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請饬僧格林沁派撥馬隊。
赴淮助剿。
均經谕令該大臣酌量辦理。
茲據僧格林沁奏、曹州會匪焦潰淐等依附皖撚。
句結匪首李城等。
欲圖北竄。
汝光清淮。
相距較遠。
勢難兼顧。
請旨遵循等語。
僧格林沁公忠之悃。
中外鹹知。
每遇軍務緊急。
辄請由該大臣撥兵援剿。
朕倚該大臣為柱石。
亦必谕令酌量調派。
其如何察度情形。
分别緩急。
仍在該大臣相機籌辦。
茲據奏稱、曹屬會匪。
句結撚匪。
意圖報複。
僧格林沁即當以全力扼賊北竄。
不容稍涉疏懈。
豫省匪勢西趨。
即着咨商鄭元善、毛昶熙、妥為扼剿。
其清淮需調馬隊。
既一時未能派撥。
并着遵照前旨。
飛催田在田、德楞額、等軍回援。
與吳棠會合夾擊。
僧格林沁為國重臣。
于剿辦撚匪。
固未能處處分兵。
亦必須面面顧到。
刻下自應先将焦潰淐等句合皖撚一股。
并力殲除。
以清北路門戶。
其餘再由該大臣相機酌辦。
不為遙制。
該大臣亦不必以事涉棘手。
辄行請旨。
緻誤機宜。
再僧格林沁前奏、遵查桂錫桢并無複叛情事。
桂錫桢既經總兵紮隆阿等留于曲阜。
保護城池。
但能實在出力。
則該處紳民。
自應知感。
何至欲圖殺害。
近來投誠人衆。
每多反側。
該大臣既将桂錫桢留營差遣。
務須加意箝束。
不時暗中察看。
不可過于信任。
緻有贻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景壽為後扈大臣。
○朝鮮國使臣徐憲淳等三人于神武門外瞻觐。
○丙午。
以京畿雨澤未沾。
上詣大高殿祈禱行禮。
○遣恭親王奕?詣時應宮。
惇親王奕誴詣昭顯廟。
鐘郡王奕詥詣宣仁廟。
貝勒載治詣凝和廟。
拈香。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據薛煥奏、遵旨彙解湖防饷銀。
惟米糧軍火油燭等項。
無路可運。
必須援師速至。
方無決裂。
總兵朱品隆現已肅清徽郡。
傥由績溪等處拊賊之背。
或可出奇制勝。
請饬曾國藩等籌商。
饬令援湖等語。
道員趙景賢保障湖州。
已逾兩年。
兩浙郡縣。
聞賊麕至。
方面大員。
相率委城而逃。
該員以在籍道員。
獨能嬰城固守。
其忠義之氣。
足為東南生色。
前恐湖郡不支。
該員以有用之才。
枉棄可惜。
疊谕赴閩聽候<??閑>用。
而該員至今固守。
其忠義實為可嘉。
薛煥此次所彙銀二萬兩。
聲明系浙省絲捐等語。
是畛域之見。
尚未能化。
米糧軍火等件。
尤為守城所必需。
豈得以無路可運。
即袖手坐視。
上海距湖不遠。
道途<?氵義>港紛歧。
仍着薛煥妥覓閑道。
設法運進。
源源接濟。
不準稍存膜視。
鮑超之軍。
頓于青陽。
朱品隆一軍。
現守徽郡。
為左宗棠後路接應。
薛煥所奏。
于軍情地勢。
自系不能深悉。
惟湖郡情形緊急。
斷無棄而不救之理。
着曾國藩于鮑超朱品隆兩軍内。
酌量情形。
分撥一軍。
從閑道迅速往援。
如進攻道途較遠。
或有所牽掣。
不能前往。
即着薛煥迅派勁旅。
由滬進援。
現聞李鴻章由輪船帶兵業已抵滬。
更可酌撥勁旅一二千名。
閑道赴湖。
為趙景賢援應。
以收夾擊之效。
鎮江地居沖要。
現在賊勢趨重。
李鴻章自應仍遵前旨。
赴鎮駐紮。
以便整頓江南北水陸各軍。
為規取金陵之計。
最為要着。
薛煥擁兵四萬。
毫無足恃。
而于援湖一事。
委之曾國藩等。
