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開元天寶時期的唐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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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餘萬,說以時無強寇,不假師衆,奏罷二十餘萬,勒還營農。
玄宗頗以為疑,說奏曰:“臣久在疆場,具悉邊事:軍将但欲自衛,及雜使營私。
若禦敵制勝,不在多擁閑冗,以妨農務。
”(《舊唐書》卷九七《張說傳》) 再後則更有像李泌所說的情況: 武後以來,承平日久,府兵浸堕,為人所賤,百姓恥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
又牛仙客以積财得宰相,邊将效之,山東戍卒,多赍缯帛自随,邊将誘之,寄于府庫,晝則苦役,夜絷地牢,利其死而沒入其财。
故自天寶以後,山東戍卒還者十無二三。
其殘虐如是。
&hellip&hellip山東之人至今(唐德宗時)為賊(藩鎮)用。
懲天寶之苦,一失兵柄,至今不複。
(《邺侯家傳》) 六、在邊防駐軍方面,則因為從武則天當政時期以來,吐蕃的勢力已日在盛大,向吐谷渾和西域伸展其勢力,成為唐朝在西北部的嚴重威脅,故在668年攻滅高麗之後,唐政府并不能在遼東方面屯駐重兵以事鎮壓,而必須把重兵移向西北方面。
吐蕃的威脅經常存在,西北方面便須經常屯駐重兵,這就須要打破戍邊兵丁三年受代的舊制度,因而到唐玄宗時候,便為了減少這種更代之勞而召募情願更住三年者,事實上更代之制已等于無形廢止,戍邊者經常是十多年不得更代。
到737年(開元二十五年),“敕以方隅底定,令中書門下與諸道節度便量軍鎮閑劇利害,審計兵防定額,于諸色征人客戶中召募丁壯,長充邊軍,增給田宅,務加優恤”(《通鑒》卷二一四)。
從此開始“召募丁壯,長充邊軍”,其後遂令“諸軍皆募”,而稱為長征健兒了。
在此以後,更番戍守的制度基本上已不複存在,杜甫詩中所說“一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
去時裡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乃成為普遍存在的情況。
也就是說,這般被征募出去的士兵,大都是終其身作一個職業軍人了。
2.節度使的建置和外重内輕局勢之形成 第一、唐中央政府軍事實力的衰弱&mdash&mdash唐政府雖在733年把軍事輪番保衛京城的制度廢棄不用,改為召募強壯,免其“征鎮賦役”,使為“長從宿衛”,後更名之為騎;而到天寶(742&mdash755)以來,騎士兵的生活和教練等事,全都無人負責,其法遂亦“變廢”。
在唐初,府兵們曾以“番上宿衛”、“侍衛天子”而赢得一個“侍官”的稱号,因而是被人認作一種很榮譽的職務,及至此時,召募而來的“衛佐”乃都被貴戚之家借用為僮奴,“侍官”反變為受奚落時的用語,騎之法很快便完全廢壞了。
而在改行召募“長從宿衛”的辦法之後,關中諸軍府都形同虛設,士兵的死絕逃亡不複點補,其戎器馱馬鍋幕糗糧,也耗散略盡,雖有兵額和官校,卻已經“無兵可交”了。
這時候,由于唐的中央政府已充滿了以文學進身的人物,其最高統治階層也“以中原太平,修文教,廢武備,銷鋒镝,以弱天下豪傑。
于是挾軍器者有辟,蓄圖谶者有誅,習弓矢者有罪。
不肖子弟為武官者,父母擯之不齒。
惟邊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示不複用。
人至老不聞戰聲。
六軍諸衛之士,皆市人白徒,富者販缯,食粱肉,壯者角抵拔河,翹木扛鐵,日以寝鬥。
有事乃股栗不能授甲”(《唐會要》卷七二《軍雜錄》)。
于是“猛将精兵皆聚于西北”,而關輔地區則等于全無武備了(《通鑒》卷二一六)。
