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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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是個意外。
而且,如果她不是兇手,她也許湊巧在那裡發現一把手槍。
” “你說湊巧發現?” “因為那不是年輕女孩子平常會帶的東西。
” “嗯……然後呢?” “如果芮娜絲沒有出現,你們就會發現手槍,也會發現義手。
而且這隻義手的指尖上,沾了開槍時的煙灰。
這和義手曾經握過那支手槍的想法并不沖突。
” “嗯,這麼一來就更确立了芮娜絲.席皮特的嫌疑,我們就會去逮捕她。
” “逮到她之後,萬一她有不在場證明的話怎麼辦?” “不在場證明?” “對,不在場證明。
” “那是因為她已經被逮捕了。
”潔說。
拉莫斯沉默。
“何況她是因為對警察開槍,讓警官重傷之後才被逮捕。
這麼一來,誰都深信她是兇手。
檢察官和法官,就算覺得又有點不可能,也會認定她是兇手,判她重刑。
這是誰都預想得到的,所以沒有人敢挺身作證。
如果有人挺身說案發事看過她,這個人會怎麼樣?當然會被當作兇手的同夥。
就算無法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個人也會被懷疑,惹上一堆麻煩。
” “對,有常識的人都不會這麼做。
當時的菲律賓,吸大麻、吃迷幻藥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關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實有不在場證明?” “如果她不是兇手的話,那是當然的。
這麼一來,可能有人能夠為她的不在場作證,但是那個人不敢挺身而出。
因為她開槍攻擊了警官,,替她作證就等于親口承認自己是兇手。
” “但是,芮娜絲.席皮特沒有對還處于被懷疑階段的話,能證明她不在場的人還是有可能會出面。
也許是不熟的人、也許是親戚,總是可能會出來作證。
如果這樣,警方會怎麼做?她是女的,而且隻有一隻手,要砍斷死者的頭,搬運一個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這種費力氣的活對她而言簡直是天方夜譚。
何況她沒有大型螺絲、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沒有地方可以加工屍體。
” “嗯嗯。
” “還有,兇手會讓自己的義手有硝煙反應後,在和行兇槍支一起丢在現場附近嗎?再怎麼樣都會帶走。
這樣的話,警方可以合理懷疑這個證明是假的。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難起訴。
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
這樣的話,便很難有一個決定性的關鍵逮捕她;而在這種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達逮捕令。
” “嗯。
” “相較之下,也許菲律賓的法院可能會比較容易發出逮捕令,但是這種情況呢?應該也很難吧。
要是現場有她染血的指紋、或有誰目擊她從現場出來、或在她家地闆找到弗蘭哥的血迹——當然是沒有加抗凝劑的血迹,如果真的發現了這些證據也罷;但事實卻不然。
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出逮捕令的話,就表示法院認定,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一個獨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單獨做了這麼大的案子。
就算你是法官,也會很不以為然吧。
” “你是說,如果那個女孩子沒開槍的話,就很難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
就算她開槍,但對象不是刑警的話,就會變成另一個故事。
也許會以和弗蘭哥無關的名義起訴,罪名也會更輕。
不過就因為她開槍,而且是對刑警開槍,才會變成那樣。
” “對席皮特而言,這是能想到的最壞的結果。
” “沒錯。
所以她被當作殺害弗蘭哥的兇手。
如果缺少這些發展的其中任何一項,她應該不至于被懷疑殺害了弗蘭哥。
” “這我懂。
那她為什麼要開槍?如果不是兇手的話,到底有什麼理由要開槍?何況是對警官。
” “這之後再研究。
” “等一下,醫生。
身為退休的菲律賓警官,我不能同意。
不是兇手的人,居然有理由開槍襲警,這一點無論如何我都無法想象。
” “什麼理由?” 潔好像不想講,但被問得沒辦法。
隻好說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傷,快要死了,不立即趕過去的話,那個人可能沒命。
如果她被當作重要關系人帶走,可能暫時無法自由行動;這麼一來,那個人肯定會死。
這就是她當時的處境。
”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驚,說:“說的好像你身臨其境一樣,對這個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們還多。
” “旁觀者清。
” “所以你說,當時她很重要的人剛好身受重傷?有這麼湊巧的事麼?”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發出一些笑聲。
“拉莫斯先生,請别忘了地震,當時八打雁發生了前所未見的大地震。
” “啊,對了,地震!你是說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傷,快要死了?那會是誰呢?當時她祖父還在,但是他平安無事。
” “她祖父叫荷西嗎?” “喔,你好清楚哦。
你怎麼知道?” “這也晚點再說。
他在日本統治時代,曾被日軍割掉鼻子嗎?” “對,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現在人呢?” “早就死了。
不過他生前好像都會到監獄探望孫女。
” “嗯。
” “等一下,醫生,你說因地震而重傷瀕死;但是當時皮拉爾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沒有任何人受重傷或死亡,傑生大樓這棟住商混合的大樓,有人受傷,但不是重傷。
