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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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乃從之。
○以閔光勳爲持平。
○命以試才禦史,兼按閱南方軍糧、軍器,以考勤慢。
從體察使議也。
○晝講《書傳》。
參贊官李敬輿曰:「近來上下否隔,情義不通,臺閣摧沮,言路杜塞。
若此而能爲國乎?癸亥之初,入侍經幄,則皆有歡忻皷舞之心,而今之侍講者,反有憂愁悶縮之色,此必聖上如流之美,漸不如初而然也。
且趙絅,雖非盡善之人,外間皆以敢言稱之。
今者特命補外,竊爲國家惜焉。
」上默然。
9月21日 ○壬辰,太白見。
○上接見椵島差官遊擊江定國于崇政殿。
時,島中飢甚,白繼安未及還島,又送江定國。
上召見之,定國曰:「今者摠鎭委送卑職,特爲西糧而來,島中生靈,無不望哺於賢王矣。
」上曰:「小邦不幸,連歲兇歉,而摠鎭之請,至懇、且切,故不顧民弊,已將五千包,竭力應副耳。
」定國曰:「卑職之未發也,白遊擊稟帖先到,摠鎭已知五千包之許貿矣。
然此豈可以遍活島民乎?卑職之來也,摠鎭分付曰:『若不得準請,則勿還島中』雲矣。
」上曰:「當問于餉臣處之。
」定國曰:「若問于管餉,則往復之間,爲日必多,卑職必有遲緩之罪。
」上曰:「小邦亦知島中之急,而將問于餉臣者,欲知米穀實數而處之,非不許之意。
中朝之民,猶我赤子,若可以救之,則豈忍恝視?」仍賜禮物,定國叩謝而退。
備局啓曰:「定國之請甚懇,不可全不許之,請加許三千包。
」上從之。
翌日,定國要見接待所堂上曰:「俺之來,專爲討糧。
若不得請,則許多民衆,必不坐待餓死,其勢將至就陸討食,雖都督,亦無如之何。
頃日雖得五千之穀,以此不足以資一日。
若不滿萬碩,決不能救濟矣。
」仍大怒,將走還,備局乃請更添二千包以許之,上從之。
9月23日 ○甲午,京畿江華、喬桐、通津、金浦、交河、富平、陽川、仁川、衿川、陽智等十邑,大雨雹。
9月24日 ○乙未,領議政尹昉出謝,因災異陳啓乞免,上不許。
○以吳允謙爲領敦寧府事。
9月25日 ○丙申,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南以恭曰:「自丁卯亂後,百官戎服,今已四五年。
實未知有補於自強之道,而上下紊亂,貴賤不辨。
頃者大君吉禮時,以冠帶行禮,則都民見之,以爲復覩漢官威儀。
章服重制,不可如是久廢矣。
」上曰:「卿言不無所見。
且聞皇朝,則奴賊方圍皇城,而亦不戎服雲。
以此議于大臣。
」領相尹昉議曰:「變亂之後,別無自強之事,而戎服一節,隻是虛文。
若君臣上下,一意於救民、固圉,則安不忘危在此,而不在戎服。
」上命自十二月朔,復冠帶。
9月26日 ○丁酉,諫院上箚曰: 臣等聞,祥多者其國昌,異衆者其國亡。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內,危亂者五十二國,災異特盛,而實未有一年之中,疊見、層出如今日者也。
初春,火及太祖眞殿,六月霜降南服,地震、川竭,半歲不雨。
熒惑錯行,太白晝見,可怪可愕之變,不一而足。
乃於本月二十一日,雷雹之變,尤極驚慘。
燁燁震電,疾風急雨,禾穀竝盡,野哭相聞。
臣等不敢知,國家獲罪於天者何事,而上天之譴怒者何事耶?嗚呼!今日之事,可謂急矣。
伏願殿下,進忠直之士,開敢言之路,以自用、狹人爲恥,以忿懥、不平爲戒;停不急之役,抑無名之費,繕甲鍊兵,勿以和親爲可恃,熟講荒政,必以賑恤爲急務。
思徵斂之病民,則務在節用;念奢侈之敗俗,則必先儉約。
一新舊習,赫然更始,災可變而爲祥,禍可轉而爲福。
何憂乎民怨,何懼乎邊警,何患乎天災物怪? 答曰:「箚辭無非至論,予當服膺,而自勉焉。
」 9月27日 ○戊戌,開城府留守李德泂馳啓曰:「本府生員李長馨等,呈書於臣,以爲自祖宗朝,優待本府儒士,至於校生,亦不行考講之擧雲。
請令該曹,照例施行。
」禮曹請一依舊例,勿令考講,以慰舊都士子,上從之。
○以具鳳瑞爲修撰。
○晝講《書傳》。
講訖,知經筵李貴曰:「士子之削籍樸知誡者,自上有停擧之命。
爲四館者,當卽奉行,而問諸四館,則爲群議所格。
且聞泮中有大議事雲,未知將復作何事耶?頃因聖敎中怪妄字,至於空館,今又如是紛紜者,何議耶?」時,趙珩以待敎入侍進曰:「臣以停擧事,會於中學,而四館論議不一,未得停擧矣。
」貴曰:「今日之事,誠可寒心。
君上若有非之者,則銓曹似不敢注擬,而今直擬望,少無忌憚,緻有改望之敎,是極可駭。
至於四館,親承下敎,而尙不擧行,何敢違拒君命,若是其甚乎?且崔鳴吉有何過失,而不擬政府乎?若必以名重者爲之,則金起宗自前望輕,而擬望於此,無他。
近聞,起宗主排追崇之論耳。
又有一說曰:『使李貴不兼經筵,則無雜議』雲,其計得售,則臣何得盡言於今日乎?張維以爲:『禰無定位,以宣祖稱禰,以大院君稱考爲當。
』夫考與禰,有以異乎?」上曰:「擧朝之所憤怒,卿何獨如是耶?彼以追崇爲亂倫之事耶?亡國之事耶?以予所見,不是得罪綱常之比,而爭之至此者何哉?君上欲尊其父母,如非大變,當曲從之。
今則非徒抑之,至於詬辱之,予以此爲辱,而不卽擧行。
銓曹注擬,亦甚無謂。
附其議則登顯之,忤其議則排斥之,人安得不附乎?」貴曰:「洪瑞鳳何必勝於崔鳴吉乎?上必欲明其是非,則宜速以鳴吉爲吏判。
」上曰:「予以金尙憲爲能文,頃見昭穆之論,必是不審文義,而讀之者也。
」貴曰:「大禮不可淹延。
卽招大臣及張維、樸知誡,與臣一時辨質,則不日而定矣。
方今國勢危亂,上下相阻,隻以追崇之論,情意未孚而然也。
必須先遞吏判,以崔鳴吉代之;以樸知誡爲大司憲,又收其弟子等,布列於朝,則論議一定,大禮卽擧,殿下但從之而已。
」上曰:「卿何必獨出而辨之乎?使渠等,任自爲好爵,而置之。
」貴曰:「如有不從者,勿論大小官,皆竄之遐裔,禮完之後,隨才收用,固無不可矣。
如以臣兼吏曹,則當不日而斥退異議者,進用道同之人,定此明倫之論矣。
」翌日,上下敎曰:「樸知誡削籍之儒生,罪甚不細,曾有停擧之敎,而尙不擧行。
四館竝拿鞫定罪。
」 ○正言尹鳴殷引避曰:「再昨本院之箚,實因雷雹之慘。
殿下受病之原、救時之務,皆在一轉移之間,而足爲修省之要也。
奈之何勿煩之批,尙下於進箚之後耶?噫!不畏強禦,趙絅有之;追崇謬禮,趙絅爭之;和親異議,趙絅斥之。
補外之命遽下,還收之請已久,而尙閟兪音,前日服膺自勉之意,果安在哉?李楘以直補外,而臺諫爭不能得;趙絅又以直補外,而爭不能得。
今如欲行於殿下之世,必爲阿諛苟容之態,然後乃得爲殿下之信臣。
臣雖無似,不忍爲此態,而苟合於殿下,請命遞斥。
」答曰:「太祖朝殿中卿卞季良,與兵曹正郞李薈,潛言趙浚等事,太祖聞之怒責,流于寧海。
祖宗之待功臣,可謂尊且重也。
彼趙絅,不識事理,或毀之以不測,或辱之以甚兇。
追崇,非亂倫、亡國之事,而絅又斥主張之人,是何道理耶?以古昔禦下之道論之,則絅難免杖流,安敢望百裡之任哉?且李楘,身爲承旨,欺罔君上,阿附權臣,自上有指鹿之敎,而專不愧懼,此實患失鄙夫也。
爾誠何心,稱譽至此耶?勿辭。
」翌日獻納尹坵、正言金廵、司諫金世濂,以不可處置引避。
大司憲樸東善、掌令李坰啓曰:「臣等伏見正言尹鳴殷避嫌之辭,其言切直,而殿下不賜溫批,反下未安之敎,臣竊惑焉。
以李楘、趙絅之事,前後論列,未蒙允許,終未免停止,尹鳴殷所謂苟容求合者,臣實當之。
何敢強顔仍冒?」執義金南重亦以此引避,答曰:「勿辭。
」 ○上下敎于政院曰:「勳臣,卽君上股肱,終始一心者,人人疑而厭之,則心腹解體,朝廷不尊,故或誅、或竄;大臣,任重、責大,見輕則無以治國,權重則時或有害,故侵侮者有罪,稱譽者亦有罪焉。
近來,狎侮功臣者,謂之忠直;叱辱宰相者,謂之敢言;無廉恥、有姦僞者,謂之直臣,良可痛心也。
頃者趙絅,有疑勳舊、辱大臣、抑追崇等罪,而予愛其淸儉,不以其罪罪之。
李楘視予如嬰兒,有所下問,不以實對,指鹿之敎,略不愧懼,晏然行公,此可謂無忌憚、患失之人,予以近侍之故,亦不以其罪罪之,此予不嚴之過也。
因一時是非之不明,年少無識見之輩,反有所雲雲,若此不已,則黨與日滋姦僞漸長,國不爲國。
李楘、趙絅,從重論罪,一以尊國體;一以定是非似當。
其議以啓。
」左副承旨李景憲等回啓曰:「李楘、趙絅,俱以經幄之臣,有補闕、拾遺之志,遇事敢言,斷無他腸,而相繼補外,出於特命,殊非聖朝之美事。
臺諫論執,實出於愛君之誠,而殿下非但不卽嘉納,反下論罪之敎,此豈臣等所望於殿下哉?王言一播,所係非細。
臣等待罪近密,不敢承受,敢此封還。
」答曰:「自上有議啓之敎,而全不可否,乃敢封還,不識事體甚矣。
今日國事,誠極寒心。
」政院以此待罪,答曰:「勿待罪。
」 冬十月 10月1日 ○朔辛醜,日食。
夜有電光。
○憲府啓曰:「近來言事之臣,或有忤旨,輒加譴斥。
今者趙絅之補外,所當終始爭執,而發論未幾,遽卽停止,殊非論事之體。
請正言尹鳴殷、獻納尹坵、正言金廵、司諫金世濂出仕,大司憲樸東善、掌令李坰、執義金南重遞差。
」答曰:「依啓。
正言尹鳴殷亦遞差。
」 10月2日 ○壬寅,延安、長淵、白川、平山大雨雹。
○司諫金世濂啓曰:「尹鳴殷以鯁直見遞,臣以疲軟得免。
臣雖欲強顔,獨不畏一世之嗤點乎?」獻納尹坵、正言金廵亦以此再避,玉堂請竝命出仕,上從之。
○晝講《書傳》。
講訖,知經筵李貴曰:「追崇之禮,乃光明正大之事,而李敏求等,敢倡異論,附合時議。
李楘身爲承旨,以其子爲疏頭之故,請聖上寬假儒生,而自製啓辭,此亦欺罔之甚也。
楘一爲名士,遽起大屋,人皆不服。
其爲人如此,補外有何不可?至於承旨之封還聖旨,尤極未安。
古者雖或有之,必其事之大不可而後,方有此擧。
今此聖敎極嚴,則政院待罪之不暇,而偃然封入,豈不可駭?尹鳴殷,年少無識,以李、趙爲賢,以爲無此人,則朝廷無直臣,引避至此,然猶勝於阿諛之人也。
臣之此言,非不知近於小人,而見今日之朝廷,不勝憤惋而言之。
」上曰:「卿不知此弊之原也。
一則分黨而護之也,一則以君上昏庸,無忌憚而然也。
今者李楘之事,尤甚無據,而兩司群起而營救之,此亦黨也。
黨之害,可以亡人國者此也。
所謂封還者,自古絶無而僅有。
事之最不可者,或可以封還,至於議啓者,則議其可否,而啓之而已,豈可封還乎?」貴曰:「洪瑞鳳,久在銓曹,行己不正,而至於蔔相。
且蔔相,豈一相臣所可爲乎?臣請略言瑞鳳之失。
南原之人,以全船納賂,爲雲峯倅。
又有樸宗男者,以賂得官而死雲矣。
且觀備局用人之道,殊失古例矣。
古例,監、兵使缺,吏曹必受薦於備局,以其圈點之多少,爲其望之高下。
今則用事宰相一人,備擬三望,付諸該曹,其何以得人?必須復行古例爲當。
」上曰:「今何以不遵古例乎?問于備局。
」備局請於兩界監司差出時,復行諸堂上擬薦之規,上從之。
10月3日 ○癸卯,吏曹判書洪瑞鳳,曾以乏賢之語,見忤於上。
及李貴以受賕斥之,遂呈告至三,乃命竝遞兼帶。
○副提學李敬輿、校理李景曾、副校理吳竱、修撰姜大遂等,上箚曰: 臣等伏見,近來臺閣之臣,以聖躬闕遺、時政得失,前後陳戒者,亦非一二,未聞有採納之效,率下未安之敎,拒人於千裡之外,如臣等狂瞽之說,尤不足以動天聽,而回聖意矣。
然臣等職忝論思,輔導是任,則何可徒爲屋下之憂,而不爲盡言極論,以效匡救之責乎?不量譾劣,條陳于左。
其一曰敬天。
人君處崇高之,位居得肆之地,所畏者天而已。
天者,理也。
一念之萠,不合於理,則是違天也;一事之行,不循乎理,則是慢天也。
古之帝王,小心翼翼,對越上帝者,良以此也。
事天以誠,則申命用休;違天悖理,則永終厥命,而天心仁愛,未忍遽絶,必以災異譴告之,昏迷罔覺,終不改圖然後,大降其罰。
臣等不暇遠引古昔,其在昏朝,天災、物怪,疊現、層出,而乃以顯思之命,諉之高遠;勸戒之言,謂之常談,迷而不復,自絶于天,當時之事,尙忍言哉?若使其時,恐懼修德,則惟天無親,豈必輕棄於向時,而有私於我殿下哉?其所以殄滅眷佑者,莫非敬與不敬,誠與不誠耳。
天命靡常,可不懼哉?殿下卽阼以來,星文、地道、昆蟲、草木之異,固難枚擧。
數年以來,廟樹之震、眞殿之災、半年之旱、八月之水、偃禾拔木之風,實是近古所無之變。
殿下以爲氣數所關,而自恕乎?不然則何無大戒懼,何無大省約,何無大施措也?減膳、避殿,謂可以回天怒乎?放釋若幹罪累,謂可以伸冤抑乎?求言而得何嘉猷,進言者何言得施?求之不以其誠,故言者不肯盡言;聽之不以其誠,故盡言者不得見採。
殿下之謂可以克享天心者,不過圭璧旣卒而已。
噫!災異之作,有甚於昔時,而修省之實,未聞有大異於前日,告戒之言,率歸於報罷。
加以聖上傲然自聖,而乾道日亢,好惡循己,而上下否隔,無惑乎天怒未已,太白晝見,經月不滅,雷雹之變,又發於收聲之月,變怪之興,愈往而愈甚也。
水旱之餘,禾穀之棲畝者無幾,生民終歲勤苦,以寄命脈,計日待穫者,擧皆損剝。
哀我民生,其何以延歲月之命哉?在昇平安泰之日,變異之作,若是薦臻,則國之所存者幸也。
況以今日國勢,以今日艱危,以今日民心,殿下以爲可保數年無事乎?豈不大可寒心哉?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伏願殿下,深懲旣往之失,自求將來之福,以桑林之六責,省躬反求;以雲漢之八章,側身修德,自心術隱微之際,宮庭屋漏之地,動靜雲爲之間,莫不嚴恭寅畏。
天命自度,存以天理,動以天則,洞洞屬屬,如孝子之事親,務積誠意,期緻底豫,而又渙發哀痛之敎,以謝前過,廣求直言,翕受敷施,無如前日文具之歸,以爲消災之一助焉。
一曰恤民。
惟天建後,實佑斯民,非爲一人逸豫而已也。
撫之則後,虐之則讎,民心向背,國以存亡。
明君、誼辟,莫不以民碞爲畏,朽索爲戒者,良以此也。
斯民塗炭,至於向時而極矣。
民罔常懷,歸于有仁,深山窮谷,莫不歡欣鼓舞,有若去虎口而歸慈母。
於時保民而王,猶反手也,而有司不能仰體聖意,施措失宜,惜小費而忘大信,先細務而後遠圖。
蕩滌之恩,反爲失信之歸;變通之政,遂爲紛更之端。
加以勳臣,或有不待朝家之處置,爭售封己之欲,向時田民之見奪於權奸者,不問契券之有無,不計曲直之如何,自相圖占,有若攫金,稱欲後已,靡有限量。
自古定封、行賞,各有限制。
千戶、萬戶,視功輕重,未有如今日之紊亂無統,不爲限節,使之聞見自取者也。
十年見奪,抱怨待時者,愁怨轉極,揚眉之喜,反爲蹙頞之憂,前後一轍,隻易其主,被奪則同,在民何益?此失之於初,而民怨之所由始也。
內需司投屬之弊,殿下龍潛之日,亦必聞而知之矣。
中興之後,雖不能拔本塞源,而此弊少戢,近來前習漸滋,或因嫌陳告;或得罪其主,逃死來托;或避苦趨逸,因緣圖屬。
守令怯怵,莫敢明辨,歸之本司,遐遠窮民,其能得伸者幾何?且事涉內司,殿下不能虛心以處,據法該郞,至有推考之命,聖心有所偏係。
弊端由是漸興,有司之法,不能行於其間,掖庭之勢,亦有異於當初,不但下民其咨,實爲識者之憂矣。
