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備考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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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而何!
不隐無屈曰貞。
《周法》,坦然無私。
固節幹事曰貞。
舊法。
《易》曰,貞固,足以幹事。
圖國忘死曰貞。
舊法。
簡四 一德不懈曰簡。
《周法》,一不委曲。
平易不訾曰簡。
《周法》。
劉熙曰,君能平易,不信訾毀,使民易知,則治亦自簡。
治典不殺曰簡。
舊法。
蘇洵雲,治其典法,使民不犯,以至不殺,簡之至也。
正直無邪曰簡。
蘇洵曰,正直無邪,則事自簡。
故《記》曰,直道必簡。
忠六 危身奉上曰忠。
《周法》,險不辭難。
盛襄純固曰忠。
舊法。
患不忘國曰忠。
舊法。
臨患能不忘國也。
推賢盡誠曰忠。
舊法。
是見賢能舉,舉而能先也。
廉公方正曰忠。
舊法。
知無不為曰忠。
新補。
《傳》曰,公家之事,知無不為,忠也。
孝八 五宗安之曰孝。
《周法》,五世之宗。
慈惠愛親曰孝。
《周法》。
劉熙曰,以己所慈所惠之心,推以事親,孝之至也。
秉德不回曰孝。
《周法》,順于德而不違。
蘇洵曰,晉周處與賊戰而死,有老母在,賀循谥之曰孝,君子韪之。
然而人必先有孝德也,而後秉德不回,乃得為孝。
如徒曰秉德不回,是為貞也,非孝也。
協時肇享曰孝。
《周法》,協,合;肇,始也。
大慮行節曰孝。
《周法》,言成其節。
繼志成事曰孝。
孔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能養能恭曰孝。
蘇洵所補。
子夏問孝。
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
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為孝乎。
子遊問孝。
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 幹蠱用譽曰孝。
蘇洵所補。
《易》曰,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用譽,意承考也。
以意承之而已。
其事有不可者,亦不從也。
節二 好廉自克曰節。
《周法》,自勝其情欲也。
謹行節度曰節。
舊法。
白二 内外貞複曰白。
《周法》。
蘇洵曰,貞複,謂反複皆正也。
涅而不缁曰白。
〔孔子曰,〕不曰白乎,涅而不缁。
非素患難,行乎患難者不能也。
匡二 貞心大度曰匡。
《周法》,心正而用察少。
以法正國曰匡。
舊法。
質二 名質不爽曰質。
《周法》,不爽,言相應。
中正無邪曰質。
《周法》,有邪,則不能質。
真二 肇敏行成曰真。
《周法》。
蘇洵曰,真,誠也。
始肇之則敏,終行之則成,此誠能之者也。
故曰,其肇之敏,而行之不成,斯僞矣。
不隐無藏曰真。
蘇洵曰,諸家皆雲不隐無屏曰貞,于義不通。
世有書号《師春》者,載古谥法百餘字,與諸家名同。
其一曰,不隐無藏曰真,于義為允,故取之。
“真”與“貞”相近,自誤爾。
靖三 柔德安衆曰靖。
《周法》,成衆使安。
虛〔己〕(巳)[12]鮮言曰靖。
《周法》,敬己正身,少言而中。
寬樂令終曰靖。
《周法》,性寬樂義,以善自終。
舊有作“靜”及“靓”者,并同。
順二 慈和遍服曰順。
《周法》,能使人皆服其慈和。
和比于理曰順。
舊法。
非比于理,則不可言順。
〔商〕(啇)[13]一 昭功甯民曰〔商〕(啇)。
《周法》。
劉熙雲,漢高帝誅丁公而賞雍齒,即其事。
蘇洵曰:〔商〕(啇),〔商〕(啇)度也。
度有功者而賞之,以甯民也。
原一 思慮不爽曰原。
蘇洵曰,思慮根于中,如泉源也。
夷二 安民好靜曰夷。
