緻葉子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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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銘同志:信及書①均收到。

    茲就書中有關事實方面之小小錯誤,另紙書呈,供參考。

    至于全書論點,我無意見。

    又,書中引陳伯達語,似乎可删。

    匆此即頌②健康沈雁冰〔一九七八年〕二月二日H附錄I茅盾同志對《論茅盾四十年的文學道路》(一九六三年①葉子銘注(下同):指《論茅盾四十年的文學道路》。

    ②指《論茅盾四十年的文學道路》1959和1963年版第92頁所引陳伯達的《人民公敵蔣介石》裡的一段話,内容是轉述上海外文報紙記載魯迅、茅盾受國民黨法西斯通緝的情況。

    這段話在1978年的修訂本第96頁裡仍然保留,但删去了出處。

    版)的審閱意見(以下均為原文):頁4:“在上海任國民通訊社的主編”,誤。

    我從未任此職,中山艦事變後我回上海,仍在黨領導下做地下工作①。

    頁6:底頁末一行“一九四九年北京解放後……”,應為一九四八年底,黨中央布置在香港的民主人士秘密離香港到大連,轉沈陽暫住。

    北京和起解收後黨派一列專車請所有在沈陽的民主人士到北京籌備政協會議。

    “頁7:”主要是從事國家最高文化行政機關的領導工作“下,可加”寫了不少文學評論,後編輯為《鼓吹集》,《鼓吹續集》。

    “頁9:”算學“均應改為”數學“。

    頁9:“八歲時……”,“體操”二字應删。

    當時該校無此課。

    又“教員是懂新學的”句應改為“由于教員不懂新學,故茅盾雖入學,卻不經常上課,而由他母親教他”。

    又此句中說該校課程有曆史、地理,亦誤。

    當時該校并無此兩門課程;我父親當時卧病在床,由母親教我曆史、地理。

    又此下一大段“同時,在進小學之前……”到頁10“不近”為止,都不合事實,應删。

    我的父親因自修數學,從來沒有工夫教我讀書,在我十歲以前,都是母親教我。

    頁10:《新民叢報》外,還有《浙江潮》。

    頁10:關于我母親的一段,應有如下内容:母親姓陳,是烏鎮名醫陳我如的唯一女兒,我如先生名馳杭、嘉、湖三府,白手起家,積資較多,把這女兒從四歲起就請人教古典文學。

    茅盾的父親在訂婚後①中山艦事變後,茅盾曾根據毛澤東同志的指示回滬籌辦國民黨左派的報紙《國民日報》并被内定為正主筆,但這張報紙後來并未辦成,詳見茅盾的回憶錄(八)《中山艦事件前後》(《新文學史料》1980年第3期)。

    拙作舊版曾根據孔另境的《懷茅盾》一文,誤認茅盾回滬後任國民通訊社的主編,孔另境系據傳聞将這兩件事混合起來了。

    到丈人家學醫,茅盾的母親十九歲出嫁,受丈夫影響,改學當時所謂經邦濟世之學,先習中國史、地,後習世界史、地等等,但不學聲光化電。

    茅盾的父親除數學外,也習聲光化電,《格緻彙編》是當時上海出版的起刊性的介紹西洋聲光化電的書。

    頁12:頁底末行“……陶煥卿、範古農”均删。

    當時二中(即嘉興府中)無此二人任教,二中的校長方青箱是同盟會中人,教員中有數人(如教幾何的計仰先)也是同盟會中人。

    辛亥革命時,計仰先帶學生軍(其中有二中的高年級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