各衙門征利之弊,已悉於頃日本館論箚,臣等不敢更爲煩瀆,今日生民之害,莫大於此。
外方之人,固已不堪,而京師之民,尤爲切害。
其隣族侵徵、破家流離、怨號道路之狀,殿下必不得而聞之矣。
殿下爲生民父母,癢痾疾痛,視猶在己,何忍於民,何必曰利,而不爲奮發乾剛,洗滌此陋習、痼弊乎?寧有盜臣之言,臣等竊有疑於聖訓之太過,以今觀之,殆有甚焉。
宮家徵債之弊,有甚於各衙門。
久遠未捧之債,或持券而呈納,或無據而陰囑。
縱其無賴之奴,擇其富實之人,謂負某人之債,謂之某人之一族,結縛倒懸,囚係私第,百般侵虐,一日之內,或徵數百銀兩。
赴京譯官,勒付廉價,及其回還,橫奪十倍,傾家、破産,猶未能償,遠近族屬,俱被擾害。
至於四方州縣之吏,因事抵京,則窮搜極探,邑人負債,竝爲徵責,囚係侵奪,罔有紀極。
以此外方之人,一入都門,如就死地,古今天下,建國設法之後,安有如此時者乎?臺諫論之,猶不加罪,臣等固知聖意之所在,然法者,祖宗之法,殿下安得而私之?侵民害國,越法犯科,若是其甚,而罪罰不及,官爵猶在。
宮奴、府屬,縱臾爲惡者,竝皆晏然,揚揚閭巷曰:「誰敢我何?」齊民見之,如逢鬼叉,驚懼避匿,氣象愁慘。
殿下如不早爲之所,特加痛禁,則橫恣之患,不止於此,而遠近之怨,悉歸于殿下。
祖宗之法,自此廢矣;朝廷紀綱,自此替矣;殿下赤子,自此不得措手足矣。
守法之責,專在憲府,而私威甚張,下吏脅息,寧受刑於本府,不敢見忤於宮家。
嗚呼!王綱未解,國法未滅,憲府身爲法官,安得諉諸下吏之不從令,而不思所以振綱、救民之道乎?因災恤民之命已下,該曺自當奉以周旋矣。
然有司之意,常恤經費,惠鮮之澤,不得下究。
非殿下惻怛宸衷,斷然行之,必不免屯膏之弊矣。
貢賦之役,比之向時,卽減其半,而譬之於人,盛壯之時,雖痼疾重病,猶可支過,及其衰老,小小微恙,亦不能堪。
今日民役稍歇,而怨讟無異於前者,亦猶是也。
民窮財竭之後,有若新經大病之人,必糜粥以食之,梁肉以養之,安置枕席之上,以待氣血之復盛,方可以安全,而國家不幸,變亂相尋,兵革屢興,策應日煩,不得不取辦於民,仍之以兇荒,旣無恒産,又無恒心。
號牌停罷,流民四散,不定厥居,移來移去,存者無幾。
諸色之役,名目猶存,該曹、該司,按簿責布。
其他正軍,亦多流亡,隣族之弊復起,一人之亡,一裡受害,展轉相侵,遠近騷擾,守令無策可救,方伯亦無善處之道。
流亡之役,至有責出於田結者,民安得不困,怨安得不作?不救此弊,不出十年,斯民不得安田廬矣。
唐、胡交侵,財貨已罄,吉兇大禮,連歲稠疊,大小取辨,皆出市民,此中外竝困,本末俱病者也。
又有一種議論,以國事、民事,岐而二之。
慈詳、愷悌之人,謂之悅民幹譽;辨事、衒能之輩,謂之盡心奉公,黜陟以是,毀譽以是。
朝家所尙,遠近承風,承宣之臣,反爲督責之政、箠楚之刑,遂及分憂之吏。
旣有爵賞之勸,又有刑罰之責,方伯、守令,自救不贍,奚暇布寬大之條,盡撫字之方乎?伏願殿下,其自今日,與民更始,勳臣受賜之籍及當初沒官之簿,令該司詳査書啓,仍令諸道方伯,別定守令中,剛明不畏強禦者,罪人籍沒田民所在處,躬自摘奸,某罪人田幾結、幾區,某功臣受賜幾何,某人被奪幾處,一一成錄上送後,與該曹所錄相準,不在籍沒中,而冒占者及被奪於向日,而仍爲奪占者,使其官還給本主,數外濫占者,移給他功臣,俾無不均、橫占之弊,且紓被奪稱枉之怨。
內奴之投屬者,令該司査考文券,使之還給,如涉相訟,付諸有司及守令,使之依法裁決,勿使本司幹與於其間,有陳告者,亦令該道、該曹,詳細憑閱,如或誣告,繩以重律。
掖庭官員及下人,勿令出使外方,且飭吏曹,凡內需司關由、文移,必察其可否而取舍,勿爲苟循,以復祖宗之舊制。
各衙門句管之人,明降敎戒,使之一切停罷,以塞其源。
仍命憲臣,糾摘夤緣作弊之人,重論不饒,諸宮之違制害民者,進于榻前,丁寧敎戒,亦飭憲府,宮奴、府屬之橫拏者及以債券呈納,陰囑侵民者,囚禁重刑,繩以常法,曉諭中外,使被侵之人,齊訴法府及該曹,被奪之物,一一推給,以解生民倒懸之急。
赴京時,勿許私貿貨財,犯者亦爲重究。
恤災之擧,勿循常例,痛自抑損,特爲蠲免,專意撫養。
禦史考講、點馬之行,亦爲停止,以待年運稍豐。
各邑流亡絶戶,令該道明査善處,以除隣族之弊。
各樣應納之布,精麤、長短,亦依當初裁省廳事目,毋使濫踰。
今番被災之處,詳加踏驗,仍給其災,更施矜恤之典,以慰民心。
然則節目間事,自有有司存焉,其大本則惟在殿下頓然悔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先德而後利,損上而益下。
辦事之臣,勿爲太奬,循良之吏,勿爲太貶。
苛刻之政,抑而不行;仁恕之道,擴而廣推。
擧一國之民生,而鹹囿於博施之仁,無一物不得其所,以盡人君之道焉。
一曰聽言。
人君臨兆民之上,接萬幾之煩。
雖聰明睿智,首出庶物,非明目、達聰,則視聽有所蔽,無以正己而圖治,此必然之理也。
故以重華之聖,而舍己從人;成湯之德,而從諫弗咈。
古之聖人,何嘗以聖智自居,而狹人乎?三代以後,數千餘年,治亂非一,而從諫則治,拒諫則亂,昭載史籍,非可誣也。
後之人辟,非不知從諫之爲美,拒諫之爲惡,而從諫而治者少,拒諫而亡者多,何也?人情常悅於順己,不常悅於逆耳。
或爲己私之誘,或爲利害之惑,或爲喜怒之動,此忠臣直士,常不容於世,而國隨以亡者也。
惟我殿下,英明冠古,天質粹美,而其於聽言、納誨之道,則有不及漢、唐之主。
臣等請冒鈇鉞之誅,悉陳中外之所共憂者。
今日臺閣之臣,固眇然矣。
然而豈皆無忠君、愛國之心哉?殿下旣付以耳目之任,論思之責,則隨事論列,是其職耳。
言有可採,卽宜快從,雖或不中,亦當優容,而殿下未恢虛受之量,先示厭聞之色,言及乘輿,則疑其侮慢不敬;糾劾官邪,則疑其傾軋排擊;論事得失,則疑其失實搆虛;事涉宮掖,則怒其直斥;係關廊廟,則慮其動搖。
不察言論之是非,不諒本心之無他,非但不用其言,或嚴譴而責之,或特命而遞之,或下情外之敎,或斥黜下邑,或廢置散地,或於除拜之際,顯示好惡之私,至於玉堂五臣之竄,旣出於過擧,改悟之後,固宜洞然氷釋,而尙今置散,不加收用。
三司相規,自是常例,有何深過之罪也?以此稍號剛方之士,率皆去朝,持祿保身之人,僅得苟容,臺閣索然,直氣不振。
循例之啓,塞責之論,連章累牘,猶未見從,悠悠泛泛,日就汚下,含默成風,上下相蒙,軟熟是尙,淸議日孤,言路之杜絶,比諸向日,無甚相遠。
上自聖身闕失,下至生民利病,孰肯爲殿下言之?若如殿下之摧折臺閣,自去耳目,則雖使龍逢、比幹之忠,布列臺端;程、朱、範、眞之賢,日侍經幄,亦末如之何也已,尙何望裨補聖德,振肅頹綱乎?伏願殿下,克去自廣之病,樂取諸人,雖邇言而必察,雖逆耳而求道,惟恐過之不聞,言之不盡。
責勵臺諫,使之悉心救正,極論無隱,和顔而待之,虛心而受之。
公卿啓箚、草野章疏,亦皆廣採,罔有攸伏。
前後以言被斥之人,竝皆收召,復置邇列,兩司爭執之啓,竝爲允許,廓開言路,洞達群情。
日新聖德,以立其本,措諸事業,弘濟時艱。
下濟而道光,回否而成泰,祗在殿下一轉移之間耳。
一曰用人。
天生一世人材,自足了一世之事,唯在人君至誠而求之,隨才而任之耳。
後之人辟,不知用人之要,每發無才之歎,不幾於誣一世乎?殿下照臨群下,已近一紀,其邪正、賢否,必皆洞燭,而涇渭之矣。
宜其各適其用,奮庸熙載,而上自公卿,下至百執事,皆失其職,庶事墮哉,莫可收拾,殿下亦必臨朝發歎,以無才爲恨也。
目今朝多吉士,野無遺賢,得人之美,於斯爲盛。
殿下果能灼見愼簡,推誠委任,則豈無碩輔、良弼擔當國事者乎?旣得一人,置諸左右,使之寅亮天地,經綸國事,使之旁招俊彥,列于庶位,則必有剛方、正直之人出,而爲殿下之臺諫;學古多聞之士出,而爲殿下之講官矣。
平易近民之良,可布於列邑矣;百執事奔走之職,可得庶吉矣;閫寄之任,可得幹城之將,而方面之選,可得澄淸之才矣。
內外得人,何患治道之不成?隻因殿下旣不能灼見而愼簡,又不能推誠而委任,進退大臣,如置奕碁,責望臺閣,專取疲軟,守令則以掊克爲能,閫帥則以履歷爲先,方伯以催科爲賢,故大臣充位,奉行文書而已;臺諫備員,摘抉細過而已;講官執卷,展讀而已。
守令,虐民自保而已;閫帥,剝割軍卒而已;監司,巡歷督責而已。
加以搢紳之間,私意大行,公卿士大夫,爲子弟、親屬,請囑求官,惟恐不及,銓選之官,注擬之際,不量人器之當否,以請托高下爲次第。
是以奔競成風,廉恥日喪,銓曹雖欲勉行公道,習俗已成,難以猝變,官方漸紊,特不以賄賂得官而已。
伏願殿下,委任大臣,以托心腹;敬重臺閣,以寄耳目;親信儒臣,以盡啓沃。
如知其不稱,易其人,而更求可合者,其人可退,其任不可苟充。
勿以一人之非,而竝其任而輕之;勿以一事之失,而竝其全才而棄之;勿以親屬,而有所重;勿以踈遠,而有所輕;勿以親屬,而有所偏信;勿以踈遠,而有所疑忌,取舍一循乎公議,擧措無係於私意。
阿意、順旨之人,察其邪侫,而毋悅其巧言;繩愆糾謬之臣,許其忠直,而毋怒其狂妄。
嚴飭銓官,勿循私情,勿行私請,戒諭公卿大夫,務薦人才,毋或私囑,而殿下又以大公至正之道,照臨於上,廓開公道,永杜邪徑,進退與奪,皆服人心。
又命內外諸臣,搜羅遺隱,旌招以禮。
林下養德之人,不幸而已亡者,優加褒恤;幸而憖遺者,益篤《緇衣》之好,聳動視聽,使一世趨善之人,有所矜式焉。
朋黨之害,植根已固,五十年來,父傳子承,一朝欲革,其勢未易。
然殿下以則哲之明,察其賢否;以至誠之道,任之勿貳,毋論彼此,惟取才能;論議之間,痛辨邪正,勿爲先有係着,勿爲太嫌形迹,自然賢者在上,不肖者在下,同寅之美,不難緻矣。
一曰崇儉。
古人雲:「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儉者,德之共也;奢者,惡之大也。
上自天子、諸侯,下至卿士大夫、庶民,崇奢、極欲,則未有不亡其家國,喪其身者,可不戒哉!卽今奢侈之習,日盛一日,士大夫家第宅之盛,膳服之侈,婚喪之過制,務勝相高,靡有紀極,閭閻相效,貴賤無章,倡優下賤,得爲後服,民窮財竭,未必不由於此。
殿下惟懷永圖,愼乃儉德,內無聲色之娛,外絶遊田之好,宜乎上行下效,風動草偃,而汚俗未殄,侈風益滋者,何也?臣等抑恐殿下導率之本,猶有所未盡於上也。
臣等不敢知,乘輿、服禦之飾,有減於曩時乎?珠玉、錦繡之玩,不近於前乎?宮庭服使之輩,無盛飾之人乎?臣等有以知殿下之不能也。
何以言之?王子吉禮,務尙侈靡,珍異寶貨,私貿上國,玩好之具,製造之技,亦頗留念之說,傳播外間。
臣等未知其言之果信與否,而所以得此說於外間者,必有由矣。
此時,何時,而甲第營繕,乃踰祖宗之制,臺諫論之,亦不允許?監董匪人,務爲壯麗,中庭虛地,亦爲杵築,近處空基,瓦石皆盡,伐石、曳木,呼耶動地,觀聽不美,遠近駭歎。
殿下牽於親愛之辟,輕棄祖宗之典章,不從臺閣之公議,其何以率下而化俗乎,亦何以遵憲而設防乎?況敎以義方,猶懼或失,先以侈導,豈是養德?漢帝之言曰:「吾子,豈可與先帝子等?先朝王子,亦有無家者。
奪入民家,因以貽害,以緻民怨」雲。
殿下不先於此,有所處置,而先爲大君營宅,此不幾於不以封君之弟,而封君之子者乎?伏願殿下,翻然惕悟,克己復禮,其於外人之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乘輿、服禦之開,務令樸素;珠玉、錦繡之類,勿留宮中。
不貴異物,而罷上國之貿;嚴飭宮妾,而去侈靡之習。
新營第宅之役,今姑停罷,以待他日,以空閑舊宮,移給以居,如不得已,則造間之數,一從法制,又令宗戚、外屬、貴近之家,先遵儉約,屛絶豪奢,申命法府,頒布禁條,如有犯科者,公卿大夫、貴戚之家,勿以私撓,按法以治。
行之以公,守之以久,一切以洗滌曩時敝化爲心,不出家而敎成焉。
一曰敦宗。
書曰:「敦敍九族。
」敦者,厚之之義;敍者,有倫之謂也。
帝王之於宗族,不敦則傷於仁,不敍則傷於義。
必也兩盡其道然後,方無一偏之弊,而能盡親愛之道。
惟我世宗、光廟、成廟,皆明峻德,以親九族,設敍倫之堂,自近屬諸親,至踈遠宗室,常自引接,簡其禮貌,爲設酒食,使盡其歡。
問其飢寒,恤其困窮,婚娶失時者,公擇婦壻,官給資裝,至親近戚,則引入大內,禮如家人,外屬之類,亦皆存恤,而至於作奸犯科,少有擾害者,則雖諸叔之尊、大君之親,一任外庭之議,繩以有司之法,罔敢私貸,外屬之人,不使與聞朝政,隻享富貴。
是以宗屬等,內感其恩,外畏其威,旣無怨懟之心,而又無踰越之患,此敦敍之兩盡也。
今我殿下,明德親親,固無愧於祖宗矣,國家物力,不如昔時,宮禁禮數,與世益嚴,其不得引接盡歡,延入盡禮,婚嫁困窮,不得軫恤者,勢或使然。
然殿下誠以祖宗之心,念祖宗之後裔,無論遠近,俱是一本一源之人,則其愛親惻怛之心,油然而生矣。
因此推廣,待以至誠,如或挾貴病民,或越法踰制,或驕奢濫溢者,不可不敎戒之,敎戒而不從,則三尺甚嚴,不可以私恩而廢之也。
此則非殿下罪之也,公議罪之也。
其中兇逆絶屬之輩,得罪於祖宗,得罪於一國,自絶于殿下,通天之惡,固當延及後嗣。
然其子女若孫,皆宣祖之骨肉,而殿下之至親也。
若非與於兇謀者,所宜哀矜而憐恤,不宜猜忌而疾怨也。
周公以天下之誅,誅管、蔡,而以至親之義,封其子仲。
若無蔡仲之率德改行,則固難輕議,而聖人至公、至仁之心,豈非帝王所當法者哉?前後誅死者,其子若女嫁娶過時者,雖有許婚之命,罪人子女,孰肯連婚?若非自國家擇定,則終無嫁娶之日,恩命歸虛,恐非誠實之意矣。
窮閻下賤,皆有配耦。
雖曰罪人子女,豈忍使先王血屬,不得降同於黎庶,以傷天地之和哉?至於光海廢處九年,尙今保存,此前古所罕有,而殿下所以待之者,無所不用其極,衣食供給,少無欠乏,聖德如天。
不但擧國臣民,欽仰歎服,書之史冊,亦有光矣。
第生長富貴之中,久處困苦之地,塊然獨居,必有所難堪者。
任姓人之死後,未知何人侍奉乎?此殿下所宜軫念處也。
伏願殿下,以祖宗之心,待宗戚;以祖宗之法,禁其非。
如外屬之類,戒之以驕奢,毋假以權要,其飢寒窮困者,特加撫恤。
誅死絶屬者之子女,隨其年歲,擇定婦壻,給其婚資,俾免失時,丁零無依者,公給廩料,俾得存活。
光海所處,稍加葺理,高廣垣墻,士族、宮人之存者尙多,擇其平日少知謹愼者一二人,許令共處,使之優遊度日,得終天年,以益昭聖德焉。
一曰刑內。
詩曰:「刑于寡妻,以禦于家邦。
」傳曰:「家齊而國治。
」齊家者,正始之本,王化之基也。
人君正位于外,後妃正位于內,內言不出於梱外,外言不入於梱內,以嚴內外之限,以杜私邪之徑。
左右宮妾,肅恭敬畏,罔敢爲非;戚屬姻婭,嚴憚隔絶,毋得夤緣,此刑內之法也。
殿下內無嬪禦之人,外絶攀附之路,家法可謂正矣。
然而臣等竊有私憂過慮,恐殿下嚴內之政,不惟不及於古之帝王,尙有不及於癸亥之初者。
何以言之?問安婢僕,出入禁門,私獻酒食,交錯闕庭,祈禱山川,宮女公然往來,搬運雜物,廐馬疲於道路。
殿下上奉慈殿,固知無違之道,不能一從繩墨,亦豈殿下之所盡知?然而流聞於外,竊歎者衆,臣等如聞父母之過,安得不盡陳於君父之前?伏願殿下,體家人「威如之吉,反身以正」,肅淸宮闈,如大明中天,而群陰自消;如正門洞開,而曲徑自閉。