不為悉心籌畫。
相機策應。
此疆彼界。
積習太深。
甚屬非是。
曾國藩所派陳士傑一軍。
如果到尚需時。
即由李鴻章選派妥員赴滬。
将滬上兵勇。
整頓訓練。
以資戰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田興恕奏、遴派大員。
統帶勁旅援蜀。
并縷陳黔省軍務情形一摺。
據稱本年正月閑。
石逆擾及川境。
經駱秉章飛調總兵楊岩寶、李有恒等、馳往應援。
惟楊岩寶一軍。
攻剿尚大坪踞匪。
正當吃緊。
斷難移動。
李有恒現署威甯鎮總兵。
該鎮與雲南宣威昭通各府州境界毗連。
既剿逆苗。
複防回匪。
亦難遽行帶隊入蜀。
現已飛檄暫革總兵熊煥章。
挑選勁勇五百名。
并朱淩漢前帶楚勇一千名。
均歸該鎮統帶。
取道酉秀。
會合川軍截堵等語。
黔省苗教各匪。
盤踞玉華尚大坪兩山。
亟宜盡力進攻。
搗穴捦渠。
以期肅清黔境。
田興恕現定于本月望後出省。
親往督戰。
計日已抵尚大坪。
着即嚴饬楊岩寶等奮力進剿。
聰見何逆等股匪。
克日殄除。
毋得再事遷延。
緻幹重咎。
熊煥章援蜀之兵。
已由思南前進。
着駱秉章觇賊所向。
相機調遣。
田興恕攻克玉華等山後。
是否仍須田興恕赴川會剿。
着駱秉章遵照前旨。
妥速籌辦。
務将石逆大股。
并力殲除。
是為至要。
刻下浙江軍務。
萬分吃緊。
總兵沉宏富、前經田興恕奏請暫緩赴浙。
并着酌度情形。
如沉宏富可以抽調。
即着催令迅速起行。
前赴左宗棠軍營。
聽候調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田興恕奏、軍需緊要。
湖南協饷。
積欠過多。
懇請饬催等語。
田興恕辦理黔省軍務。
所需饷項。
多賴湖南為之接濟。
駱秉章深顧大局。
曆次撥解供支。
乃毛鴻賓接任以來。
竟至積欠四十餘萬之多。
如謂力有不及。
何以駱秉章從前并無短绌。
現在川省賊勢蔓延。
毗連黔界。
田興恕分援鄰省。
需用尤繁。
該撫豈得存畛域之見。
稍涉推诿。
近來疆臣。
總宜保全大局。
遇事兼顧統籌。
方為不負委任。
着毛鴻賓即于司庫項下。
無論何款。
先将所欠黔饷。
陸續解赴田興恕軍營以清積欠。
嗣後仍照部議。
每月撥銀二萬兩。
如期趱解。
不準遷延。
傥再意存膜視。
緻田興恕停軍待饷。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禮部以會試中額請。
得旨、滿洲取中六名。
蒙古取中一名。
漢軍取中三名。
直隸取中二十名。
奉天取中二名。
山東取中十六名。
山西取中十一名。
河南取中十七名。
陝甘取中二十四名。
江蘇取中十三名。
安徽取中七名。
浙江取中九名。
江西取中十四名。
湖北取中九名。
湖南取中五名。
福建取中三名。
廣東取中八名。
廣西取中十一名。
四川取中七名。
雲南取中六名。
貴州取中四名。
○調兵部右侍郎察杭阿為禮部左侍郎。
禮部左侍郎伊精阿為兵部右侍郎。
○丁未。
谕内閣、前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命南書房上書房翰林等。
将曆代帝王政治。
及前史垂簾事迹。
擇其可為法戒者。
據史直書。
<??閑>明注釋。
彙冊進呈。
茲據侍郎張之萬等彙纂成書。
繕寫呈遞。
法戒昭然。
足資考鏡。
着賜名治平寶鑒。
禮部右侍郎張之萬、太常寺卿許彭壽、光祿寺卿潘祖蔭、翰林院編修鮑源深、修撰章鋆、編修楊泗孫、李鴻藻、呂朝瑞、黃钰着各賞給大卷緞一匹。
