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聶赫留朵夫内心的激動。他讀福音書。清醒。聶赫留朵夫在新生活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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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三十一衆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三十二于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三十三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象我憐恤你麼? “難道隻不過是這麼一回事嗎?”聶赫留朵夫讀完這些字句,忽然大聲說。

    接着有個聲音在他心裡回答說:“對,隻不過是這麼一回事。

    ” 于是聶赫留朵夫也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況。

    那就是他起初覺得古怪、荒誕甚至可笑的思想,不斷被生活所證實,有朝一日他忽然發現這原是個極其平凡的無可懷疑的真理。

    現在他懂得了一點:要克服使人們飽受苦難的駭人聽聞的罪惡,唯一可靠的辦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總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該懲罰别人,也無法糾正别人。

    現在他才明白,他在各地監獄裡親眼目睹的一切駭人聽聞的罪惡,以及制造這種罪惡的人所表現的泰然自若的态度,都是由于他們想做一件做不到的事:他們自己有罪,卻想去糾正罪惡。

    腐化堕落的人想去糾正腐化堕落的人,并想用生硬的方法達到目的,結果是缺錢而貪财的人就以這種無理懲罰人和糾正人作為職業,自己卻極度腐化堕落,同時又不斷腐蝕受盡折磨的人。

    現在他才明白,他親眼目睹的一切慘事是怎麼産生的,怎樣才能加以消滅。

    他找不到的答案,原來就是基督對彼得說的那段話:要永遠饒恕一切人,要無數次地饒恕人,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無罪的人,可以懲罰或者糾正别人。

     “事情總不會那麼簡單吧,”聶赫留朵夫對自己說,但同時又明白,這種與他本來的習慣相反的說法,盡管初看起來古怪,卻無疑是正确的解答,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上都是這樣。

    “怎樣對待作惡的人?難道可以放任他們不加懲罰嗎?”這一類常見的反駁,如今已不會使他感到為難了。

    倘若懲罰能減少罪行,改造罪犯,那麼,這樣的反駁還有點道理。

    但事實證明情況正好相反,一部分人無權改造另一部分人,那麼唯一合理的辦法,就是停止做這種非但無益而且有害,甚至是殘忍荒謬的事。

    “幾百年來你們一直懲辦你們認為有罪的人。

    結果怎麼樣?這種人有沒有絕迹呢?并沒有絕迹,人數反而增加,因為不僅添了一批因受懲罰而變得腐化的罪犯,還添了一批因審判和懲罰别人而自己堕落的人,也就是審判官、檢察官、偵訊官和獄吏。

    ”聶赫留朵夫現在明白,社會和社會秩序所以能維持,并不是因為有那些受法律保護的罪犯在審判和懲罰别人,而是因為盡管存在這種腐敗的現象,人們畢竟還是相憐相愛的。

     聶赫留朵夫希望在這同一本福音書裡找到能證實這種思想的文字,就把它從頭讀起。

    他讀着一向使他感動的《登山訓衆》①,今天才第一次看出這段訓誡并非抽象的美好思想,提出的大部分要求也并不過分而難以實現,而是簡單明了切實可行的戒律。

    一旦實行這些戒律(而這是完全辦得到的),人類社會就能确立嶄新的秩序,到那時不僅使聶赫留朵夫極其憤慨的種種暴行都會自然消滅,而且人類至高無上的幸福——在地上建立天國——也能實現。

     那些戒律總共有五條—— ①見《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五章。

     第一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節到第二十六節)就是人不僅不可殺人,而且不可對弟兄動怒,不可輕視别人,罵人家是“拉加”①。

    倘若同人家發生争吵,就應該在向上帝奉獻禮物以前,也就是禱告以前同他和好—— ①意即“廢物”。

     第二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七節到第三十二節)就是人不僅不可奸淫,而且不可貪戀女色。

    一旦同一個婦女結成夫婦,就要對她永不變心。

     第三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三節到第三十七節)就是人在允諾什麼的時候不可起誓。

     第四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八節到第四十二節)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