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漢中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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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漢代社會情形
撫循失職之民,翦滅功臣,輯和外國,削弱同姓諸王,皆所以使秩序不亂,民遂其生者也。
然僅能維持見狀而已,自晚周以來,衆共謂當改正之事,未之能改也。
此乃天下初定,有所未皇雲爾,固非謂其不當改。
治安既久,不複樂以故步自封,終必有起而正之者,則漢武帝其人矣。
自晚周以來,衆共謂當改正者何事乎?人民之生計其首也。
當封建全盛之世,井田之制猶存;工業之大者,皆屬官營;商人則公家管理之甚嚴;除有土之君,食租衣稅,富厚與民懸絕外,其餘固無大不均。
至東周以後,小康之世之遺規,亦且廢墜,則大不然矣。
董仲舒說武帝曰:“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又颛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
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
邑有人君之尊,裡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晁錯說文帝曰:“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百畝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
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
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
四時之間,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其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
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
乘上之急,所賣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皆見《漢書·食貨志》。
蓋自地狹人稠,耕地不給以來,阡陌開而井田之制,稍以破壞,于是私租起而田可賣買。
有财勢者乘機兼并,乃生所謂田連阡陌之家。
至于山林川澤,則初由人君加以封禁,後遂或以賞賜,或取貢稅,畀之能事經營之人,于是田以外之土地,亦變公為私矣。
文明程度愈高,則分工愈密。
《貨殖列傳》列舉末業,微至販脂、賣醬,猶可以财雄一方,況其大焉者乎?董仲舒對策曰:“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況人乎?”緬懷“古之所予祿者,不食于力,不動于末”,引“公儀子相魯,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以明之。
深訾當時“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之徒,“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争利于下”。
《漢書》本傳。
案《漢書·張安世傳》,載其“貴為公侯,食邑萬戶,身衣弋绨,夫人自紡績,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産業,累積纖微”,即仲舒之所指斥者也。
然則封君、地主苞田連阡陌及颛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者。
工商,漢世所謂商人,實兼苞農工業家,如煮鹽、開礦、種樹皆農業,冶鑄實工業是也。
以皆自行販賣,當時通稱為商人。
競肆攘奪,平民複何以自存哉?《史記·平準書》述武帝初年富庶情形,見第四章第三節。
而繼之曰:“當是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财驕溢,或至兼并。
豪暴之徒,以武斷于鄉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
”夫果人給家足,誰肯為人所兼并?又誰能兼并人?奢儉以相形而見,果其養生送死之奉,無大差殊,論者又何至疾首蹙,群以奢侈為患哉?然則《平準書》之所雲,特通計全國之富,有加于前,實非真人給家足。
分财不均,富者雖有餘于前,貧者之蹙然不可終日如故也。
制民之産之規,制節謹度之道,蕩然無存,阙焉不講者,固已久矣。
次于生計者為教化。
賈誼上疏陳政事曰:“商君遺禮義,棄仁恩,并心于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
借父耰耝,慮有德色。
母取箕帚,立而谇語。
抱哺其子,與公并倨。
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稽。
其慈子耆利,不同禽獸者亡幾耳。
然并心而赴時,猶日蹶六國,兼天下。
功成求得矣,終不知反廉愧之節,仁義之厚;信并兼之法,遂進取之業。
天下大敗,衆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壯陵衰,其亂至矣。
是以大賢起之,威震海内,德從天下。
曩之為秦者,今轉而為漢矣。
然其遺風餘俗,猶尚未改。
今世以侈靡相競,而上亡制度。
棄禮誼、捐廉恥日甚,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
逐利不耳,慮非顧行也。
今其甚者殺父兄矣。
盜者剟寝戶之簾,白晝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
矯僞者出幾十萬石粟,賦六百餘萬錢,乘傳而行郡國。
此其亡行義之尤至者也。
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之間,以為大故。
至于俗流失,世敗壞,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于耳目,以為是适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
俗吏之所務,在于刀筆筐箧,而不知大體,陛下又不自憂,竊為陛下惜之。
”董仲舒對策曰:“自古以來,未嘗有以亂濟亂,大敗天下之民如秦者也。
其遺毒餘烈,至今未滅,使習俗薄惡,人民嚣頑、抵冒、殊扡、孰爛如此之甚者也。
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
糞土之牆,不可圬也。
今漢繼秦之後,如朽木糞牆矣。
雖欲善治之,亡可奈何。
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
如以湯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
竊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
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當更張而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
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