待宮妾以嚴,臨暬禦以莊,毋啓寵而納侮,毋以恩而掩義,毋以私而害公。
至於戚屬姻婭之輩,亦是人臣,何敢私相問安,私相獻進,訪問宮中?如有此弊,擧其姓名,言于外廷,付諸有司,以示公明正大之道焉。
奢麗之飾,浸潤之言,不但斥遠,且加罪罰。
祈禱之風,無益之作,一切禁斷,雖事係慈殿,大則盡誠幾諫,小則方便善處,無俾慈殿塞淵之聖,或蹈有過之地,使大聖人所爲,萬物鹹覩焉。
一曰進學。
帝王爲學之道,莫先於窮理。
窮理之要,不外於讀書,而讀書之法,貴在循序而緻精,居敬而持志,以爲修齊、治平之本焉。
惟我殿下,聖學旣就於甘盤,講論益篤於經幄,經書、史冊,無不涉獵,宜其學造罔覺,道積于躬,有以窮天下事物之理,有以盡格緻、誠正之功,有以立修齊、治平之本,有以緻中和、參贊之功,而奈何發諸樞機,施諸政令者,有與經訓,大相背悖者多也?試以一二事言之。
書不雲乎?「克謹天戒。
」何殿下,不能盡敬天之誠,以緻天心之不豫也?書不雲乎?「若保赤子。
」何殿下,不能盡愛民之仁,以緻邦本之日搖也?「從諫則聖」,書之訓也,而何殿下,拒諫、自用之至此也?「任官惟賢」,書之訓也,而何殿下,知人、善任之未盡也?書曰:「克儉于家」,何殿下之昭儉、示樸,不及於古帝王也?書曰:「立愛惟親」,何殿下之恩義兩盡,不及於我祖宗也?書曰:「始于家邦」,何殿下之宮闈之嚴,漸不如初也?先儒曰:「未讀是書猶是人,旣讀猶是人,此不善讀。
」殿下之九年講學,不幾於不善讀乎?此無他,殿下以聖賢相授之心法,謂之高遠而不可學,不探其本,而徒事其末;不究其旨,而徒取其文。
開筵展讀,不過爲一時之文具,買櫝還珠,了無實見之得。
加以淵默是尙,下問是恥,禮數嚴絶,情意未孚,筵臣勸講,徒備故事。
或間日開筵,或數月廢講,接賢士大夫之日少,親宮妾宦官之時多,故心與道離,情以私動,淸明日去,志氣日消,未極義理之趣,不擇公私之分。
迎合之言,易以抵隙;激成之說,如石投水,眩亂、逼迫之論,日進於前;威制、獨斷之漸,已著於上。
喜怒之發,不得中和之正,而辭令之間,率爲忿懥之歸,宋臣朱熹所謂挾雷霆之威,肆然於人上,而莫之敢攖者,不幸而近之矣。
李楘、趙絅等論罪之敎,一下於政院,瞻聆所及,大小驚惶。
幸賴日月之更,旋收風霆之威,孰不仰大聖人所爲,出尋常萬萬哉?第去國之臣,已無及矣,敢言之士,將離禁闥,而請留之章,久未蒙允,此臺諫之所以引避,而臣等之不能無望於庶幾改之者也。
至於儒生狂妄之擧,本不足以介天地之量,而停擧之罰,又豈至尊之所宜知哉?趙珩等旣承停擧之命,與四館一會,論議不一,則當以不敢承受之意,具由啓達,而終無一言,及夫聖敎之下,始爲回啓,固不得辭其責矣。
然而此不過新進之人,不識朝廷事體而然,豈有一毫違命之意哉?天怒過激,至有拿鞫之命,朝侍威顔,夕就獄吏,抱冤囹圄,情事未暴,恐非用罰之中,接下以禮之道也。
至於尹鳴殷,以年少新進,獨立敢言,殿下宜嘉奬之不暇,而反下特遞之敎。
噫!嚴旨屢降,氣象愁慘。
廷臣惴惴,無樂於立朝,正如繁霜積雪之下,百卉具腓,元氣蕭索,薾然無復生意,豈非不幸之甚哉?伏願殿下,大警於心,以居敬窮理之術,驗之於身;人心道心之萌,益察其幾,擴充之如泉達而火燃;克去之如戰勝而攻取,使義理常明,物欲退聽。
又頻接儒臣,從容講磨,酬酢論難,至於治道之得失,四方之利病,亦令盡言畢陳。
君臣之間,上下洞徹,如家人父子之情,而如有違理逢君,先利病民之說,痛加裁抑,毋使張皇,以尊國體,以正治法焉。
宋臣程頤曰:「人之情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爲甚。
第於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畏,而於道思過半矣。
」謝良佐曰:「克己,須從性偏難克處,克將去。
」呂祖謙少時,性氣粗暴,看論語至「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忽然覺得,意思一時平了,終身無此病。
更願殿下,益加意於懲忿也。
臣等妄意,殿下受病處,尤在於此,故重言複說,而不敢避煩瀆也。
答曰:「條陳之事,無非格言,予當惕念而採施焉。
」因下敎曰:「玉堂恥君不賢,憂國將亡,寡人闕失,民生利病,畢陳無隱,予用嘉歎。
其令該司,各賜廐馬一匹,以表予意。
」又下敎曰:「箚中所謂先朝王子,亦有無家者,而殿下先爲大君營宅等語,殊極忠直。
若非此人,幾不聞予過也。
王子君無家者,量給買家之資,一以施直言,一以安予心。
」 10月4日 ○甲辰,大司憲金壽賢啓曰:「天災、民怨,愈往愈甚,國家之勢,殆哉岌岌,加以上下否隔,情義未孚。
遞易大臣,如視小官;輕棄臺閣,無所顧惜,銀臺之官、經幄之臣,相繼斥黜。
至於儒臣之小失,特降刑部;諫官之敢言,亦令遞免。
鼎席幾空,言路杜絶,群情惴惴,朝不保夕,危亡之患,不一而足。
如臣疲軟,豈可更叨風憲之長,以速苟容之誚乎?」答曰:「勿辭。
」 ○副提學李敬輿、校理李景曾、副校理吳竱、修撰姜大遂等,上疏乞還收賜馬之命,答曰:「古人以一言之重,比於千金。
爾等所進藥石之言,奚啻此比?昔唐之太宗,賜魏徵以金甕,未聞辭而不受,亦未聞以此不言。
爾等宜安心勿辭。
」仍令政院,面給其馬。
時,進言者多不見施,及敬輿等受賞,人稱近世異數。
或者以爲,恥君不賢,憂國將亡等語,是上不平之意也。
○以金尙容爲吏曹判書。
○江原道蔚珍、平海大水,被災之慘,甚於乙巳。
監司以聞。
○副元帥鄭忠信馳啓曰:「副摠張燾,因孫撫院撤回之令,率舟師一千三百人,發船而去。
黃都督托以巡審義州,爲遲留之計,沈世魁亦不願歸,而明春都督若撤回,則世魁亦不得獨留島中」雲。
○司諫金世濂上疏曰: 今者築城江都,所以固根本也;考講三南,所以擧舊典也;不守義州,力不足也,而臣以爲失人心之本在此。
夫江都,天險也。
島以爲城,海以爲池,守禦得當,虜豈飛渡?設令虜,不幸近海岸一步地,殿下其能背孤城血戰,與此賊爭一朝之勝敗哉?帝王駐蹕之所,不可無徼巡周衛之設,則築城之擧,固無不可,但以今日之勢揆之,則不可不少停。
何者?山陵大役,起於上歲,旱澇之災,又酷今年,根本之地,民力已竭,西成失望,野哭相聞,流離飢饉,十室九空。
驅之以畚鍤之苦,策之以版築之艱,欲民之不困,難矣。
城未畢而怨已成,此臣之所大懼也。
三南,國家之腹心也。
近年以來,民怨方興,賴大家士族,相與維持,不至渙散。
考講之法,乃祖宗舊制,循例考講,自有都事,而禦史之行,遠近狼顧。
無軍籍之實,而有騷動之患,適足以駭三南之耳目。
憲府之請,臣實未曉,廟堂乃以數改爲重。
若知其不可,何害於十易?今雖發行,不專爲考講而行,則追寢其事,有何所損?事固有名異實同者,若令着實擧行,雖不遣禦史,不患軍額之不增。
三南之民,連歲飢饉,流離怨咨,小大不安。
講未半而怨已起,此臣之所大懼也。
平安道,國家之門戶也。
驟經兵火,淸北爲甚,而收合餘燼,保守安州,則國家亦豈嘗一日忘義州哉?方繕甲儲糧爲必守之計,不曾以淸北爲可棄之地也。
割棄之說,播於一道,民皆曰:「國家棄我,安所歸乎?」互相傳訛,不平之氣滿腹。
今日爲守禦之用者,此民也;爲戰鬪之用者,亦此民也,而民怨至此,豈不寒心?西民愚樸,易惑而難曉。
臣恐急難之際,以此爲口實,而無意於死長,則非細故也。
盤庚遷殷,屢進厥民;成王還周,尙用多誥。
自上古之世,未免爲曉諭之擧,宜詳陳曲折,以慰其心。
一道之內爲守令者,率皆武夫,善惡相半,軍政廢墜,按撫陞黜,所不可已。
西民旣以見棄爲憤,而守令又從而不恤,則其不爲西入島、北入胡者,幾希矣。
此臣之所大懼也。
噫!人心一散,大勢已傾。
殿下雖有十丈之城、十萬之衆,無益於勝敗之數,臣恐群臣之爲此計者,過也。
伏望殿下,可停者停之,可改者改之,可諭者諭之,不使人心離散,非獨生民之幸,實國家之福也。
上下備局議之。
備局回啓曰:「江都軍幕,則旣承聖敎,當待明春,築城之擧,竝宜徐議處之。
三南校生,則獨令禦史考講,必抱不均之歎,令本道都事,依前擧行無妨。
淸北割棄之言,未知起自何處,而浮言胥動,怨咨盈路,疑朝廷實有割棄之事者然,誠非細慮。
先王朝乙巳變生之後,歲遣禦史,巡按邊上,或一歲再遣,而近日,關西久廢巡按之擧,邊上民情,亦多缺然。
委遣禦史,曉諭民間,宣布朝廷之意,兼察民間疾苦,守令賢否而來,亦似得宜。
」上從之。
以李命雄爲平安道巡按禦史。
○上將親行冬享于太廟,會,郡主夭逝。
上問仍行與否于禮曹,禮曹回啓曰:「大祭齋戒前期七日,凡弔喪、問疾、刑殺文書,不敢以聞者,乃所以敬愼於緻齋之意也。
今此郡主之喪,雖未成殤,而自上驚慘,庸有極哉?受誓戒之後,有妨於緻齋之義,仍行大祭,實涉未安。
大臣之意,亦以爲宜停雲。
」上從之。
○上下敎曰:「郡主之喪,隻令歸厚署官員看護,給造墓軍若幹人。
」 10月5日 ○乙巳,持平趙贇啓曰:「近觀殿下,心有所大欲,而於義有所未安,故廷臣爭執之,殿下亦不欲公言排之,而私憤積憾,蘊蓄于中,喜怒之發,不得其正,以至害政而害事者,不一其端,豈非深可歎哉?噫!李楘、趙絅,決非依阿苟容之人,殿下橫加罪名,少無假借,臣實爲殿下惜之。
雖然,彼楘、絅,又何足言哉?凡不容於此議者,殿下之朝廷皆是也。
今日而責一人,明日而斥一人,而不思附會者,皆將去國,則殿下其誰與爲國乎?亡國喪邦之幾,決於此擧,而殿下蔽於私意,自不覺悟,臣實痛悶焉。
目今直氣沮喪,臺閣蕭然。
雖以剛方正直之人處之,猶懼不堪其任,況臣疲軟萬萬不似者乎?決難仍冒。
」答曰:「勿辭。
」 ○定南軍入戍安州之限,十朔而遞。
10月6日 ○丙午,鹹鏡監司李安訥馳啓曰:「北關,軍兵少而將領多,別設營將,生一弊端。
請以鏡、明、吉三邑中一守令,兼差營將,以除一分之弊。
」又馳啓以爲:「六鎭凋弊已極,而無藩胡接待之事,鍾城、慶源兩邑判官,實爲不急之官。
宜姑減省,以爲邊民蘇復之地。
」上皆從之。
○以尹墀爲右承旨。
10月7日 ○丁未,益寧君洪瑞鳳上疏,辭內局提調及備局堂上曰: 賣官爵以厚私門,是何等罪惡,而朝廷旣置之不問,受賕者又恬然安處,則天下寧有是理?臣有貪墨之行,義不可更辱周行,而狗馬之疾,隨日而劇。
臣之兼帶內局提調、備局堂上,俱係緊重之地,伏乞幷賜恩遞。
答曰:「賣官之說,大不近似,故予不聽信,卿其勿辭。
」 10月8日 ○戊申,太白見。
夜,雷。
○江都有雨雹之災。
因留守李時白狀啓,量減宣惠廳所納之米。
○接伴使李溟馳啓曰:「都督使中軍邵國祚、旗皷官曺秉義,將率四千兵,乘船直向千家莊,不日當發。
亦令東江一帶諸島,薪島、獐子島、廣鹿島等處屯兵,一齊向北,互爲聲援。
」蓋以孫撫院票文,有登岸挾攻之語,故都督佯言「發精銳疾趨」,爲乘虛搗巢之計。
奴賊七月悉擧,犯大淩河,守將祖揔兵,與寧遠衛所駐兵合勢,出城門外,驅逐之,奴賊退屯三十裡。
時,秋霖連日,久與相持,都督掣後之擧,似是誇張之虛言雲。
10月10日 ○庚戌,太白見。
10月11日 ○辛亥,南陽、振威兩邑大雨雹。
○先是,李貴、金自點,因入侍,言仁興君、慶昌君、東昌尉等作弊之事,仁興君、慶昌君,皆上箚待罪。
至是,東昌尉權大恒亦上疏陳辨,上下敎于政院曰:「近來諸宮家,皆尙淸儉,筵臣所陳,必是誤聞也。
雖然,其言出於爲民除弊,聽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使民生無怨國之心可也。
古語雲:『人非堯、舜,何得每事盡善?』旣往雖或有一事之未盡,未必深惡而煩論也。
然駙馬則與王子君,地位懸殊,安敢偃然陳箚,煩瀆上聽哉?朝廷事體,似不當如是,故言之,政院知悉。
」 ○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尹昉曰「洪瑞鳳之爲吏判也,臣以爲善於爲政矣,頃聞李貴指爲受賕。
此事必須明白見之然後,可以言之。
宰相負此受賕之名,而無路暴白,情甚冤矣。
」上曰:「貴之言非矣。
瑞鳳豈有是事?設若有之,必明見而言之可也。
若果受賕,則貪墨之罪,豈不重哉?貴雖元勳而素不擇言。
苟非元勳,當有罪責矣。
」昉曰:「近日玉堂箚子,辭極切直,至有賜馬之命,眞盛德事也。
然賞諫,莫若聽諫之利於行也。
」上曰:「卿言甚當。
」昉曰:「以樸知誡削籍儒生停擧事,命下之後,不卽回啓。
此則四館之罪,而難制者士也。
摘發停擧,亦甚不易。
以此四館久在縲絏之中,似甚未安。
」上曰:「近因本府堂上有故,且以大祭齋戒,尙未之決耳。
然士子亦一王民,如有罪犯,則何可以士子而不之罪乎?」昉曰:「士固難制。
惟可以導迪而化之,不可以威罰而治之。
」上謂金世濂曰:「爾頃在島中,見黃都督,其爲人何如?」世濂曰:「黃龍一,襲毛文龍故套,且有貪墨之行,島中無不唾罵雲矣。
」權淰曰:「近見淸北各邑馳報,則皆以爲城池已完,而絶無軍器雲。
臣曾於榻前,請除出三南若幹軍器,入送西路,而該曹尙不擧行。
遠道則雖難運緻,姑以近道軍器,收送似當。
」上曰:「遲延至今者,欲待體臣出仕而議處之也。
令兵曹問于體臣,從速處置。
」其後以各道軍器,分送于平安道。
10月12日 ○壬子,平安道寧邊府大雨雹。
○憲府啓曰:「東昌尉權大恒,托以徵債,擾害民間,又以帖給馬不才,怒打太僕下吏,竟緻殞命,而乃敢陳箚,至瀆天聽,事極可駭,請命罷職。
行司正柳汝恪,前任東萊,唯事崇飮,當旱災慘酷,自上減膳之時,日與諸鎭將縱酒。
公貿之木,過責以精細,貽弊列邑,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權大恒不必罷職。
」再啓而命推考。
○益寧君洪瑞鳳上疏曰: 伏聞昨日筵中,臣之名與李貴之名,俱出於說話間。
蓋貪贓之律至嚴,不可以貴近而饒之,誣罔之罪亦嚴,不可以崇高而置之,請就李貴所言洪時泰、樸宗男事而陳之。
時泰,乃任實人,而居館累年。
鄭曄爲大司成,稱其醇謹,薦之銓曹,得補齋郞,循次遷轉,爲典牲主簿,金壽賢曾擬於守令之望。
此兩臣者,豈皆有私於時泰耶?臣入銓曹,纔半朔,卽參大政。
時泰以時任主簿,備擬於雲峯,幸受天點。
其所謂賂以全船者,尤極無據。
時泰之得擬雲峯,纔十餘日,何暇走通於七日程之任實,撐駕海船於氷凍之節,達於京師乎?江上居人,不啻十指十目。
伏想李貴,必具證左然後,有此陳達,若與之對辨,則臣之罪著矣。
樸宗男雲者,是樸彭年之後,其父、其叔,皆以先朝錄用之敎,除職。
臣以爲雖是忠臣之後,別無著稱之才,終不擬望。
今若取考本曹文書,而宗男之名,或在政草,則李貴之言,方可大驗。
至以時泰、宗男俱已物故,欲絶自明之路,旣死之宗男,雖不可作,而時泰則無恙生存,倘賜鞫問,與臣辨覈言根,則其曲直、情僞,立可見矣。
疏奏,上命還出給曰:「受賕之言,誠極驚慘。
然君上燭其冤狀,大臣陳其誣罔,則被謗者,更無可辨之事。
益寧君洪瑞鳳,不思君臣之分嚴,徒懷忿疾之私心,三陳疏章,瀆擾不已,事極非矣。
其中樸彭年忠臣之說,尤極駭異,姑先推考。
」 ○以具宏爲刑曹判書,李尙吉爲大司諫,鄭百昌爲吏曹參判,尹煌爲大司成,韓興一爲副校理。
10月14日 ○甲寅,平安道永柔縣海溢,泰川縣大雨雹。
