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武韋當政時期的唐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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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突厥,地方萬餘裡。
這樣的盛況,為當時任何其他外族所不能比,也是漢魏以來西方邊境外的部族所從來不曾有過的。
在武則天稱帝的二十幾年當中(684&mdash704),在西北邊防上仍是經常與吐蕃處于争鬥狀态當中。
由于吐蕃在此時“其國有亂,君臣不和,又遭天災,戎馬未盛”,所以向唐“數求和好,寝息邊兵”。
而唐廷在此期間卻在河西的甘、涼諸州配置重兵,積聚糧米,甘州所貯至四十餘萬石,控扼着咽喉之地,使吐蕃與九姓隔絕。
甘州四十餘屯,皆藉大河灌溉,良沃奧壤,每歲收獲不下二十萬,而又山川沖要,乃是河西最關緊要的一地。
有甘州、涼州的糧儲,河西兵馬的糧饷便全可解決(此據陳子昂《上西蕃邊州安危事》),故在692年武威軍總管王孝傑得憑藉此項物資而出兵大破吐蕃之衆,克複了安西四鎮,遂再在龜茲設置安西都護府,發漢兵三萬人前往鎮守。
“發自内地,遠逾沙碛,并資遣衣糧等,其為百姓所苦”。
有許多人又提出放棄四鎮的主張,武則天卻堅持不肯(《舊唐書·郭虔瓘傳》及《西戎·龜茲傳》)。
696年王孝傑和婁師德又為吐蕃所擊敗。
到中宗在位的年代(705&mdash709),唐廷對吐蕃又采取了和親政策,以宗女為金城公主而嫁與吐蕃王。
其後經吐蕃的要求,竟把河西九曲之地(今青海省東部化隆縣境,甘肅省臨夏縣以西之地)讓與吐蕃,以為金城公主的“湯沐邑”。
河西九曲是水草最肥美之地,宜于牧畜,吐蕃既得其地,勢力益張,其後侵擾唐朝邊境的事件乃更加頻繁了。
四、科舉制度的演變 1.隋和唐初的最高統治者建立科舉制度的另一用意 在隋代确立起來的科舉制度,對于隋唐兩代的統治權之鞏固,對于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隋唐兩代政府的行政權能之提高,是都起了一些積極的幫助作用的。
但隋和唐初的最高統治者之所以采行這樣的一種選舉制度,并使之日益發展下去,除了要盡量利用其所能發揮的積極方面的作用之外,也還存在着一個屬于消極方面的目的:那就是要“弱天下之豪傑”(《唐會要》卷七二軍雜錄中語),解除天下英雄豪傑的武裝。
這是從隋和唐初最高統治者有關科舉的一些言行中可以充分證明的。
在隋文帝滅陳之後,立即下了一道诏令,其中的主要意思是:為要長保太平,就必須把民間的武器一律毀掉,就必須使武人子弟也都去學文,就必須使學文的人都努力去争取作“明經高第”。
隻要一般人都向着這樣的方向去做,就不緻再有“不軌不法”的事情。
到唐初的統治者,也仍然是在這樣的認識之下而把科舉制度沿襲下來的。
王定保的《唐摭言》卷一“散序進士”條說道: 其負倜傥之才,變通之術,蘇張之辯說,荊聶之膽氣,仲由之武勇,子房之籌畫,弘羊之書計,方朔之談諧,鹹以是(進士)而晦之,修身慎行,雖處子之不若。
其有老死于文場者亦無所恨。
故有詩雲:“太宗皇帝真長算,賺得英雄盡白頭。
” 其“述進士上篇”又說道: 進士,隋大業中所置也。
&hellip&hellip然彰于武德而甲于貞觀。
蓋文皇帝(太宗)修文偃武,天贊神授。
〔貞觀初放榜日〕嘗私幸端門,見新進士〔于榜下〕綴行而出,喜〔謂侍臣〕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若乃光宅四海,垂祚三百,何莫由斯之道者也。
試看隻為了埋頭于科舉之業,而可以把膽氣、勇武、辨說、籌劃等等一并放棄,當然不會再有“不軌不法”的事情發生,所以唐太宗看到天下英雄都入了這個圈套,便不禁高興起來;而從王定保看來,李姓皇室之所以能夠操持統治權至三百年之久,也就是由于天下英雄都入了科舉的圈套之故。
2.武則天當政之後科舉制度的演變 唐代貢士之法,大緻上是沿襲隋代所定辦法而稍有變通,使之更加完備了的。