大卷江?一匹。
○又谕、孟保奏、謹将滿洲蒙古成書。
添注漢字。
刊闆進呈等語。
該副都統留心繙譯。
所刊三體聖谕廣訓。
于辦理清字蒙古事件。
足資裨益。
着準其将闆片呈交武英殿。
以備刷印。
孟保着交部議叙。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鄭元善奏、西洛南宛。
撚粵各匪狓猖。
現派馬步軍官。
馳往截剿一摺。
撚匪由郏縣奔竄汝州。
擊退後複撲河南郡城。
旋踞北邙山呂祖閣一帶。
宜陽韓城鎮等處。
亦有匪蹤。
鄭元善現在飛調楊飛熊、李徵松、兩軍。
及剛銳等營楚勇。
西安黑龍江馬隊。
馳赴洛陽。
繞出賊前迎擊。
着即嚴饬楊飛熊等督率各軍。
兼程前進。
協同該處團練。
四面兜剿。
務将圍撲河郡股匪。
盡力殄除。
毋留餘孽。
河郡偪近山陝。
道路紛歧。
該匪被剿情急。
難保不乘閑西趨。
竄擾山陝。
着瑛棨督饬駐紮潼商等處将領。
嚴密防守。
張芾即聯絡各處鄉團。
會合官軍。
互相策應。
其山西東南一帶邊境。
附近豫省各郡縣。
并着英桂督饬一體嚴防。
洛陽去孟津不遠。
河防尤關緊要。
着鄭元善速饬河北鎮道。
督率兵團。
嚴防竄渡。
毛昶熙随同僧格林沁、攻剿金樓踞匪。
宋營兵勇。
勢難分撥。
第督辦豫省團練。
是其專責。
現在河郡被圍。
情形萬緊。
毛昶熙豈容坐視。
着即激勵各處團練。
齊心協剿。
俾該匪進無可掠之糧。
退無可竄之路。
圍颍之賊。
現已西竄。
陳郡兵勇。
自可抽撥。
着勝保迅派馬隊千餘名。
由省城馳援河郡。
與楊飛熊一軍。
前後夾擊。
則剿辦更易得手。
其竄撲南陽之賊。
尚踞鎮平一帶。
且有分竄唐鄧之說。
着鄭元善迅饬遊擊徐榮柱督兵追蹑。
悉數殲除。
毋任延蔓。
鄭元善雖駐許昌。
省城防守事宜。
仍須妥籌兼顧。
至新蔡城圍已解。
而伏莽重重。
賊氛環偪。
亟宜疏通道路。
鎮撫居民。
鄭元善兵力不敷分剿。
并着勝保就近選派得力将弁。
前往剿洗。
務将新蔡土匪。
埽除淨盡。
以清南圉。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田在田奏、追剿竄匪回巢。
收複賊圩二十餘座。
并分兵東援清淮一摺。
此次撚匪由衆興敗竄回巢。
田在田即赴徐州布置。
陳大莊等處二十二寨。
情願投誠。
苗村橋撚首屈來峰亦悔罪求撫。
自應因勢利導。
俾遂其向化之誠。
已經反正者。
勤加撫綏。
不準稍有滋擾。
未經歸正者。
亦當開相待。
濉口以西。
本系民圩。
年餘以來。
官軍不能堵禦。
以緻被賊偪脅。
并非甘心從逆。
着田在田督同張富年派委良吏。
善為撫恤。
必能聞風向化。
撚逆于五鋪地方築圩。
雖因張集出賊接應。
何以不饬令濉口官兵。
由東南牽制。
仍着田在田俟東路稍松。
即饬将弁。
将五鋪以西各賊圩。
節節進剿。
疏通道路。
僧格林沁現駐歸德。
即可聯絡聲勢。
以資策應。
撚首李城已竄至高皇山古繞集一帶。
胡元昌統帶奶奶山等處防兵。
即可相機就近堵剿。
其趙浩然等股匪。
已由桃源竄至武家墩。
窺伺蔣壩。
該總兵現饬張富年由邳州南援。
并調歐玉标等馬步。
親自統帶。
前赴督剿。
當此揚防同警之時。
僧格林沁既不能分撥馬隊。
而田在田等軍已落賊後。
即着迅速前進。
與吳棠之軍會合堵剿。
其續行東竄之匪。
并須嚴行堵集。
毋令擾及裡下河完善地方。
是為至要。
至該總兵派兵駐紮濉口渠溝及奶奶山等處。
