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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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燈,每夕以繩上下懸挂。
翟晴江《無不宜齋稿》卷一《甘棠村雜詠》之十七詠天燈雲: “國朝以來衢路益修潔,自市門至委巷,粲然皆石甃,故海内有天下紹興街之謠。
然而生齒日繁,阛阓充斥,居民日夕侵占,以廣市廛,初聯接飛檐,後竟至丈餘,為居貨交易之所,一人作俑,左右效尤,街之存者僅容車馬。
每遇雨霁雪消,一線之徑,陽焰不能射入,積至五六日猶泥濘,行者苦之。
至冬殘歲晏,鄉民雜遝,到城貿易百物,肩摩趾蹑,一失足則腹背為人蹂躏。
康熙六十年知府俞卿下令辟之,以石牌坊中柱為界,使行人足以往來。
”查志載汪綱以宋嘉定十四年權知紹興府,至清康熙六十年整整是五百年,那街道大概就一直整理得頗好,又過二百年直至清末還是差不多。
我們習慣了也很覺得平常,原來卻有天下紹興街之謠,這是在現今方才知道。
小時候聽唱山歌,有一首雲: “一人向衆誇說,我見一首虎詩,做得極好極妙,止得四句詩,便描寫已盡。
傍人請問,其人曰,頭一句是甚的甚的虎,第二句是甚的甚的苦,傍人又曰,既是上二句忘了,可說下二句罷。
其人仰頭想了又想,乃曰,第三句其實忘了,還虧第四句記得明白,是很得很的意思。
”市聲本來也是一種歌謠,失其詞句,隻存意思,便與這老虎詩無異。
叫賣的說東西賤,意思原是尋常,不必多來記述,隻記得有一個特殊的例:賣秋白梨的大漢叫賣一兩聲,頻高呼曰,來馱哉,來馱哉,其聲甚急迫。
這三個字本來也可以解為請來拿吧,但從急迫的聲調上推測過去,則更像是警戒或告急之詞,所以顯得他很是特别。
他的推銷法亦甚積極,如有長衫而不似寒酸或啬刻的客近前,便雲,拿幾堆去吧。
不待客人說出數目,已将台上兩個一堆或三個一堆的梨頭用右手攪亂歸并,左手即抓起竹絲所編三文一隻的苗籃來,否則亦必取大荷葉卷成漏鬥狀,一堆兩堆的盡往裡裝下去。
客人連忙阻止,并說出需要的堆數,早已來不及,普通的顧客大抵不好固執,一定要他從荷葉包裡拿出來再擺好在台上,所以隻阻止他不再加入,原要兩堆如今已是四堆,也就多花兩個角子算了。
俗語雲,挜賣情銷,上邊所說可以算作一個實例。
路邊除水果外一定還有些别的攤子,大概因為所賣貨色小時候不大親近,商人又不是那麼大嚷大叫,所以不大注意,至今也就記不起來了。
“冥冥風雨宵,孤燈一杠揭。
熒光散空虛,燦逾田燭設。
夜間歸人稀,隔林自明滅。
”這所說是杭州的事,但大體也是一樣。
在民國以前,屬于慈善性的社會事業,由民間有志者主辦,到後來恐怕已經消滅了吧。
其實就是在那時候,天燈的用處大半也隻是一種裝點,夜間走路的人除了夜行人外,總須得自攜燈籠,單靠天燈是決不夠的。
拿了“便行”燈籠走着,忽見前面低空有一點微光,預告這裡有一座石橋了,這當然也是有益的,同時也是有趣味的事。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記,時正聞驢鳴。
翟晴江《無不宜齋稿》卷一《甘棠村雜詠》之十七詠天燈雲: “國朝以來衢路益修潔,自市門至委巷,粲然皆石甃,故海内有天下紹興街之謠。
然而生齒日繁,阛阓充斥,居民日夕侵占,以廣市廛,初聯接飛檐,後竟至丈餘,為居貨交易之所,一人作俑,左右效尤,街之存者僅容車馬。
每遇雨霁雪消,一線之徑,陽焰不能射入,積至五六日猶泥濘,行者苦之。
至冬殘歲晏,鄉民雜遝,到城貿易百物,肩摩趾蹑,一失足則腹背為人蹂躏。
康熙六十年知府俞卿下令辟之,以石牌坊中柱為界,使行人足以往來。
”查志載汪綱以宋嘉定十四年權知紹興府,至清康熙六十年整整是五百年,那街道大概就一直整理得頗好,又過二百年直至清末還是差不多。
我們習慣了也很覺得平常,原來卻有天下紹興街之謠,這是在現今方才知道。
小時候聽唱山歌,有一首雲: “一人向衆誇說,我見一首虎詩,做得極好極妙,止得四句詩,便描寫已盡。
傍人請問,其人曰,頭一句是甚的甚的虎,第二句是甚的甚的苦,傍人又曰,既是上二句忘了,可說下二句罷。
其人仰頭想了又想,乃曰,第三句其實忘了,還虧第四句記得明白,是很得很的意思。
”市聲本來也是一種歌謠,失其詞句,隻存意思,便與這老虎詩無異。
叫賣的說東西賤,意思原是尋常,不必多來記述,隻記得有一個特殊的例:賣秋白梨的大漢叫賣一兩聲,頻高呼曰,來馱哉,來馱哉,其聲甚急迫。
這三個字本來也可以解為請來拿吧,但從急迫的聲調上推測過去,則更像是警戒或告急之詞,所以顯得他很是特别。
他的推銷法亦甚積極,如有長衫而不似寒酸或啬刻的客近前,便雲,拿幾堆去吧。
不待客人說出數目,已将台上兩個一堆或三個一堆的梨頭用右手攪亂歸并,左手即抓起竹絲所編三文一隻的苗籃來,否則亦必取大荷葉卷成漏鬥狀,一堆兩堆的盡往裡裝下去。
客人連忙阻止,并說出需要的堆數,早已來不及,普通的顧客大抵不好固執,一定要他從荷葉包裡拿出來再擺好在台上,所以隻阻止他不再加入,原要兩堆如今已是四堆,也就多花兩個角子算了。
俗語雲,挜賣情銷,上邊所說可以算作一個實例。
路邊除水果外一定還有些别的攤子,大概因為所賣貨色小時候不大親近,商人又不是那麼大嚷大叫,所以不大注意,至今也就記不起來了。
“冥冥風雨宵,孤燈一杠揭。
熒光散空虛,燦逾田燭設。
夜間歸人稀,隔林自明滅。
”這所說是杭州的事,但大體也是一樣。
在民國以前,屬于慈善性的社會事業,由民間有志者主辦,到後來恐怕已經消滅了吧。
其實就是在那時候,天燈的用處大半也隻是一種裝點,夜間走路的人除了夜行人外,總須得自攜燈籠,單靠天燈是決不夠的。
拿了“便行”燈籠走着,忽見前面低空有一點微光,預告這裡有一座石橋了,這當然也是有益的,同時也是有趣味的事。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記,時正聞驢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