前此關中軍力可以制馭四方的局勢已經完全過去了。
第二,節度使的建置及其職權之增高&mdash&mdash唐代初年的地方行政,仍是兩級制,後來分天下為十道,設置了十道按察使,其任務隻是考察州郡長吏的善惡,不能算是一個行政機構。
其按察使也大都是由文臣充任。
至于領兵之将,有事出征則設大總管,鎮守邊塞則有大都督,其職掌隻限于兵馬戰守方面的事,更不能列入地方行政系統之内。
從710年開始,唐政府為應付東北和西北方面日益緊張的形勢,先後在幽州和河西地方設置了節度使或大使,但也仍是隻管軍政而不管民政。
到開元以後,北邊的“緣邊禦戎之地”幾乎全都設置了節度使,任重權高,不但兼統幾個州郡,而且大都兼任按察、安撫、度支等使,其所轄區域内的民政、财賦、刑法等事已全都歸屬于他的掌管範圍之内了。
當其設置之始,還并不久于其任,其後則客觀形勢上需要“專膺一面之寄”的久任之将,于是在士兵變為“長征健兒”的同時,邊将也多有曆十數年而不更調的。
到天寶初年,朔方節度使王忠嗣一再擊破奚和突厥,遂以一身而兼任河西、隴右、朔方、河東四鎮節度使,佩四将之印,制萬裡之地,勁兵重鎮歸其掌握,開唐代建國以來未有之局。
但此例既開,一人專制數道的事在此後卻屢見不鮮了。
故《新唐書·兵志》說: 及府兵法壞而方鎮盛。
武夫悍将,雖無事時,據要險,專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賦,以布列天下。
然則方鎮不得不強,京師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勢使然者以此也。
五、對南诏的用兵及其失敗 1.南诏的興起及其在當時的“國際”地位 在唐帝國立國的三百年内,其四境之外的部族,曾以軍事力量而構成為唐朝的威脅者前後共有四個,以其盛衰先後為序則是:一為突厥,二為吐蕃,三為回纥,四為南诏。
南诏是建都于現今雲南大理縣境内的一個國家,其國土并不很大,距離唐朝的腹心之地也很遠,然而因其西北與吐蕃相接,唐欲與之聯合以制吐蕃,吐蕃也欲與之聯合以制唐,故從第七世紀末年以來,唐廷便在劍南道的茂州修築安戎城,以斷絕吐蕃的通蠻之路。
到第八世紀南诏立國,便成為唐與吐蕃争奪的焦點之一。
在此鬥争過程當中,不
玄宗頗以為疑,說奏曰:“臣久在疆場,具悉邊事:軍将但欲自衛,及雜使營私。
若禦敵制勝,不在多擁閑冗,以妨農務。
”(《舊唐書》卷九七《張說傳》) 再後則更有像李泌所說的情況: 武後以來,承平日久,府兵浸堕,為人所賤,百姓恥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
又牛仙客以積财得宰相,邊将效之,山東戍卒,多赍缯帛自随,邊将誘之,寄于府庫,晝則苦役,夜絷地牢,利其死而沒入其财。
故自天寶以後,山東戍卒還者十無二三。
其殘虐如是。
&hellip&hellip山東之人至今(唐德宗時)為賊(藩鎮)用。
懲天寶之苦,一失兵柄,至今不複。
(《邺侯家傳》) 六、在邊防駐軍方面,則因為從武則天當政時期以來,吐蕃的勢力已日在盛大,向吐谷渾和西域伸展其勢力,成為唐朝在西北部的嚴重威脅,故在668年攻滅高麗之後,唐政府并不能在遼東方面屯駐重兵以事鎮壓,而必須把重兵移向西北方面。
吐蕃的威脅經常存在,西北方面便須經常屯駐重兵,這就須要打破戍邊兵丁三年受代的舊制度,因而到唐玄宗時候,便為了減少這種更代之勞而召募情願更住三年者,事實上更代之制已等于無形廢止,戍邊者經常是十多年不得更代。
到737年(開元二十五年),“敕以方隅底定,令中書門下與諸道節度便量軍鎮閑劇利害,審計兵防定額,于諸色征人客戶中召募丁壯,長充邊軍,增給田宅,務加優恤”(《通鑒》卷二一四)。
從此開始“召募丁壯,長充邊軍”,其後遂令“諸軍皆募”,而稱為長征健兒了。
在此以後,更番戍守的制度基本上已不複存在,杜甫詩中所說“一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