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災更嚴重,因為建築物已經很老舊了。
” “那麼,他重要的
而且,如果她不是兇手,她也許湊巧在那裡發現一把手槍。
” “你說湊巧發現?” “因為那不是年輕女孩子平常會帶的東西。
” “嗯……然後呢?” “如果芮娜絲沒有出現,你們就會發現手槍,也會發現義手。
而且這隻義手的指尖上,沾了開槍時的煙灰。
這和義手曾經握過那支手槍的想法并不沖突。
” “嗯,這麼一來就更确立了芮娜絲.席皮特的嫌疑,我們就會去逮捕她。
” “逮到她之後,萬一她有不在場證明的話怎麼辦?” “不在場證明?” “對,不在場證明。
” “那是因為她已經被逮捕了。
”潔說。
拉莫斯沉默。
“何況她是因為對警察開槍,讓警官重傷之後才被逮捕。
這麼一來,誰都深信她是兇手。
檢察官和法官,就算覺得又有點不可能,也會認定她是兇手,判她重刑。
這是誰都預想得到的,所以沒有人敢挺身作證。
如果有人挺身說案發事看過她,這個人會怎麼樣?當然會被當作兇手的同夥。
就算無法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個人也會被懷疑,惹上一堆麻煩。
” “對,有常識的人都不會這麼做。
當時的菲律賓,吸大麻、吃迷幻藥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關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實有不在場證明?” “如果她不是兇手的話,那是當然的。
這麼一來,可能有人能夠為她的不在場作證,但是那個人不敢挺身而出。
因為她開槍攻擊了警官,,替她作證就等于親口承認自己是兇手。
” “但是,芮娜絲.席皮特沒有對還處于被懷疑階段的話,能證明她不在場的人還是有可能會出面。
也許是不熟的人、也許是親戚,總是可能會出來作證。
如果這樣,警方會怎麼做?她是女的,而且隻有一隻手,要砍斷死者的頭,搬運一個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這種費力氣的活對她而言簡直是天方夜譚。
何況她沒有大型螺絲、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沒有地方可以加工屍體。
” “嗯嗯。
” “還有,兇手會讓自己的義手有硝煙反應後,在和行兇槍支一起丢在現場附近嗎?再怎麼樣都會帶走。
這樣的話,警方可以合理懷疑這個證明是假的。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難起訴。
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
這樣的話,便很難有一個決定性的關鍵逮捕她;而在這種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達逮捕令。
” “嗯。
” “相較之下,也許菲律賓的法院可能會比較容易發出逮捕令,但是這種情況呢?應該也很難吧。
要是現場有她染血的指紋、或有誰目擊她從現場出來、或在她家地闆找到弗蘭哥的血迹——當然是沒有加抗凝劑的血迹,如果真的發現了這些證據也罷;但事實卻不然。
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出逮捕令的話,就表示法院認定,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一個獨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單獨做了這麼大的案子。
就算你是法官,也會很不以為然吧。
” “你是說,如果那個女孩子沒開槍的話,就很難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
就算她開槍,但對象不是刑警的話,就會變成另一個故事。
也許會以和弗蘭哥無關的名義起訴,罪名也會更輕。
不過就因為她開槍,而且是對刑警開槍,才會變成那樣。
” “對席皮特而言,這是能想到的最壞的結果。
” “沒錯。
所以她被當作殺害弗蘭哥的兇手。
如果缺少這些發展的其中任何一項,她應該不至于被懷疑殺害了弗蘭哥。
” “這我懂。
那她為什麼要開槍?如果不是兇手的話,到底有什麼理由要開槍?何況是對警官。
” “這之後再研究。
” “等一下,醫生。
身為退休的菲律賓警官,我不能同意。
不是兇手的人,居然有理由開槍襲警,這一點無論如何我都無法想象。
” “什麼理由?” 潔好像不想講,但被問得沒辦法。
隻好說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傷,快要死了,不立即趕過去的話,那個人可能沒命。
如果她被當作重要關系人帶走,可能暫時無法自由行動;這麼一來,那個人肯定會死。
這就是她當時的處境。
”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驚,說:“說的好像你身臨其境一樣,對這個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們還多。
” “旁觀者清。
” “所以你說,當時她很重要的人剛好身受重傷?有這麼湊巧的事麼?”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發出一些笑聲。
“拉莫斯先生,請别忘了地震,當時八打雁發生了前所未見的大地震。
” “啊,對了,地震!你是說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傷,快要死了?那會是誰呢?當時她祖父還在,但是他平安無事。
” “她祖父叫荷西嗎?” “喔,你好清楚哦。
你怎麼知道?” “這也晚點再說。
他在日本統治時代,曾被日軍割掉鼻子嗎?” “對,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現在人呢?” “早就死了。
不過他生前好像都會到監獄探望孫女。
” “嗯。
” “等一下,醫生,你說因地震而重傷瀕死;但是當時皮拉爾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沒有任何人受重傷或死亡,傑生大樓這棟住商混合的大樓,有人受傷,但不是重傷。
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災更嚴重,因為建築物已經很老舊了。
” “那麼,他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