而撚逆徑竄至古繞集一帶。
是賊情仍形猖獗。
宿蒙兩路。
尚未能聯為一氣。
杜賊北竄。
該總兵辄稱棋布星羅。
聲威殊壯。
近于誇張。
軍營積習。
以粉飾為工。
往往驅賊出境。
遙為尾追。
即自炫其功。
最可痛恨。
該總兵本系武臣。
當以質實見長。
勝敗均據實直陳。
斷不可蹈營中惡習。
莫謂村集地名紛歧。
朝廷不能稽核覺察也。
懔之勉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江西巡撫沈葆桢奏、遵旨馳赴新任。
得旨、覽奏具見悃忱。
忠孝性成。
可嘉之至。
○賞土爾扈特親王策林喇普坦三眼花翎。
○戊申。
補行引見京察一等武備院郎中鶴昶。
得旨、着記名以關差道府用。
○己酉。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惇親王奏、監試宗室貢士王大臣。
随意換卷。
請旨申饬一摺。
據稱既與伊勒東阿言明。
試卷不可更換。
何以該尚書辄行更換。
其傳言可以更換者何人。
溥煦等同在殿廷監試。
何以并未查問。
原摺聲叙。
殊欠明晰。
着惇親王、伊勒東阿、溥煦等、各明白回奏。
○又谕、前因理藩院奏、遵議壽安固倫公主彩棺。
移至奈曼部落。
修建園寝一摺。
語多含混。
降旨複令詳查例案議奏。
并着内務府一體查奏。
茲據内務府查明現存冊檔内。
并無在口外修建公主園寝例案。
并據理藩院奏稱、查明以前公主在京薨逝。
園寝均未有遠移邊外者。
所請未便準行等語。
所有德木楚克紮布前奏、請将壽安固倫公主彩棺。
移至奈曼部落。
自行修建園寝。
着毋庸議。
仍着内務府查照向例。
在附近京城一帶擇地修建。
以符舊制。
○又谕、前因
赴淮助剿。
均經谕令該大臣酌量辦理。
茲據僧格林沁奏、曹州會匪焦潰淐等依附皖撚。
句結匪首李城等。
欲圖北竄。
汝光清淮。
相距較遠。
勢難兼顧。
請旨遵循等語。
僧格林沁公忠之悃。
中外鹹知。
每遇軍務緊急。
辄請由該大臣撥兵援剿。
朕倚該大臣為柱石。
亦必谕令酌量調派。
其如何察度情形。
分别緩急。
仍在該大臣相機籌辦。
茲據奏稱、曹屬會匪。
句結撚匪。
意圖報複。
僧格林沁即當以全力扼賊北竄。
不容稍涉疏懈。
豫省匪勢西趨。
即着咨商鄭元善、毛昶熙、妥為扼剿。
其清淮需調馬隊。
既一時未能派撥。
并着遵照前旨。
飛催田在田、德楞額、等軍回援。
與吳棠會合夾擊。
僧格林沁為國重臣。
于剿辦撚匪。
固未能處處分兵。
亦必須面面顧到。
刻下自應先将焦潰淐等句合皖撚一股。
并力殲除。
以清北路門戶。
其餘再由該大臣相機酌辦。
不為遙制。
該大臣亦不必以事涉棘手。
辄行請旨。
緻誤機宜。
再僧格林沁前奏、遵查桂錫桢并無複叛情事。
桂錫桢既經總兵紮隆阿等留于曲阜。
保護城池。
但能實在出力。
則該處紳民。
自應知感。
何至欲圖殺害。
近來投誠人衆。
每多反側。
該大臣既将桂錫桢留營差遣。
務須加意箝束。
不時暗中察看。
不可過于信任。
緻有贻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景壽為後扈大臣。
○朝鮮國使臣徐憲淳等三人于神武門外瞻觐。
○丙午。
以京畿雨澤未沾。
上詣大高殿祈禱行禮。
○遣恭親王奕?詣時應宮。
惇親王奕誴詣昭顯廟。
鐘郡王奕詥詣宣仁廟。
貝勒載治詣凝和廟。
