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開元天寶時期的唐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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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實他地莫及(參《開天傳信記》及《通鑒》卷二一六,天寶十二載八月條)。
憑藉着這樣的一些軍事部署和雄厚的物資,唐玄宗一代遂得以對吐蕃展開了長期的鬥争。
733年(開元二十一年)唐與吐蕃共同立碑于赤嶺,即以其地作為兩國的分界。
到737年,唐的河西節度使崔希逸自涼州發兵南入吐蕃二千餘裡,大破吐蕃于青海之西,且毀掉赤嶺的分界碑,不再承認其地是兩國的分界。
741年,吐蕃以四十萬衆攻陷唐在青海東境所設的振武軍石堡城,石堡城四面均有數千仞的懸崖,石路盤屈,為唐之邊防要害。
自此城陷入吐蕃之手,吐蕃遂得随時進入唐之積石軍(甘肅臨夏縣境),每年積石軍麥熟之後,吐蕃便以武力前來收割,邊地居民至呼積石軍為吐蕃麥莊。
到749年,隴右河西節度哥舒翰發隴右、河西、朔方、河東四道兵及突厥阿布思兵共十六萬三千人以攻石堡,雖終于克複了,而從征士卒卻被殺傷殆盡(《邺侯家傳》)。
自從692年唐廷把安西四鎮克複,在其後的五十年内,唐與吐蕃的軍事鬥争的主要場所是在今青海省境内外。
但從第八世紀的四十年代之初,唐廷又在西域方面發動了好幾次的軍事進攻,想進一步對吐蕃加以制馭。
第七、八世紀之内,在今克什米爾之北有一小勃律國,其地理位置實等于是唐帝國極西方的大門。
在第八世紀前半葉,小勃律國是站在吐蕃一邊的,因而當時蔥嶺西北部的二十幾個小國亦皆羁屬于吐蕃,而吐蕃之每次進攻安西四鎮,亦必假道于小勃律國。
唐帝國為欲固守四鎮,應須将小勃律國置諸軍事控制之下,也隻有如此才能真正切斷吐蕃與大食的交通。
唐玄宗曾命安西鎮将蓋嘉運、夫蒙靈察等幾次出兵去打小勃律,都沒有成功。
及747年特命高仙芝以馬步萬人往讨,大破其軍,虜其國王而回。
由于這次遠征蔥嶺的軍事勝利,使大唐帝國的聲威更得以震耀于西亞,于是“拂菻、大食諸胡七十二國皆震懾降附”于唐。
但到755年安祿山即起兵反唐,“潼關失守,河洛阻兵,于是盡征河隴朔方之将鎮兵入靖國難”,而鎮守西北邊防的重要将領如高仙芝、封常清等人調至東方戰場上去應戰,西北邊防頓然空虛,吐蕃遂又乘機肆其侵擾了。
四、軍事制度的演變和外重内輕局勢的形成 1.軍事制度、軍事行政的敗壞和職業軍人之産生 一、封建地主階級在既已組成了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國家和官僚體制之後,他們便要擺脫其軍事職責,隻圖置身于統治集團中享受其特權。
這就成為軍事制度逐漸敗壞的一個總原因。
二、其專以輪番保衛京師為職責的府兵,由于最高統治集團不再依照定章辦事,故從武則天時起已經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時”(《新唐書·兵志》),中宗韋後時對于這般宿衛京城的府兵的生活竟至無人過問,以緻在709年因“粒食湧貴”之故,番上保衛長安的人即曾有三天得不到東西吃的(見《舊唐書·蘇瓌傳》)。
到開元年中,這般人由于“浸以貧弱”,遂至“逃亡略盡”了。
三、在唐代初年,對于在戰争中立功的将士,都依其功勞大小而分别予以勳級爵位,或賞以金銀絹帛。
