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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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之列,應照末減例,盡投之邊裔,以禦魑魅可也。

    謹奏。

     旨下:“奸逆盜權,陰謀叵測,凡厥黨羽,盡當嚴懲。

    五虎五彪,既會勘明确,着行文與該撫照數追贓,繳完日,即于該處概行處決。

    追繳各犯诰敕,以為附權蠹奸之戒。

    ”命下,行文各省遵行。

    正是:張牙舞爪佐奸權,多少忠良喪九泉。

     機阱一朝還自陷,問君入甕有誰憐。

     不惟驅除了幾個大奸,又剪除了一班羽翼,朝廷肅清,一時整理。

     還有那說楊、熊諸黨的人不該起用,這還是“門戶”二字未化。

    但那班忠臣,身死之慘,追比之苦,皇上久已洞鑒。

    一日,就戶部郎中劉應選本上批出道:“逮死諸臣,所追贓銀其已經奏報者,着該撫按冊給還;其未完者,概行蠲免,家屬等着俱釋放。

    追贓一事,拖累堪憐,如熊廷弼之奔,楊漣之母,俱着寬釋。

    其梅之煥、程注着該撫即與柑豁具奏。

    ” 翰林院編修倪元璐又上疏道:“門戶二字宜破,不可以講學锢人,如已故趙南星、鄒元标,俱當于清介中議。

    ”這本一上,便是大翻從前積案。

    他條奏極明,議論極正,其中備說:“楊漣之死,為劾忠賢;缪昌期為代楊漣删潤本稿;萬為論忠賢;李應升為申救萬并阻忠賢陵土叙功;魏大中為不肯與閹奸通譜為侄;周順昌為魏大中寄子;左光鬥、袁化中、周朝瑞皆為觸奸;高攀龍為劾崔呈秀貪贓;夏之令為奸細傅孟春之事,與呈秀相忤;周起元、黃尊素俱是太監李實誣害。

    此數人者俱系為國鋤奸,無軸受害,并無贓證,何為朋黨?況魏良卿招詞内說是因挾私枉害,極是明白。

    ”皇上見了,不覺恻然道:“移宮一事,也是人臣懮國防微之苦心。

    楊漣劾他二十四款,款款皆真,他上本明說與奸托勢不兩立,竟被他慘刑所害,以至家破人亡,八旬老母追比幾死!至如高攀龍死以執法,其餘皆因觸忤奸權。

    今逆托已誅,諸臣若不隆加贈谥,則無以鼓勸後人。

    ”遂傳谕各衙門道:“朕承祖宗基業,嗣統大寶,夙夜思維,銳精圖治。

    稔知臣惡魏忠賢等,竊先帝之壞靈,擅朝廷之威福,密結群奸,矯誣善類。

    稍有忤觸,即行慘殺,年來戕害剎奪不知凡幾。

    幽囚蔽日,沉冤彌天,屈郁不伸,上幹元象,以緻星殒地裂,歲祲兵連,不可謂非逆輩所緻。

    今元惡典刑已極,臣民之怨稍舒。

    而在獄遊魂,猶郁沉冤未雪,豈足以照朕維新之治意!着各該衙門即将以前殺害諸臣從公酌議,采擇官評,有非法禁死情理可憫應褒贈者,即予褒贈;應蔭恤者,即予恤蔭;其冠奪牽連應複官者複之;應起用者用之;有身故捏贓難結,及家屬被累猶羁者,應請開釋。

    勿緻久淹獄底,負朕好生之意。

    嗚呼;天網恢恢,無奸不燭;王道蕩蕩,有側宜平。

    朕茲寬恩解郁,鹹與昭蘇,偕之正直。

    以後諸臣鹹以國事為重,毋尋元黃之角,體朕平明之治。

    欽此。

    ” 各衙門奉旨會議,拟将高攀龍加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谥忠憲,追封四代。

    楊漣加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谥忠烈,追封四代。

    周起元贈兵部左侍郎。

    蘇繼歐贈太常寺卿。

    周順昌、魏大中俱贈太常寺卿。

    萬贈太常寺少卿。

    袁化中、周朝瑞、周宗建俱贈太仆寺少卿。

    缪昌期贈詹事府詹事。

    左光鬥贈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劉铎、顧大章、呆裕中、李應升、黃尊素、夏之令俱贈太仆寺少卿。

    丁朝學贈侍讀學士。

    張汶贈刑部員外。

    各追封三代,俱蔭一子入監。

    旨下,依議着将楊漣已追在官贓銀八百兩,給還其母養贍。

    可憐一班忠臣,當時雖葬荒邱,今日也得重叨谕葬,列石墳前。

    那些禁锢的子孫纔脫去囚衫,換了衣冠,到墳前改葬,焚黃設祭展拜,宣示皇仁。

    豈不可榮可羨!那個過往的不啧啧稱歎道:“這是忠臣之墓。

    ”正是:死忠原是完臣節,豈為褒封紙一張。

     卻喜大奸新伏法,殊恩榮賜九泉光。

     回想當日楊漣劾忠賢的祖墓牌坊上镂龍鳳僭似宸居,萬劾他制模陵寝,今在何處?此時也是荒煙蔓草,與人牧牛放馬而已。

    吏部又将應起用的袁崇煥、文震孟、王永光、霍維華、李思誠等二十餘人,又将應起用待缺會推者七十一人具題。

    批下道:“自古帝王禦極,首眷親親,嘉與賢賢。

    财賦系百姓之脂膏,刑法關民生之命脈。

    鷹鹯搏擊,蘭蕙誅鋤。

    若不除根,難免再發。

    張國紀系先帝懿親,王仲良乃皇祖妣之嫡侄,逆托敢行無忌。

    張國紀着即名還供職;王祚盛着襲祖職。

    太監王安系先帝勤勞舊臣,遭謅冤死,着追複原職;蔭一侄為錦衣衛千戶,所籍家産着給還。

    許志吉以參革穢吏,投身逆托,魚肉鄉裡,幾至激變。

    呆天榮以奴誣主,冤殺一家,深可痛恨。

    俱着拿問,嚴審定罪。

    黃山着給還吳養春幼子,坐贓免追。

    許其進逢托圖祿,荼毒揚民,亦着拿問治罪,欽贓免追。

    太監李實逢奸害正,情罪難逭,即着扭解來京。

    蘇杭織造着派外官管理。

    各差太監俱着撤回,皆派外官更換。

    各問刑衙門,着刑部拐看刑具,非祖制者概行毀去,不得再用。

    ”刑部奉旨,行文各省,将衆犯解到三法司嚴審,衆犯也無可辨。

    會議将許志吉、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