○諫院啓曰:「今以大君婚禮,都監都廳及奉禮,得蒙賞加之命。
禮,適子冠於阼階,衆子不得與列,所以明適、衆之別,而遠嫌疑也。
尊卑旣分,輕重自別,大君昏禮時執事,豈可與王世子嘉禮廳,同其賞哉?請還收李德洙、樸筳加資之命。
」答曰:「世子嘉禮後,賞加者八人,今隻二人,不可謂之無別也。
且李德洙等,皆合於陞秩,須勿煩論。
」 10月15日 ○乙卯,夜,雨雹。
月入太微西垣。
○禁府論四館趙珩、鄭弘緖、趙績、郭瀜等罪,盡奪告身,上命徒年定配。
諫院啓曰:「伏見趙珩等徒配之命,竊以爲過也。
樸知誡削籍之儒生,初有停擧之命,則爲四館者,當趁卽相議處置。
若出於多士公共之論,未易指的,則亦當具由報知政院,而遲延時日,久無皂白,不可謂無所失也。
第念趙珩等,俱以新進之人,未諳事體,以至於此。
今若加罪於正律之外,則有違於原情定罪之意,請依該府擬律施行。
」憲府亦以此爭之,上竝不從。
○命選專經文臣。
以每年春秋殿講。
10月16日 ○丙辰,黃海道海州、延安海溢。
○太學儒生空館。
同知成均館事金尙憲、大司成尹煌等啓曰:「昨日夕,上下齋儒生及方外儒生四十餘人以爲:『削籍知誡,乃是多士公共之議,而今者若幹人獨被停擧。
多士不可歸罪於彼,而甘心幸免。
且頃者筵中,有近日士習大壞,有若異域人之敎,尤不敢自以爲儒士,而冒居首善之地,空館以出雲。
臣尙憲聞卽馳進,則夜已深矣,不得招集開諭,隻與官員等守直聖廟矣。
」答曰:「知道。
」又啓曰:「臣等開諭諸生,則諸生以爲:『不敢冒居之意,與昨日無異』雲。
自前有空館之擧,則或有特遣禮官,敦論之時。
敢稟。
」上從之。
○禮曹啓曰:「臣等考親籍之儀,天子三推,諸侯九推以勸。
耕籍者,是人君初服之應行大禮,而反正以來,國家多事,未遑修擧。
尹昉之陳啓於榻前,實出於修廢墜、重民事,請待明年開春,蔔日擧行。
」上從之。
○上命召對,講《書傳》。
○雷電,雨雹。
西南有聲如風水相激,移向東方。
10月17日 ○丁巳,金瑬又上箚,乞遞體察使,答曰:「當與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金瑬受委五年,軍政頗擧。
大病之後,精神雖未覺衰,筋力有所不逮,有此辭箚非止一再,而當此邊圉憂虞之日,體臣去就,未敢輕議。
」答曰:「知道。
」 ○上命召對,講《書傳》。
講訖,參贊官李聖求曰:「士子等不知聖廟之重,隻以言語之失,至於空館者,一年而再見,不幸甚矣。
然士子難以威制,宜特下溫旨,諭令還入。
」上曰:「古亦有空館之時耶?士習大乖,今後則恐逐月空館也。
」聖求曰:「聞先朝妖僧普雨時,有空館之擧。
或以空館,問於先正臣李珥,則切責其非雲矣。
然旣已空館,則還入亦無其由,宜別樣開諭。
」崔惠吉曰:「頃者,四館雖未能摘發,當卽具由入啓,而遷延累日,此其罪也。
該府旣已定律,而復加格外嚴法,恐非淸朝美事。
」上曰:「樸知誡未知有何罪也。
果得罪於倫紀耶?」聖求曰:「樸知誡雖或異議,而爲士子者,隻宜一番陳疏,豈可削籍?然以士子之過激,復施過激之律於四館,尤不可也。
」惠吉曰:「靑陽敬差兩臣等被繫亦久,殊涉冤枉。
」聖求曰:「獄情之曲直,雖未可知,一邊治獄,而一邊囚繫其推官,未知何如?」上曰:「凡按獄之體,旣已承服,則當以此斷案,而承服之後,復加刑訊曰:『十番承服,而一番發明,則汝當生』雲,予未知此何律歟?近來用法不公,人無畏憚,詛呪之變,處處有之。
苟有現露者,卽當痛治,或以士族而宥之,或以相知而護之,則國中之人,以非命死者多矣。
」 ○上命夜對,講《大學衍義》。
參贊官尹墀曰:「近來天災疊出,未知終有何變耶?聖上須以至誠應天,則天必有感通之理。
」上曰:「應天之道,亦不外乎改過遷善。
諸臣僚亦皆知予過失,宜悉陳無隱,俾予改之。
」墀對曰:「聖敎至此,國家幸甚。
傳雲:『表正則影直,』意者,上之所以示群下者,有未盡而敎化不行,以至於此耶?近日士習,亦極寒心。
以空館一事,可知矣。
」檢討官具鳳瑞曰:「聞空館,非隻爲停擧也,以異域字雲,此必注書記事之誤也。
」上曰:「取考東宮朝報,則注書記事,甚疎漏矣。
前日學儒之疏,有抗之之語,且多可駭、可愕之言,雖謂之異域之人,亦可也。
」墀曰:「先正臣李滉言空館事以爲:『士子本無言責,不可盡言是非。
惟宗社之安危,吾道之盛衰,則雖陳疏可也,至於空館則決不可爲』雲。
今之士子,孰不聞此定論哉?隻以過激之論,至於空館,然旣謂之士,則隻當優容,而開曉之矣。
」鳳瑞曰:「頃日玉堂之賞馬,外間以爲:『聖意不平而有是賜,反不如嚴旨之下』雲。
臣甚恨之。
臣曾於數年前,以史官入侍,閔應亨有直言,命饋之酒,而當時無異論。
今之議如此,外間之嘵嘵,不足多責,而無非聖明不卽快從忠言,故敢爲此忖度也。
」上曰:「外議如此,則誠極寒心。
上下情意之否隔,今果甚矣。
」墀曰:「此無他,聖上不能從諫如流,故如此耳。
若誠心聽納,則人言當自息矣。
」上曰:「以何語,謂予不平歟?」墀曰:「意者:『恥君不賢』之敎耶?」臨罷,命賜酒饌。
10月18日 ○戊午,同知成均館事金尙憲、大司成尹煌詣闕,啓請溫諭多士。
兼知成均館事張維亦上箚以爲:「多士,國家之元氣,而斯文之所賴,而不墜者。
雖有過激之擧,可感以德義,不可勝以威怒。
」答曰:「當勉副焉。
」 ○慶尙道安東地人家,李再實。
○以樸炡爲吏曹參判,金南重爲副應敎,李命雄爲修撰。
命雄之爲刑郞,特除也,今之爲玉堂,亦特除也。
時,以爲上怒少霽。
○京畿驪州、安城、竹山等邑,氷雹交下,大如鷄卵。
10月19日 ○己未,上下敎曰:「前日學儒疏中,多有不遜之語,樸知誡削籍,亦似駭怪,故予以爲:『世祿子弟,異於草野之士,其言不宜無禮,其處事亦不可縱恣,而近來士習乖舛,有同異域之人』雲雲矣。
館學儒生,以此空館,可謂異哉!空館當否,雖未可知,而因予無德,聖廟屢空,揆之事體,誠極未安。
令該曹,推擇謁聖日。
」禮曹以十一月初五日推擇以啓。
○憲府啓曰:「近來,士大夫中有老親之人,結契設宴,一歲再行,此固人子悅親之至情。
其在昇平無事之日,不害爲慶壽之盛事,而目今邊虞孔棘,變異罔極,水旱之災,皆足爲危亡之兆。
君臣上下,正宜恐懼節約,不遑寧處。
而今乃求請遍行於八路,炬燭取辦於各司,以至畿甸守令,擅離官次,奉親來參,種種貽弊,不一而足。
請廣州牧使李碩達,從重推考,壽親宴會,限明年秋成,一切禁斷。
」上曰:「依啓。
慶壽宴,雖或有弊,豈至此甚?不必禁斷。
」 ○上命召對,宦官有鼾睡聲。
參贊官韓仁及進曰:「人臣昵侍天威,竦然敬懼之不暇。
況宦侍牢睡於榻前,怠慢無禮甚矣。
請推考。
」上從之。
時,宦侍有吳大邦者,詰責政府,而亦不之罪,及其養子以恭下鄕,而至命乘馹,政院以爲不可,上乃從之。
○掌令權淰引避曰:「臣參慶壽宴契中,而聞有八路求請,一年再行之論,雖是浪傳,旣有物議,不可久冒。
」執義權濤引避以爲:「參契之人,多是鉅公名流,求請之輳集,實由於此。
臣不得不論,而以緻同僚引避,請遞臣職。
」諫院處置曰:「一年再行之說,未免失實,盛陳設宴之由,亦涉枝蔓,請竝遞差。
」上從之。
10月20日 ○庚申,尹昉上箚曰: 前日登對時,略陳耕籍之禮矣。
退求前日《謄錄》,則祖宗朝《謄錄》,已盡散失,隻光海時一冊存焉。
應行事目,其弊甚多,無實而有弊,誠如聖敎。
今欲行之,隻擧其禮,以示勸耕之意,而第今年農事,被災尤酷,明春荒政方急。
此時一事害民,所關亦大,姑觀時勢,徐議退行似當。
上從之。
○訓鍊都監啓曰:「頃者議以軍器輸置于江都,而以房室未造,尙未移送。
聞江都訓鍊廳有樓庫,亦可姑藏雲。
氷合之後,則陸運甚難,宜趁冬前,先送若幹軍器于本府。
」上從之。
10月21日 ○辛酉,右議政李廷龜,以兩相皆遞,亦不自安,呈告不出,上命不允批答者三,遣史官諭之者,再,遣承旨敦諭者,一,又親批諭之曰: 大臣進退,係國安危,未可易也。
目今災異、人心,俱極可虞,而卿抱才高臥,不思弘濟。
國家顚隮,則其敢曰在家不知乎?又何以謝祖宗於他日也?予之待卿,雖曰失道,卿之自處,亦或未盡也。
卿義當休戚是同,須速出仕,勉輔寡昧。
至是,廷龜又上箚固辭,上復優答不許。
○上引見江華留守李時白。
時白曰:「江都民弊,不可不盡達,況此雨雹無前之災乎?本府尤甚被災者六處,其餘則雖不至已甚,而隻餘禾莖,前頭民事,罔知攸濟。
」上曰:「尤甚處則使之全減收米,而該曹以爲不可盡蠲雲,故量宜半減矣。
」時白曰:「臣意,欲姑以糶米分給,以待明年還捧,然民情則專望其賑濟矣。
」上曰:「民窮到春尤急,今不可徑先賑濟,糶給則可矣。
」又曰:「收米事,請令戶曹,更加參酌擧行。
」上曰:「江都戶數幾何?」時白曰:「人口一萬三千有餘,戶數則雖未能詳記,而幾六千矣。
」上曰:「江都不經兵亂累百年,民戶何其少耶?必有流散也。
」時白曰:「田土狹小故,民亦不多矣。
」上曰:「內官因公幹往見,則別建一堂雲。
何重用民力耶?」時白曰:「君上所禦,不宜太隘,故俟農隙始役。
一堂之成,何至弊及於民?」上曰:「雖然,不無民弊,須量民力而爲之。
且民必艱食,以米雇役。
」 10月23日 ○癸亥,濟州牧使李眞卿,竝進預差馬,命還之。
舊例,牧使、判官及兩邑守令到任,取禦乘可合馬二匹,擇進一匹,而其次則稱以預差,遞來時或私占。
眞卿以爲,旣曰禦乘,則不宜私占,遂竝封進,大靜縣監李球、?義縣監崔仁健,亦願一樣封進。
兵曹以爲:「其探試朝廷之意,欲鑽倖門之狀,誠極可惡。
請李眞卿先罷後推,竝退還其馬,以懲泛濫之罪。
」答曰:「所謂預差,似是封餘,不安於私用,竝請封進。
其意則可尙,然一番開路,而守令之廉謹,不如眞卿,則不無預差之外,又備私用之理也。
依回啓施行,眞卿等必無探試之理,宜勿罷職。
」司僕寺請以其馬,移充壬申貢馬,上不許,仍敎曰:「還送之時,令沿路各官,量給草料,俾無遠人狼狽之患。
」 ○時,儒生空館,已八日。
上遣承旨李景憲諭之,儒生等散在其家,最晩有數人來。
初言當與諸生更議,而終言難入之意,遂至日暮。
上怒曰:「儒生稱病不來,則承旨當卽復命,而終日留待,事極駭愕。
承旨李景憲先罷後推,以懲其貽辱君上,虧損體面之罪。
」成均館啓曰:「臣等詳聞曲折於儒生等,則空館之日,有若幹儒生,自外入來,不議於齋任,首倡空館之論,初非一國多士商議之事雲。
臣等備諭事理,使之通于多士,入守聖廟,則齋任旣已入來,方外諸生,亦將次第入來雲矣。
」答曰:「知道。
」政院啓曰:「承旨進去之後,館官始招儒生,以緻承旨久留。
且問其齋任今始差出之由,則答以『前齋任或出外,或曾擬蔭官,不得察任,故館官取其前日齋任望,圈點差出』雲。
自前太學空館之時,齋任儒生,則留在學宮近處,自上遣官開諭,則卽爲進來者,古例也。
今番空館時,則諸生不待齋任,各自散去雲。
若然則新齋任當卽差出,以爲開諭還入之地,而膠守常規,以待承旨回還,始乃差出,其不能周旋之失多矣。
請大司成尹煌及掌務官竝推考。
」上從之。
10月24日 ○甲子,上接見椵島差人任都司于崇政殿。
差官曰:「朝廷所謄皇勑及督府文書,欲躬進殿下,皆已見燒,惶愧莫甚。
」上曰:「我人不謹,以緻失火,事極驚駭。
且未審朝廷所謄皇旨者,何事?」差官曰:「朝廷所謄,非皇勑也。
六月奴賊之來,欲借船攻島,而貴國終始不許,都督義之,奏于皇上,皇上嘉之,有奬諭之旨。
兵部以此傳于都督,都督今送差官矣。
」上曰:「不借船者,乃職分內常事耳。
至達天聽,緻有奬諭之旨,小邦之榮光,乃督府之恩德,不勝感幸。
且咨揭亦何事?」差官曰:「其咨文主意,亦是奬諭貴國耳。
且島中生靈,仰賴接濟多矣,而過冬糧餉亦急,以此略及於揭帖中,使俺亦面陳曲折矣。
江、白兩差之來,雖得萬石,若分之於萬人則足矣,其餘當若之何?不忍坐飢,敢此更瀆。
」上曰:「民力已竭,今不可更許,而督府與大人,切懇至此,當復以三四千包應副矣。
」差官曰:「前者所送貨物,隻是數萬之價,唯望其準許耳。
」上曰:「黃海道雨雹尤甚,三四千包之外,當以平安道之穀添之。
」差官曰:「頃日白遊擊之來也,都督使給價市馬,貴國不受價而送馬。
且玉帶,是獻也,豈望報乎?至以人參添數而報之。
島中之於貴國,常多擾害,豈復虛受?玆送還。
」上曰:「馬則切於戰用,故遺之,人參則禮無不答故耳。
今都督不之受,實深慙赧。
大人須陳此意于督府而留之,則於小邦之心,安矣。
」仍贈禮物如例。
10月25日 ○乙醜,任都司出避江郊。
以胡差仲男入城也。
上下敎曰:「接待所別設小宴,以示厚待之意。
」 10月26日 ○丙寅,胡差仲男入京。
備局啓曰:「仲男齎來書,非國汗書,乃城守王書,必是八高山之一也。
前日金差招見時,以其持汗書故,許令由正門以入,今則當由東夾。
」上曰:「非汗差則宜勿招見。
」備局又啓曰:「旣非汗差,宜有降殺。
若不招見,則必失其歡心,先令句管所,諭其降殺節次,渠若不願入見,則無失歡之弊。
」上從之。
翌日,句管所堂上,以此諭之,則仲男曰:「汗以親信人,出送城守王處,裁書以來,此實汗意也。
」句管堂上,又以尊卑無別等語諭之,仲男曰:「然則當任朝廷所爲而已。
」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卽見黃都督督糧咨文,其脅迫之狀,罔有紀極。
今雖以數千萬石之糧,拮據加給,其谿壑之欲橫逆之怒,終不可保其必無。
況彼每以我國賴渠圖存爲言,中朝必以爲然。
不知我國之受侵如此,留島之無益如彼,而顧我悶默受害,而無一言,則畢竟何以酬應?若一一上奏天朝,下咨軍門,則撤島之擧,雖不可得,彼必知戒矣。
」備局回啓曰:「日後我民之被害,明若觀火,道臣欲上奏下咨,誠出於不得已。
但念軍門旣陳撤島之奏,而聖旨亦不允可,以藩邦一奏,似難動聽,適爲挑怨結釁之地。
咨奏之事,似難輕議。
」上從之。
○校書館啓曰:「先朝宰臣崔岦,以文章鳴一世。
論者以爲:『近代文人之作,可以傳後者,無如此人,而身沒之後,遺稿散落,將至泯滅,人皆歎惜。
頃日朝臣相議回文,鳩聚私財,用活字印取,今已訖工。
竊念此雖私集,旣經朝臣通議印出之書,不可不進。
」答曰:「知道。
」 10月27日 ○丁卯,以姜碩期爲大司憲,趙邦直爲同副承旨,韓必遠爲執義,樸安悌、洪??爲掌令,尹孝永、金廵爲持平,權濤爲校理,李時楳爲正言。
10月28日 ○戊辰,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請招見胡差,俾無後悔,上曰:「箚陳之事,旣已議定,今難更議也。
」 10月29日 ○己巳,胡差仲男出去。
任都司自江上入來太平館。
○領敦寧府事吳允謙,上疏乞骸骨,上不許。
十一月 11月1日 ○朔庚午,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尹昉進曰:「先王朝《實錄》,當竝藏於香山,而以平安道爲不可恃,移置赤裳者,本欲以香山《實錄》合置之也。
他處《實錄》,自國初至先王朝,皆爲全史,此獨未完,香山所藏《實錄》,似當奉來於京城,合置於赤裳矣。
」上曰:「方今西路凋弊,待明年議之。
」 11月2日 ○辛未,命賜專經試講優等鄭太和、沈之漢、南宮鏶、徐挺然熟馬各一匹,琴尙絃半熟馬一匹,其不參者罷職,應講不通者推考。
