輔于對班中,公輔乃二月五日為李綱結構士民伏阙者,豈可處谏職乞送禦史台根治。

    ”上及宰相皆愕然。

    餘奏曰:“臣适與南仲辨論于延和殿,實為國事,非有私意。

    而南仲銜臣之言,故有此奏。

    伏阙之事,陛下素所鑒察,臣不敢複有所辨,但臣以非材,冒處樞輔,仰荷特達之知,未能有所補報,區區素志,欲俟賊騎出疆,道君銮輿還阙,然後求歸田廬,臣之願也。

    今南仲之言若此,臣豈敢留。

    願以公輔事送有司,臣得乞身待罪。

    ”上笑曰:“士庶以億萬計,如何結構朕所洞知,卿不須如此。

    ”南仲猶不已。

    餘再拜辭上,而出居啟聖院,不複歸府。

    入劄子求去,章凡十餘上。

    上皆批答:封還,不允。

    差禦藥宣押造朝,及押赴樞密院治事。

    複即時上馬。

      四月朔,車駕詣甯德宮,複遣禦藥宣押扈從。

    道君太上皇帝以三月入國門,餘以守禦使職事,迎拜于新東門内。

    道君于辇上顧揖。

     翌日,扈從朝于龍德宮。

    訖,複上章懇請,求罷知樞密院事。

    上降手诏數百言,不允,複令徐處仁、吳敏谕旨。

    又诏至内殿,面加慰谕。

    且曰:“賊馬方退,正賴卿協濟艱難,今遽欲舍朕何之前事不足介懷,宜為朕少留。

    ”辭意懇恻,餘不得已,再拜,受命就職。

    他日,留身奏上曰:金人退師,割交三鎮,官吏、軍民不肯陷沒夷狄,其勢必為朝廷堅守,天時浸熱,而虜有辎重之累,必不能久留,當即出疆。

    臣恐秋高馬肥,虜必再至,以責前約。

    及今宜饬武備邊防,勿恃其不來,當恃吾有以待之。

    于是為上條具所以備邊禦敵者,凡八事。

    其一,謂唐之藩鎮所以拱京師,故雖屢有變故,卒賴其力。

    而及其弊也,有尾大不掉之患。

    祖宗鑒之,銷藩鎮之權,罷世襲之制,施于承平邊備無事則可,在今日則手足以捍頭目。

    為今之計,莫若以太原、真定、中山、河間建為藩鎮,擇鎮帥付之,許之世襲,收租賦以養将士,習戰陣,相為唇齒以捍金人,可無深入之患。

    又滄州與營平相直,隔黃河下流及小海,其勢易以侵犯,宜分濱、棣、德、博,建橫海軍一道,如諸鎮之制。

    則帝都有藩籬之固矣。

    其二,謂自熙豐以來,籍河北保甲凡五十餘萬,河東保甲凡二十餘萬。

    比年以來,不複閱習,又經燕山、雲中之役,調發科率,逃亡流移,散為盜賊,今所存者猶及其半。

    宜專遣使團結訓練,令人置器甲,官為收掌,用印給之。

    蠲免租稅,以償其值。

    武藝精者,次第遷補,或以官激勸之。

    彼既自保鄉裡、親戚、墳墓,必無逃逸。

    又平時無養兵之費,有事無調發之勞,此最策之得者。

    其三,謂祖宗以來,養馬于監牧,擇陝西、河東、河北美水草高涼之地處之,凡三十六所。

    比年廢罷殆盡,而更給地牧馬,民間雜養以充官使,吏虛文以塞責,而馬無複有善者。

    又驅之燕山,悉為敵人所得。

    今諸軍阙馬者大半。

    宜複祖宗監牧之制,權時之宜,括天下馬,量給其值。

    則不數月間,天下之馬可具也。

    其四,謂河北塘泺東距海西抵廣信、安肅,深不可以涉,淺不可以行舟,所以限隔胡騎,為險固之地。

    而比年以來,淤泥幹涸,不複開濬,官司利于稻田,往往洩去積水,堤防弛壞。

    又自安肅、廣信以抵西山,地形低下處,可益增廣其高。

    仰處,即開幹濠及陷馬坑之類。

    宜專遣使以督治之。

    其五,謂河北、河東州縣城池,類多潰圯堙塞,宜遍行修治。

    而近京四輔郡諸邑,皆當築城,創置樓橹之屬,使官吏、兵民有所恃而安。

    萬一有賊騎深入,虜掠無所得,可以坐困。

    其六,謂河北、河東州縣,經賊馬殘破蹂踐去處,宜優免租賦,以赈恤之。

    往年方臘擾浙東,猶免三年,今三鎮之民為朝廷固守,安可不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