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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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恒現在幫辦糧饷轉運一切事宜。
責任綦重。
亟須遵旨前往肅州與左宗棠籌商機宜。
着毋庸來京陛見。
以免往返需時。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左宗棠、袁保恒、額勒和布、杜嘎爾、多布沁紮木楚、慶春、奎昌、文麟、明春、并傳谕慶壽、廉恩、海緒知之。
○又谕、岑毓英奏、滇省拮據情形。
請饬各省補發欠饷一摺。
前因滇省籌辦營伍善後京銅各事宜。
當經谕令江蘇等省于新舊欠解滇饷内。
分别籌解應用。
乃各省報解甚屬寥寥。
而滇省趕辦京銅。
以及補給勇饷。
支發綠營俸饷。
辦理善後經費各節。
需款甚殷。
均屬不容稍緩。
着楊昌浚饬令該藩司将積欠滇省新饷一百四十二萬兩内。
籌撥二成銀二十八萬四千兩。
分别發交該省委員解滇應用。
其餘尚應補銀四十二萬六千兩。
分三年解清。
以足一半之數。
至舊饷應撥銅本欠銀十八萬兩。
并着于本年内依限解清。
其各省應解饷銀。
着李宗羲、李瀚章、吳棠、将新欠滇饷。
盡本年内先籌解一半。
或照一半之數。
于本年内解交十之六七。
下餘盡明年補解足數。
其銅本銀兩。
仍着于本年解清。
毋得再有延宕。
至廣東省暨粵海關欠饷并銅本銀兩。
應否仍令該省籌解。
抑由部另撥有着之款。
統着該部奏明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雲南曆年陣亡殉難司獄任淦等暨紳民兵勇婦女三千一百五十二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撫恤琉球國遭風難夷如例。
○辛酉。
谕内閣、奕慶奏、請将直班不慎之官兵分别懲處一摺。
禁門重地。
例禁綦嚴。
乃本月二十一日。
突有驚逸馬車。
由神武門馳至景運門前。
該直班官兵未能攔阻。
實屬不成事體。
所有是日直班之鑲黃旗副護軍參領多倫泰着交部議處。
其直班藍翎長護軍等。
并着該營查明分别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文麟、明春奏、遵将健銳營馬勇分别遣留一摺。
明春所統健銳營馬隊。
勢難久駐關外。
惟遣撤太驟。
複恐不能迅就安插。
現經文麟等擇其情願就撤者。
遣令入關。
即着文麟等妥為裁遣。
此項馬勇入關後。
着左宗棠擇地安插。
毋令滋生事端。
其情願留營者。
并着文麟等嚴加均束。
如不能恪守營規。
即行相機辦理。
毋稍姑息。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壬戌。
以辭退四川茂州水草坪土巡檢蘇國榮子全春襲職。
○癸亥。
以内閣學士袁保恒為戶部左侍郎。
管三庫事。
未到任前。
以詹事府詹事周壽昌署理。
○轉理藩院右侍郎成林為左侍郎。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蘇勒布為理藩院右侍郎。
○調鑲紅旗護軍統領棍楚克林沁為鑲黃旗護軍統領。
正黃旗蒙古副都統綿宜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以乾清門侍衛明安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調雲南提督馬如龍為湖南提督。
四川提督胡中和為雲南提督。
湖南提督宋慶為四川提督。
○予故戶部左侍郎宋晉祭葬如例。
○甲子。
以正黃旗蒙古副都統富明為鑲紅旗護軍統領。
正白旗漢軍副都統慶升為鑲白旗護軍統領。
○補鑄廣東靈山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張兆棟請也。
○予浙江故刑部左侍郎馮景夏入祀鄉賢祠。
從巡撫楊昌浚請也。
○乙醜。
谕内閣、予告大學士賈桢持躬端謹。
學問優長。
受先朝知遇之隆。
由翰林入直上書房。
洊陟正卿。
入贊綸扉。
疊司文柄。
朕禦極後。
派充實錄館監修總裁。
優加<??閑>畀。
倚任方殷。
旋以患病屢請開缺。
準予緻仕。
賞食全俸。
方冀頤養安和。
長承恩眷。
茲聞溘逝。
悼惜殊深。
着賞給陀羅經被。
派載濂帶領侍衛十員。
即日前往奠醊。
加恩晉贈太保。
照大學士例賜恤。
入祀賢良祠。
任内一切處分悉予開複。
應得恤典。
該衙門察例具奏。
靈柩回籍時。
并着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
伊子道員用河南彰德府知府賈緻恩。
着俟服阕後以道員遇缺即選。
伊孫員外郎銜主事賈孝珍。
着以郎中分部即補。
用示朕笃念耆臣至意。
尋予祭葬。
谥文端。
○以翰林院侍講黃毓恩、司經局洗馬楊紹和、右春坊右中允張鵬翼、充日講起居注官。
翰林院編修崔志道署日講起居注官。
○丙寅。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亟宜切籌。
将緊要應辦事宜。
撮叙數條。
請饬詳議一摺。
據奏庚申之釁。
創钜痛深。
當時姑事羁縻。
原期力圖自強。
以為禦侮之計。
乃至今并無自強之實。
本年日本兵踞台灣番社。
雖疊經饬令各疆臣嚴密籌防。
自問殊無把握。
若再不切實籌備。
後患不堪設想等語。
沿江沿海各省防務。
經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并各該省将軍督撫等随時籌畫。
