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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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寬溫仁聖皇帝 轉危為安 天命十一年(明天啟六年,1626)八月十一日,後金國英明汗努爾哈赤去世,皇八子四貝勒皇太極被諸貝勒議立為新汗,尊稱“天聰汗”,改次年為天聰元年。

     皇太極面臨極為嚴峻的形勢。

    就内政而言,他碰到三大難題。

    一是汗父晚年的各項弊政,危害太大。

    主要弊政之一是大殺漢民。

    天命八年六月,以複州漢民欲逃,遣兵二萬屠其城,全城一萬八千餘丁隻剩下五百戶及一些老弱婦幼。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以漢民叛逃不絕,欲殺金兵,遣八旗大臣率兵在金國轄區,“分路而行,逢村堡,即下馬而殺”①。

    弊政之二是盡沒民田,編丁隸莊。

    汗、貝勒、大臣一直掠奪漢民,逼令充當包衣(又稱包衣阿哈,即奴仆),隸莊耕種,天命十年十月初三大殺反金漢民時,又将“築城納賦”未曾叛逃的漢民盡數降為包衣,沒收金國全部漢民田地,編丁設莊,一莊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一晌為六畝),八十晌供莊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正賦”。

    所編新莊,除一部分給與八旗官将外,其餘莊園盡歸汗、貝勒所有。

    編隸莊園的莊丁,從過去的平民身份降為奴仆,所納莊租,比昔日民人上交國家的正賦增加了十幾倍。

    弊政之三是懷疑歧視降金的漢官,仇視紳衿。

    天命十年十月大殺漢民時,努爾哈赤專門指出,窩藏明國奸細,煽誘漢民叛逃者,“原為明官今已革職之大臣”及秀才,必須一律“甄别正法”,緻“使賢良之書生亦被殺絕”①。

     努爾哈赤這樣“不論貧富,均皆誅戮,即順之,不免于死”,沒民土地,逼民為奴,帶來了緻命的惡果②。

    這樣使漢人不分官民貴賤貧富,皆恨金汗暴政,争思叛逃。

    遼東原有軍民數百萬,幾年之内逃走了三百萬以上。

    漢民長期不斷的大量叛逃,被編隸莊的莊丁“逃亡殆盡”,殘存者“不勤力耕田”,不僅打亂了統治秩序,而且使農業勞動人手極端缺乏,因而田園荒蕪,百業凋敝,糧谷奇缺,物價飛漲。

    據史載:“國中大饑,鬥谷值銀八兩,伊爾根(即百姓)亦有食人肉者”。

    “一頭駿馬值銀三百兩,一頭好牛值銀一百兩,一匹蟒段值銀一百五十兩,一匹毛青布值銀九兩。

    盜賊蜂起,盜牛馬,殺人為亂”③。

     ①《滿文老檔·太祖》卷54、66。

     ①《滿文老檔·太祖》卷66。

     ②《清太宗實錄》卷10,頁12。

     ③《滿文老檔·太宗·天聰》卷6。

     二是軍力削弱,難求進展。

    甯遠之敗,損傷慘重,影響了将士銳氣。

    天聰元年(1627)五月,皇太極為報父仇,振奮軍心,親偕諸貝勒統領六萬大軍,圍攻錦州,雖然城中明兵隻有三萬,但憑借堅城槍炮,拚死抵抗。

    皇太極揮軍猛攻,親自披甲帶領侍衛疾馳進擊,諸貝勒大臣兵弁亦奮勇沖殺,但由于明軍猛烈還擊,貝勒濟爾哈朗、薩哈廉、瓦克達俱力戰負傷,八旗将士“損傷甚多”,不得不撤圍回師。

    明人稱此戰為“甯錦大捷”。

    兩次失利,大傷元氣,使得數十年來所向無敵的八旗勁旅銳氣頓減,鬥志不旺,害怕打仗,“皆怯于攻城”。

    ①第三個大難題是,内争尖銳,君權微弱。

    皇太極雖然被尊為天聰汗,但其實權遠遜于汗父。

    努爾哈赤是“承奉天命養育列國英明汗”,其汗位是皇天任之,是“天任之為汗”,八旗大臣官将固然由其任置,即“汗任之為大臣”,就是貴為一旗二旗之主的旗主貝勒、大貝勒,也系汗之封授賜與,八旗所有人員,最終統歸汗轄,而皇太極之為汗,卻系由諸貝勒“任置”的。

    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去世時,八旗貝勒中,大貝勒代善最有希望、最有資格、最有勢力繼位為君。

    他身為正紅、鑲紅兩旗之旗主,他的親侄杜度掌鑲白旗,他的兒子嶽讬、薩哈廉、碩讬、瓦克達均是轄領牛錄率軍厮殺的勇将,前三人和杜度還是“執政貝勒”。

    代善系第一位後金國大福晉所生的皇子,軍功累累,位列四位大貝勒之首,具體處理軍政要務,還曾當了相當長時間的太子。

    按照努爾哈赤于天命七年宣布的“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新汗由諸貝勒“任置”,他是極有可能繼任新汗的。