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當更化而不更化也。
”此特舉其兩端,漢人議論,類此者不可悉數。
以一切之失,悉歸諸秦,固為非是,然當時風氣,自有志者觀之,蹙然不可終日,則無疑矣。
要而言之,社會有兩種:有能以人力控制者,有不然者。
立乎今日以觀往古,能以人力控制者,蓋惟孔子所謂大同之世為然。
小康之世,則承其遺緒者也。
自小康之治雲遙,凡事一任其遷流之所至,遂成為各自為謀,弱肉強食之世界矣。
欲正其本,非劃除黨類(class)不可,此固非漢人所知。
而既有黨類,即利害相反,而終無以幾于郅治,又非漢人之所知也。
其争欲以吾欲雲雲之策,謀改革之方也,亦宜矣。
以上就國内言之也。
若言國外,則異民族林立,上焉者宜有以教化之,使之偕進于禮義,下焉者亦宜有以懾服之,使不為我患,此亦當時之人,以為當務之急者也。
《史記·律書》曰:“高祖有天下,三邊外叛,大國之王,雖稱蕃輔,臣節未盡。
會高祖厭苦軍事,亦有蕭、張之謀,故偃武一休息,羁縻不備。
曆至孝文即位,将軍陳武等議曰:南越、朝鮮,自全秦時内屬為臣子,後且擁兵阻厄,選蠕觀望。
高祖時,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複興兵。
今陛下仁惠撫百姓,恩澤加海内,宜及士民樂用,征讨逆黨,以一封疆。
孝文曰: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
會呂氏之亂,功臣宗室,共不羞恥,誤居正位,常戰戰栗栗,恐事之不終。
且兵兇器,雖克所願,動亦耗病。
謂百姓遠方何?又先帝知勞民不可煩,故不以為意,朕豈自謂能?今匈奴内侵,軍吏無功,邊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為動心傷痛,無日忘之。
(1)今未能銷巨願,且堅邊設候,結和通使,休甯北陲,為功多矣,且無議邊。
”此可見秦皇、漢武之開邊,亦非其一人所為也。
語曰:英雄造時勢,時勢亦造英雄。
時勢造英雄,屢見之矣,英雄造時勢,則未之聞。
所謂英雄,皆不過為一時風氣之所鼓動而已矣。
第二節 儒術之興 中國自漢以後,儒術盛行,其事實始于武帝,此人人能言之。
然武帝非真知儒術之人也。
武帝之侈宮室,樂巡遊,事四夷,無一不與儒家之道相背。
其封禅及起明堂,則惑于神仙家言耳,非行儒家之學也。
然儒術卒以武帝之提倡而盛行,何哉?則所謂風氣既成,受其鼓動而不自知也。
《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冬,十二月,诏丞相、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
丞相绾衛绾。
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此與後來之立《五經》博士,建元五年。
為置弟子元朔五年。
同其功。
利祿之途,一開一塞,實儒術興盛之大原因也。
(2)而武帝于其元年行之,《贊》所由美其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也。
《董仲舒傳》雲:“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為相而隆儒矣。
及仲舒對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
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
”案本紀: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五月,诏賢良,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仲舒對策,事在五月,而十一月已舉孝廉,則不得雲仲舒發之。
《通鑒》乃系其事于建元元年,雲不知在何時,惟建元元年舉賢良著于紀,故系之。
又疑紀言是年十一月初舉孝廉為誤。
見《考異》。
後人并有謂仲舒對策,實在建元元年者。
然《封禅書》謂建元六年窦大後崩,其明年,征文學之士公孫弘等,(3)《漢書·郊祀志》無此四字,蓋為鈔胥所删,昔人鈔書,随手删節處甚多。
自唐以前,《漢書》之傳習,較《史記》為廣,故其見删節亦較甚。
《史》、《漢》相同處,《漢書》辭句,率較(史記》為簡由此。
後人謂孟堅有意為之,據之以言文字,則大缪矣。
古人著書,襲前人處,率皆直錄,事有異同,亦不删定,如《漢書·陳勝傳》襲《史記》至今血食之文是也。
何暇删節虛字邪?則弘之見擢,确在元光元年。
紀言弘事不誤,其言仲舒事不誤可知。
雲舉孝廉自仲舒發之者?蓋初特偶行,得仲舒之言,遂為經制,抑本傳辭不審谛,要未可據以疑本紀也。
武帝即位,年僅十六,逾年改元,則十七耳。
雖非昏愚之主,亦未聞其天縱夙成,成童未久,安知隆儒?即衛绾亦未聞其以儒學顯,然則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之事,其為風氣使然,無足疑矣。
魏其、武安之事,見于《史記》本傳。
曰:建元元年,丞相绾病免。
以魏其侯為丞相,武安侯為大尉。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毂趙绾為禦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大平。
舉适諸窦宗室毋節行者,除其屬籍。
時諸外家為列侯,列侯多尚宗室,皆不願就國,以故毀日至窦大後。
大後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绾、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窦大後滋不說魏其等。
及建元二年,趙绾請毋奏事東宮,窦大後大怒,乃罷逐趙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大尉。
《儒林傳》:王臧、趙绾嘗受《詩》申公,绾、臧請天子,欲立明堂以朝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師申公,于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驷馬迎申公,以為大中大夫,舍魯邸,議明堂事。
太皇窦大後好老子言,不說儒術,得趙绾、王臧過,以讓上。
上因廢明堂事。
盡下趙绾、王臧吏,後皆自殺。
申公亦疾免以歸。
二年請毋奏事東宮,則元年常奏事東宮可知。
然則罷黜百家之事,雖謂大後可其奏可也。
《儒林傳》言大後召轅固生問《老子》書。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
”大後怒,使入圈擊豕。
果為五千言之文,固即不說道家,豈得诋為家人言?疑大後所好者實非今《老子》書也。
要之大後實無所知,其賊趙绾、王臧,非欲隆道而抑儒,特惑于外家之毀言耳。
《五經》博士之立,事在建元五年,大後亦尚未崩,未聞其争不立老子,此大後不疾儒術之證。
以本無所知之人,而亦能可罷黜百家之奏,益知儒術之興,由于時會也。
《禮書》曰:“秦有天下,悉内六國禮儀,采擇其善。
至于高祖,光有四海。
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
自天子稱号,下至佐僚及宮室、官名,少所變改。
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
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為繁禮飾貌,無益于治,躬化謂何耳。
故罷去之。
孝景時,禦史大夫晁錯,明于世務刑名,數幹谏孝景曰: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