11月3日 ○壬申,減京畿赴西軍。
李曙以爲,畿軍不宜赴西
○以閔光勳爲持平。
○命以試才禦史,兼按閱南方軍糧、軍器,以考勤慢。
從體察使議也。
○晝講《書傳》。
參贊官李敬輿曰:「近來上下否隔,情義不通,臺閣摧沮,言路杜塞。
若此而能爲國乎?癸亥之初,入侍經幄,則皆有歡忻皷舞之心,而今之侍講者,反有憂愁悶縮之色,此必聖上如流之美,漸不如初而然也。
且趙絅,雖非盡善之人,外間皆以敢言稱之。
今者特命補外,竊爲國家惜焉。
」上默然。
9月21日 ○壬辰,太白見。
○上接見椵島差官遊擊江定國于崇政殿。
時,島中飢甚,白繼安未及還島,又送江定國。
上召見之,定國曰:「今者摠鎭委送卑職,特爲西糧而來,島中生靈,無不望哺於賢王矣。
」上曰:「小邦不幸,連歲兇歉,而摠鎭之請,至懇、且切,故不顧民弊,已將五千包,竭力應副耳。
」定國曰:「卑職之未發也,白遊擊稟帖先到,摠鎭已知五千包之許貿矣。
然此豈可以遍活島民乎?卑職之來也,摠鎭分付曰:『若不得準請,則勿還島中』雲矣。
」上曰:「當問于餉臣處之。
」定國曰:「若問于管餉,則往復之間,爲日必多,卑職必有遲緩之罪。
」上曰:「小邦亦知島中之急,而將問于餉臣者,欲知米穀實數而處之,非不許之意。
中朝之民,猶我赤子,若可以救之,則豈忍恝視?」仍賜禮物,定國叩謝而退。
備局啓曰:「定國之請甚懇,不可全不許之,請加許三千包。
」上從之。
翌日,定國要見接待所堂上曰:「俺之來,專爲討糧。
若不得請,則許多民衆,必不坐待餓死,其勢將至就陸討食,雖都督,亦無如之何。
頃日雖得五千之穀,以此不足以資一日。
若不滿萬碩,決不能救濟矣。
」仍大怒,將走還,備局乃請更添二千包以許之,上從之。
9月23日 ○甲午,京畿江華、喬桐、通津、金浦、交河、富平、陽川、仁川、衿川、陽智等十邑,大雨雹。
9月24日 ○乙未,領議政尹昉出謝,因災異陳啓乞免,上不許。
○以吳允謙爲領敦寧府事。
9月25日 ○丙申,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南以恭曰:「自丁卯亂後,百官戎服,今已四五年。
實未知有補於自強之道,而上下紊亂,貴賤不辨。
頃者大君吉禮時,以冠帶行禮,則都民見之,以爲復覩漢官威儀。
章服重制,不可如是久廢矣。
」上曰:「卿言不無所見。
且聞皇朝,則奴賊方圍皇城,而亦不戎服雲。
以此議于大臣。
」領相尹昉議曰:「變亂之後,別無自強之事,而戎服一節,隻是虛文。
若君臣上下,一意於救民、固圉,則安不忘危在此,而不在戎服。
」上命自十二月朔,復冠帶。
9月26日 ○丁酉,諫院上箚曰: 臣等聞,祥多者其國昌,異衆者其國亡。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內,危亂者五十二國,災異特盛,而實未有一年之中,疊見、層出如今日者也。
初春,火及太祖眞殿,六月霜降南服,地震、川竭,半歲不雨。
熒惑錯行,太白晝見,可怪可愕之變,不一而足。
乃於本月二十一日,雷雹之變,尤極驚慘。
燁燁震電,疾風急雨,禾穀竝盡,野哭相聞。
臣等不敢知,國家獲罪於天者何事,而上天之譴怒者何事耶?嗚呼!今日之事,可謂急矣。
伏願殿下,進忠直之士,開敢言之路,以自用、狹人爲恥,以忿懥、不平爲戒;停不急之役,抑無名之費,繕甲鍊兵,勿以和親爲可恃,熟講荒政,必以賑恤爲急務。
思徵斂之病民,則務在節用;念奢侈之敗俗,則必先儉約。
一新舊習,赫然更始,災可變而爲祥,禍可轉而爲福。
何憂乎民怨,何懼乎邊警,何患乎天災物怪? 答曰:「箚辭無非至論,予當服膺,而自勉焉。
」 9月27日 ○戊戌,開城府留守李德泂馳啓曰:「本府生員李長馨等,呈書於臣,以爲自祖宗朝,優待本府儒士,至於校生,亦不行考講之擧雲。
請令該曹,照例施行。
」禮曹請一依舊例,勿令考講,以慰舊都士子,上從之。
○以具鳳瑞爲修撰。
○晝講《書傳》。
講訖,知經筵李貴曰:「士子之削籍樸知誡者,自上有停擧之命。
爲四館者,當卽奉行,而問諸四館,則爲群議所格。
且聞泮中有大議事雲,未知將復作何事耶?頃因聖敎中怪妄字,至於空館,今又如是紛紜者,何議耶?」時,趙珩以待敎入侍進曰:「臣以停擧事,會於中學,而四館論議不一,未得停擧矣。
」貴曰:「今日之事,誠可寒心。
君上若有非之者,則銓曹似不敢注擬,而今直擬望,少無忌憚,緻有改望之敎,是極可駭。
至於四館,親承下敎,而尙不擧行,何敢違拒君命,若是其甚乎?且崔鳴吉有何過失,而不擬政府乎?若必以名重者爲之,則金起宗自前望輕,而擬望於此,無他。
近聞,起宗主排追崇之論耳。
又有一說曰:『使李貴不兼經筵,則無雜議』雲,其計得售,則臣何得盡言於今日乎?張維以爲:『禰無定位,以宣祖稱禰,以大院君稱考爲當。
』夫考與禰,有以異乎?」上曰:「擧朝之所憤怒,卿何獨如是耶?彼以追崇爲亂倫之事耶?亡國之事耶?以予所見,不是得罪綱常之比,而爭之至此者何哉?君上欲尊其父母,如非大變,當曲從之。
今則非徒抑之,至於詬辱之,予以此爲辱,而不卽擧行。
銓曹注擬,亦甚無謂。
附其議則登顯之,忤其議則排斥之,人安得不附乎?」貴曰:「洪瑞鳳何必勝於崔鳴吉乎?上必欲明其是非,則宜速以鳴吉爲吏判。
」上曰:「予以金尙憲爲能文,頃見昭穆之論,必是不審文義,而讀之者也。
」貴曰:「大禮不可淹延。
卽招大臣及張維、樸知誡,與臣一時辨質,則不日而定矣。
方今國勢危亂,上下相阻,隻以追崇之論,情意未孚而然也。
必須先遞吏判,以崔鳴吉代之;以樸知誡爲大司憲,又收其弟子等,布列於朝,則論議一定,大禮卽擧,殿下但從之而已。
」上曰:「卿何必獨出而辨之乎?使渠等,任自爲好爵,而置之。
」貴曰:「如有不從者,勿論大小官,皆竄之遐裔,禮完之後,隨才收用,固無不可矣。
如以臣兼吏曹,則當不日而斥退異議者,進用道同之人,定此明倫之論矣。
」翌日,上下敎曰:「樸知誡削籍之儒生,罪甚不細,曾有停擧之敎,而尙不擧行。
四館竝拿鞫定罪。
」 ○正言尹鳴殷引避曰:「再昨本院之箚,實因雷雹之慘。
殿下受病之原、救時之務,皆在一轉移之間,而足爲修省之要也。
奈之何勿煩之批,尙下於進箚之後耶?噫!不畏強禦,趙絅有之;追崇謬禮,趙絅爭之;和親異議,趙絅斥之。
補外之命遽下,還收之請已久,而尙閟兪音,前日服膺自勉之意,果安在哉?李楘以直補外,而臺諫爭不能得;趙絅又以直補外,而爭不能得。
今如欲行於殿下之世,必爲阿諛苟容之態,然後乃得爲殿下之信臣。
臣雖無似,不忍爲此態,而苟合於殿下,請命遞斥。
」答曰:「太祖朝殿中卿卞季良,與兵曹正郞李薈,潛言趙浚等事,太祖聞之怒責,流于寧海。
祖宗之待功臣,可謂尊且重也。
彼趙絅,不識事理,或毀之以不測,或辱之以甚兇。
追崇,非亂倫、亡國之事,而絅又斥主張之人,是何道理耶?以古昔禦下之道論之,則絅難免杖流,安敢望百裡之任哉?且李楘,身爲承旨,欺罔君上,阿附權臣,自上有指鹿之敎,而專不愧懼,此實患失鄙夫也。
爾誠何心,稱譽至此耶?勿辭。
」翌日獻納尹坵、正言金廵、司諫金世濂,以不可處置引避。
大司憲樸東善、掌令李坰啓曰:「臣等伏見正言尹鳴殷避嫌之辭,其言切直,而殿下不賜溫批,反下未安之敎,臣竊惑焉。
以李楘、趙絅之事,前後論列,未蒙允許,終未免停止,尹鳴殷所謂苟容求合者,臣實當之。
何敢強顔仍冒?」執義金南重亦以此引避,答曰:「勿辭。
」 ○上下敎于政院曰:「勳臣,卽君上股肱,終始一心者,人人疑而厭之,則心腹解體,朝廷不尊,故或誅、或竄;大臣,任重、責大,見輕則無以治國,權重則時或有害,故侵侮者有罪,稱譽者亦有罪焉。
近來,狎侮功臣者,謂之忠直;叱辱宰相者,謂之敢言;無廉恥、有姦僞者,謂之直臣,良可痛心也。
頃者趙絅,有疑勳舊、辱大臣、抑追崇等罪,而予愛其淸儉,不以其罪罪之。
李楘視予如嬰兒,有所下問,不以實對,指鹿之敎,略不愧懼,晏然行公,此可謂無忌憚、患失之人,予以近侍之故,亦不以其罪罪之,此予不嚴之過也。
因一時是非之不明,年少無識見之輩,反有所雲雲,若此不已,則黨與日滋姦僞漸長,國不爲國。
李楘、趙絅,從重論罪,一以尊國體;一以定是非似當。
其議以啓。
」左副承旨李景憲等回啓曰:「李楘、趙絅,俱以經幄之臣,有補闕、拾遺之志,遇事敢言,斷無他腸,而相繼補外,出於特命,殊非聖朝之美事。
臺諫論執,實出於愛君之誠,而殿下非但不卽嘉納,反下論罪之敎,此豈臣等所望於殿下哉?王言一播,所係非細。
臣等待罪近密,不敢承受,敢此封還。
」答曰:「自上有議啓之敎,而全不可否,乃敢封還,不識事體甚矣。
今日國事,誠極寒心。
」政院以此待罪,答曰:「勿待罪。
」 冬十月 10月1日 ○朔辛醜,日食。
夜有電光。
○憲府啓曰:「近來言事之臣,或有忤旨,輒加譴斥。
今者趙絅之補外,所當終始爭執,而發論未幾,遽卽停止,殊非論事之體。
請正言尹鳴殷、獻納尹坵、正言金廵、司諫金世濂出仕,大司憲樸東善、掌令李坰、執義金南重遞差。
」答曰:「依啓。
正言尹鳴殷亦遞差。
」 10月2日 ○壬寅,延安、長淵、白川、平山大雨雹。
○司諫金世濂啓曰:「尹鳴殷以鯁直見遞,臣以疲軟得免。
臣雖欲強顔,獨不畏一世之嗤點乎?」獻納尹坵、正言金廵亦以此再避,玉堂請竝命出仕,上從之。
○晝講《書傳》。
講訖,知經筵李貴曰:「追崇之禮,乃光明正大之事,而李敏求等,敢倡異論,附合時議。
李楘身爲承旨,以其子爲疏頭之故,請聖上寬假儒生,而自製啓辭,此亦欺罔之甚也。
楘一爲名士,遽起大屋,人皆不服。
其爲人如此,補外有何不可?至於承旨之封還聖旨,尤極未安。
古者雖或有之,必其事之大不可而後,方有此擧。
今此聖敎極嚴,則政院待罪之不暇,而偃然封入,豈不可駭?尹鳴殷,年少無識,以李、趙爲賢,以爲無此人,則朝廷無直臣,引避至此,然猶勝於阿諛之人也。
臣之此言,非不知近於小人,而見今日之朝廷,不勝憤惋而言之。
」上曰:「卿不知此弊之原也。
一則分黨而護之也,一則以君上昏庸,無忌憚而然也。
今者李楘之事,尤甚無據,而兩司群起而營救之,此亦黨也。
黨之害,可以亡人國者此也。
所謂封還者,自古絶無而僅有。
事之最不可者,或可以封還,至於議啓者,則議其可否,而啓之而已,豈可封還乎?」貴曰:「洪瑞鳳,久在銓曹,行己不正,而至於蔔相。
且蔔相,豈一相臣所可爲乎?臣請略言瑞鳳之失。
南原之人,以全船納賂,爲雲峯倅。
又有樸宗男者,以賂得官而死雲矣。
且觀備局用人之道,殊失古例矣。
古例,監、兵使缺,吏曹必受薦於備局,以其圈點之多少,爲其望之高下。
今則用事宰相一人,備擬三望,付諸該曹,其何以得人?必須復行古例爲當。
」上曰:「今何以不遵古例乎?問于備局。
」備局請於兩界監司差出時,復行諸堂上擬薦之規,上從之。
10月3日 ○癸卯,吏曹判書洪瑞鳳,曾以乏賢之語,見忤於上。
及李貴以受賕斥之,遂呈告至三,乃命竝遞兼帶。
○副提學李敬輿、校理李景曾、副校理吳竱、修撰姜大遂等,上箚曰: 臣等伏見,近來臺閣之臣,以聖躬闕遺、時政得失,前後陳戒者,亦非一二,未聞有採納之效,率下未安之敎,拒人於千裡之外,如臣等狂瞽之說,尤不足以動天聽,而回聖意矣。
然臣等職忝論思,輔導是任,則何可徒爲屋下之憂,而不爲盡言極論,以效匡救之責乎?不量譾劣,條陳于左。
其一曰敬天。
人君處崇高之,位居得肆之地,所畏者天而已。
天者,理也。
一念之萠,不合於理,則是違天也;一事之行,不循乎理,則是慢天也。
古之帝王,小心翼翼,對越上帝者,良以此也。
事天以誠,則申命用休;違天悖理,則永終厥命,而天心仁愛,未忍遽絶,必以災異譴告之,昏迷罔覺,終不改圖然後,大降其罰。
臣等不暇遠引古昔,其在昏朝,天災、物怪,疊現、層出,而乃以顯思之命,諉之高遠;勸戒之言,謂之常談,迷而不復,自絶于天,當時之事,尙忍言哉?若使其時,恐懼修德,則惟天無親,豈必輕棄於向時,而有私於我殿下哉?其所以殄滅眷佑者,莫非敬與不敬,誠與不誠耳。
天命靡常,可不懼哉?殿下卽阼以來,星文、地道、昆蟲、草木之異,固難枚擧。
數年以來,廟樹之震、眞殿之災、半年之旱、八月之水、偃禾拔木之風,實是近古所無之變。
殿下以爲氣數所關,而自恕乎?不然則何無大戒懼,何無大省約,何無大施措也?減膳、避殿,謂可以回天怒乎?放釋若幹罪累,謂可以伸冤抑乎?求言而得何嘉猷,進言者何言得施?求之不以其誠,故言者不肯盡言;聽之不以其誠,故盡言者不得見採。
殿下之謂可以克享天心者,不過圭璧旣卒而已。
噫!災異之作,有甚於昔時,而修省之實,未聞有大異於前日,告戒之言,率歸於報罷。
加以聖上傲然自聖,而乾道日亢,好惡循己,而上下否隔,無惑乎天怒未已,太白晝見,經月不滅,雷雹之變,又發於收聲之月,變怪之興,愈往而愈甚也。
水旱之餘,禾穀之棲畝者無幾,生民終歲勤苦,以寄命脈,計日待穫者,擧皆損剝。
哀我民生,其何以延歲月之命哉?在昇平安泰之日,變異之作,若是薦臻,則國之所存者幸也。
況以今日國勢,以今日艱危,以今日民心,殿下以爲可保數年無事乎?豈不大可寒心哉?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伏願殿下,深懲旣往之失,自求將來之福,以桑林之六責,省躬反求;以雲漢之八章,側身修德,自心術隱微之際,宮庭屋漏之地,動靜雲爲之間,莫不嚴恭寅畏。
天命自度,存以天理,動以天則,洞洞屬屬,如孝子之事親,務積誠意,期緻底豫,而又渙發哀痛之敎,以謝前過,廣求直言,翕受敷施,無如前日文具之歸,以爲消災之一助焉。
一曰恤民。
惟天建後,實佑斯民,非爲一人逸豫而已也。
撫之則後,虐之則讎,民心向背,國以存亡。
明君、誼辟,莫不以民碞爲畏,朽索爲戒者,良以此也。
斯民塗炭,至於向時而極矣。
民罔常懷,歸于有仁,深山窮谷,莫不歡欣鼓舞,有若去虎口而歸慈母。
於時保民而王,猶反手也,而有司不能仰體聖意,施措失宜,惜小費而忘大信,先細務而後遠圖。
蕩滌之恩,反爲失信之歸;變通之政,遂爲紛更之端。
加以勳臣,或有不待朝家之處置,爭售封己之欲,向時田民之見奪於權奸者,不問契券之有無,不計曲直之如何,自相圖占,有若攫金,稱欲後已,靡有限量。
自古定封、行賞,各有限制。
千戶、萬戶,視功輕重,未有如今日之紊亂無統,不爲限節,使之聞見自取者也。
十年見奪,抱怨待時者,愁怨轉極,揚眉之喜,反爲蹙頞之憂,前後一轍,隻易其主,被奪則同,在民何益?此失之於初,而民怨之所由始也。
內需司投屬之弊,殿下龍潛之日,亦必聞而知之矣。
中興之後,雖不能拔本塞源,而此弊少戢,近來前習漸滋,或因嫌陳告;或得罪其主,逃死來托;或避苦趨逸,因緣圖屬。
守令怯怵,莫敢明辨,歸之本司,遐遠窮民,其能得伸者幾何?且事涉內司,殿下不能虛心以處,據法該郞,至有推考之命,聖心有所偏係。
弊端由是漸興,有司之法,不能行於其間,掖庭之勢,亦有異於當初,不但下民其咨,實爲識者之憂矣。
各衙門征利之弊,已悉於頃日本館論箚,臣等不敢更爲煩瀆,今日生民之害,莫大於此。
外方之人,固已不堪,而京師之民,尤爲切害。
其隣族侵徵、破家流離、怨號道路之狀,殿下必不得而聞之矣。
