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中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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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mdash&mdash《尼布楚條約》 雅克薩之戰以前,清朝多次提出逃人、邊界和貿易問題一并解決,而俄國一直反應冷淡。

    文紐科夫率代表團來華後,清朝内閣大學士明珠等與其交涉,又提出解決邊界等問題。

    他們雖故意回避,卻已表示等後使來解決。

    1686年1月30日沙皇正式任命勃良斯克總督費多爾·阿列克謝耶維奇·戈洛文為俄國邊界談判全權大使,尼布楚督軍伊凡·葉夫斯塔菲耶維奇·弗拉索夫為副使,并派随行軍隊一千九百三十八人。

    沙皇政府給戈洛文的訓令提出談判的最高要求是以黑龍江為界;其次以牛滿河、精奇裡江為界:最低也要以雅克薩為界。

    2月5日戈洛文從莫斯科出發,一度杳無音訊,至第二年7月25日,喀爾喀土謝圖汗向康熙帝奏報俄使一行始到其境。

     康熙二十七年3月3日,清朝組成談判代表團,為首的是領侍衛内大臣素額圖、都統、公、國舅佟國綱,成員有理藩院尚書阿喇尼、左都禦史馬齊、護軍統領馬喇及漢官張鵬翮、陳世安。

    傳教士徐日升與張誠為譯員。

    也調動了八旗前鋒、護軍、火器營兵等八百人随行。

    行前康熙發表“上谕”,首先回顧沙俄入侵,占地,收納逃人,引起雅克薩之戰;其次指出黑龍江之地扼要,不可不盡取之,逃人悉應向彼索還;最後表示鄂羅斯遵谕而行,即可與之畫定疆界,否則不便與彼議和①。

     清朝代表團遵旨于5月2日前往色楞格斯克就議,行至喀爾喀遇到噶爾丹叛亂,返回北京。

    經與俄方商議,談判地點改在尼布楚。

    為此清朝第二次組成談判代表團,成員為索額圖、佟國綱、郎談、班達爾善、薩布素、馬喇、溫達及譯員徐日升、張誠等。

    索額圖向康熙帝請示:“尼布潮、雅克薩既系我屬所居地,臣等請如前議,以尼布潮為界。

    此内諸地皆歸我朝。

    ”康熙帝認為可以通融:“爾等初議時仍當以尼布潮為界,彼使者若懇求尼布潮,可即以額爾古納河為界。

    ”繼之為他們調配了二千五百多名官兵同往。

    清朝這個談判代表團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抵達尼布楚,俄使戈洛文因忙于鎮壓貝加爾湖以東蒙古人民的抗俄鬥争,拖延至七月初四日才到。

     中俄代表團正式談判是從七月初八日至二十四日(公曆8月22日至9月7日)舉行。

    十六天中,雙方代表坐在一起談判隻有前兩天和最後一天,其餘都是會下個别商議。

    在整個談判過程中,由于俄方堅持維護其既得利益,設置了一個個障礙,有時幾乎陷入破裂。

    先是會談一開始,戈洛文就指責清軍侵犯了沙皇陛下的國界,既而宣稱貝加爾湖周圍和黑龍江流域自古以來即為沙皇所領有。

    索額圖通過追溯沙皇對華挑釁與入侵,有力地駁斥了對方的無理指責,說明黑龍江一帶,沙皇從未領有過,貝加爾海這面所有土地都隸屬于中國皇帝。

    如鄂嫩河、尼布楚皆為我蒙古喀爾喀茂明安等部居住之地,雅克薩為我虞人(獵人)阿爾巴西等居住之地。

    這些土地上的居民一直①《清聖祖實錄》卷135,頁14&mdash16。

     向中國政府納稅。

    經過這番交鋒都感到隻談過去無濟于事,便轉到劃界标準上了。

    戈洛文首先提出以黑龍江一直到海為界。

    索額圖認為這把中國領土劃了過去,加以拒絕,另提出以勒拿河和貝加爾湖作為國界。

    戈洛文對此極力反對和诋毀。

    争來争去,戈洛文僅表示願把邊界劃到牛滿河,索額圖就急于說出應以尼布楚為界,讓一大步。

    而對方仍不接受,談判陷入危機。

    為打破僵局,戈洛文以放棄雅克薩為誘餌,清朝談判代表沒有經驗,便以最大限度的讓步提出以格爾必齊河和額爾古納河為界。

    這一方案為俄方接受,從而奠定了雙方達成協議的基礎。

    十五日,俄方就此拟定了一個七點條約草案,兩天後清朝代表也抛出一個六點條約草案。

    兩者雖大的方面一緻,差異仍存在。

    清朝代表提出“以格爾必齊河及該河河源之高山綿延向東,至諾斯山為兩國國界”,俄方對諾斯山的存在和位置提出疑問,不予承認;俄方同意拆毀雅克薩城,卻又要求在此地方不受幹擾的進行漁獵,等等,又繼續談判和解決。

    終于在二十四日(1689年9月7日)中俄雙方一緻同意簽訂第一個條約,即《中俄尼布楚議界條約》。

     《尼布楚條約》的内容,各種文本不完全相同。

    按正式簽字的拉丁文本,主要部分有六條即:一、以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河,即鞑靼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必齊河為兩國之界。

    格爾必齊河發源處為外興安嶺,此嶺直達于海,亦為兩國之界:凡嶺南一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歸中國管轄;其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國管轄。

    惟界于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

    又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亦為兩國之界:河以南諸地盡屬中國,河以北諸地盡屬俄國。

    凡在額爾古納河南岸之墨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薩所建城障,應即盡行除毀。

    俄民之居此者,應悉帶其物用,盡數遷入俄境。

     兩國獵戶人等,不論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邊界。

    若有一、二下賤之人,或因捕獵,或因盜竊,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該國境内官吏,審知案情,當即依法處罰。

    若十數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獵,或殺人劫略,并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

    既不以少數人民犯禁而備戰,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約訂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罷論。

    自兩國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後有逃亡者,各不收納,并應械系遣還。

     四、現在俄民之在中國或華民之在俄國者,悉聽如舊。

     五、自和約已定之日起,凡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俱得過界往來,并許其貿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兩國永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争執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争端無自而起。

     清朝首席談判大使索額圖在簽約後很快就用滿文給理藩院和康熙帝發了咨文和題本,報告了《尼布楚條約》的基本内容。

    所述和滿文本條約原文大緻相同,而與俄文本出入多些。

     總之,《尼布楚條約》是中俄兩國在平等的談判基礎上所訂的第一個條約,其内容基本上體現了兩國政府規定的原則,尤其是對俄國更有利,不僅因此得以牢固占有西伯利亞,而且獲得了同中國通商的權利。

    當然由于劃分了中俄東段國界,從法律上肯定了中國對黑龍江與烏蘇裡江流域的主權,在遏制沙俄侵略上也是有深遠意義的。

     第五節 俄商來華與《布連斯奇條約》及《恰克圖條約》 自《尼布楚條約》簽訂後,沙俄利用其所帶來的和平時期,大力發展了對華商業貿易。

    那時經常有俄國商隊來華,每個商隊有數十人到數百人不等。

    他們攜帶毛皮之類的貨物,到中國換取金、銀、錦緞、棉布等,獲得巨大利益。

    1691年以普洛特尼科夫為首的俄國商隊來華,售出貨物總值七千五百六十二盧布,帶回去的中國貨物總值達二萬三千五百九十一盧布。

    後來莫洛多伊為首的商隊,也以價值五千五百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