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禀京師,恐不可傳後。
孝景用其計,而六國畔逆,以錯首名,天子誅錯以解難。
是後官者,養交安祿而已,莫敢複議。
今上即位,招緻儒術之士,令共定儀。
十餘年不就,或言古者大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乃采風俗,定制作。
上聞之,制诏禦史曰:蓋受命而王,各有所由興,殊路而同歸,謂因民而作,追俗為制也。
議者鹹稱大古,百姓何望?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化隆者闳博,治淺者褊狹,可不勉與?乃以大初元年,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垂之于後雲。
”案《屈原賈生列傳》,言賈生以為漢興至孝文二十餘年,天下和洽,當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乃悉草具其事儀法:色上黃,數用五,為官名,悉更秦之故。
绛、灌之屬害之。
乃不用。
然則其初亦有意于用之矣。
賈山亦勸文帝定明堂,造大學,見《漢書》本傳。
《孝文本紀》言: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傳》五德事。
言方今土德時,土德應,黃龍見,當改正朔、服色、制度。
天子下其事。
丞相張蒼。
推以為今水德始,罷之。
十五年,黃龍見成紀。
天子乃複召公孫臣,以為博士,申明土德事。
《封禅書》曰:與諸生草改曆、服色事。
是歲,《封禅書》作明年。
新垣平見。
《封禅書》雲:帝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謀議巡狩封禅。
十七年,平以詐誅,帝乃怠于改正朔、服色之事。
然則文帝且嘗頗行之矣。
謂其好道家之學,而謝有司之議,實不審之談也。
不特此也,秦始皇之怒侯生、盧生也,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
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大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
”興大平指文學士言。
《叔孫通傳》雲:秦時以文學征,待诏博士。
伏生亦故秦博士。
《儒林傳》。
然則始皇雖焚書,所用未嘗無儒生。
蓋亦有意于改制度、興教化之事矣。
其任法為治,特因天下初定,欲以立威,使其在位歲久,自以晏然無複可虞,亦未必不能為漢武之所為也。
然則法制度,興教化,乃晚周以來,言治者之公言,自秦始皇至漢文、景,非有所未皇,則謙讓而不能就其事耳。
至于武帝,則有所不讓矣。
夫欲法制度,定教化,固非儒家莫能為。
故儒術之興,實時勢使然,不特非武帝若魏其、武安之屬所能為,并非董仲舒、公孫弘輩所能扶翼也。
然武帝終非能知儒術之人也。
叔孫通之為漢立朝儀也,征魯諸生三十餘人。
有兩生不肯行。
曰:“禮樂,積德百年而後可興也,今死者未葬,傷者未起。
”兩生蓋謂通将大有所為,不知其僅以折夫拔劍擊柱者之氣也。
禮書》訾通多襲秦故,于官名少所變改;其言孝景,則并晁錯之削弱諸侯,亦以為議禮之事;賈生為官名,悉更秦之故;趙縮、王臧亦欲令列侯就國,除關;然則漢儒之言改制者,其所苞蓋甚廣,非徒改正朔、易服色,無與實際之事而已。
今《史記》、《禮書》已亡,武帝之所定者,已不可見,度不過儀文之末。
何則?苟有大于此者,節文度數,雖不可得而詳,後人必有能言其略者也。
《漢書·武帝紀》言大初元年,改曆,用夏正,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今觀《百官公卿表》,武帝于秦官實少所變改,則其所定者皆瑣細不足道可知。
當時議者,或欲俟諸大平之後,乃采風俗,定制作;此六字最精。
采風俗而後定制作,所謂因人情而為之節文,其所定者,必皆切于民生實用,非如後世之制禮者徒以粉飾視聽,民莫之知,而其意亦本不欲民之知之也。
或則高談皇古;蓋皆不肯苟焉而已。
而武帝則徒欲其速成,雖褊狹有所不恤。
其曰漢亦一家之事,非知五帝不襲禮,三皇不沿樂之義,特惡夫高議難成而已。
自是以後,所謂禮樂者,遂徒以飾觀聽,為粉飾升平之具,而于民生日用無與焉,豈不哀哉?《 第三節 武帝事四夷一 自劉敬使匈奴,結和親之約,冒頓浸驕。
孝惠、高後時,為書遺高後,妄言。
高後欲擊之,以季布谏而止。
孝文三年,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為寇。
遣丞相灌嬰擊之。
右賢王走出塞。
明年,單于遺漢書。
六年,漢亦報以書。
頃之,冒頓死,子稽粥立,号曰老上單于。
文帝複遣宗室女為單于阏氏。
使宦者燕人中行說傅之。
說不欲行,漢強使之,說因降單于,教之猾夏。
十四年,單于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
在今甘肅固原縣南。
候騎至雍甘泉。
雍,漢縣,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甘泉,宮名。
漢發車千乘,騎十萬,軍長安旁。
又發車騎,使五将軍往擊之。
單于留塞内月餘。
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匈奴日以驕。
歲入邊,殺掠人民畜産甚衆。
漢患之。
使使遺之書。
單于亦使報謝。
後二年,複和親。
明年,老上單于死,子軍臣單于立。
中行說複事之。
後六年,絕和親,大入上郡、雲中。
漢發三将軍屯北地,郡名。
治馬領,今甘肅環縣。
代屯句注,即雁門山,在今山西代縣西北。
趙屯飛狐口,在今察哈爾蔚縣南。
緣邊堅守以備之。
又置三将軍屯長安西,數月乃罷。
文帝崩,景帝立,趙王遂陰使匈奴。
漢圍破趙,匈奴亦止。
景帝複與匈奴和親。
通關市,給遺單于,遣公主如故約。
終景帝世,時時小入盜邊,無大寇。
武帝即位,明和親約束,厚遇,通關市以饒給之。
匈奴自單于以下皆親漢,往來長城下。
元光二年,雁門豪聶壹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緻之,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
”上召問公卿。
恢請擊之。
禦史大夫韓安國不可。
上從恢議。
使壹亡入匈奴,陽為賣馬邑城,以誘單于。
漢伏兵三十餘萬馬邑旁。
單于以十萬騎入武州塞。
武州,漢縣,今山西左雲縣。
未至馬邑,覺漢謀,引還。
自是之後,匈奴絕和親,攻當路塞,往往入盜于邊。
不可勝數,然尚樂關市,耆漢财物。
漢亦關市不絕以中之。
元光六年,漢始出兵擊匈奴。
自此至征和三年,凡四十年,漢與匈奴屢構兵,而其中大有關系者凡三役:(一)元朔二年,衛青取河南地,築朔方,漢郡,今鄂爾多斯左翼後旗。
複繕蒙恬所為塞,因河而為固。
四年,軍臣單于死,弟左谷蠡王伊稚斜自立。
軍臣大子于單亡降漢,漢封為陟安侯,數月死。
時右賢王怨漢,數寇邊,及入河南,侵擾朔方。
五年,衛青出朔方,夜圍右賢王,右賢王脫身走。
于是河南之勢固,秦中之患息,而廓清幕南之基,且于是立矣。
(二)元狩二年,昆邪王殺休屠王降漢。
《地理志》:武威郡,故匈奴休屠王地。
張掖郡,故匈奴昆邪王地。
漢減北地以西戍卒半,以其地為武威、今甘肅武威縣。
酒泉郡。
今甘肅高台縣。
後又置張掖、今甘肅張掖縣。
敦煌郡,今甘肅敦煌縣。
徙民以實之。
據《本紀》,張掖、敦煌之分,事在元鼎六年。
《地理志》則武威,大初四年開。
張掖、酒泉,大初元年開。
敦煌,後元年分酒泉置。
而漢通西域之道開,羌、胡之交關絕矣。
(三)為元狩四年衛、霍之大舉。
先是胡小王趙信降漢,漢封為翁侯。
後複為匈奴所得,單于以為自次王,以其姊妻之,與謀漢。
信教單于:益北絕幕,以誘疲漢兵,徼極而取之。
單于從其計。
是年,漢謀,以為信為單于計,居幕北,以為漢兵不能至。