殿下爲生民父母,癢痾疾痛,視猶在己,何忍於民,何必曰利,而不爲奮發乾剛,洗滌此陋習、痼弊乎?寧有盜臣之言,臣等竊有疑於聖訓之太過,以今觀之,殆有甚焉。
宮家徵債之弊,有甚於各衙門。
久遠未捧之債,或持券而呈納,或無據而陰囑。
縱其無賴之奴,擇其富實之人,謂負某人之債,謂之某人之一族,結縛倒懸,囚係私第,百般侵虐,一日之內,或徵數百銀兩。
赴京譯官,勒付廉價,及其回還,橫奪十倍,傾家、破産,猶未能償,遠近族屬,俱被擾害。
至於四方州縣之吏,因事抵京,則窮搜極探,邑人負債,竝爲徵責,囚係侵奪,罔有紀極。
以此外方之人,一入都門,如就死地,古今天下,建國設法之後,安有如此時者乎?臺諫論之,猶不加罪,臣等固知聖意之所在,然法者,祖宗之法,殿下安得而私之?侵民害國,越法犯科,若是其甚,而罪罰不及,官爵猶在。
宮奴、府屬,縱臾爲惡者,竝皆晏然,揚揚閭巷曰:「誰敢我何?」齊民見之,如逢鬼叉,驚懼避匿,氣象愁慘。
殿下如不早爲之所,特加痛禁,則橫恣之患,不止於此,而遠近之怨,悉歸于殿下。
祖宗之法,自此廢矣;朝廷紀綱,自此替矣;殿下赤子,自此不得措手足矣。
守法之責,專在憲府,而私威甚張,下吏脅息,寧受刑於本府,不敢見忤於宮家。
嗚呼!王綱未解,國法未滅,憲府身爲法官,安得諉諸下吏之不從令,而不思所以振綱、救民之道乎?因災恤民之命已下,該曺自當奉以周旋矣。
然有司之意,常恤經費,惠鮮之澤,不得下究。
非殿下惻怛宸衷,斷然行之,必不免屯膏之弊矣。
貢賦之役,比之向時,卽減其半,而譬之於人,盛壯之時,雖痼疾重病,猶可支過,及其衰老,小小微恙,亦不能堪。
今日民役稍歇,而怨讟無異於前者,亦猶是也。
民窮財竭之後,有若新經大病之人,必糜粥以食之,梁肉以養之,安置枕席之上,以待氣血之復盛,方可以安全,而國家不幸,變亂相尋,兵革屢興,策應日煩,不得不取辦於民,仍之以兇荒,旣無恒産,又無恒心。
號牌停罷,流民四散,不定厥居,移來移去,存者無幾。
諸色之役,名目猶存,該曹、該司,按簿責布。
其他正軍,亦多流亡,隣族之弊復起,一人之亡,一裡受害,展轉相侵,遠近騷擾,守令無策可救,方伯亦無善處之道。
流亡之役,至有責出於田結者,民安得不困,怨安得不作?不救此弊,不出十年,斯民不得安田廬矣。
唐、胡交侵,財貨已罄,吉兇大禮,連歲稠疊,大小取辨,皆出市民,此中外竝困,本末俱病者也。
又有一種議論,以國事、民事,岐而二之。
慈詳、愷悌之人,謂之悅民幹譽;辨事、衒能之輩,謂之盡心奉公,黜陟以是,毀譽以是。
朝家所尙,遠近承風,承宣之臣,反爲督責之政、箠楚之刑,遂及分憂之吏。
旣有爵賞之勸,又有刑罰之責,方伯、守令,自救不贍,奚暇布寬大之條,盡撫字之方乎?伏願殿下,其自今日,與民更始,勳臣受賜之籍及當初沒官之簿,令該司詳査書啓,仍令諸道方伯,別定守令中,剛明不畏強禦者,罪人籍沒田民所在處,躬自摘奸,某罪人田幾結、幾區,某功臣受賜幾何,某人被奪幾處,一一成錄上送後,與該曹所錄相準,不在籍沒中,而冒占者及被奪於向日,而仍爲奪占者,使其官還給本主,數外濫占者,移給他功臣,俾無不均、橫占之弊,且紓被奪稱枉之怨。
內奴之投屬者,令該司査考文券,使之還給,如涉相訟,付諸有司及守令,使之依法裁決,勿使本司幹與於其間,有陳告者,亦令該道、該曹,詳細憑閱,如或誣告,繩以重律。
掖庭官員及下人,勿令出使外方,且飭吏曹,凡內需司關由、文移,必察其可否而取舍,勿爲苟循,以復祖宗之舊制。
各衙門句管之人,明降敎戒,使之一切停罷,以塞其源。
仍命憲臣,糾摘夤緣作弊之人,重論不饒,諸宮之違制害民者,進于榻前,丁寧敎戒,亦飭憲府,宮奴、府屬之橫拏者及以債券呈納,陰囑侵民者,囚禁重刑,繩以常法,曉諭中外,使被侵之人,齊訴法府及該曹,被奪之物,一一推給,以解生民倒懸之急。
赴京時,勿許私貿貨財,犯者亦爲重究。
恤災之擧,勿循常例,痛自抑損,特爲蠲免,專意撫養。
禦史考講、點馬之行,亦爲停止,以待年運稍豐。
各邑流亡絶戶,令該道明査善處,以除隣族之弊。
各樣應納之布,精麤、長短,亦依當初裁省廳事目,毋使濫踰。
今番被災之處,詳加踏驗,仍給其災,更施矜恤之典,以慰民心。
然則節目間事,自有有司存焉,其大本則惟在殿下頓然悔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先德而後利,損上而益下。
辦事之臣,勿爲太奬,循良之吏,勿爲太貶。
苛刻之政,抑而不行;仁恕之道,擴而廣推。
擧一國之民生,而鹹囿於博施之仁,無一物不得其所,以盡人君之道焉。
一曰聽言。
人君臨兆民之上,接萬幾之煩。
雖聰明睿智,首出庶物,非明目、達聰,則視聽有所蔽,無以正己而圖治,此必然之理也。
故以重華之聖,而舍己從人;成湯之德,而從諫弗咈。
古之聖人,何嘗以聖智自居,而狹人乎?三代以後,數千餘年,治亂非一,而從諫則治,拒諫則亂,昭載史籍,非可誣也。
後之人辟,非不知從諫之爲美,拒諫之爲惡,而從諫而治者少,拒諫而亡者多,何也?人情常悅於順己,不常悅於逆耳。
或爲己私之誘,或爲利害之惑,或爲喜怒之動,此忠臣直士,常不容於世,而國隨以亡者也。
惟我殿下,英明冠古,天質粹美,而其於聽言、納誨之道,則有不及漢、唐之主。
臣等請冒鈇鉞之誅,悉陳中外之所共憂者。
今日臺閣之臣,固眇然矣。
然而豈皆無忠君、愛國之心哉?殿下旣付以耳目之任,論思之責,則隨事論列,是其職耳。
言有可採,卽宜快從,雖或不中,亦當優容,而殿下未恢虛受之量,先示厭聞之色,言及乘輿,則疑其侮慢不敬;糾劾官邪,則疑其傾軋排擊;論事得失,則疑其失實搆虛;事涉宮掖,則怒其直斥;係關廊廟,則慮其動搖。
不察言論之是非,不諒本心之無他,非但不用其言,或嚴譴而責之,或特命而遞之,或下情外之敎,或斥黜下邑,或廢置散地,或於除拜之際,顯示好惡之私,至於玉堂五臣之竄,旣出於過擧,改悟之後,固宜洞然氷釋,而尙今置散,不加收用。
三司相規,自是常例,有何深過之罪也?以此稍號剛方之士,率皆去朝,持祿保身之人,僅得苟容,臺閣索然,直氣不振。
循例之啓,塞責之論,連章累牘,猶未見從,悠悠泛泛,日就汚下,含默成風,上下相蒙,軟熟是尙,淸議日孤,言路之杜絶,比諸向日,無甚相遠。
上自聖身闕失,下至生民利病,孰肯爲殿下言之?若如殿下之摧折臺閣,自去耳目,則雖使龍逢、比幹之忠,布列臺端;程、朱、範、眞之賢,日侍經幄,亦末如之何也已,尙何望裨補聖德,振肅頹綱乎?伏願殿下,克去自廣之病,樂取諸人,雖邇言而必察,雖逆耳而求道,惟恐過之不聞,言之不盡。
責勵臺諫,使之悉心救正,極論無隱,和顔而待之,虛心而受之。
公卿啓箚、草野章疏,亦皆廣採,罔有攸伏。
前後以言被斥之人,竝皆收召,復置邇列,兩司爭執之啓,竝爲允許,廓開言路,洞達群情。
日新聖德,以立其本,措諸事業,弘濟時艱。
下濟而道光,回否而成泰,祗在殿下一轉移之間耳。
一曰用人。
天生一世人材,自足了一世之事,唯在人君至誠而求之,隨才而任之耳。
後之人辟,不知用人之要,每發無才之歎,不幾於誣一世乎?殿下照臨群下,已近一紀,其邪正、賢否,必皆洞燭,而涇渭之矣。
宜其各適其用,奮庸熙載,而上自公卿,下至百執事,皆失其職,庶事墮哉,莫可收拾,殿下亦必臨朝發歎,以無才爲恨也。
目今朝多吉士,野無遺賢,得人之美,於斯爲盛。
殿下果能灼見愼簡,推誠委任,則豈無碩輔、良弼擔當國事者乎?旣得一人,置諸左右,使之寅亮天地,經綸國事,使之旁招俊彥,列于庶位,則必有剛方、正直之人出,而爲殿下之臺諫;學古多聞之士出,而爲殿下之講官矣。
平易近民之良,可布於列邑矣;百執事奔走之職,可得庶吉矣;閫寄之任,可得幹城之將,而方面之選,可得澄淸之才矣。
內外得人,何患治道之不成?隻因殿下旣不能灼見而愼簡,又不能推誠而委任,進退大臣,如置奕碁,責望臺閣,專取疲軟,守令則以掊克爲能,閫帥則以履歷爲先,方伯以催科爲賢,故大臣充位,奉行文書而已;臺諫備員,摘抉細過而已;講官執卷,展讀而已。
守令,虐民自保而已;閫帥,剝割軍卒而已;監司,巡歷督責而已。
加以搢紳之間,私意大行,公卿士大夫,爲子弟、親屬,請囑求官,惟恐不及,銓選之官,注擬之際,不量人器之當否,以請托高下爲次第。
是以奔競成風,廉恥日喪,銓曹雖欲勉行公道,習俗已成,難以猝變,官方漸紊,特不以賄賂得官而已。
伏願殿下,委任大臣,以托心腹;敬重臺閣,以寄耳目;親信儒臣,以盡啓沃。
如知其不稱,易其人,而更求可合者,其人可退,其任不可苟充。
勿以一人之非,而竝其任而輕之;勿以一事之失,而竝其全才而棄之;勿以親屬,而有所重;勿以踈遠,而有所輕;勿以親屬,而有所偏信;勿以踈遠,而有所疑忌,取舍一循乎公議,擧措無係於私意。
阿意、順旨之人,察其邪侫,而毋悅其巧言;繩愆糾謬之臣,許其忠直,而毋怒其狂妄。
嚴飭銓官,勿循私情,勿行私請,戒諭公卿大夫,務薦人才,毋或私囑,而殿下又以大公至正之道,照臨於上,廓開公道,永杜邪徑,進退與奪,皆服人心。
又命內外諸臣,搜羅遺隱,旌招以禮。
林下養德之人,不幸而已亡者,優加褒恤;幸而憖遺者,益篤《緇衣》之好,聳動視聽,使一世趨善之人,有所矜式焉。
朋黨之害,植根已固,五十年來,父傳子承,一朝欲革,其勢未易。
然殿下以則哲之明,察其賢否;以至誠之道,任之勿貳,毋論彼此,惟取才能;論議之間,痛辨邪正,勿爲先有係着,勿爲太嫌形迹,自然賢者在上,不肖者在下,同寅之美,不難緻矣。
一曰崇儉。
古人雲:「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儉者,德之共也;奢者,惡之大也。
上自天子、諸侯,下至卿士大夫、庶民,崇奢、極欲,則未有不亡其家國,喪其身者,可不戒哉!卽今奢侈之習,日盛一日,士大夫家第宅之盛,膳服之侈,婚喪之過制,務勝相高,靡有紀極,閭閻相效,貴賤無章,倡優下賤,得爲後服,民窮財竭,未必不由於此。
殿下惟懷永圖,愼乃儉德,內無聲色之娛,外絶遊田之好,宜乎上行下效,風動草偃,而汚俗未殄,侈風益滋者,何也?臣等抑恐殿下導率之本,猶有所未盡於上也。
臣等不敢知,乘輿、服禦之飾,有減於曩時乎?珠玉、錦繡之玩,不近於前乎?宮庭服使之輩,無盛飾之人乎?臣等有以知殿下之不能也。
何以言之?王子吉禮,務尙侈靡,珍異寶貨,私貿上國,玩好之具,製造之技,亦頗留念之說,傳播外間。
臣等未知其言之果信與否,而所以得此說於外間者,必有由矣。
此時,何時,而甲第營繕,乃踰祖宗之制,臺諫論之,亦不允許?監董匪人,務爲壯麗,中庭虛地,亦爲杵築,近處空基,瓦石皆盡,伐石、曳木,呼耶動地,觀聽不美,遠近駭歎。
殿下牽於親愛之辟,輕棄祖宗之典章,不從臺閣之公議,其何以率下而化俗乎,亦何以遵憲而設防乎?況敎以義方,猶懼或失,先以侈導,豈是養德?漢帝之言曰:「吾子,豈可與先帝子等?先朝王子,亦有無家者。
奪入民家,因以貽害,以緻民怨」雲。
殿下不先於此,有所處置,而先爲大君營宅,此不幾於不以封君之弟,而封君之子者乎?伏願殿下,翻然惕悟,克己復禮,其於外人之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乘輿、服禦之開,務令樸素;珠玉、錦繡之類,勿留宮中。
不貴異物,而罷上國之貿;嚴飭宮妾,而去侈靡之習。
新營第宅之役,今姑停罷,以待他日,以空閑舊宮,移給以居,如不得已,則造間之數,一從法制,又令宗戚、外屬、貴近之家,先遵儉約,屛絶豪奢,申命法府,頒布禁條,如有犯科者,公卿大夫、貴戚之家,勿以私撓,按法以治。
行之以公,守之以久,一切以洗滌曩時敝化爲心,不出家而敎成焉。
一曰敦宗。
書曰:「敦敍九族。
」敦者,厚之之義;敍者,有倫之謂也。
帝王之於宗族,不敦則傷於仁,不敍則傷於義。
必也兩盡其道然後,方無一偏之弊,而能盡親愛之道。
惟我世宗、光廟、成廟,皆明峻德,以親九族,設敍倫之堂,自近屬諸親,至踈遠宗室,常自引接,簡其禮貌,爲設酒食,使盡其歡。
問其飢寒,恤其困窮,婚娶失時者,公擇婦壻,官給資裝,至親近戚,則引入大內,禮如家人,外屬之類,亦皆存恤,而至於作奸犯科,少有擾害者,則雖諸叔之尊、大君之親,一任外庭之議,繩以有司之法,罔敢私貸,外屬之人,不使與聞朝政,隻享富貴。
是以宗屬等,內感其恩,外畏其威,旣無怨懟之心,而又無踰越之患,此敦敍之兩盡也。
今我殿下,明德親親,固無愧於祖宗矣,國家物力,不如昔時,宮禁禮數,與世益嚴,其不得引接盡歡,延入盡禮,婚嫁困窮,不得軫恤者,勢或使然。
然殿下誠以祖宗之心,念祖宗之後裔,無論遠近,俱是一本一源之人,則其愛親惻怛之心,油然而生矣。
因此推廣,待以至誠,如或挾貴病民,或越法踰制,或驕奢濫溢者,不可不敎戒之,敎戒而不從,則三尺甚嚴,不可以私恩而廢之也。
此則非殿下罪之也,公議罪之也。
其中兇逆絶屬之輩,得罪於祖宗,得罪於一國,自絶于殿下,通天之惡,固當延及後嗣。
然其子女若孫,皆宣祖之骨肉,而殿下之至親也。
若非與於兇謀者,所宜哀矜而憐恤,不宜猜忌而疾怨也。
周公以天下之誅,誅管、蔡,而以至親之義,封其子仲。
若無蔡仲之率德改行,則固難輕議,而聖人至公、至仁之心,豈非帝王所當法者哉?前後誅死者,其子若女嫁娶過時者,雖有許婚之命,罪人子女,孰肯連婚?若非自國家擇定,則終無嫁娶之日,恩命歸虛,恐非誠實之意矣。
窮閻下賤,皆有配耦。
雖曰罪人子女,豈忍使先王血屬,不得降同於黎庶,以傷天地之和哉?至於光海廢處九年,尙今保存,此前古所罕有,而殿下所以待之者,無所不用其極,衣食供給,少無欠乏,聖德如天。
不但擧國臣民,欽仰歎服,書之史冊,亦有光矣。
第生長富貴之中,久處困苦之地,塊然獨居,必有所難堪者。
任姓人之死後,未知何人侍奉乎?此殿下所宜軫念處也。
伏願殿下,以祖宗之心,待宗戚;以祖宗之法,禁其非。
如外屬之類,戒之以驕奢,毋假以權要,其飢寒窮困者,特加撫恤。
誅死絶屬者之子女,隨其年歲,擇定婦壻,給其婚資,俾免失時,丁零無依者,公給廩料,俾得存活。
光海所處,稍加葺理,高廣垣墻,士族、宮人之存者尙多,擇其平日少知謹愼者一二人,許令共處,使之優遊度日,得終天年,以益昭聖德焉。
一曰刑內。
詩曰:「刑于寡妻,以禦于家邦。
」傳曰:「家齊而國治。
」齊家者,正始之本,王化之基也。
人君正位于外,後妃正位于內,內言不出於梱外,外言不入於梱內,以嚴內外之限,以杜私邪之徑。
左右宮妾,肅恭敬畏,罔敢爲非;戚屬姻婭,嚴憚隔絶,毋得夤緣,此刑內之法也。
殿下內無嬪禦之人,外絶攀附之路,家法可謂正矣。
然而臣等竊有私憂過慮,恐殿下嚴內之政,不惟不及於古之帝王,尙有不及於癸亥之初者。
何以言之?問安婢僕,出入禁門,私獻酒食,交錯闕庭,祈禱山川,宮女公然往來,搬運雜物,廐馬疲於道路。
殿下上奉慈殿,固知無違之道,不能一從繩墨,亦豈殿下之所盡知?然而流聞於外,竊歎者衆,臣等如聞父母之過,安得不盡陳於君父之前?伏願殿下,體家人「威如之吉,反身以正」,肅淸宮闈,如大明中天,而群陰自消;如正門洞開,而曲徑自閉。
待宮妾以嚴,臨暬禦以莊,毋啓寵而納侮,毋以恩而掩義,毋以私而害公。
至於戚屬姻婭之輩,亦是人臣,何敢私相問安,私相獻進,訪問宮中?如有此弊,擧其姓名,言于外廷,付諸有司,以示公明正大之道焉。
奢麗之飾,浸潤之言,不但斥遠,且加罪罰。