進入第七世紀六十年代之後,唐的中央政府在種種方面都已不肯照章行事,對于應征作戰的士兵也是如此:既惜勳庸,更舍不得動用倉庫中的東西,因而全不按所定“賞格”辦事,對于參與蘇定方破百濟、李世破高麗兩次戰役的将士,在出戰之前,“軍将号令,并言與高官重賞,百方購募,無種不道”,及至作戰完畢,不但是“賞絕不行,勳仍淹滞”(見《舊唐書·魏元忠傳》),而且回到國内之後,“唯聞枷鎖推禁,奪賜破勳,州縣追呼,求住不得。
公私困弊,不可言盡”(《舊唐書·劉仁軌傳》)。
既然不能在從軍作戰的途徑中得到升官發财的機會,自非地主階級之所樂為。
特别是到武則天稱帝之後,軍隊中的将校職位大都分配給一些貴戚佞幸之家的子弟,或其有關的人物,與他們無關者則積年累月不得遷擢,一般地主階級中人便全都千方百計地逃避這一職責了。
四、唐的整個統治集團既全已堕落腐化,其地方官吏也大都是一些貪污殘暴的人,于是而在進入七世紀五十年代之後,每當征集士兵時,便出現了劉仁軌所說的情況: 州縣發遣兵募,人身少壯,家有錢财參逐官府者,東西藏避,并即得脫;無錢參逐者,雖是老弱,推背即來。
(《舊唐書》卷八四《劉仁軌傳》) 唐高宗在677年的《申理冤屈诏》中既也說到,“征科賦役,點差兵防,無錢則貧弱先充,行貨則富強獲免”,可見這等情況在各地方已極普遍,不僅是屬于某些個别地區的特殊事件了。
地主富豪能向官府行賄,因而得以或則躲藏起來,或則挂名于政府的各種“色役”之中;另外的則又輸财于寺廟而佯稱出家;總之是全部都可以逃避掉兵役的負擔。
其無錢向官府或寺廟行賄的人家,則不但合于兵役年齡者得去應征,為需補充大量逃避兵役人員的缺額,雖是老弱也同樣要被迫而去。
更有一部分地主富戶,雇用一些貧弱農民代其入伍,既無資産,難備衣裝,更無力遠去邊防之地。
因而亡匿逃散事件随時随地而有。
從此以後軍隊中的實況成了:手腳沉重(粗笨)者多,勇健奮發者少,老弱全有,衣服單寒,一心隻想回家,戰鬥情緒低落。
五、從武則天以來,地主階級的子弟,群以科場功名作為進身之階,不再練習武事,其後軍隊中的将校職位,或則歸諸貴戚佞幸的有關系人,或則畀之于一些落後部族中的人物。
總之,大都是一些腐化貪殘的人。
于是在開元初年,便已有了如下的情況: 先是(開元十年前),緣邊鎮兵常
憑藉着這樣的一些軍事部署和雄厚的物資,唐玄宗一代遂得以對吐蕃展開了長期的鬥争。
733年(開元二十一年)唐與吐蕃共同立碑于赤嶺,即以其地作為兩國的分界。
到737年,唐的河西節度使崔希逸自涼州發兵南入吐蕃二千餘裡,大破吐蕃于青海之西,且毀掉赤嶺的分界碑,不再承認其地是兩國的分界。
741年,吐蕃以四十萬衆攻陷唐在青海東境所設的振武軍石堡城,石堡城四面均有數千仞的懸崖,石路盤屈,為唐之邊防要害。
自此城陷入吐蕃之手,吐蕃遂得随時進入唐之積石軍(甘肅臨夏縣境),每年積石軍麥熟之後,吐蕃便以武力前來收割,邊地居民至呼積石軍為吐蕃麥莊。
到749年,隴右河西節度哥舒翰發隴右、河西、朔方、河東四道兵及突厥阿布思兵共十六萬三千人以攻石堡,雖終于克複了,而從征士卒卻被殺傷殆盡(《邺侯家傳》)。
自從692年唐廷把安西四鎮克複,在其後的五十年内,唐與吐蕃的軍事鬥争的主要場所是在今青海省境内外。
但從第八世紀的四十年代之初,唐廷又在西域方面發動了好幾次的軍事進攻,想進一步對吐蕃加以制馭。
第七、八世紀之内,在今克什米爾之北有一小勃律國,其地理位置實等于是唐帝國極西方的大門。
在第八世紀前半葉,小勃律國是站在吐蕃一邊的,因而當時蔥嶺西北部的二十幾個小國亦皆羁屬于吐蕃,而吐蕃之每次進攻安西四鎮,亦必假道于小勃律國。
唐帝國為欲固守四鎮,應須将小勃律國置諸軍事控制之下,也隻有如此才能真正切斷吐蕃與大食的交通。
唐玄宗曾命安西鎮将蓋嘉運、夫蒙靈察等幾次出兵去打小勃律,都沒有成功。
及747年特命高仙芝以馬步萬人往讨,大破其軍,虜其國王而回。
