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瑣高議後集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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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娘
解普殺妓獲惡報
慶曆元年,李雲娘,都下之娼姬也,家住隋河大堤曲,粗有金帛,與解普有故舊。
是時普待阙中铨,寓京經歲,囊無寸金,多就雲娘假貸以供用。
普绐雲娘曰:&ldquo吾赴官,娶汝歸。
&rdquo由是雲娘罄箧所有,以助普焉。
普陰念家自有妻,與雲娘非久遠計也。
一日,召雲娘并其母極飲市肆中。
夜沿汴岸歸,雲娘大醉,普乃推雲娘堕汴水中,詐驚呼,号泣不已。
明以善言誘其母,适會普家書至,附五十缗,又以錢十缗遺雲娘母。
不日,普授秀州青龍尉,乃挈家之官。
一日,普同家人閑坐,有人揭簾而入者,普熟視,乃雲娘也。
責普曰:&ldquo我罄囊助子,子不為恩,複以私計害我性命,子之不仁可知也。
我已得報生矣。
&rdquo普叱曰:&ldquo是何妖鬼,敢至此嗫嚅也!&rdquo引劍擊之,俄而不見,冷風觸人面甚急,舉家大驚。
後數日,報有劫盜,普乘舟警捕。
行半日,普或唾水曰:&ldquo汝又來也!&rdquo有一手出水中,挽普入水,舉舟皆見。
公吏沉水拯之,不獲。
翌日方得屍,普面與身皆有傷處。
議曰:逋人之财,猶曰不可,況陰賊其命乎?觀雲娘之報解普,明白如此,有情者所宜深戒焉。
羊童記 家童見身報冤賊 封丘縣東富村吳德家小兒牧羊于野,一日為人殺,奪其衣,莫得其人。
家為童作齋七,忽有小童坐于靈席上,食其所享祭物。
家人驚問其故,兒曰:&ldquo汝家之童,常時與我戲于野。
童曰:&lsquo我家人今日有聚會,共汝同去。
&rsquo我與之同來,方食,外有哭聲而入者,童指曰:&lsquo彼殺我也,吾怕之,不欲見。
&rsquo乃去。
&rdquo詢其所指者,乃童之姨婿也。
由是吳德訟于官,求其人殺之贓驗明白,遂伏罪焉。
陳叔文 叔文推蘭英堕水 陳叔文,京師人也。
專經登第,調選铨衡,授常州宜興簿。
家至窘窭,無數日之用,不能之官。
然叔文豐骨秀美,但多郁結,時在娼妓崔蘭英家閑坐。
叔文言及已有所授,家貧未能之官。
蘭英謂叔文曰:&ldquo我雖與子無故,我于囊中可餘千缗,久欲适人,子若無妻,即我将嫁子也。
&rdquo叔文曰:&ldquo吾未娶,若然,則美事。
&rdquo一約即定。
叔文歸欺其妻曰:&ldquo貧無道途費,勢不可共往,吾且一身赴官,時以俸錢赒爾。
&rdquo妻諾其說。
叔文與蘭英泛汴東下,叔文與英頗相得,叔文時以物遺妻。
後三年替回,舟溯汴而進。
叔文私念:英囊箧不下千缗,而有德于我,然不知我有妻,妻不知有彼,兩不相知,歸而相見,不惟不可,當起獄訟。
叔文日夜思計,以圖其便,思惟無方,若不殺之,乃為後患。
遂與英痛飲大醉,一更後,推英于水,便并女奴推堕焉。
叔文号泣曰:&ldquo吾妻誤堕汴水,女奴救之并堕水。
&rdquo以時昏黑,汴水如箭,舟人沿岸救撈,莫之見也。
叔文至京與妻相聚,共同商議。
叔文曰:&ldquo家本甚貧,箧笥間幸有二三千缗,不往之仕路矣。
&rdquo乃為庫以解物,經歲,家事尤豐足。
遇冬至,叔文與妻往宮觀,至相國寺,稠人中有兩女人随其後。
叔文回頭看,切似英與女奴焉。
俄而女上前招叔文,叔文托他故,遣其妻子先行。
叔文與英并坐廊砌下,叔文曰:&ldquo汝無恙乎?&rdquo英曰:&ldquo向時中子計,我二人堕水,相抱浮沉一二裡,得木礙不得下,号呼撈救得活。
&rdquo叔文愧赧泣下曰:&ldquo汝甚醉,立于船上,自失腳入于水,此婢救汝,從而堕焉。
&rdquo英曰:&ldquo昔日之事,不必再言,令人至恨。
但我活即不怨君。
我居此已久,在魚巷城下住,君明日當急來訪我。
不來,我将訟子于官,必有大獄,令子為虀粉。
&rdquo叔文詐諾,各散去。
叔文歸,憂懼,巷口有王震臣聚小童為學,叔文具道其事,求計于震臣。
震臣曰:&ldquo子若不往,且有争訟,于子身非利也。
&rdquo叔文乃市羊果壺酒,又恐家人輩知其詳,乃僦别巷小童攜往焉。
至城下,則女奴已立門迎之。
叔文入,至暮不出。
荷擔者立門外,不聞耗,人詢之雲:&ldquo子何久在此,昏晚不去也?&rdquo荷擔人雲:&ldquo吾為人所使,其人在此宅,尚未出門,故候之。
&rdquo居之曰:&ldquo此乃空屋耳。
&rdquo因執燭共入,有杯盤在地,叔文仰面,兩手自束于背上,形若今之伏法死者。
