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聶赫留朵夫内心的激動。他讀福音書。清醒。聶赫留朵夫在新生活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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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僅不可以眼還眼,而且當有人打你的右臉時,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要寬恕别人對你的欺侮,溫順地加以忍受。

    不論人家求你什麼,都不可拒絕。

     第五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三節到第四十八節)就是人不僅不可恨仇敵,打仇敵,而且要愛仇敵,幫助仇敵,為仇敵效勞。

     聶赫留朵夫凝視着那盞油燈的光,想得出神。

    他想到生活裡的種種醜惡現象,又設想要是人們能接受這些箴規,我們的生活将變得怎樣。

    于是他的心充滿了一種好久沒有感受到的喜悅,仿佛經曆了長期的勞累和痛苦以後忽然獲得了甯靜和自由。

     他通宵沒有睡覺。

    他象許許多多讀福音書的人那樣,讀着讀着,第一次忽然領會了以前讀過多次卻沒有注意到的字句的含義。

    他象海綿吸水那樣,拚命吸取面前這本書裡重要而令人喜悅的道理。

    他讀到的一切似乎都是熟悉的,似乎把他早已知道卻沒有充分領會和相信的道理重新加以證實,使他徹底領悟。

    現在他領悟了,相信了。

     不過,他不僅領悟和相信,人們履行這些戒律就能得到至高無上的幸福,他還領悟和相信人人隻要履行這些戒律就行,不必再做别的,人生唯一合理的意義就在于此。

    凡是違背這些戒律的就是錯誤,立刻會招來懲罰。

    這是從全部教義歸納出來的道理,而關于葡萄園的比喻①尤其有說服力。

    園戶被派到葡萄園替園主工作,他們卻把那園看作他們的私産,仿佛園裡的一切都是為他們置辦的,他們忘記了園主,殺害了凡是向他們提到園主、提到他們對園主應盡義務的人,認為他們有權在那個園裡享樂—— ①《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第三十三節到第四十一節:“〔耶稣說:〕你們再聽一個比喻。

    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仆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園戶拿住仆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主人又打發别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産業的。

    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産業。

    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将葡萄園另租給那按着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 “我們的所作所為也是這樣,”聶赫留朵夫想,“我們活在世界上抱着一種荒謬的信念,以為我們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為了享樂。

    這顯然是荒謬的。

    要知道,既然我們被派到世界上來,那是出于某人的意志,為了達到某種目的。

    可是我們斷定我們活着隻是為了自己的快樂。

    顯然,我們不會有好下場,就象那不執行園主意志的園戶那樣。

    主人的意志就表現在那些戒律裡。

    隻要人們執行那些戒律,人間就會建立起天堂,人們就能獲得至高無上的幸福。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①。

    可是我們卻先要求這些東西,而且顯然沒有求到手—— ①《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四節到第三十四節:“〔耶稣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指“财利”)。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

    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

    ” “看來這就是我的終身事業。

    做完一件,再做一件。

    ” 從這天晚上起,聶赫留朵夫開始了一種嶄新的生活,不僅因為他進入了一個新的生活環境,還因為從這時起他所遭遇的一切,對他來說都具有一種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義。

    至于他生活中的這個新階段将怎樣結束,将來自會明白—— 轉載請保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