由于這次遠征蔥嶺的軍事勝利,使大唐帝國的聲威更得以震耀于西亞,于是“拂菻、大食諸胡七十二國皆震懾降附”于唐。
但到755年安祿山即起兵反唐,“潼關失守,河洛阻兵,于是盡征河隴朔方之将鎮兵入靖國難”,而鎮守西北邊防的重要将領如高仙芝、封常清等人調至東方戰場上去應戰,西北邊防頓然空虛,吐蕃遂又乘機肆其侵擾了。
四、軍事制度的演變和外重内輕局勢的形成 1.軍事制度、軍事行政的敗壞和職業軍人之産生 一、封建地主階級在既已組成了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國家和官僚體制之後,他們便要擺脫其軍事職責,隻圖置身于統治集團中享受其特權。
這就成為軍事制度逐漸敗壞的一個總原因。
二、其專以輪番保衛京師為職責的府兵,由于最高統治集團不再依照定章辦事,故從武則天時起已經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時”(《新唐書·兵志》),中宗韋後時對于這般宿衛京城的府兵的生活竟至無人過問,以緻在709年因“粒食湧貴”之故,番上保衛長安的人即曾有三天得不到東西吃的(見《舊唐書·蘇瓌傳》)。
到開元年中,這般人由于“浸以貧弱”,遂至“逃亡略盡”了。
三、在唐代初年,對于在戰争中立功的将士,都依其功勞大小而分别予以勳級爵位,或賞以金銀絹帛。
進入第七世紀六十年代之後,唐的中央政府在種種方面都已不肯照章行事,對于應征作戰的士兵也是如此:既惜勳庸,更舍不得動用倉庫中的東西,因而全不按所定“賞格”辦事,對于參與蘇定方破百濟、李世破高麗兩次戰役的将士,在出戰之前,“軍将号令,并言與高官重賞,百方購募,無種不道”,及至作戰完畢,不但是“賞絕不行,勳仍淹滞”(見《舊唐書·魏元忠傳》),而且回到國内之後,“唯聞枷鎖推禁,奪賜破勳,州縣追呼,求住不得。
公私困弊,不可言盡”(《舊唐書·劉仁軌傳》)。
既然不能在從軍作戰的途徑中得到升官發财的機會,自非地主階級之所樂為。
特别是到武則天稱帝之後,軍隊中的将校職位大都分配給一些貴戚佞幸之家的子弟,或其有關的人物,與他們無關者則積年累月不得遷擢,一般地主階級中人便全都千方百計地逃避這一職責了。
四、唐的整個統治集團既全已堕落腐化,其地方官吏也大都是一些貪污殘暴的人,于是而在進入七世紀五十年代之後,每當征集士兵時,便出現了劉仁軌所說的情況: 州縣發遣兵募,人身少壯,家有錢财參逐官府者,東西藏避,并即得脫;無錢參逐者,雖是老弱,推背即來。
(《舊唐書》卷八四《劉仁軌傳》) 唐高宗在677年的《申理冤屈诏》中既也說到,“征科賦役,點差兵防,無錢則貧弱先充,行貨則富強獲免”,可見這等情況在各地方已極普遍,不僅是屬于某些個别地區的特殊事件了。
地主富豪能向官府行賄,因而得以或則躲藏起來,或則挂名于政府的各種“色役”之中;另外的則又輸财于寺廟而佯稱出家;總之是全部都可以逃避掉兵役的負擔。
其無錢向官府或寺廟行賄的人家,則不但合于兵役年齡者得去應征,為需補充大量逃避兵役人員的缺額,雖是老弱也同樣要被迫而去。
更有一部分地主富戶,雇用一些貧弱農民代其入伍,既無資産,難備衣裝,更無力遠去邊防之地。
因而亡匿逃散事件随時随地而有。
從此以後軍隊中的實況成了:手腳沉重(粗笨)者多,勇健奮發者少,老弱全有,衣服單寒,一心隻想回家,戰鬥情緒低落。
五、從武則天以來,地主階級的子弟,群以科場功名作為進身之階,不再練習武事,其後軍隊中的将校職位,或則歸諸貴戚佞幸的有關系人,或則畀之于一些落後部族中的人物。
總之,大都是一些腐化貪殘的人。
于是在開元初年,便已有了如下的情況: 先是(開元十年前),緣邊鎮兵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