其歲舉年選的所謂常貢之科,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
其時的帝王們為求非常之才而特别标舉出名目、下诏考選的,稱為“制舉”。
從唐初到唐末,其制舉名目多至一百二十餘種,其屬于文事者有“文學優贍科”、“志烈秋霜科”,“高蹈丘園科”、“才高位下科”、“臨難不顧徇節甯邦科”等,屬于武事者有“識洞韬略堪任将帥科”等。
常貢中的科等以秀才為最高,試方略策三條,及第的分作四等。
太宗時立法:凡各州舉送的秀才經吏部考試不合格的罰其州長,此科乃從此廢絕,舉子們便隻趣向于明經、進士兩科了。
從隋到唐初,進士試時務策,明經則更分為五經,學究一經,三禮三傳等,試以帖經或墨義。
明經所試範圍,局限于經文和注疏之内,不足以表現舉子們的識見和才華,故自唐初以來,一般應考的大多舍明經而趨于進士科,以緻由明經科得第者可達十分之一二,由進士科得第者僅百分之一二,而此種趨向仍愈趨愈甚。
從唐太宗晚年以來,在官僚集團中已形成一種成見:苟不是出身于進士之科,即使官位很高也不以為美。
在南北朝對立期間,南方文藝的發展趨向于抒寫性靈、刻畫自然景物的方面,對于辭藻的雕琢更特别講求。
在全國統一之後,從最高的統治者如隋炀帝、唐太宗等人,以至地主階級中一般的讀書為文的人,其在文學藝術方面的創作和欣賞,也大都趨于這一方面。
《困學紀聞》卷十四,考史門: 鄭毅夫謂唐太宗功業雄卓,然所為文章纖靡浮麗,嫣然婦人小兒嘻笑之聲,不與其功業稱,甚矣淫辭之溺人也。
神宗聖訓亦雲:“唐太宗英主,乃學庾信為文。
”(《溫泉銘》、《小山賦》之類可見。
) 到武則天當權之日,由于她自己對于文藝作品具有特别的愛好,更受到了存在于其時士大夫間的這一種風氣的驅使,政府中拔取考生遂專用“文章”、“文藝”為判定甲乙的标準,所錄取的已經都是一些“盡心卉木之間,極筆煙霞之際”的作品了(5)。
到680年不但正式規定把箴、銘、詩、賦列入進士們的考試科目之内(統稱為“雜文”),實際上詩、賦二者從此且成為進士科的考試項目中最重要的兩項。
此後政府中所用的公卿百官,便大都是一些以“文章”進身的人物。
到唐玄宗的開元天寶年中(713&mdash755),進士之科被稱為“士林華選”,凡考試及第的人不數日即可名聞天下。
以此而取祿位,大則可以登台閣,小則可以任郡縣。
于是地主階級中人,父教其子,兄教其弟,都要修習“征文射策”的進士之業了。
這樣的盛況,為當時任何其他外族所不能比,也是漢魏以來西方邊境外的部族所從來不曾有過的。
在武則天稱帝的二十幾年當中(684&mdash704),在西北邊防上仍是經常與吐蕃處于争鬥狀态當中。
由于吐蕃在此時“其國有亂,君臣不和,又遭天災,戎馬未盛”,所以向唐“數求和好,寝息邊兵”。
而唐廷在此期間卻在河西的甘、涼諸州配置重兵,積聚糧米,甘州所貯至四十餘萬石,控扼着咽喉之地,使吐蕃與九姓隔絕。
甘州四十餘屯,皆藉大河灌溉,良沃奧壤,每歲收獲不下二十萬,而又山川沖要,乃是河西最關緊要的一地。
有甘州、涼州的糧儲,河西兵馬的糧饷便全可解決(此據陳子昂《上西蕃邊州安危事》),故在692年武威軍總管王孝傑得憑藉此項物資而出兵大破吐蕃之衆,克複了安西四鎮,遂再在龜茲設置安西都護府,發漢兵三萬人前往鎮守。
“發自内地,遠逾沙碛,并資遣衣糧等,其為百姓所苦”。
有許多人又提出放棄四鎮的主張,武則天卻堅持不肯(《舊唐書·郭虔瓘傳》及《西戎·龜茲傳》)。
696年王孝傑和婁師德又為吐蕃所擊敗。
到中宗在位的年代(705&mdash709),唐廷對吐蕃又采取了和親政策,以宗女為金城公主而嫁與吐蕃王。
其後經吐蕃的要求,竟把河西九曲之地(今青海省東部化隆縣境,甘肅省臨夏縣以西之地)讓與吐蕃,以為金城公主的“湯沐邑”。
河西九曲是水草最肥美之地,宜于牧畜,吐蕃既得其地,勢力益張,其後侵擾唐朝邊境的事件乃更加頻繁了。
四、科舉制度的演變 1.隋和唐初的最高統治者建立科舉制度的另一用意 在隋代确立起來的科舉制度,對于隋唐兩代的統治權之鞏固,對于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隋唐兩代政府的行政權能之提高,是都起了一些積極的幫助作用的。
但隋和唐初的最高統治者之所以采行這樣的一種選舉制度,并使之日益發展下去,除了要盡量利用其所能發揮的積極方面的作用之外,也還存在着一個屬于消極方面的目的:那就是要“弱天下之豪傑”(《唐會要》卷七二軍雜錄中語),解除天下英雄豪傑的武裝。