乃粟馬,發十萬騎,負私從馬凡十四萬匹,糧重不與焉。
令衛青、霍去病中分軍。
青出定襄,漢郡,治成樂,今綏遠和林格爾縣。
去病出代,鹹約絕幕擊匈奴。
單于聞之,遠其辎重,以精兵待幕北。
與青接戰,一日,弗能與,遁走。
青北至阗顔山趙信城。
去病出代二千餘裡,封于狼居胥山,禅姑衍,臨瀚海而還。
是後匈奴遠遁,而幕南無王庭。
漢度河。
自朔方以西至令居,漢縣,今甘肅永登縣。
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萬人,稍蠶食,地接匈奴以北。
言抵匈奴舊竟更北進。
然是役也,漢士卒物故亦萬數,馬死者十餘萬,匈奴雖病遠去,而漢馬亦少,無以複往矣。
是武帝時兵威之極也。
元鼎三年,伊稚斜單于死,子烏維立。
漢方南誅兩越,不擊匈奴,匈奴亦不入邊。
元封元年,武帝親巡朔方,勒兵十八萬騎。
使郭吉風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縣于漢北阙。
單于能,即前與漢戰,天子自将待邊。
不能,即南面而臣于漢。
何徒遠走亡匿于幕北苦寒無水草之地?毋為也。
”單于怒,留吉,而終不肯為寇于漢邊,數使使好辭甘言求和親。
然漢使楊信說單于曰:“即欲和親,以單于大子為質于漢。
”而單于曰:“非故約。
故約:漢嘗遣公主,給缯絮、食物有品以和親。
今乃欲反古,令吾大子為質,無幾矣。
”則尚崛強,未肯臣服也。
元封六年,烏維單于死,子詹師盧立。
年少,号為兒單于。
《史記》雲:“自此之後,單于益西北,左方兵直雲中,右方直酒泉、敦煌。
”案《史記》前言,匈奴“諸左方王将居東方,直上谷,以東接穢貉、朝鮮,右方王将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月氏、氐、羌,而單于庭直代、雲中”。
元帝時侯應議罷邊備塞吏卒曰:“北邊塞至遼東,外有陰山,東西千餘裡,草木茂盛,多禽獸,本冒頓單于依阻其中,治作弓矢,來出為寇,是其苑囿也。
”則《史記》初所述者,蓋冒頓時疆域,自武帝出兵讨伐,乃漸徙而西北也。
兒單于年少,好殺伐,國中不安。
左大都尉欲殺單于降,求援應。
大初元年,漢為築受降城。
在今烏喇特旗北界。
猶以為遠。
二年,使趙破奴出朔方,西北二千餘裡。
左大都尉欲發而覺,單于誅之。
破奴軍亦沒。
三年,單于死,子少,匈奴立烏維單于弟右賢王呴犁湖。
漢使光祿徐自為出五原塞五原,漢郡,見第二章第二節。
數百裡,遠者千餘裡,築城障,列亭至盧朐。
又使強弩都尉路博德築居延澤上。
秋,匈奴大入定襄、雲中。
行壞光祿所築。
又入酒泉、張掖。
冬,單于死,弟左大都尉且鞮侯立。
四年,漢既誅大宛,威震外國,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
高後時,單于書絕悖逆。
昔齊襄公複百世之仇,《春秋》大之。
”然天漢二年、四年,數道出兵,均不甚利。
大始元年,且鞮侯單于死,長子左賢王立,為狐鹿姑單于。
征和三年,李廣利等複大出。
會廣利妻子坐巫蠱收,欲深入要功,其下謀共執廣利,廣利乃還。
為單于所遮,軍敗,廣利降。
是役也,漢失大将,士卒數萬人,不複出兵。
後三歲而武帝崩。
第四節 武帝事四夷二 西域二字,義有廣狹。
《漢書》雲:“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今塔裡木河。
東則接漢,厄以玉門、陽關,兩關俱屬漢龍勒縣,在今甘肅敦煌縣西。
西則限以蔥嶺”,此為西域之初疆,實指今之天山南路言之。
其後使譯所及益廣,而亦概稱為西域,則西域之版圖式廓矣。
曆代所謂西域,率随其交通所至而名之,其境界初無一定也。
《漢書》雲:“自玉門、陽關出西域有兩道:從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車,為南道。
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月氏、安息。
自車師前王庭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為北道。
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宛、康居、奄蔡。
”以孝武時始通。
本三十六國,後稍分至五十餘。
師古曰:司馬彪《續漢書》曰:至于哀、平,有五十五國也。
今表其境界、道裡及戶口、勝兵之數如下。
(4)除大月氏、康居、大宛、烏孫為蔥嶺西之大國外,口數逾萬者,僅鄯善、拘彌、于阗、西夜、難兜、莎車、疏勒、姑墨、龜茲、焉耆十國,小者乃不盈千。
蓋多處山谷之間,或在沙漠中之泉地,故其形勢如此雲。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此段原文在左欄“樂越匿地到卑阗城”後,據文意移此。
——編者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諸國民族,可分數派。
《漢書》雲:“西夜與胡異,其種類氐、羌,行國。
”又雲:“蒲犁及依耐、無雷,皆西夜類也。
”又雲:“無雷俗與子合同。
”《後書》又有德若,雲:“與子合相類,其俗皆同。
”又有移支,“居蒲類地,被發,随畜逐水草”。
蓋皆氐、羌之類,緣南山而西出者也。
《漢書》雲:烏孫本塞地。
“昔匈奴破大月氏,月氏西君大夏,而塞王南君罽賓。
塞種往往分散為數國。
自疏勒以西,休循、捐毒之屬,皆故塞種也。
”《穆天子傳》為魏、晉後僞書,所述皆漢以後情形已見《先秦史》第八章第八節。
此書于地名、器物,皆着之曰西膜之所謂某某,足見西膜為西方一大族。
西膜與塞疑即一語,或白種中之塞米族(Semites)耶?又烏孫,顔師古《注》雲:“于西域諸戎,其形最異。
今之胡人,青眼赤須,狀類稱猴者,本其種也。
”近日史家,皆謂烏孫與堅昆同種。
昆即唐時之黠戛斯,元時之吉利吉思,今之哈薩克。
黠戛斯,《唐書》固明言其“赤發、晳面、綠瞳”也。
近年英、俄、法、德諸考古家,在新疆發見古書,有與印度歐羅巴語類者,以其得之之地名之曰焉耆語、龜茲語。
焉耆語行于天山之北,龜茲語行于天山之南。
頗疑龜茲語為塞種語,焉耆語為烏孫等遊牧民語也。
西史家謂西域人稱希臘為伊耶安(Yavanas),為耶而堅宛(Ionian)轉音,故大宛實為希臘人東方殖民地。
安息即西史之泊提亞(Paltnia),大夏則巴克特利亞(Bactlia),皆亞曆山大死後東方分裂所生之新國。
安息猶率其遊牧之俗,大夏文化,則酷類希臘焉。
故漢通西域,實為東西洋文化交通之始也。
《史記·大宛列傳》雲:“自宛以西至安息,雖頗異言,然大同俗,相知言;《漢書·西域傳》作“然大同,自相曉知也”。
其人皆深眼,多須髯”,可以知其種族矣。
然玉門、陽關以西,亦非遂無華人。
《漢書》曰:“自且末以往,皆種五谷。
土地,畜産,作兵,略與漢同。
有異乃記雲。
”今觀其書,記者少,不記者多,則諸國之俗,實與漢大同。
案《管子揆度》,“北用禺氏之玉,南貴江、漢之珠”,何秋濤謂禺氏即月氏。
日本桑原骘藏言:月氏據甘肅,故天山南路之玉,經其地而入中國,玉門之名,或亦因此而得,見所著《張骞西征考》,楊煉譯,商務印書館本。
說頗有理。
人民移殖,率在國家開拓之先。
漢朝未知西域及西南夷,(5)而枸醬、竹杖,即已遠屆其地,此其明證。
然則謂漢世天山南路多有華人,必非附會之談也。
至于後世,胡人益盛,漢族稍微,則因道裡有遠近之殊,移居有多少之異。
猶之朝鮮之地,自漢以降,貉族轉多,然不能謂《方言》所載,北燕、朝鮮之間,言語皆同,及《後書》辰韓言語,有似秦人為虛語也。
《魏書·西域于阗傳》雲:“自高昌以西,諸國人等,皆深目高鼻。
惟此一國,貌不甚胡,頗類華夏。
”《大唐西域記》亦謂于阗之語,與他國不同。
今考古學家謂于阗東之克裡雅人,體格多似黃人。
掘地所得陶象及雕刻、壁畫,面貌亦與黃人相似,古書非印度、伊蘭、突厥語,而與西藏語相類,斷其人來自藏地,此則不知漢時已然否耳。
漢通西域,起于武帝之欲攻匈奴,而成于武帝之侈心。
初,敦煌、祁連間有行國曰月氏。
匈奴西邊,又有小國曰烏孫。