去時裡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乃成為普遍存在的情況。
也就是說,這般被征募出去的士兵,大都是終其身作一個職業軍人了。
2.節度使的建置和外重内輕局勢之形成 第一、唐中央政府軍事實力的衰弱&mdash&mdash唐政府雖在733年把軍事輪番保衛京城的制度廢棄不用,改為召募強壯,免其“征鎮賦役”,使為“長從宿衛”,後更名之為騎;而到天寶(742&mdash755)以來,騎士兵的生活和教練等事,全都無人負責,其法遂亦“變廢”。
在唐初,府兵們曾以“番上宿衛”、“侍衛天子”而赢得一個“侍官”的稱号,因而是被人認作一種很榮譽的職務,及至此時,召募而來的“衛佐”乃都被貴戚之家借用為僮奴,“侍官”反變為受奚落時的用語,騎之法很快便完全廢壞了。
而在改行召募“長從宿衛”的辦法之後,關中諸軍府都形同虛設,士兵的死絕逃亡不複點補,其戎器馱馬鍋幕糗糧,也耗散略盡,雖有兵額和官校,卻已經“無兵可交”了。
這時候,由于唐的中央政府已充滿了以文學進身的人物,其最高統治階層也“以中原太平,修文教,廢武備,銷鋒镝,以弱天下豪傑。
于是挾軍器者有辟,蓄圖谶者有誅,習弓矢者有罪。
不肖子弟為武官者,父母擯之不齒。
惟邊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示不複用。
人至老不聞戰聲。
六軍諸衛之士,皆市人白徒,富者販缯,食粱肉,壯者角抵拔河,翹木扛鐵,日以寝鬥。
有事乃股栗不能授甲”(《唐會要》卷七二《軍雜錄》)。
于是“猛将精兵皆聚于西北”,而關輔地區則等于全無武備了(《通鑒》卷二一六)。
前此關中軍力可以制馭四方的局勢已經完全過去了。
第二,節度使的建置及其職權之增高&mdash&mdash唐代初年的地方行政,仍是兩級制,後來分天下為十道,設置了十道按察使,其任務隻是考察州郡長吏的善惡,不能算是一個行政機構。
其按察使也大都是由文臣充任。
至于領兵之将,有事出征則設大總管,鎮守邊塞則有大都督,其職掌隻限于兵馬戰守方面的事,更不能列入地方行政系統之内。
從710年開始,唐政府為應付東北和西北方面日益緊張的形勢,先後在幽州和河西地方設置了節度使或大使,但也仍是隻管軍政而不管民政。
到開元以後,北邊的“緣邊禦戎之地”幾乎全都設置了節度使,任重權高,不但兼統幾個州郡,而且大都兼任按察、安撫、度支等使,其所轄區域内的民政、财賦、刑法等事已全都歸屬于他的掌管範圍之内了。
當其設置之始,還并不久于其任,其後則客觀形勢上需要“專膺一面之寄”的久任之将,于是在士兵變為“長征健兒”的同時,邊将也多有曆十數年而不更調的。
到天寶初年,朔方節度使王忠嗣一再擊破奚和突厥,遂以一身而兼任河西、隴右、朔方、河東四鎮節度使,佩四将之印,制萬裡之地,勁兵重鎮歸其掌握,開唐代建國以來未有之局。
但此例既開,一人專制數道的事在此後卻屢見不鮮了。
故《新唐書·兵志》說: 及府兵法壞而方鎮盛。
武夫悍将,雖無事時,據要險,專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賦,以布列天下。
然則方鎮不得不強,京師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勢使然者以此也。
五、對南诏的用兵及其失敗 1.南诏的興起及其在當時的“國際”地位 在唐帝國立國的三百年内,其四境之外的部族,曾以軍事力量而構成為唐朝的威脅者前後共有四個,以其盛衰先後為序則是:一為突厥,二為吐蕃,三為回纥,四為南诏。
南诏是建都于現今雲南大理縣境内的一個國家,其國土并不很大,距離唐朝的腹心之地也很遠,然而因其西北與吐蕃相接,唐欲與之聯合以制吐蕃,吐蕃也欲與之聯合以制唐,故從第七世紀末年以來,唐廷便在劍南道的茂州修築安戎城,以斷絕吐蕃的通蠻之路。
到第八世紀南诏立國,便成為唐與吐蕃争奪的焦點之一。
在此鬥争過程當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