《周法》,夷,平也,所謂平易近民也。
克殺秉政曰夷。
《周法》,克殺,由于秉正也。
和四 柔遠能迩曰和。
舊法。
号令悅民曰和。
舊法。
不剛不柔曰和。
舊法,所謂布政優優者也。
推賢讓能曰和。
舊法,非和則不能推讓。
惠二 柔質慈民曰惠。
《周法》。
又曰,柔質受課曰惠。
愛民好與曰惠。
《周法》。
蘇洵曰,孔子以子産為惠人,而孟子亦譏其惠而不知為政。
然則惠者,結愛于人而不知禮者也。
莫一 德正應和曰莫。
《周法》,正其德,應其和。
蘇洵曰,莫然,和靖之稱也。
《左傳》成鱄雲,見明注。
介一 執一不遷曰介。
蘇洵所改。
厚二 思慮不爽曰厚。
《周法》,不差所思而得。
強毅敦樸曰厚。
蘇洵所改。
純一 中正精粹曰純。
蘇洵所改。
敵一 行見中外曰敵。
蘇洵曰,敵,等也,中外如一之謂也。
亦作穀,穀,善也。
思六 道德純一曰思。
《周法》,道大而德一也。
追悔前過曰思。
《周法》,思而能改也。
不眚兆民曰思。
《周法》,大親民而不殺也。
外内思索曰思。
《周法》,言求善也。
謀慮不僭曰思。
《周法》,僭則非善思也。
念終如始曰思。
舊法。
考一 大慮方行曰考。
蘇洵曰,考,稽也,稽考其事,而後行之則成,故曰考。
胡三 保民耆艾曰胡。
《周法》,六十曰耆,七十曰艾。
保民畏慎曰胡。
蘇洵曰,胡,老也。
與民相保終老,畏慎,故曰胡。
彌年壽考曰胡。
《周法》,又曰稱年壽老曰胡。
蘇洵曰,此壽老而人安樂之者也。
人樂其壽,故從其壽而谥之曰胡。
暠一 綜善典法曰暠。
蘇洵曰,暠,明也。
使一 治民克盡曰使。
《周法》。
蘇洵曰,此能盡民力者也,舊法曰,克盡無恩惠。
當以蘇說為是,能盡民力,非無恩惠者所能也。
顯一 行見中外曰顯。
舊法,誠于中,形于外。
玄一 含和無欲曰玄。
英一 出類拔萃曰英。
蘇洵所改。
舊法曰,德正應和曰英。
又曰,道德應物曰英。
《左傳》有德正應和曰莫,英、莫字相類,蓋誤耳。
道德應物蓋後人因誤所為之也。
《詩》曰,彼其之子,美如英。
毛彥雲,萬人為英,行英者,有大過之詞也。
故取孟子論孔子,出乎其類,拔乎其萃,以充之。
博一 多聞強識曰博。
舊法。
世一 承命不遷曰世。
蘇洵曰,不遷,則能久久行世。
軍一 治典不殺曰軍。
蘇洵曰,治其師旅之法,使天下畏而不敢為亂,以至于不殺者,是古者為軍之本意。
堅二 彰義掩過曰堅。
《周法》,明義以蓋前過。
磨而不磷曰堅。
舊法。
?一 意深慮遠曰?。
蘇洵曰:?者,取其警而後行,深,慎之稱也。
?或作畢。
智〔七〕(六)[14] 官人應實曰智。
《周法》,言能官人也。
默行言當曰智。
舊法,非知何能言當。
推芒折廉曰智。
舊法。
臨事不惑曰智。
舊法。
察言知人曰智。
舊法,知人則哲。
擇任而往曰智。
舊法,漢宣帝時,西羌楊玉反,趙充國請行曰,無逾老臣者矣。
卒定西羌,然則充國非特勇也,擇任而性智也。
。
尊明勝患曰智。
蘇洵曰,鄭〔大夫〕(夫人)[15]叔詹曰,尊明勝患智也,殺身贖國忠〔也〕,(世)[16]言尊有明德者,以勝患也。
慎二 明敏以敬曰慎。
舊法,明敏者多不能敬,故曰明敏以敬曰慎。
沉靜寡言曰慎。
舊法,唯慎所以能沉靜寡言也,故曰躁人之言多。
禮二 奉義順則曰禮。
舊法。
恭儉莊敬曰禮。
舊法。
義四 制事合宜曰義。
舊法。
取而不貪曰義。
《周法》。
見利能終曰義。
蘇洵所補。
《易》曰,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
王弼曰,通物之始者義,不若利成物之終者,利不若義,然則所貴乎義者,取其不役于利,而有所重為也。
先君後己曰義。
蘇洵所補。
孟子曰,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周二 事君不黨曰周。
舊法。
行歸忠信曰周。
蘇洵曰,《詩》雲,行歸于周,萬民所望。
周,忠信也。
敏一 應事有功曰敏。
舊法。
信二 守命共時曰信。
蘇洵曰,鄭太子華言于齊桓,欲以鄭為内臣,訪于管仲,管仲曰,父子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