《史記·大宛列傳》。
《漢書·張骞傳》曰:“烏孫與大月氏,俱在祁連、敦煌間。
”《西域傳》同,而奪祁連二字。
月氏為冒頓所破。
老上單于又破月氏王,以其頭為飲器。
《史記·大宛列傳》:建元中,天子問匈
然僅能維持見狀而已,自晚周以來,衆共謂當改正之事,未之能改也。
此乃天下初定,有所未皇雲爾,固非謂其不當改。
治安既久,不複樂以故步自封,終必有起而正之者,則漢武帝其人矣。
自晚周以來,衆共謂當改正者何事乎?人民之生計其首也。
當封建全盛之世,井田之制猶存;工業之大者,皆屬官營;商人則公家管理之甚嚴;除有土之君,食租衣稅,富厚與民懸絕外,其餘固無大不均。
至東周以後,小康之世之遺規,亦且廢墜,則大不然矣。
董仲舒說武帝曰:“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又颛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
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
邑有人君之尊,裡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晁錯說文帝曰:“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百畝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
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
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
四時之間,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其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
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
乘上之急,所賣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皆見《漢書·食貨志》。
蓋自地狹人稠,耕地不給以來,阡陌開而井田之制,稍以破壞,于是私租起而田可賣買。
有财勢者乘機兼并,乃生所謂田連阡陌之家。
至于山林川澤,則初由人君加以封禁,後遂或以賞賜,或取貢稅,畀之能事經營之人,于是田以外之土地,亦變公為私矣。
文明程度愈高,則分工愈密。
《貨殖列傳》列舉末業,微至販脂、賣醬,猶可以财雄一方,況其大焉者乎?董仲舒對策曰:“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況人乎?”緬懷“古之所予祿者,不食于力,不動于末”,引“公儀子相魯,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以明之。
深訾當時“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之徒,“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争利于下”。
《漢書》本傳。
案《漢書·張安世傳》,載其“貴為公侯,食邑萬戶,身衣弋绨,夫人自紡績,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産業,累積纖微”,即仲舒之所指斥者也。
然則封君、地主苞田連阡陌及颛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者。
工商,漢世所謂商人,實兼苞農工業家,如煮鹽、開礦、種樹皆農業,冶鑄實工業是也。
以皆自行販賣,當時通稱為商人。
競肆攘奪,平民複何以自存哉?《史記·平準書》述武帝初年富庶情形,見第四章第三節。
而繼之曰:“當是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财驕溢,或至兼并。
豪暴之徒,以武斷于鄉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
”夫果人給家足,誰肯為人所兼并?又誰能兼并人?奢儉以相形而見,果其養生送死之奉,無大差殊,論者又何至疾首蹙,群以奢侈為患哉?然則《平準書》之所雲,特通計全國之富,有加于前,實非真人給家足。
分财不均,富者雖有餘于前,貧者之蹙然不可終日如故也。
制民之産之規,制節謹度之道,蕩然無存,阙焉不講者,固已久矣。
次于生計者為教化。
賈誼上疏陳政事曰:“商君遺禮義,棄仁恩,并心于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
借父耰耝,慮有德色。
母取箕帚,立而谇語。
抱哺其子,與公并倨。
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稽。
其慈子耆利,不同禽獸者亡幾耳。
然并心而赴時,猶日蹶六國,兼天下。
功成求得矣,終不知反廉愧之節,仁義之厚;信并兼之法,遂進取之業。
天下大敗,衆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壯陵衰,其亂至矣。
是以大賢起之,威震海内,德從天下。
曩之為秦者,今轉而為漢矣。
然其遺風餘俗,猶尚未改。
今世以侈靡相競,而上亡制度。
棄禮誼、捐廉恥日甚,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
逐利不耳,慮非顧行也。
今其甚者殺父兄矣。
盜者剟寝戶之簾,白晝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
矯僞者出幾十萬石粟,賦六百餘萬錢,乘傳而行郡國。
此其亡行義之尤至者也。
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之間,以為大故。
至于俗流失,世敗壞,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于耳目,以為是适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
俗吏之所務,在于刀筆筐箧,而不知大體,陛下又不自憂,竊為陛下惜之。
”董仲舒對策曰:“自古以來,未嘗有以亂濟亂,大敗天下之民如秦者也。
其遺毒餘烈,至今未滅,使習俗薄惡,人民嚣頑、抵冒、殊扡、孰爛如此之甚者也。
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
糞土之牆,不可圬也。
今漢繼秦之後,如朽木糞牆矣。
雖欲善治之,亡可奈何。
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
如以湯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
竊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
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當更張而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
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
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當更化而不更化也。
”此特舉其兩端,漢人議論,類此者不可悉數。
以一切之失,悉歸諸秦,固為非是,然當時風氣,自有志者觀之,蹙然不可終日,則無疑矣。
要而言之,社會有兩種:有能以人力控制者,有不然者。