而備禦究未可恃。
亟應實力講求。
同心籌辦。
堅苦貞定。
曆久不懈。
以纾目前當務之急。
以裕國家久遠之
責任綦重。
亟須遵旨前往肅州與左宗棠籌商機宜。
着毋庸來京陛見。
以免往返需時。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左宗棠、袁保恒、額勒和布、杜嘎爾、多布沁紮木楚、慶春、奎昌、文麟、明春、并傳谕慶壽、廉恩、海緒知之。
○又谕、岑毓英奏、滇省拮據情形。
請饬各省補發欠饷一摺。
前因滇省籌辦營伍善後京銅各事宜。
當經谕令江蘇等省于新舊欠解滇饷内。
分别籌解應用。
乃各省報解甚屬寥寥。
而滇省趕辦京銅。
以及補給勇饷。
支發綠營俸饷。
辦理善後經費各節。
需款甚殷。
均屬不容稍緩。
着楊昌浚饬令該藩司将積欠滇省新饷一百四十二萬兩内。
籌撥二成銀二十八萬四千兩。
分别發交該省委員解滇應用。
其餘尚應補銀四十二萬六千兩。
分三年解清。
以足一半之數。
至舊饷應撥銅本欠銀十八萬兩。
并着于本年内依限解清。
其各省應解饷銀。
着李宗羲、李瀚章、吳棠、将新欠滇饷。
盡本年内先籌解一半。
或照一半之數。
于本年内解交十之六七。
下餘盡明年補解足數。
其銅本銀兩。
仍着于本年解清。
毋得再有延宕。
至廣東省暨粵海關欠饷并銅本銀兩。
應否仍令該省籌解。
抑由部另撥有着之款。
統着該部奏明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雲南曆年陣亡殉難司獄任淦等暨紳民兵勇婦女三千一百五十二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撫恤琉球國遭風難夷如例。
○辛酉。
谕内閣、奕慶奏、請将直班不慎之官兵分别懲處一摺。
禁門重地。
例禁綦嚴。
乃本月二十一日。
突有驚逸馬車。
由神武門馳至景運門前。
該直班官兵未能攔阻。
實屬不成事體。
所有是日直班之鑲黃旗副護軍參領多倫泰着交部議處。
其直班藍翎長護軍等。
并着該營查明分别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文麟、明春奏、遵将健銳營馬勇分别遣留一摺。
明春所統健銳營馬隊。
勢難久駐關外。
惟遣撤太驟。
複恐不能迅就安插。
現經文麟等擇其情願就撤者。
遣令入關。
即着文麟等妥為裁遣。
此項馬勇入關後。
着左宗棠擇地安插。
毋令滋生事端。
其情願留營者。
并着文麟等嚴加均束。
如不能恪守營規。
即行相機辦理。
毋稍姑息。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壬戌。
以辭退四川茂州水草坪土巡檢蘇國榮子全春襲職。
○癸亥。
以内閣學士袁保恒為戶部左侍郎。
管三庫事。
未到任前。
以詹事府詹事周壽昌署理。
○轉理藩院右侍郎成林為左侍郎。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蘇勒布為理藩院右侍郎。
○調鑲紅旗護軍統領棍楚克林沁為鑲黃旗護軍統領。
正黃旗蒙古副都統綿宜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以乾清門侍衛明安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調雲南提督馬如龍為湖南提督。
四川提督胡中和為雲南提督。
湖南提督宋慶為四川提督。
○予故戶部左侍郎宋晉祭葬如例。
○甲子。
以正黃旗蒙古副都統富明為鑲紅旗護軍統領。
正白旗漢軍副都統慶升為鑲白旗護軍統領。
○補鑄廣東靈山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張兆棟請也。
○予浙江故刑部左侍郎馮景夏入祀鄉賢祠。
從巡撫楊昌浚請也。
○乙醜。
谕内閣、予告大學士賈桢持躬端謹。
學問優長。
受先朝知遇之隆。
由翰林入直上書房。
洊陟正卿。
入贊綸扉。
疊司文柄。
朕禦極後。
派充實錄館監修總裁。
優加<??閑>畀。
倚任方殷。
旋以患病屢請開缺。
準予緻仕。
賞食全俸。
方冀頤養安和。
長承恩眷。
茲聞溘逝。
悼惜殊深。
着賞給陀羅經被。
派載濂帶領侍衛十員。
即日前往奠醊。
加恩晉贈太保。
照大學士例賜恤。
入祀賢良祠。
任内一切處分悉予開複。
應得恤典。
該衙門察例具奏。
靈柩回籍時。
并着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
伊子道員用河南彰德府知府賈緻恩。
着俟服阕後以道員遇缺即選。
伊孫員外郎銜主事賈孝珍。
着以郎中分部即補。
用示朕笃念耆臣至意。
尋予祭葬。
谥文端。
○以翰林院侍講黃毓恩、司經局洗馬楊紹和、右春坊右中允張鵬翼、充日講起居注官。
翰林院編修崔志道署日講起居注官。
○丙寅。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亟宜切籌。
将緊要應辦事宜。
撮叙數條。
請饬詳議一摺。
據奏庚申之釁。
創钜痛深。
當時姑事羁縻。
原期力圖自強。
以為禦侮之計。
乃至今并無自強之實。
本年日本兵踞台灣番社。
雖疊經饬令各疆臣嚴密籌防。
自問殊無把握。
若再不切實籌備。
後患不堪設想等語。
沿江沿海各省防務。
經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并各該省将軍督撫等随時籌畫。
而備禦究未可恃。
亟應實力講求。
同心籌辦。
堅苦貞定。
曆久不懈。
以纾目前當務之急。
以裕國家久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