乃不許。
子華由是得罪于鄭。
出言可複曰信。
蘇洵雲,有子曰,信近于義,言可複也。
達二 疏通中理曰達。
舊法。
《周法》,坦然無私。
固節幹事曰貞。
舊法。
《易》曰,貞固,足以幹事。
圖國忘死曰貞。
舊法。
簡四 一德不懈曰簡。
《周法》,一不委曲。
平易不訾曰簡。
《周法》。
劉熙曰,君能平易,不信訾毀,使民易知,則治亦自簡。
治典不殺曰簡。
舊法。
蘇洵雲,治其典法,使民不犯,以至不殺,簡之至也。
正直無邪曰簡。
蘇洵曰,正直無邪,則事自簡。
故《記》曰,直道必簡。
忠六 危身奉上曰忠。
《周法》,險不辭難。
盛襄純固曰忠。
舊法。
患不忘國曰忠。
舊法。
臨患能不忘國也。
推賢盡誠曰忠。
舊法。
是見賢能舉,舉而能先也。
廉公方正曰忠。
舊法。
知無不為曰忠。
新補。
《傳》曰,公家之事,知無不為,忠也。
孝八 五宗安之曰孝。
《周法》,五世之宗。
慈惠愛親曰孝。
《周法》。
劉熙曰,以己所慈所惠之心,推以事親,孝之至也。
秉德不回曰孝。
《周法》,順于德而不違。
蘇洵曰,晉周處與賊戰而死,有老母在,賀循谥之曰孝,君子韪之。
然而人必先有孝德也,而後秉德不回,乃得為孝。
如徒曰秉德不回,是為貞也,非孝也。
協時肇享曰孝。
《周法》,協,合;肇,始也。
大慮行節曰孝。
《周法》,言成其節。
繼志成事曰孝。
孔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能養能恭曰孝。
蘇洵所補。
子夏問孝。
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
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為孝乎。
子遊問孝。
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 幹蠱用譽曰孝。
蘇洵所補。
《易》曰,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用譽,意承考也。
以意承之而已。
其事有不可者,亦不從也。
節二 好廉自克曰節。
《周法》,自勝其情欲也。
謹行節度曰節。
舊法。
白二 内外貞複曰白。
《周法》。
蘇洵曰,貞複,謂反複皆正也。
涅而不缁曰白。
〔孔子曰,〕不曰白乎,涅而不缁。
非素患難,行乎患難者不能也。
匡二 貞心大度曰匡。
《周法》,心正而用察少。
以法正國曰匡。
舊法。
質二 名質不爽曰質。
《周法》,不爽,言相應。
中正無邪曰質。
《周法》,有邪,則不能質。
真二 肇敏行成曰真。
《周法》。
蘇洵曰,真,誠也。
始肇之則敏,終行之則成,此誠能之者也。
故曰,其肇之敏,而行之不成,斯僞矣。
不隐無藏曰真。
蘇洵曰,諸家皆雲不隐無屏曰貞,于義不通。
世有書号《師春》者,載古谥法百餘字,與諸家名同。
其一曰,不隐無藏曰真,于義為允,故取之。
“真”與“貞”相近,自誤爾。
靖三 柔德安衆曰靖。
《周法》,成衆使安。
虛〔己〕(巳)[12]鮮言曰靖。
《周法》,敬己正身,少言而中。
寬樂令終曰靖。
《周法》,性寬樂義,以善自終。
舊有作“靜”及“靓”者,并同。
順二 慈和遍服曰順。
《周法》,能使人皆服其慈和。
和比于理曰順。
舊法。
非比于理,則不可言順。
〔商〕(啇)[13]一 昭功甯民曰〔商〕(啇)。
《周法》。
劉熙雲,漢高帝誅丁公而賞雍齒,即其事。
蘇洵曰:〔商〕(啇),〔商〕(啇)度也。
度有功者而賞之,以甯民也。
原一 思慮不爽曰原。
蘇洵曰,思慮根于中,如泉源也。
夷二 安民好靜曰夷。
《周法》,夷,平也,所謂平易近民也。
克殺秉政曰夷。
《周法》,克殺,由于秉正也。
和四 柔遠能迩曰和。
舊法。
号令悅民曰和。
舊法。
不剛不柔曰和。
舊法,所謂布政優優者也。
推賢讓能曰和。
舊法,非和則不能推讓。
惠二 柔質慈民曰惠。
《周法》。
又曰,柔質受課曰惠。
愛民好與曰惠。