立乎今日以觀往古,能以人力控制者,蓋惟孔子所謂大同之世為然。
小康之世,則承其遺緒者也。
自小康之治雲遙,凡事一任其遷流之所至,遂成為各自為謀,弱肉強食之世界矣。
欲正其本,非劃除黨類(class)不可,此固非漢人所知。
而既有黨類,即利害相反,而終無以幾于郅治,又非漢人之所知也。
其争欲以吾欲雲雲之策,謀改革之方也,亦宜矣。
以上就國内言之也。
若言國外,則異民族林立,上焉者宜有以教化之,使之偕進于禮義,下焉者亦宜有以懾服之,使不為我患,此亦當時之人,以為當務之急者也。
《史記·律書》曰:“高祖有天下,三邊外叛,大國之王,雖稱蕃輔,臣節未盡。
會高祖厭苦軍事,亦有蕭、張之謀,故偃武一休息,羁縻不備。
曆至孝文即位,将軍陳武等議曰:南越、朝鮮,自全秦時内屬為臣子,後且擁兵阻厄,選蠕觀望。
高祖時,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複興兵。
今陛下仁惠撫百姓,恩澤加海内,宜及士民樂用,征讨逆黨,以一封疆。
孝文曰: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
會呂氏之亂,功臣宗室,共不羞恥,誤居正位,常戰戰栗栗,恐事之不終。
且兵兇器,雖克所願,動亦耗病。
謂百姓遠方何?又先帝知勞民不可煩,故不以為意,朕豈自謂能?今匈奴内侵,軍吏無功,邊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為動心傷痛,無日忘之。
(1)今未能銷巨願,且堅邊設候,結和通使,休甯北陲,為功多矣,且無議邊。
”此可見秦皇、漢武之開邊,亦非其一人所為也。
語曰:英雄造時勢,時勢亦造英雄。
時勢造英雄,屢見之矣,英雄造時勢,則未之聞。
所謂英雄,皆不過為一時風氣之所鼓動而已矣。
第二節 儒術之興 中國自漢以後,儒術盛行,其事實始于武帝,此人人能言之。
然武帝非真知儒術之人也。
武帝之侈宮室,樂巡遊,事四夷,無一不與儒家之道相背。
其封禅及起明堂,則惑于神仙家言耳,非行儒家之學也。
然儒術卒以武帝之提倡而盛行,何哉?則所謂風氣既成,受其鼓動而不自知也。
《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冬,十二月,诏丞相、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
丞相绾衛绾。
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此與後來之立《五經》博士,建元五年。
為置弟子元朔五年。
同其功。
利祿之途,一開一塞,實儒術興盛之大原因也。
(2)而武帝于其元年行之,《贊》所由美其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也。
《董仲舒傳》雲:“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為相而隆儒矣。
及仲舒對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
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
”案本紀: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五月,诏賢良,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仲舒對策,事在五月,而十一月已舉孝廉,則不得雲仲舒發之。
《通鑒》乃系其事于建元元年,雲不知在何時,惟建元元年舉賢良著于紀,故系之。
又疑紀言是年十一月初舉孝廉為誤。
見《考異》。
後人并有謂仲舒對策,實在建元元年者。
然《封禅書》謂建元六年窦大後崩,其明年,征文學之士公孫弘等,(3)《漢書·郊祀志》無此四字,蓋為鈔胥所删,昔人鈔書,随手删節處甚多。
自唐以前,《漢書》之傳習,較《史記》為廣,故其見删節亦較甚。
《史》、《漢》相同處,《漢書》辭句,率較(史記》為簡由此。
後人謂孟堅有意為之,據之以言文字,則大缪矣。
古人著書,襲前人處,率皆直錄,事有異同,亦不删定,如《漢書·陳勝傳》襲《史記》至今血食之文是也。
何暇删節虛字邪?則弘之見擢,确在元光元年。
紀言弘事不誤,其言仲舒事不誤可知。
雲舉孝廉自仲舒發之者?蓋初特偶行,得仲舒之言,遂為經制,抑本傳辭不審谛,要未可據以疑本紀也。
武帝即位,年僅十六,逾年改元,則十七耳。
雖非昏愚之主,亦未聞其天縱夙成,成童未久,安知隆儒?即衛绾亦未聞其以儒學顯,然則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之事,其為風氣使然,無足疑矣。
魏其、武安之事,見于《史記》本傳。
曰:建元元年,丞相绾病免。
以魏其侯為丞相,武安侯為大尉。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毂趙绾為禦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大平。
舉适諸窦宗室毋節行者,除其屬籍。
時諸外家為列侯,列侯多尚宗室,皆不願就國,以故毀日至窦大後。
大後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绾、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窦大後滋不說魏其等。
及建元二年,趙绾請毋奏事東宮,窦大後大怒,乃罷逐趙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大尉。
《儒林傳》:王臧、趙绾嘗受《詩》申公,绾、臧請天子,欲立明堂以朝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師申公,于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驷馬迎申公,以為大中大夫,舍魯邸,議明堂事。
太皇窦大後好老子言,不說儒術,得趙绾、王臧過,以讓上。
上因廢明堂事。
盡下趙绾、王臧吏,後皆自殺。
申公亦疾免以歸。
二年請毋奏事東宮,則元年常奏事東宮可知。
然則罷黜百家之事,雖謂大後可其奏可也。
《儒林傳》言大後召轅固生問《老子》書。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
”大後怒,使入圈擊豕。
果為五千言之文,固即不說道家,豈得诋為家人言?疑大後所好者實非今《老子》書也。
要之大後實無所知,其賊趙绾、王臧,非欲隆道而抑儒,特惑于外家之毀言耳。
《五經》博士之立,事在建元五年,大後亦尚未崩,未聞其争不立老子,此大後不疾儒術之證。
以本無所知之人,而亦能可罷黜百家之奏,益知儒術之興,由于時會也。
《禮書》曰:“秦有天下,悉内六國禮儀,采擇其善。
至于高祖,光有四海。
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
自天子稱号,下至佐僚及宮室、官名,少所變改。
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
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為繁禮飾貌,無益于治,躬化謂何耳。
故罷去之。
孝景時,禦史大夫晁錯,明于世務刑名,數幹谏孝景曰: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
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禀京師,恐不可傳後。
孝景用其計,而六國畔逆,以錯首名,天子誅錯以解難。
是後官者,養交安祿而已,莫敢複議。
今上即位,招緻儒術之士,令共定儀。
十餘年不就,或言古者大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乃采風俗,定制作。