這是從隋和唐初最高統治者有關科舉的一些言行中可以充分證明的。
在隋文帝滅陳之後,立即下了一道诏令,其中的主要意思是:為要長保太平,就必須把民間的武器一律毀掉,就必須使武人子弟也都去學文,就必須使學文的人都努力去争取作“明經高第”。
隻要一般人都向着這樣的方向去做,就不緻再有“不軌不法”的事情。
到唐初的統治者,也仍然是在這樣的認識之下而把科舉制度沿襲下來的。
王定保的《唐摭言》卷一“散序進士”條說道: 其負倜傥之才,變通之術,蘇張之辯說,荊聶之膽氣,仲由之武勇,子房之籌畫,弘羊之書計,方朔之談諧,鹹以是(進士)而晦之,修身慎行,雖處子之不若。
其有老死于文場者亦無所恨。
故有詩雲:“太宗皇帝真長算,賺得英雄盡白頭。
” 其“述進士上篇”又說道: 進士,隋大業中所置也。
&hellip&hellip然彰于武德而甲于貞觀。
蓋文皇帝(太宗)修文偃武,天贊神授。
〔貞觀初放榜日〕嘗私幸端門,見新進士〔于榜下〕綴行而出,喜〔謂侍臣〕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若乃光宅四海,垂祚三百,何莫由斯之道者也。
試看隻為了埋頭于科舉之業,而可以把膽氣、勇武、辨說、籌劃等等一并放棄,當然不會再有“不軌不法”的事情發生,所以唐太宗看到天下英雄都入了這個圈套,便不禁高興起來;而從王定保看來,李姓皇室之所以能夠操持統治權至三百年之久,也就是由于天下英雄都入了科舉的圈套之故。
2.武則天當政之後科舉制度的演變 唐代貢士之法,大緻上是沿襲隋代所定辦法而稍有變通,使之更加完備了的。
其歲舉年選的所謂常貢之科,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
其時的帝王們為求非常之才而特别标舉出名目、下诏考選的,稱為“制舉”。
從唐初到唐末,其制舉名目多至一百二十餘種,其屬于文事者有“文學優贍科”、“志烈秋霜科”,“高蹈丘園科”、“才高位下科”、“臨難不顧徇節甯邦科”等,屬于武事者有“識洞韬略堪任将帥科”等。
常貢中的科等以秀才為最高,試方略策三條,及第的分作四等。
太宗時立法:凡各州舉送的秀才經吏部考試不合格的罰其州長,此科乃從此廢絕,舉子們便隻趣向于明經、進士兩科了。
從隋到唐初,進士試時務策,明經則更分為五經,學究一經,三禮三傳等,試以帖經或墨義。
明經所試範圍,局限于經文和注疏之内,不足以表現舉子們的識見和才華,故自唐初以來,一般應考的大多舍明經而趨于進士科,以緻由明經科得第者可達十分之一二,由進士科得第者僅百分之一二,而此種趨向仍愈趨愈甚。
從唐太宗晚年以來,在官僚集團中已形成一種成見:苟不是出身于進士之科,即使官位很高也不以為美。
在南北朝對立期間,南方文藝的發展趨向于抒寫性靈、刻畫自然景物的方面,對于辭藻的雕琢更特别講求。
在全國統一之後,從最高的統治者如隋炀帝、唐太宗等人,以至地主階級中一般的讀書為文的人,其在文學藝術方面的創作和欣賞,也大都趨于這一方面。
《困學紀聞》卷十四,考史門: 鄭毅夫謂唐太宗功業雄卓,然所為文章纖靡浮麗,嫣然婦人小兒嘻笑之聲,不與其功業稱,甚矣淫辭之溺人也。
神宗聖訓亦雲:“唐太宗英主,乃學庾信為文。
”(《溫泉銘》、《小山賦》之類可見。
) 到武則天當權之日,由于她自己對于文藝作品具有特别的愛好,更受到了存在于其時士大夫間的這一種風氣的驅使,政府中拔取考生遂專用“文章”、“文藝”為判定甲乙的标準,所錄取的已經都是一些“盡心卉木之間,極筆煙霞之際”的作品了(5)。
到680年不但正式規定把箴、銘、詩、賦列入進士們的考試科目之内(統稱為“雜文”),實際上詩、賦二者從此且成為進士科的考試項目中最重要的兩項。
此後政府中所用的公卿百官,便大都是一些以“文章”進身的人物。
到唐玄宗的開元天寶年中(713&mdash755),進士之科被稱為“士林華選”,凡考試及第的人不數日即可名聞天下。
以此而取祿位,大則可以登台閣,小則可以任郡縣。
于是地主階級中人,父教其子,兄教其弟,都要修習“征文射策”的進士之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