《周法》。
蘇洵曰,孔子以子産為惠人,而孟子亦譏其惠而不知為政。
然則惠者,結愛于人而不知禮者也。
莫一 德正應和曰莫。
《周法》,正其德,應其和。
蘇洵曰,莫然,和靖之稱也。
《左傳》成鱄雲,見明注。
介一 執一不遷曰介。
蘇洵所改。
厚二 思慮不爽曰厚。
《周法》,不差所思而得。
強毅敦樸曰厚。
蘇洵所改。
純一 中正精粹曰純。
蘇洵所改。
敵一 行見中外曰敵。
蘇洵曰,敵,等也,中外如一之謂也。
亦作穀,穀,善也。
思六 道德純一曰思。
《周法》,道大而德一也。
追悔前過曰思。
《周法》,思而能改也。
不眚兆民曰思。
《周法》,大親民而不殺也。
外内思索曰思。
《周法》,言求善也。
謀慮不僭曰思。
《周法》,僭則非善思也。
念終如始曰思。
舊法。
考一 大慮方行曰考。
蘇洵曰,考,稽也,稽考其事,而後行之則成,故曰考。
胡三 保民耆艾曰胡。
《周法》,六十曰耆,七十曰艾。
保民畏慎曰胡。
蘇洵曰,胡,老也。
與民相保終老,畏慎,故曰胡。
彌年壽考曰胡。
《周法》,又曰稱年壽老曰胡。
蘇洵曰,此壽老而人安樂之者也。
人樂其壽,故從其壽而谥之曰胡。
暠一 綜善典法曰暠。
蘇洵曰,暠,明也。
使一 治民克盡曰使。
《周法》。
蘇洵曰,此能盡民力者也,舊法曰,克盡無恩惠。
當以蘇說為是,能盡民力,非無恩惠者所能也。
顯一 行見中外曰顯。
舊法,誠于中,形于外。
玄一 含和無欲曰玄。
英一 出類拔萃曰英。
蘇洵所改。
舊法曰,德正應和曰英。
又曰,道德應物曰英。
《左傳》有德正應和曰莫,英、莫字相類,蓋誤耳。
道德應物蓋後人因誤所為之也。
《詩》曰,彼其之子,美如英。
毛彥雲,萬人為英,行英者,有大過之詞也。
故取孟子論孔子,出乎其類,拔乎其萃,以充之。
博一 多聞強識曰博。
舊法。
世一 承命不遷曰世。
蘇洵曰,不遷,則能久久行世。
軍一 治典不殺曰軍。
蘇洵曰,治其師旅之法,使天下畏而不敢為亂,以至于不殺者,是古者為軍之本意。
堅二 彰義掩過曰堅。
《周法》,明義以蓋前過。
磨而不磷曰堅。
舊法。
?一 意深慮遠曰?。
蘇洵曰:?者,取其警而後行,深,慎之稱也。
?或作畢。
智〔七〕(六)[14] 官人應實曰智。
《周法》,言能官人也。
默行言當曰智。
舊法,非知何能言當。
推芒折廉曰智。
舊法。
臨事不惑曰智。
舊法。
察言知人曰智。
舊法,知人則哲。
擇任而往曰智。
舊法,漢宣帝時,西羌楊玉反,趙充國請行曰,無逾老臣者矣。
卒定西羌,然則充國非特勇也,擇任而性智也。
。
尊明勝患曰智。
蘇洵曰,鄭〔大夫〕(夫人)[15]叔詹曰,尊明勝患智也,殺身贖國忠〔也〕,(世)[16]言尊有明德者,以勝患也。
慎二 明敏以敬曰慎。
舊法,明敏者多不能敬,故曰明敏以敬曰慎。
沉靜寡言曰慎。
舊法,唯慎所以能沉靜寡言也,故曰躁人之言多。
禮二 奉義順則曰禮。
舊法。
恭儉莊敬曰禮。
舊法。
義四 制事合宜曰義。
舊法。
取而不貪曰義。
《周法》。
見利能終曰義。
蘇洵所補。
《易》曰,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
王弼曰,通物之始者義,不若利成物之終者,利不若義,然則所貴乎義者,取其不役于利,而有所重為也。
先君後己曰義。
蘇洵所補。
孟子曰,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周二 事君不黨曰周。
舊法。
行歸忠信曰周。
蘇洵曰,《詩》雲,行歸于周,萬民所望。
周,忠信也。
敏一 應事有功曰敏。
舊法。
信二 守命共時曰信。
蘇洵曰,鄭太子華言于齊桓,欲以鄭為内臣,訪于管仲,管仲曰,父子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
乃不許。
子華由是得罪于鄭。
出言可複曰信。
蘇洵雲,有子曰,信近于義,言可複也。
達二 疏通中理曰達。
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