上聞之,制诏禦史曰:蓋受命而王,各有所由興,殊路而同歸,謂因民而作,追俗為制也。
議者鹹稱大古,百姓何望?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化隆者闳博,治淺者褊狹,可不勉與?乃以大初元年,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垂之于後雲。
”案《屈原賈生列傳》,言賈生以為漢興至孝文二十餘年,天下和洽,當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乃悉草具其事儀法:色上黃,數用五,為官名,悉更秦之故。
绛、灌之屬害之。
乃不用。
然則其初亦有意于用之矣。
賈山亦勸文帝定明堂,造大學,見《漢書》本傳。
《孝文本紀》言: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傳》五德事。
言方今土德時,土德應,黃龍見,當改正朔、服色、制度。
天子下其事。
丞相張蒼。
推以為今水德始,罷之。
十五年,黃龍見成紀。
天子乃複召公孫臣,以為博士,申明土德事。
《封禅書》曰:與諸生草改曆、服色事。
是歲,《封禅書》作明年。
新垣平見。
《封禅書》雲:帝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謀議巡狩封禅。
十七年,平以詐誅,帝乃怠于改正朔、服色之事。
然則文帝且嘗頗行之矣。
謂其好道家之學,而謝有司之議,實不審之談也。
不特此也,秦始皇之怒侯生、盧生也,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
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大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
”興大平指文學士言。
《叔孫通傳》雲:秦時以文學征,待诏博士。
伏生亦故秦博士。
《儒林傳》。
然則始皇雖焚書,所用未嘗無儒生。
蓋亦有意于改制度、興教化之事矣。
其任法為治,特因天下初定,欲以立威,使其在位歲久,自以晏然無複可虞,亦未必不能為漢武之所為也。
然則法制度,興教化,乃晚周以來,言治者之公言,自秦始皇至漢文、景,非有所未皇,則謙讓而不能就其事耳。
至于武帝,則有所不讓矣。
夫欲法制度,定教化,固非儒家莫能為。
故儒術之興,實時勢使然,不特非武帝若魏其、武安之屬所能為,并非董仲舒、公孫弘輩所能扶翼也。
然武帝終非能知儒術之人也。
叔孫通之為漢立朝儀也,征魯諸生三十餘人。
有兩生不肯行。
曰:“禮樂,積德百年而後可興也,今死者未葬,傷者未起。
”兩生蓋謂通将大有所為,不知其僅以折夫拔劍擊柱者之氣也。
禮書》訾通多襲秦故,于官名少所變改;其言孝景,則并晁錯之削弱諸侯,亦以為議禮之事;賈生為官名,悉更秦之故;趙縮、王臧亦欲令列侯就國,除關;然則漢儒之言改制者,其所苞蓋甚廣,非徒改正朔、易服色,無與實際之事而已。
今《史記》、《禮書》已亡,武帝之所定者,已不可見,度不過儀文之末。
何則?苟有大于此者,節文度數,雖不可得而詳,後人必有能言其略者也。
《漢書·武帝紀》言大初元年,改曆,用夏正,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今觀《百官公卿表》,武帝于秦官實少所變改,則其所定者皆瑣細不足道可知。
當時議者,或欲俟諸大平之後,乃采風俗,定制作;此六字最精。
采風俗而後定制作,所謂因人情而為之節文,其所定者,必皆切于民生實用,非如後世之制禮者徒以粉飾視聽,民莫之知,而其意亦本不欲民之知之也。
或則高談皇古;蓋皆不肯苟焉而已。
而武帝則徒欲其速成,雖褊狹有所不恤。
其曰漢亦一家之事,非知五帝不襲禮,三皇不沿樂之義,特惡夫高議難成而已。
自是以後,所謂禮樂者,遂徒以飾觀聽,為粉飾升平之具,而于民生日用無與焉,豈不哀哉?《 第三節 武帝事四夷一 自劉敬使匈奴,結和親之約,冒頓浸驕。
孝惠、高後時,為書遺高後,妄言。
高後欲擊之,以季布谏而止。
孝文三年,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為寇。
遣丞相灌嬰擊之。
右賢王走出塞。
明年,單于遺漢書。
六年,漢亦報以書。
頃之,冒頓死,子稽粥立,号曰老上單于。
文帝複遣宗室女為單于阏氏。
使宦者燕人中行說傅之。
說不欲行,漢強使之,說因降單于,教之猾夏。
十四年,單于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
在今甘肅固原縣南。
候騎至雍甘泉。
雍,漢縣,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甘泉,宮名。
漢發車千乘,騎十萬,軍長安旁。
又發車騎,使五将軍往擊之。
單于留塞内月餘。
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匈奴日以驕。
歲入邊,殺掠人民畜産甚衆。
漢患之。
使使遺之書。
單于亦使報謝。
後二年,複和親。
明年,老上單于死,子軍臣單于立。
中行說複事之。
後六年,絕和親,大入上郡、雲中。
漢發三将軍屯北地,郡名。
治馬領,今甘肅環縣。
代屯句注,即雁門山,在今山西代縣西北。
趙屯飛狐口,在今察哈爾蔚縣南。
緣邊堅守以備之。
又置三将軍屯長安西,數月乃罷。
文帝崩,景帝立,趙王遂陰使匈奴。
漢圍破趙,匈奴亦止。
景帝複與匈奴和親。
通關市,給遺單于,遣公主如故約。
終景帝世,時時小入盜邊,無大寇。
武帝即位,明和親約束,厚遇,通關市以饒給之。
匈奴自單于以下皆親漢,往來長城下。
元光二年,雁門豪聶壹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緻之,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
”上召問公卿。
恢請擊之。
禦史大夫韓安國不可。
上從恢議。
使壹亡入匈奴,陽為賣馬邑城,以誘單于。
漢伏兵三十餘萬馬邑旁。
單于以十萬騎入武州塞。
武州,漢縣,今山西左雲縣。
未至馬邑,覺漢謀,引還。
自是之後,匈奴絕和親,攻當路塞,往往入盜于邊。
不可勝數,然尚樂關市,耆漢财物。
漢亦關市不絕以中之。
元光六年,漢始出兵擊匈奴。
自此至征和三年,凡四十年,漢與匈奴屢構兵,而其中大有關系者凡三役:(一)元朔二年,衛青取河南地,築朔方,漢郡,今鄂爾多斯左翼後旗。
複繕蒙恬所為塞,因河而為固。
四年,軍臣單于死,弟左谷蠡王伊稚斜自立。
軍臣大子于單亡降漢,漢封為陟安侯,數月死。
時右賢王怨漢,數寇邊,及入河南,侵擾朔方。
五年,衛青出朔方,夜圍右賢王,右賢王脫身走。
于是河南之勢固,秦中之患息,而廓清幕南之基,且于是立矣。
(二)元狩二年,昆邪王殺休屠王降漢。
《地理志》:武威郡,故匈奴休屠王地。
張掖郡,故匈奴昆邪王地。
漢減北地以西戍卒半,以其地為武威、今甘肅武威縣。
酒泉郡。
今甘肅高台縣。
後又置張掖、今甘肅張掖縣。
敦煌郡,今甘肅敦煌縣。
徙民以實之。
據《本紀》,張掖、敦煌之分,事在元鼎六年。
《地理志》則武威,大初四年開。
張掖、酒泉,大初元年開。
敦煌,後元年分酒泉置。
而漢通西域之道開,羌、胡之交關絕矣。
(三)為元狩四年衛、霍之大舉。
先是胡小王趙信降漢,漢封為翁侯。
後複為匈奴所得,單于以為自次王,以其姊妻之,與謀漢。
信教單于:益北絕幕,以誘疲漢兵,徼極而取之。
單于從其計。
是年,漢謀,以為信為單于計,居幕北,以為漢兵不能至。
乃粟馬,發十萬騎,負私從馬凡十四萬匹,糧重不與焉。
令衛青、霍去病中分軍。
青出定襄,漢郡,治成樂,今綏遠和林格爾縣。
去病出代,鹹約絕幕擊匈奴。
單于聞之,遠其辎重,以精兵待幕北。
與青接戰,一日,弗能與,遁走。
青北至阗顔山趙信城。
去病出代二千餘裡,封于狼居胥山,禅姑衍,臨瀚海而還。
