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明之複國與政治文化之停頓(1368—15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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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舉與八股 科舉制度到明代已發展到邏輯的盡頭,士子大半隻知讀國家頒行的程朱課本,尤下的甚至隻知背誦程文墨卷。

    程朱理學被設為官學,考生唯馬首是瞻,學術争鳴的風氣完全蕩盡。

     初設科舉時,初場考經義,二場試論,三場試策。

    所謂經義,就是從古代經書中拿出一兩句話做題目,讓考生發揮成一篇文章。

    論策就是政論文,考查考生對政事時務的看法和建議。

    文章的形式是“八股”,即使用八個對偶句來寫,不多不少。

    以成化年間會試題目“樂天者保天下”為例,開篇先提三句,講“樂天”,四股;中間過接四句,再講“保天下”,也是四股;末尾四句,作為總結。

    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虛一實,一淺一深,它實際上就是一種文字遊戲。

    總之,科舉與八股嚴重束縛了思想,從此人才的來源幾乎完全堵塞,政治文化的發展也陷于絕境。

     二政治設施&mdash&mdash專制之深刻化 帝制的專制程度到明代日益深刻,秦漢所創的制度,在壞的方面可說已發展到邏輯的盡頭。

    皇帝現在根本不承認一般臣民人格的存在,因此産生了連前此受半開化的外族統治時都沒有的野蠻刑制&mdash&mdash廷杖和诏獄。

    廷杖之刑,始于太祖朝,大臣得咎,在殿上予以杖打,每朝都有因此而斃命的。

    嘉靖初年,群臣因世宗皇帝給生父上封号的事發生争執,謂之“大禮議”,皇帝怒,廷杖一百多人,打死十六人。

    诏獄,即錦衣衛獄,明太祖設錦衣衛,實為特務機構,他們直接聽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進行不公開的審訊,制造了無數冤獄。

     明初對文人尤其對功臣的極量屠戮更是千古未有的慘案。

    明朝文字獄盛行,很多人以文取禍。

    如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在上表中有“作則垂憲”的話,便被誅殺,因為“則”與“賊”音近,有譏諷朱元璋早年“做賊”之嫌。

    殺人最多的當數“胡藍之獄”。

    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與大将藍玉謀反,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将,受牽連而死者四萬五千餘人,幾乎将明初的開國功臣誅殺殆盡。

    但最不人道的還要推明成祖對待建文遺臣的方法,朱棣奪權成功後,将齊泰、黃子澄等建文朝臣五十餘人全部族誅,妻女發教坊司,即充為官妓,姻親全部流放戍邊。

     隻有一個已經堕入難以自拔的深淵中的民族能夠想象同時又能容忍這種方法。

     八股文已使人才難以産生,國家對一些或真或假的人才與他們的家族又想盡方法去摧殘或屠殺,這是一個民族與文化的自殺行動。

     三政治設施&mdash&mdash宦官之始終當權 明朝初建時,明太祖以曆史上宦官禍國亂政為鑒戒,極力防止宦官弄權,他曾感慨地說:“吾見史傳所書,漢唐末世皆為宦官敗蠹,不可拯救,未嘗不為之惋歎。

    ”因此他對宦官做了種種限制,明确規定不許宦官讀書識字,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銜,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階不得超過四品,政府各部門不得與宦官公文往來,等等。

    朱元璋仍不放心,又特地在一塊鐵牌上刻“内臣不得幹預政事,預者斬”這十一個大字,以示震懾。

     但自成祖以下,宦官權力漸成氣候,英宗朝的王振、武宗朝的劉瑾、熹宗朝的魏忠賢,都把持朝政。

    在宦官的特權中,與诏獄性質相近的東廠尤其是他們用以排除異己的便利工具。

    東廠設于明成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