祈禱之風,無益之作,一切禁斷,雖事係慈殿,大則盡誠幾諫,小則方便善處,無俾慈殿塞淵之聖,或蹈有過之地,使大聖人所爲,萬物鹹覩焉。
一曰進學。
帝王爲學之道,莫先於窮理。
窮理之要,不外於讀書,而讀書之法,貴在循序而緻精,居敬而持志,以爲修齊、治平之本焉。
惟我殿下,聖學旣就於甘盤,講論益篤於經幄,經書、史冊,無不涉獵,宜其學造罔覺,道積于躬,有以窮天下事物之理,有以盡格緻、誠正之功,有以立修齊、治平之本,有以緻中和、參贊之功,而奈何發諸樞機,施諸政令者,有與經訓,大相背悖者多也?試以一二事言之。
書不雲乎?「克謹天戒。
」何殿下,不能盡敬天之誠,以緻天心之不豫也?書不雲乎?「若保赤子。
」何殿下,不能盡愛民之仁,以緻邦本之日搖也?「從諫則聖」,書之訓也,而何殿下,拒諫、自用之至此也?「任官惟賢」,書之訓也,而何殿下,知人、善任之未盡也?書曰:「克儉于家」,何殿下之昭儉、示樸,不及於古帝王也?書曰:「立愛惟親」,何殿下之恩義兩盡,不及於我祖宗也?書曰:「始于家邦」,何殿下之宮闈之嚴,漸不如初也?先儒曰:「未讀是書猶是人,旣讀猶是人,此不善讀。
」殿下之九年講學,不幾於不善讀乎?此無他,殿下以聖賢相授之心法,謂之高遠而不可學,不探其本,而徒事其末;不究其旨,而徒取其文。
開筵展讀,不過爲一時之文具,買櫝還珠,了無實見之得。
加以淵默是尙,下問是恥,禮數嚴絶,情意未孚,筵臣勸講,徒備故事。
或間日開筵,或數月廢講,接賢士大夫之日少,親宮妾宦官之時多,故心與道離,情以私動,淸明日去,志氣日消,未極義理之趣,不擇公私之分。
迎合之言,易以抵隙;激成之說,如石投水,眩亂、逼迫之論,日進於前;威制、獨斷之漸,已著於上。
喜怒之發,不得中和之正,而辭令之間,率爲忿懥之歸,宋臣朱熹所謂挾雷霆之威,肆然於人上,而莫之敢攖者,不幸而近之矣。
李楘、趙絅等論罪之敎,一下於政院,瞻聆所及,大小驚惶。
幸賴日月之更,旋收風霆之威,孰不仰大聖人所爲,出尋常萬萬哉?第去國之臣,已無及矣,敢言之士,將離禁闥,而請留之章,久未蒙允,此臺諫之所以引避,而臣等之不能無望於庶幾改之者也。
至於儒生狂妄之擧,本不足以介天地之量,而停擧之罰,又豈至尊之所宜知哉?趙珩等旣承停擧之命,與四館一會,論議不一,則當以不敢承受之意,具由啓達,而終無一言,及夫聖敎之下,始爲回啓,固不得辭其責矣。
然而此不過新進之人,不識朝廷事體而然,豈有一毫違命之意哉?天怒過激,至有拿鞫之命,朝侍威顔,夕就獄吏,抱冤囹圄,情事未暴,恐非用罰之中,接下以禮之道也。
至於尹鳴殷,以年少新進,獨立敢言,殿下宜嘉奬之不暇,而反下特遞之敎。
噫!嚴旨屢降,氣象愁慘。
廷臣惴惴,無樂於立朝,正如繁霜積雪之下,百卉具腓,元氣蕭索,薾然無復生意,豈非不幸之甚哉?伏願殿下,大警於心,以居敬窮理之術,驗之於身;人心道心之萌,益察其幾,擴充之如泉達而火燃;克去之如戰勝而攻取,使義理常明,物欲退聽。
又頻接儒臣,從容講磨,酬酢論難,至於治道之得失,四方之利病,亦令盡言畢陳。
君臣之間,上下洞徹,如家人父子之情,而如有違理逢君,先利病民之說,痛加裁抑,毋使張皇,以尊國體,以正治法焉。
宋臣程頤曰:「人之情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爲甚。
第於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畏,而於道思過半矣。
」謝良佐曰:「克己,須從性偏難克處,克將去。
」呂祖謙少時,性氣粗暴,看論語至「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忽然覺得,意思一時平了,終身無此病。
更願殿下,益加意於懲忿也。
臣等妄意,殿下受病處,尤在於此,故重言複說,而不敢避煩瀆也。
答曰:「條陳之事,無非格言,予當惕念而採施焉。
」因下敎曰:「玉堂恥君不賢,憂國將亡,寡人闕失,民生利病,畢陳無隱,予用嘉歎。
其令該司,各賜廐馬一匹,以表予意。
」又下敎曰:「箚中所謂先朝王子,亦有無家者,而殿下先爲大君營宅等語,殊極忠直。
若非此人,幾不聞予過也。
王子君無家者,量給買家之資,一以施直言,一以安予心。
」 10月4日 ○甲辰,大司憲金壽賢啓曰:「天災、民怨,愈往愈甚,國家之勢,殆哉岌岌,加以上下否隔,情義未孚。
遞易大臣,如視小官;輕棄臺閣,無所顧惜,銀臺之官、經幄之臣,相繼斥黜。
至於儒臣之小失,特降刑部;諫官之敢言,亦令遞免。
鼎席幾空,言路杜絶,群情惴惴,朝不保夕,危亡之患,不一而足。
如臣疲軟,豈可更叨風憲之長,以速苟容之誚乎?」答曰:「勿辭。
」 ○副提學李敬輿、校理李景曾、副校理吳竱、修撰姜大遂等,上疏乞還收賜馬之命,答曰:「古人以一言之重,比於千金。
爾等所進藥石之言,奚啻此比?昔唐之太宗,賜魏徵以金甕,未聞辭而不受,亦未聞以此不言。
爾等宜安心勿辭。
」仍令政院,面給其馬。
時,進言者多不見施,及敬輿等受賞,人稱近世異數。
或者以爲,恥君不賢,憂國將亡等語,是上不平之意也。
○以金尙容爲吏曹判書。
○江原道蔚珍、平海大水,被災之慘,甚於乙巳。
監司以聞。
○副元帥鄭忠信馳啓曰:「副摠張燾,因孫撫院撤回之令,率舟師一千三百人,發船而去。
黃都督托以巡審義州,爲遲留之計,沈世魁亦不願歸,而明春都督若撤回,則世魁亦不得獨留島中」雲。
○司諫金世濂上疏曰: 今者築城江都,所以固根本也;考講三南,所以擧舊典也;不守義州,力不足也,而臣以爲失人心之本在此。
夫江都,天險也。
島以爲城,海以爲池,守禦得當,虜豈飛渡?設令虜,不幸近海岸一步地,殿下其能背孤城血戰,與此賊爭一朝之勝敗哉?帝王駐蹕之所,不可無徼巡周衛之設,則築城之擧,固無不可,但以今日之勢揆之,則不可不少停。
何者?山陵大役,起於上歲,旱澇之災,又酷今年,根本之地,民力已竭,西成失望,野哭相聞,流離飢饉,十室九空。
驅之以畚鍤之苦,策之以版築之艱,欲民之不困,難矣。
城未畢而怨已成,此臣之所大懼也。
三南,國家之腹心也。
近年以來,民怨方興,賴大家士族,相與維持,不至渙散。
考講之法,乃祖宗舊制,循例考講,自有都事,而禦史之行,遠近狼顧。
無軍籍之實,而有騷動之患,適足以駭三南之耳目。
憲府之請,臣實未曉,廟堂乃以數改爲重。
若知其不可,何害於十易?今雖發行,不專爲考講而行,則追寢其事,有何所損?事固有名異實同者,若令着實擧行,雖不遣禦史,不患軍額之不增。
三南之民,連歲飢饉,流離怨咨,小大不安。
講未半而怨已起,此臣之所大懼也。
平安道,國家之門戶也。
驟經兵火,淸北爲甚,而收合餘燼,保守安州,則國家亦豈嘗一日忘義州哉?方繕甲儲糧爲必守之計,不曾以淸北爲可棄之地也。
割棄之說,播於一道,民皆曰:「國家棄我,安所歸乎?」互相傳訛,不平之氣滿腹。
今日爲守禦之用者,此民也;爲戰鬪之用者,亦此民也,而民怨至此,豈不寒心?西民愚樸,易惑而難曉。
臣恐急難之際,以此爲口實,而無意於死長,則非細故也。
盤庚遷殷,屢進厥民;成王還周,尙用多誥。
自上古之世,未免爲曉諭之擧,宜詳陳曲折,以慰其心。
一道之內爲守令者,率皆武夫,善惡相半,軍政廢墜,按撫陞黜,所不可已。
西民旣以見棄爲憤,而守令又從而不恤,則其不爲西入島、北入胡者,幾希矣。
此臣之所大懼也。
噫!人心一散,大勢已傾。
殿下雖有十丈之城、十萬之衆,無益於勝敗之數,臣恐群臣之爲此計者,過也。
伏望殿下,可停者停之,可改者改之,可諭者諭之,不使人心離散,非獨生民之幸,實國家之福也。
上下備局議之。
備局回啓曰:「江都軍幕,則旣承聖敎,當待明春,築城之擧,竝宜徐議處之。
三南校生,則獨令禦史考講,必抱不均之歎,令本道都事,依前擧行無妨。
淸北割棄之言,未知起自何處,而浮言胥動,怨咨盈路,疑朝廷實有割棄之事者然,誠非細慮。
先王朝乙巳變生之後,歲遣禦史,巡按邊上,或一歲再遣,而近日,關西久廢巡按之擧,邊上民情,亦多缺然。
委遣禦史,曉諭民間,宣布朝廷之意,兼察民間疾苦,守令賢否而來,亦似得宜。
」上從之。
以李命雄爲平安道巡按禦史。
○上將親行冬享于太廟,會,郡主夭逝。
上問仍行與否于禮曹,禮曹回啓曰:「大祭齋戒前期七日,凡弔喪、問疾、刑殺文書,不敢以聞者,乃所以敬愼於緻齋之意也。
今此郡主之喪,雖未成殤,而自上驚慘,庸有極哉?受誓戒之後,有妨於緻齋之義,仍行大祭,實涉未安。
大臣之意,亦以爲宜停雲。
」上從之。
○上下敎曰:「郡主之喪,隻令歸厚署官員看護,給造墓軍若幹人。
」 10月5日 ○乙巳,持平趙贇啓曰:「近觀殿下,心有所大欲,而於義有所未安,故廷臣爭執之,殿下亦不欲公言排之,而私憤積憾,蘊蓄于中,喜怒之發,不得其正,以至害政而害事者,不一其端,豈非深可歎哉?噫!李楘、趙絅,決非依阿苟容之人,殿下橫加罪名,少無假借,臣實爲殿下惜之。
雖然,彼楘、絅,又何足言哉?凡不容於此議者,殿下之朝廷皆是也。
今日而責一人,明日而斥一人,而不思附會者,皆將去國,則殿下其誰與爲國乎?亡國喪邦之幾,決於此擧,而殿下蔽於私意,自不覺悟,臣實痛悶焉。
目今直氣沮喪,臺閣蕭然。
雖以剛方正直之人處之,猶懼不堪其任,況臣疲軟萬萬不似者乎?決難仍冒。
」答曰:「勿辭。
」 ○定南軍入戍安州之限,十朔而遞。
10月6日 ○丙午,鹹鏡監司李安訥馳啓曰:「北關,軍兵少而將領多,別設營將,生一弊端。
請以鏡、明、吉三邑中一守令,兼差營將,以除一分之弊。
」又馳啓以爲:「六鎭凋弊已極,而無藩胡接待之事,鍾城、慶源兩邑判官,實爲不急之官。
宜姑減省,以爲邊民蘇復之地。
」上皆從之。
○以尹墀爲右承旨。
10月7日 ○丁未,益寧君洪瑞鳳上疏,辭內局提調及備局堂上曰: 賣官爵以厚私門,是何等罪惡,而朝廷旣置之不問,受賕者又恬然安處,則天下寧有是理?臣有貪墨之行,義不可更辱周行,而狗馬之疾,隨日而劇。
臣之兼帶內局提調、備局堂上,俱係緊重之地,伏乞幷賜恩遞。
答曰:「賣官之說,大不近似,故予不聽信,卿其勿辭。
」 10月8日 ○戊申,太白見。
夜,雷。
○江都有雨雹之災。
因留守李時白狀啓,量減宣惠廳所納之米。
○接伴使李溟馳啓曰:「都督使中軍邵國祚、旗皷官曺秉義,將率四千兵,乘船直向千家莊,不日當發。
亦令東江一帶諸島,薪島、獐子島、廣鹿島等處屯兵,一齊向北,互爲聲援。
」蓋以孫撫院票文,有登岸挾攻之語,故都督佯言「發精銳疾趨」,爲乘虛搗巢之計。
奴賊七月悉擧,犯大淩河,守將祖揔兵,與寧遠衛所駐兵合勢,出城門外,驅逐之,奴賊退屯三十裡。
時,秋霖連日,久與相持,都督掣後之擧,似是誇張之虛言雲。
10月10日 ○庚戌,太白見。
10月11日 ○辛亥,南陽、振威兩邑大雨雹。
○先是,李貴、金自點,因入侍,言仁興君、慶昌君、東昌尉等作弊之事,仁興君、慶昌君,皆上箚待罪。
至是,東昌尉權大恒亦上疏陳辨,上下敎于政院曰:「近來諸宮家,皆尙淸儉,筵臣所陳,必是誤聞也。
雖然,其言出於爲民除弊,聽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使民生無怨國之心可也。
古語雲:『人非堯、舜,何得每事盡善?』旣往雖或有一事之未盡,未必深惡而煩論也。
然駙馬則與王子君,地位懸殊,安敢偃然陳箚,煩瀆上聽哉?朝廷事體,似不當如是,故言之,政院知悉。
」 ○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尹昉曰「洪瑞鳳之爲吏判也,臣以爲善於爲政矣,頃聞李貴指爲受賕。
此事必須明白見之然後,可以言之。
宰相負此受賕之名,而無路暴白,情甚冤矣。
」上曰:「貴之言非矣。
瑞鳳豈有是事?設若有之,必明見而言之可也。
若果受賕,則貪墨之罪,豈不重哉?貴雖元勳而素不擇言。
苟非元勳,當有罪責矣。
」昉曰:「近日玉堂箚子,辭極切直,至有賜馬之命,眞盛德事也。
然賞諫,莫若聽諫之利於行也。
」上曰:「卿言甚當。
」昉曰:「以樸知誡削籍儒生停擧事,命下之後,不卽回啓。
此則四館之罪,而難制者士也。
摘發停擧,亦甚不易。
以此四館久在縲絏之中,似甚未安。
」上曰:「近因本府堂上有故,且以大祭齋戒,尙未之決耳。
然士子亦一王民,如有罪犯,則何可以士子而不之罪乎?」昉曰:「士固難制。
惟可以導迪而化之,不可以威罰而治之。
」上謂金世濂曰:「爾頃在島中,見黃都督,其爲人何如?」世濂曰:「黃龍一,襲毛文龍故套,且有貪墨之行,島中無不唾罵雲矣。
」權淰曰:「近見淸北各邑馳報,則皆以爲城池已完,而絶無軍器雲。
臣曾於榻前,請除出三南若幹軍器,入送西路,而該曹尙不擧行。
遠道則雖難運緻,姑以近道軍器,收送似當。
」上曰:「遲延至今者,欲待體臣出仕而議處之也。
令兵曹問于體臣,從速處置。
」其後以各道軍器,分送于平安道。
10月12日 ○壬子,平安道寧邊府大雨雹。
○憲府啓曰:「東昌尉權大恒,托以徵債,擾害民間,又以帖給馬不才,怒打太僕下吏,竟緻殞命,而乃敢陳箚,至瀆天聽,事極可駭,請命罷職。
行司正柳汝恪,前任東萊,唯事崇飮,當旱災慘酷,自上減膳之時,日與諸鎭將縱酒。
公貿之木,過責以精細,貽弊列邑,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權大恒不必罷職。
」再啓而命推考。
○益寧君洪瑞鳳上疏曰: 伏聞昨日筵中,臣之名與李貴之名,俱出於說話間。
蓋貪贓之律至嚴,不可以貴近而饒之,誣罔之罪亦嚴,不可以崇高而置之,請就李貴所言洪時泰、樸宗男事而陳之。
時泰,乃任實人,而居館累年。
鄭曄爲大司成,稱其醇謹,薦之銓曹,得補齋郞,循次遷轉,爲典牲主簿,金壽賢曾擬於守令之望。
此兩臣者,豈皆有私於時泰耶?臣入銓曹,纔半朔,卽參大政。
時泰以時任主簿,備擬於雲峯,幸受天點。
其所謂賂以全船者,尤極無據。
時泰之得擬雲峯,纔十餘日,何暇走通於七日程之任實,撐駕海船於氷凍之節,達於京師乎?江上居人,不啻十指十目。
伏想李貴,必具證左然後,有此陳達,若與之對辨,則臣之罪著矣。
樸宗男雲者,是樸彭年之後,其父、其叔,皆以先朝錄用之敎,除職。
臣以爲雖是忠臣之後,別無著稱之才,終不擬望。
今若取考本曹文書,而宗男之名,或在政草,則李貴之言,方可大驗。
至以時泰、宗男俱已物故,欲絶自明之路,旣死之宗男,雖不可作,而時泰則無恙生存,倘賜鞫問,與臣辨覈言根,則其曲直、情僞,立可見矣。
疏奏,上命還出給曰:「受賕之言,誠極驚慘。
然君上燭其冤狀,大臣陳其誣罔,則被謗者,更無可辨之事。
益寧君洪瑞鳳,不思君臣之分嚴,徒懷忿疾之私心,三陳疏章,瀆擾不已,事極非矣。
其中樸彭年忠臣之說,尤極駭異,姑先推考。
」 ○以具宏爲刑曹判書,李尙吉爲大司諫,鄭百昌爲吏曹參判,尹煌爲大司成,韓興一爲副校理。
10月14日 ○甲寅,平安道永柔縣海溢,泰川縣大雨雹。
○諫院啓曰:「今以大君婚禮,都監都廳及奉禮,得蒙賞加之命。
禮,適子冠於阼階,衆子不得與列,所以明適、衆之別,而遠嫌疑也。
尊卑旣分,輕重自別,大君昏禮時執事,豈可與王世子嘉禮廳,同其賞哉?請還收李德洙、樸筳加資之命。