是後匈奴遠遁,而幕南無王庭。
漢度河。
自朔方以西至令居,漢縣,今甘肅永登縣。
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萬人,稍蠶食,地接匈奴以北。
言抵匈奴舊竟更北進。
然是役也,漢士卒物故亦萬數,馬死者十餘萬,匈奴雖病遠去,而漢馬亦少,無以複往矣。
是武帝時兵威之極也。
元鼎三年,伊稚斜單于死,子烏維立。
漢方南誅兩越,不擊匈奴,匈奴亦不入邊。
元封元年,武帝親巡朔方,勒兵十八萬騎。
使郭吉風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縣于漢北阙。
單于能,即前與漢戰,天子自将待邊。
不能,即南面而臣于漢。
何徒遠走亡匿于幕北苦寒無水草之地?毋為也。
”單于怒,留吉,而終不肯為寇于漢邊,數使使好辭甘言求和親。
然漢使楊信說單于曰:“即欲和親,以單于大子為質于漢。
”而單于曰:“非故約。
故約:漢嘗遣公主,給缯絮、食物有品以和親。
今乃欲反古,令吾大子為質,無幾矣。
”則尚崛強,未肯臣服也。
元封六年,烏維單于死,子詹師盧立。
年少,号為兒單于。
《史記》雲:“自此之後,單于益西北,左方兵直雲中,右方直酒泉、敦煌。
”案《史記》前言,匈奴“諸左方王将居東方,直上谷,以東接穢貉、朝鮮,右方王将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月氏、氐、羌,而單于庭直代、雲中”。
元帝時侯應議罷邊備塞吏卒曰:“北邊塞至遼東,外有陰山,東西千餘裡,草木茂盛,多禽獸,本冒頓單于依阻其中,治作弓矢,來出為寇,是其苑囿也。
”則《史記》初所述者,蓋冒頓時疆域,自武帝出兵讨伐,乃漸徙而西北也。
兒單于年少,好殺伐,國中不安。
左大都尉欲殺單于降,求援應。
大初元年,漢為築受降城。
在今烏喇特旗北界。
猶以為遠。
二年,使趙破奴出朔方,西北二千餘裡。
左大都尉欲發而覺,單于誅之。
破奴軍亦沒。
三年,單于死,子少,匈奴立烏維單于弟右賢王呴犁湖。
漢使光祿徐自為出五原塞五原,漢郡,見第二章第二節。
數百裡,遠者千餘裡,築城障,列亭至盧朐。
又使強弩都尉路博德築居延澤上。
秋,匈奴大入定襄、雲中。
行壞光祿所築。
又入酒泉、張掖。
冬,單于死,弟左大都尉且鞮侯立。
四年,漢既誅大宛,威震外國,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
高後時,單于書絕悖逆。
昔齊襄公複百世之仇,《春秋》大之。
”然天漢二年、四年,數道出兵,均不甚利。
大始元年,且鞮侯單于死,長子左賢王立,為狐鹿姑單于。
征和三年,李廣利等複大出。
會廣利妻子坐巫蠱收,欲深入要功,其下謀共執廣利,廣利乃還。
為單于所遮,軍敗,廣利降。
是役也,漢失大将,士卒數萬人,不複出兵。
後三歲而武帝崩。
第四節 武帝事四夷二 西域二字,義有廣狹。
《漢書》雲:“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今塔裡木河。
東則接漢,厄以玉門、陽關,兩關俱屬漢龍勒縣,在今甘肅敦煌縣西。
西則限以蔥嶺”,此為西域之初疆,實指今之天山南路言之。
其後使譯所及益廣,而亦概稱為西域,則西域之版圖式廓矣。
曆代所謂西域,率随其交通所至而名之,其境界初無一定也。
《漢書》雲:“自玉門、陽關出西域有兩道:從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車,為南道。
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月氏、安息。
自車師前王庭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為北道。
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宛、康居、奄蔡。
”以孝武時始通。
本三十六國,後稍分至五十餘。
師古曰:司馬彪《續漢書》曰:至于哀、平,有五十五國也。
今表其境界、道裡及戶口、勝兵之數如下。
(4)除大月氏、康居、大宛、烏孫為蔥嶺西之大國外,口數逾萬者,僅鄯善、拘彌、于阗、西夜、難兜、莎車、疏勒、姑墨、龜茲、焉耆十國,小者乃不盈千。
蓋多處山谷之間,或在沙漠中之泉地,故其形勢如此雲。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此段原文在左欄“樂越匿地到卑阗城”後,據文意移此。
——編者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諸國民族,可分數派。
《漢書》雲:“西夜與胡異,其種類氐、羌,行國。
”又雲:“蒲犁及依耐、無雷,皆西夜類也。
”又雲:“無雷俗與子合同。
”《後書》又有德若,雲:“與子合相類,其俗皆同。
”又有移支,“居蒲類地,被發,随畜逐水草”。
蓋皆氐、羌之類,緣南山而西出者也。
《漢書》雲:烏孫本塞地。
“昔匈奴破大月氏,月氏西君大夏,而塞王南君罽賓。
塞種往往分散為數國。
自疏勒以西,休循、捐毒之屬,皆故塞種也。
”《穆天子傳》為魏、晉後僞書,所述皆漢以後情形已見《先秦史》第八章第八節。
此書于地名、器物,皆着之曰西膜之所謂某某,足見西膜為西方一大族。
西膜與塞疑即一語,或白種中之塞米族(Semites)耶?又烏孫,顔師古《注》雲:“于西域諸戎,其形最異。
今之胡人,青眼赤須,狀類稱猴者,本其種也。
”近日史家,皆謂烏孫與堅昆同種。
昆即唐時之黠戛斯,元時之吉利吉思,今之哈薩克。
黠戛斯,《唐書》固明言其“赤發、晳面、綠瞳”也。
近年英、俄、法、德諸考古家,在新疆發見古書,有與印度歐羅巴語類者,以其得之之地名之曰焉耆語、龜茲語。
焉耆語行于天山之北,龜茲語行于天山之南。
頗疑龜茲語為塞種語,焉耆語為烏孫等遊牧民語也。
西史家謂西域人稱希臘為伊耶安(Yavanas),為耶而堅宛(Ionian)轉音,故大宛實為希臘人東方殖民地。
安息即西史之泊提亞(Paltnia),大夏則巴克特利亞(Bactlia),皆亞曆山大死後東方分裂所生之新國。
安息猶率其遊牧之俗,大夏文化,則酷類希臘焉。
故漢通西域,實為東西洋文化交通之始也。
《史記·大宛列傳》雲:“自宛以西至安息,雖頗異言,然大同俗,相知言;《漢書·西域傳》作“然大同,自相曉知也”。
其人皆深眼,多須髯”,可以知其種族矣。
然玉門、陽關以西,亦非遂無華人。
《漢書》曰:“自且末以往,皆種五谷。
土地,畜産,作兵,略與漢同。
有異乃記雲。
”今觀其書,記者少,不記者多,則諸國之俗,實與漢大同。
案《管子揆度》,“北用禺氏之玉,南貴江、漢之珠”,何秋濤謂禺氏即月氏。
日本桑原骘藏言:月氏據甘肅,故天山南路之玉,經其地而入中國,玉門之名,或亦因此而得,見所著《張骞西征考》,楊煉譯,商務印書館本。
說頗有理。
人民移殖,率在國家開拓之先。
漢朝未知西域及西南夷,(5)而枸醬、竹杖,即已遠屆其地,此其明證。
然則謂漢世天山南路多有華人,必非附會之談也。
至于後世,胡人益盛,漢族稍微,則因道裡有遠近之殊,移居有多少之異。
猶之朝鮮之地,自漢以降,貉族轉多,然不能謂《方言》所載,北燕、朝鮮之間,言語皆同,及《後書》辰韓言語,有似秦人為虛語也。
《魏書·西域于阗傳》雲:“自高昌以西,諸國人等,皆深目高鼻。
惟此一國,貌不甚胡,頗類華夏。
”《大唐西域記》亦謂于阗之語,與他國不同。
今考古學家謂于阗東之克裡雅人,體格多似黃人。
掘地所得陶象及雕刻、壁畫,面貌亦與黃人相似,古書非印度、伊蘭、突厥語,而與西藏語相類,斷其人來自藏地,此則不知漢時已然否耳。
漢通西域,起于武帝之欲攻匈奴,而成于武帝之侈心。
初,敦煌、祁連間有行國曰月氏。
匈奴西邊,又有小國曰烏孫。
《史記·大宛列傳》。
《漢書·張骞傳》曰:“烏孫與大月氏,俱在祁連、敦煌間。
”《西域傳》同,而奪祁連二字。
月氏為冒頓所破。
老上單于又破月氏王,以其頭為飲器。
《史記·大宛列傳》:建元中,天子問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