    此時皇太極僅領有正白旗,位居大貝勒代善、二大貝勒阿敏、三大貝勒莽古爾泰之後,為第四位大貝勒,通常被稱為四貝勒,其長子豪格隻有十七歲,二子、三子已殇,第四子葉布舒還在母腹中,他僅能與鑲藍旗旗主阿敏、正藍旗旗主莽古爾泰相提并論,其人丁兵将勢力皆不如代善,也不如十二弟阿濟格、十五弟多铎、十四弟多爾衮三位同母所生之三弟兄。

     此時,阿濟格二十一歲,多爾衮十四歲,多铎十三歲,固然是年輕和年幼之人,但阿濟格、多铎已是正黃、鑲黃兩旗之主,多爾衮也轄有十五個牛錄,且是汗父生前許願的“全旗之主”,三弟兄之母又是機警過人的大福晉阿巴亥,顯然是很有希望繼位為汗。

     然而,出乎人們意料的是,大貝勒代善竟然讓賢,在其子嶽讬、薩哈廉的建議下,提出立皇太極為君,皇太極才被諸貝勒“任置”為天聰汗,并由汗、貝勒書寫五份誓詞,祭告天地,規定汗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位大貝勒并尊,以他們四位為主,加上阿濟格等十一位貝勒,共同治理金國,朝會之時,亦是汗與三大貝勒同坐于上,接受其他貝勒與八旗官将朝拜。

    皇太極隻不過是四大掌權者之一,并非言出令行至尊無上的君汗,金國由八旗旗主共掌和分治。

    這樣,内争必烈,各貝勒之間不相上下,君權微弱,極不利①《清太宗實錄》卷2,頁42;卷5,頁33。

     于金國的鞏固和發展。

     周邊形勢同樣不妙。

    西邊明國,時刻不忘收複失地殲滅滿洲。

    明帝擢任袁崇煥為遼東巡撫,委以關外大權。

    袁崇煥“銳意恢複”,繕修錦州、中左、大淩河三城,移商民,廣屯田,竭力鞏固關外四百裡土地,遏制金兵攻勢,伺機複遼。

    北邊與西北的漠南蒙古諸部,大都與明相聯,敵視滿洲。

    察哈爾部林丹汗,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孫,力圖恢複祖業,統一蒙古各部,再建大元王朝,兵強馬壯,稱雄各部。

    當天命四年金軍大敗明軍于薩爾浒後,林丹汗緻書努爾哈赤,聲稱“蒙古國統四十萬衆英主青吉思汗,谕問水濱三萬人英主安否”,居高臨下,恃衆壓寡,警告後金不要奪取廣甯。

    他接受明朝每年賞銀上百萬兩,助明對抗滿洲,并經常裘掠與金友好的科爾沁蒙古各部。

    喀爾喀五部貝勒原曾與努爾哈赤盟誓共同對明,但他們聽信明朝之言,受其銀兩衣帛,遂背壞誓約,“以兵助之”,經常掠金人畜财物,襲掠墩軍,獻首于明,領取獎銀。

    天命十一年正月甯遠之敗後,喀爾喀五部以為金兵“将盡,遂決意助明朝”,移營逼近金地,帶來嚴重威脅。

    南鄰朝鮮,世忠于明朝,特别是萬曆年間,明遣大軍入朝,助朝抗倭,雙方更為友好親切。

    薩爾浒之戰時,朝鮮發兵一萬三千随征,後又大量收容逃入其境的遼民,供應駐于其皮島之明朝總兵毛文龍部下食糧,毛文龍由此地不斷出擊,襲掠金國腹地,鬧得金國不得安甯。

    簡而言之,金國處于四面受敵的困境,一旦明軍大舉進攻,蒙古察哈爾、喀爾喀、朝鮮及毛文龍,必将響應,四面圍攻,金國很難抵擋。

     面臨内政外交極其惡劣的局面,受命于危難之際的皇太極,毫不畏怯,勇敢地挑起了使金國轉危為安繼續向前的重擔。

    他一即位,便首先在改善内部局勢穩定統治秩序上,采取了幾項大膽的關鍵性改革措施。

    第一,赦免欲圖叛逃之罪。

    天命十一年九月初五日,即登基後第四天,他頒诏國中:“凡漢官富民,從前有商議逃走,及與奸細往來者,縱有人舉首,概不究問。

    有已逃在外追獲者,殺無赦,有欲逃未行者,首告亦不究。

    ” 第二,釋放莊丁為民。

    九月初八日汗谕:“漢民與滿洲,同居一處,多為滿洲擾害,度日艱難,命其分屯别居。

    ”實錄編纂官就此事闡述說:“前此漢人,每十三人編一莊頭,分給滿官為奴。

    自上即位,念漢人給滿洲為奴,逃亡殆盡,因擇可為奴者,每備禦給八人、牛二隻,餘各入堡為民,選清正官管理。

    ”①第三,停築城,禁擾民,各耕其田。

    九月初七、初八日,汗兩次下谕:先時明知勞民,而營建城郭修築邊牆者,以固吾疆圉也。

    今八旗田土移易已定,自後不再新築城郭邊牆,田土不再移改,“各糞其田”。

    漢人與滿洲同樣差役。

    貝勒大臣及其屬下人員出外之時,自備行糧,禁食民間牛羊豬雞。

    貝勒大臣不許騎漢官馬匹,不許取漢人鷹犬,不準勒買器物和至漢人家飲①《清太宗實錄》卷1,頁7。

     食,違者治罪。

    ①這就根本上取消了努爾哈赤晚年鎮壓和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