申之官司,呼其妻識其屍,然無他損,乃命歸葬焉。
議曰:茲事都人共聞,冤施于人,不為法誅,則為鬼誅,其理彰彰然異矣。
蔔起傳 從弟害起謀其妻 蔔起,東都人也。
庇身于百司,以年勞補
是時普待阙中铨,寓京經歲,囊無寸金,多就雲娘假貸以供用。
普绐雲娘曰:&ldquo吾赴官,娶汝歸。
&rdquo由是雲娘罄箧所有,以助普焉。
普陰念家自有妻,與雲娘非久遠計也。
一日,召雲娘并其母極飲市肆中。
夜沿汴岸歸,雲娘大醉,普乃推雲娘堕汴水中,詐驚呼,号泣不已。
明以善言誘其母,适會普家書至,附五十缗,又以錢十缗遺雲娘母。
不日,普授秀州青龍尉,乃挈家之官。
一日,普同家人閑坐,有人揭簾而入者,普熟視,乃雲娘也。
責普曰:&ldquo我罄囊助子,子不為恩,複以私計害我性命,子之不仁可知也。
我已得報生矣。
&rdquo普叱曰:&ldquo是何妖鬼,敢至此嗫嚅也!&rdquo引劍擊之,俄而不見,冷風觸人面甚急,舉家大驚。
後數日,報有劫盜,普乘舟警捕。
行半日,普或唾水曰:&ldquo汝又來也!&rdquo有一手出水中,挽普入水,舉舟皆見。
公吏沉水拯之,不獲。
翌日方得屍,普面與身皆有傷處。
議曰:逋人之财,猶曰不可,況陰賊其命乎?觀雲娘之報解普,明白如此,有情者所宜深戒焉。
羊童記 家童見身報冤賊 封丘縣東富村吳德家小兒牧羊于野,一日為人殺,奪其衣,莫得其人。
家為童作齋七,忽有小童坐于靈席上,食其所享祭物。
家人驚問其故,兒曰:&ldquo汝家之童,常時與我戲于野。
童曰:&lsquo我家人今日有聚會,共汝同去。
&rsquo我與之同來,方食,外有哭聲而入者,童指曰:&lsquo彼殺我也,吾怕之,不欲見。
&rsquo乃去。
&rdquo詢其所指者,乃童之姨婿也。
由是吳德訟于官,求其人殺之贓驗明白,遂伏罪焉。
陳叔文 叔文推蘭英堕水 陳叔文,京師人也。
專經登第,調選铨衡,授常州宜興簿。
家至窘窭,無數日之用,不能之官。
然叔文豐骨秀美,但多郁結,時在娼妓崔蘭英家閑坐。
叔文言及已有所授,家貧未能之官。
蘭英謂叔文曰:&ldquo我雖與子無故,我于囊中可餘千缗,久欲适人,子若無妻,即我将嫁子也。
&rdquo叔文曰:&ldquo吾未娶,若然,則美事。
&rdquo一約即定。
叔文歸欺其妻曰:&ldquo貧無道途費,勢不可共往,吾且一身赴官,時以俸錢赒爾。
&rdquo妻諾其說。
叔文與蘭英泛汴東下,叔文與英頗相得,叔文時以物遺妻。
後三年替回,舟溯汴而進。
叔文私念:英囊箧不下千缗,而有德于我,然不知我有妻,妻不知有彼,兩不相知,歸而相見,不惟不可,當起獄訟。
叔文日夜思計,以圖其便,思惟無方,若不殺之,乃為後患。
遂與英痛飲大醉,一更後,推英于水,便并女奴推堕焉。
叔文号泣曰:&ldquo吾妻誤堕汴水,女奴救之并堕水。
&rdquo以時昏黑,汴水如箭,舟人沿岸救撈,莫之見也。
叔文至京與妻相聚,共同商議。
叔文曰:&ldquo家本甚貧,箧笥間幸有二三千缗,不往之仕路矣。
&rdquo乃為庫以解物,經歲,家事尤豐足。
遇冬至,叔文與妻往宮觀,至相國寺,稠人中有兩女人随其後。
叔文回頭看,切似英與女奴焉。
俄而女上前招叔文,叔文托他故,遣其妻子先行。
叔文與英并坐廊砌下,叔文曰:&ldquo汝無恙乎?&rdquo英曰:&ldquo向時中子計,我二人堕水,相抱浮沉一二裡,得木礙不得下,号呼撈救得活。
&rdquo叔文愧赧泣下曰:&ldquo汝甚醉,立于船上,自失腳入于水,此婢救汝,從而堕焉。
&rdquo英曰:&ldquo昔日之事,不必再言,令人至恨。
但我活即不怨君。
我居此已久,在魚巷城下住,君明日當急來訪我。
不來,我将訟子于官,必有大獄,令子為虀粉。
&rdquo叔文詐諾,各散去。
叔文歸,憂懼,巷口有王震臣聚小童為學,叔文具道其事,求計于震臣。
震臣曰:&ldquo子若不往,且有争訟,于子身非利也。
&rdquo叔文乃市羊果壺酒,又恐家人輩知其詳,乃僦别巷小童攜往焉。
至城下,則女奴已立門迎之。
叔文入,至暮不出。
荷擔者立門外,不聞耗,人詢之雲:&ldquo子何久在此,昏晚不去也?&rdquo荷擔人雲:&ldquo吾為人所使,其人在此宅,尚未出門,故候之。
&rdquo居之曰:&ldquo此乃空屋耳。
&rdquo因執燭共入,有杯盤在地,叔文仰面,兩手自束于背上,形若今之伏法死者。
申之官司,呼其妻識其屍,然無他損,乃命歸葬焉。
議曰:茲事都人共聞,冤施于人,不為法誅,則為鬼誅,其理彰彰然異矣。
蔔起傳 從弟害起謀其妻 蔔起,東都人也。
庇身于百司,以年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