」答曰:「世子嘉禮後,賞加者八人,今隻二人,不可謂之無別也。
且李德洙等,皆合於陞秩,須勿煩論。
」 10月15日 ○乙卯,夜,雨雹。
月入太微西垣。
○禁府論四館趙珩、鄭弘緖、趙績、郭瀜等罪,盡奪告身,上命徒年定配。
諫院啓曰:「伏見趙珩等徒配之命,竊以爲過也。
樸知誡削籍之儒生,初有停擧之命,則爲四館者,當趁卽相議處置。
若出於多士公共之論,未易指的,則亦當具由報知政院,而遲延時日,久無皂白,不可謂無所失也。
第念趙珩等,俱以新進之人,未諳事體,以至於此。
今若加罪於正律之外,則有違於原情定罪之意,請依該府擬律施行。
」憲府亦以此爭之,上竝不從。
○命選專經文臣。
以每年春秋殿講。
10月16日 ○丙辰,黃海道海州、延安海溢。
○太學儒生空館。
同知成均館事金尙憲、大司成尹煌等啓曰:「昨日夕,上下齋儒生及方外儒生四十餘人以爲:『削籍知誡,乃是多士公共之議,而今者若幹人獨被停擧。
多士不可歸罪於彼,而甘心幸免。
且頃者筵中,有近日士習大壞,有若異域人之敎,尤不敢自以爲儒士,而冒居首善之地,空館以出雲。
臣尙憲聞卽馳進,則夜已深矣,不得招集開諭,隻與官員等守直聖廟矣。
」答曰:「知道。
」又啓曰:「臣等開諭諸生,則諸生以爲:『不敢冒居之意,與昨日無異』雲。
自前有空館之擧,則或有特遣禮官,敦論之時。
敢稟。
」上從之。
○禮曹啓曰:「臣等考親籍之儀,天子三推,諸侯九推以勸。
耕籍者,是人君初服之應行大禮,而反正以來,國家多事,未遑修擧。
尹昉之陳啓於榻前,實出於修廢墜、重民事,請待明年開春,蔔日擧行。
」上從之。
○上命召對,講《書傳》。
○雷電,雨雹。
西南有聲如風水相激,移向東方。
10月17日 ○丁巳,金瑬又上箚,乞遞體察使,答曰:「當與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金瑬受委五年,軍政頗擧。
大病之後,精神雖未覺衰,筋力有所不逮,有此辭箚非止一再,而當此邊圉憂虞之日,體臣去就,未敢輕議。
」答曰:「知道。
」 ○上命召對,講《書傳》。
講訖,參贊官李聖求曰:「士子等不知聖廟之重,隻以言語之失,至於空館者,一年而再見,不幸甚矣。
然士子難以威制,宜特下溫旨,諭令還入。
」上曰:「古亦有空館之時耶?士習大乖,今後則恐逐月空館也。
」聖求曰:「聞先朝妖僧普雨時,有空館之擧。
或以空館,問於先正臣李珥,則切責其非雲矣。
然旣已空館,則還入亦無其由,宜別樣開諭。
」崔惠吉曰:「頃者,四館雖未能摘發,當卽具由入啓,而遷延累日,此其罪也。
該府旣已定律,而復加格外嚴法,恐非淸朝美事。
」上曰:「樸知誡未知有何罪也。
果得罪於倫紀耶?」聖求曰:「樸知誡雖或異議,而爲士子者,隻宜一番陳疏,豈可削籍?然以士子之過激,復施過激之律於四館,尤不可也。
」惠吉曰:「靑陽敬差兩臣等被繫亦久,殊涉冤枉。
」聖求曰:「獄情之曲直,雖未可知,一邊治獄,而一邊囚繫其推官,未知何如?」上曰:「凡按獄之體,旣已承服,則當以此斷案,而承服之後,復加刑訊曰:『十番承服,而一番發明,則汝當生』雲,予未知此何律歟?近來用法不公,人無畏憚,詛呪之變,處處有之。
苟有現露者,卽當痛治,或以士族而宥之,或以相知而護之,則國中之人,以非命死者多矣。
」 ○上命夜對,講《大學衍義》。
參贊官尹墀曰:「近來天災疊出,未知終有何變耶?聖上須以至誠應天,則天必有感通之理。
」上曰:「應天之道,亦不外乎改過遷善。
諸臣僚亦皆知予過失,宜悉陳無隱,俾予改之。
」墀對曰:「聖敎至此,國家幸甚。
傳雲:『表正則影直,』意者,上之所以示群下者,有未盡而敎化不行,以至於此耶?近日士習,亦極寒心。
以空館一事,可知矣。
」檢討官具鳳瑞曰:「聞空館,非隻爲停擧也,以異域字雲,此必注書記事之誤也。
」上曰:「取考東宮朝報,則注書記事,甚疎漏矣。
前日學儒之疏,有抗之之語,且多可駭、可愕之言,雖謂之異域之人,亦可也。
」墀曰:「先正臣李滉言空館事以爲:『士子本無言責,不可盡言是非。
惟宗社之安危,吾道之盛衰,則雖陳疏可也,至於空館則決不可爲』雲。
今之士子,孰不聞此定論哉?隻以過激之論,至於空館,然旣謂之士,則隻當優容,而開曉之矣。
」鳳瑞曰:「頃日玉堂之賞馬,外間以爲:『聖意不平而有是賜,反不如嚴旨之下』雲。
臣甚恨之。
臣曾於數年前,以史官入侍,閔應亨有直言,命饋之酒,而當時無異論。
今之議如此,外間之嘵嘵,不足多責,而無非聖明不卽快從忠言,故敢爲此忖度也。
」上曰:「外議如此,則誠極寒心。
上下情意之否隔,今果甚矣。
」墀曰:「此無他,聖上不能從諫如流,故如此耳。
若誠心聽納,則人言當自息矣。
」上曰:「以何語,謂予不平歟?」墀曰:「意者:『恥君不賢』之敎耶?」臨罷,命賜酒饌。
10月18日 ○戊午,同知成均館事金尙憲、大司成尹煌詣闕,啓請溫諭多士。
兼知成均館事張維亦上箚以爲:「多士,國家之元氣,而斯文之所賴,而不墜者。
雖有過激之擧,可感以德義,不可勝以威怒。
」答曰:「當勉副焉。
」 ○慶尙道安東地人家,李再實。
○以樸炡爲吏曹參判,金南重爲副應敎,李命雄爲修撰。
命雄之爲刑郞,特除也,今之爲玉堂,亦特除也。
時,以爲上怒少霽。
○京畿驪州、安城、竹山等邑,氷雹交下,大如鷄卵。
10月19日 ○己未,上下敎曰:「前日學儒疏中,多有不遜之語,樸知誡削籍,亦似駭怪,故予以爲:『世祿子弟,異於草野之士,其言不宜無禮,其處事亦不可縱恣,而近來士習乖舛,有同異域之人』雲雲矣。
館學儒生,以此空館,可謂異哉!空館當否,雖未可知,而因予無德,聖廟屢空,揆之事體,誠極未安。
令該曹,推擇謁聖日。
」禮曹以十一月初五日推擇以啓。
○憲府啓曰:「近來,士大夫中有老親之人,結契設宴,一歲再行,此固人子悅親之至情。
其在昇平無事之日,不害爲慶壽之盛事,而目今邊虞孔棘,變異罔極,水旱之災,皆足爲危亡之兆。
君臣上下,正宜恐懼節約,不遑寧處。
而今乃求請遍行於八路,炬燭取辦於各司,以至畿甸守令,擅離官次,奉親來參,種種貽弊,不一而足。
請廣州牧使李碩達,從重推考,壽親宴會,限明年秋成,一切禁斷。
」上曰:「依啓。
慶壽宴,雖或有弊,豈至此甚?不必禁斷。
」 ○上命召對,宦官有鼾睡聲。
參贊官韓仁及進曰:「人臣昵侍天威,竦然敬懼之不暇。
況宦侍牢睡於榻前,怠慢無禮甚矣。
請推考。
」上從之。
時,宦侍有吳大邦者,詰責政府,而亦不之罪,及其養子以恭下鄕,而至命乘馹,政院以爲不可,上乃從之。
○掌令權淰引避曰:「臣參慶壽宴契中,而聞有八路求請,一年再行之論,雖是浪傳,旣有物議,不可久冒。
」執義權濤引避以爲:「參契之人,多是鉅公名流,求請之輳集,實由於此。
臣不得不論,而以緻同僚引避,請遞臣職。
」諫院處置曰:「一年再行之說,未免失實,盛陳設宴之由,亦涉枝蔓,請竝遞差。
」上從之。
10月20日 ○庚申,尹昉上箚曰: 前日登對時,略陳耕籍之禮矣。
退求前日《謄錄》,則祖宗朝《謄錄》,已盡散失,隻光海時一冊存焉。
應行事目,其弊甚多,無實而有弊,誠如聖敎。
今欲行之,隻擧其禮,以示勸耕之意,而第今年農事,被災尤酷,明春荒政方急。
此時一事害民,所關亦大,姑觀時勢,徐議退行似當。
上從之。
○訓鍊都監啓曰:「頃者議以軍器輸置于江都,而以房室未造,尙未移送。
聞江都訓鍊廳有樓庫,亦可姑藏雲。
氷合之後,則陸運甚難,宜趁冬前,先送若幹軍器于本府。
」上從之。
10月21日 ○辛酉,右議政李廷龜,以兩相皆遞,亦不自安,呈告不出,上命不允批答者三,遣史官諭之者,再,遣承旨敦諭者,一,又親批諭之曰: 大臣進退,係國安危,未可易也。
目今災異、人心,俱極可虞,而卿抱才高臥,不思弘濟。
國家顚隮,則其敢曰在家不知乎?又何以謝祖宗於他日也?予之待卿,雖曰失道,卿之自處,亦或未盡也。
卿義當休戚是同,須速出仕,勉輔寡昧。
至是,廷龜又上箚固辭,上復優答不許。
○上引見江華留守李時白。
時白曰:「江都民弊,不可不盡達,況此雨雹無前之災乎?本府尤甚被災者六處,其餘則雖不至已甚,而隻餘禾莖,前頭民事,罔知攸濟。
」上曰:「尤甚處則使之全減收米,而該曹以爲不可盡蠲雲,故量宜半減矣。
」時白曰:「臣意,欲姑以糶米分給,以待明年還捧,然民情則專望其賑濟矣。
」上曰:「民窮到春尤急,今不可徑先賑濟,糶給則可矣。
」又曰:「收米事,請令戶曹,更加參酌擧行。
」上曰:「江都戶數幾何?」時白曰:「人口一萬三千有餘,戶數則雖未能詳記,而幾六千矣。
」上曰:「江都不經兵亂累百年,民戶何其少耶?必有流散也。
」時白曰:「田土狹小故,民亦不多矣。
」上曰:「內官因公幹往見,則別建一堂雲。
何重用民力耶?」時白曰:「君上所禦,不宜太隘,故俟農隙始役。
一堂之成,何至弊及於民?」上曰:「雖然,不無民弊,須量民力而爲之。
且民必艱食,以米雇役。
」 10月23日 ○癸亥,濟州牧使李眞卿,竝進預差馬,命還之。
舊例,牧使、判官及兩邑守令到任,取禦乘可合馬二匹,擇進一匹,而其次則稱以預差,遞來時或私占。
眞卿以爲,旣曰禦乘,則不宜私占,遂竝封進,大靜縣監李球、?義縣監崔仁健,亦願一樣封進。
兵曹以爲:「其探試朝廷之意,欲鑽倖門之狀,誠極可惡。
請李眞卿先罷後推,竝退還其馬,以懲泛濫之罪。
」答曰:「所謂預差,似是封餘,不安於私用,竝請封進。
其意則可尙,然一番開路,而守令之廉謹,不如眞卿,則不無預差之外,又備私用之理也。
依回啓施行,眞卿等必無探試之理,宜勿罷職。
」司僕寺請以其馬,移充壬申貢馬,上不許,仍敎曰:「還送之時,令沿路各官,量給草料,俾無遠人狼狽之患。
」 ○時,儒生空館,已八日。
上遣承旨李景憲諭之,儒生等散在其家,最晩有數人來。
初言當與諸生更議,而終言難入之意,遂至日暮。
上怒曰:「儒生稱病不來,則承旨當卽復命,而終日留待,事極駭愕。
承旨李景憲先罷後推,以懲其貽辱君上,虧損體面之罪。
」成均館啓曰:「臣等詳聞曲折於儒生等,則空館之日,有若幹儒生,自外入來,不議於齋任,首倡空館之論,初非一國多士商議之事雲。
臣等備諭事理,使之通于多士,入守聖廟,則齋任旣已入來,方外諸生,亦將次第入來雲矣。
」答曰:「知道。
」政院啓曰:「承旨進去之後,館官始招儒生,以緻承旨久留。
且問其齋任今始差出之由,則答以『前齋任或出外,或曾擬蔭官,不得察任,故館官取其前日齋任望,圈點差出』雲。
自前太學空館之時,齋任儒生,則留在學宮近處,自上遣官開諭,則卽爲進來者,古例也。
今番空館時,則諸生不待齋任,各自散去雲。
若然則新齋任當卽差出,以爲開諭還入之地,而膠守常規,以待承旨回還,始乃差出,其不能周旋之失多矣。
請大司成尹煌及掌務官竝推考。
」上從之。
10月24日 ○甲子,上接見椵島差人任都司于崇政殿。
差官曰:「朝廷所謄皇勑及督府文書,欲躬進殿下,皆已見燒,惶愧莫甚。
」上曰:「我人不謹,以緻失火,事極驚駭。
且未審朝廷所謄皇旨者,何事?」差官曰:「朝廷所謄,非皇勑也。
六月奴賊之來,欲借船攻島,而貴國終始不許,都督義之,奏于皇上,皇上嘉之,有奬諭之旨。
兵部以此傳于都督,都督今送差官矣。
」上曰:「不借船者,乃職分內常事耳。
至達天聽,緻有奬諭之旨,小邦之榮光,乃督府之恩德,不勝感幸。
且咨揭亦何事?」差官曰:「其咨文主意,亦是奬諭貴國耳。
且島中生靈,仰賴接濟多矣,而過冬糧餉亦急,以此略及於揭帖中,使俺亦面陳曲折矣。
江、白兩差之來,雖得萬石,若分之於萬人則足矣,其餘當若之何?不忍坐飢,敢此更瀆。
」上曰:「民力已竭,今不可更許,而督府與大人,切懇至此,當復以三四千包應副矣。
」差官曰:「前者所送貨物,隻是數萬之價,唯望其準許耳。
」上曰:「黃海道雨雹尤甚,三四千包之外,當以平安道之穀添之。
」差官曰:「頃日白遊擊之來也,都督使給價市馬,貴國不受價而送馬。
且玉帶,是獻也,豈望報乎?至以人參添數而報之。
島中之於貴國,常多擾害,豈復虛受?玆送還。
」上曰:「馬則切於戰用,故遺之,人參則禮無不答故耳。
今都督不之受,實深慙赧。
大人須陳此意于督府而留之,則於小邦之心,安矣。
」仍贈禮物如例。
10月25日 ○乙醜,任都司出避江郊。
以胡差仲男入城也。
上下敎曰:「接待所別設小宴,以示厚待之意。
」 10月26日 ○丙寅,胡差仲男入京。
備局啓曰:「仲男齎來書,非國汗書,乃城守王書,必是八高山之一也。
前日金差招見時,以其持汗書故,許令由正門以入,今則當由東夾。
」上曰:「非汗差則宜勿招見。
」備局又啓曰:「旣非汗差,宜有降殺。
若不招見,則必失其歡心,先令句管所,諭其降殺節次,渠若不願入見,則無失歡之弊。
」上從之。
翌日,句管所堂上,以此諭之,則仲男曰:「汗以親信人,出送城守王處,裁書以來,此實汗意也。
」句管堂上,又以尊卑無別等語諭之,仲男曰:「然則當任朝廷所爲而已。
」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卽見黃都督督糧咨文,其脅迫之狀,罔有紀極。
今雖以數千萬石之糧,拮據加給,其谿壑之欲橫逆之怒,終不可保其必無。
況彼每以我國賴渠圖存爲言,中朝必以爲然。
不知我國之受侵如此,留島之無益如彼,而顧我悶默受害,而無一言,則畢竟何以酬應?若一一上奏天朝,下咨軍門,則撤島之擧,雖不可得,彼必知戒矣。
」備局回啓曰:「日後我民之被害,明若觀火,道臣欲上奏下咨,誠出於不得已。
但念軍門旣陳撤島之奏,而聖旨亦不允可,以藩邦一奏,似難動聽,適爲挑怨結釁之地。
咨奏之事,似難輕議。
」上從之。
○校書館啓曰:「先朝宰臣崔岦,以文章鳴一世。
論者以爲:『近代文人之作,可以傳後者,無如此人,而身沒之後,遺稿散落,將至泯滅,人皆歎惜。
頃日朝臣相議回文,鳩聚私財,用活字印取,今已訖工。
竊念此雖私集,旣經朝臣通議印出之書,不可不進。
」答曰:「知道。
」 10月27日 ○丁卯,以姜碩期爲大司憲,趙邦直爲同副承旨,韓必遠爲執義,樸安悌、洪??爲掌令,尹孝永、金廵爲持平,權濤爲校理,李時楳爲正言。
10月28日 ○戊辰,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請招見胡差,俾無後悔,上曰:「箚陳之事,旣已議定,今難更議也。
」 10月29日 ○己巳,胡差仲男出去。
任都司自江上入來太平館。
○領敦寧府事吳允謙,上疏乞骸骨,上不許。
十一月 11月1日 ○朔庚午,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尹昉進曰:「先王朝《實錄》,當竝藏於香山,而以平安道爲不可恃,移置赤裳者,本欲以香山《實錄》合置之也。
他處《實錄》,自國初至先王朝,皆爲全史,此獨未完,香山所藏《實錄》,似當奉來於京城,合置於赤裳矣。
」上曰:「方今西路凋弊,待明年議之。
」 11月2日 ○辛未,命賜專經試講優等鄭太和、沈之漢、南宮鏶、徐挺然熟馬各一匹,琴尙絃半熟馬一匹,其不參者罷職,應講不通者推考。
11月3日 ○壬申,減京畿赴西軍。
李曙以爲,畿軍不宜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