拈香。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據薛煥奏、遵旨彙解湖防饷銀。
惟米糧軍火油燭等項。
無路可運。
必須援師速至。
方無決裂。
總兵朱品隆現已肅清徽郡。
傥由績溪等處拊賊之背。
或可出奇制勝。
請饬曾國藩等籌商。
饬令援湖等語。
道員趙景賢保障湖州。
已逾兩年。
兩浙郡縣。
聞賊麕至。
方面大員。
相率委城而逃。
該員以在籍道員。
獨能嬰城固守。
其忠義之氣。
足為東南生色。
前恐湖郡不支。
該員以有用之才。
枉棄可惜。
疊谕赴閩聽候<??閑>用。
而該員至今固守。
其忠義實為可嘉。
薛煥此次所彙銀二萬兩。
聲明系浙省絲捐等語。
是畛域之見。
尚未能化。
米糧軍火等件。
尤為守城所必需。
豈得以無路可運。
即袖手坐視。
上海距湖不遠。
道途<?氵義>港紛歧。
仍着薛煥妥覓閑道。
設法運進。
源源接濟。
不準稍存膜視。
鮑超之軍。
頓于青陽。
朱品隆一軍。
現守徽郡。
為左宗棠後路接應。
薛煥所奏。
于軍情地勢。
自系不能深悉。
惟湖郡情形緊急。
斷無棄而不救之理。
着曾國藩于鮑超朱品隆兩軍内。
酌量情形。
分撥一軍。
從閑道迅速往援。
如進攻道途較遠。
或有所牽掣。
不能前往。
即着薛煥迅派勁旅。
由滬進援。
現聞李鴻章由輪船帶兵業已抵滬。
更可酌撥勁旅一二千名。
閑道赴湖。
為趙景賢援應。
以收夾擊之效。
鎮江地居沖要。
現在賊勢趨重。
李鴻章自應仍遵前旨。
赴鎮駐紮。
以便整頓江南北水陸各軍。
為規取金陵之計。
最為要着。
薛煥擁兵四萬。
毫無足恃。
而于援湖一事。
委之曾國藩等。
不為悉心籌畫。
相機策應。
此疆彼界。
積習太深。
甚屬非是。
曾國藩所派陳士傑一軍。
如果到尚需時。
即由李鴻章選派妥員赴滬。
将滬上兵勇。
整頓訓練。
以資戰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田興恕奏、遴派大員。
統帶勁旅援蜀。
并縷陳黔省軍務情形一摺。
據稱本年正月閑。
石逆擾及川境。
經駱秉章飛調總兵楊岩寶、李有恒等、馳往應援。
惟楊岩寶一軍。
攻剿尚大坪踞匪。
正當吃緊。
斷難移動。
李有恒現署威甯鎮總兵。
該鎮與雲南宣威昭通各府州境界毗連。
既剿逆苗。
複防回匪。
亦難遽行帶隊入蜀。
現已飛檄暫革總兵熊煥章。
挑選勁勇五百名。
并朱淩漢前帶楚勇一千名。
均歸該鎮統帶。
取道酉秀。
會合川軍截堵等語。
黔省苗教各匪。
盤踞玉華尚大坪兩山。
亟宜盡力進攻。
搗穴捦渠。
以期肅清黔境。
田興恕現定于本月望後出省。
親往督戰。
計日已抵尚大坪。
着即嚴饬楊岩寶等奮力進剿。
聰見何逆等股匪。
克日殄除。
毋得再事遷延。
緻幹重咎。
熊煥章援蜀之兵。
已由思南前進。
着駱秉章觇賊所向。
相機調遣。
田興恕攻克玉華等山後。
是否仍須田興恕赴川會剿。
着駱秉章遵照前旨。
妥速籌辦。
務将石逆大股。
并力殲除。
是為至要。
刻下浙江軍務。
萬分吃緊。
總兵沉宏富、前經田興恕奏請暫緩赴浙。
并着酌度情形。
如沉宏富可以抽調。
即着催令迅速起行。
前赴左宗棠軍營。
聽候調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田興恕奏、軍需緊要。
湖南協饷。
積欠過多。
懇請饬催等語。
田興恕辦理黔省軍務。
所需饷項。
多賴湖南為之接濟。
駱秉章深顧大局。
曆次撥解供支。
乃毛鴻賓接任以來。
竟至積欠四十餘萬之多。
如謂力有不及。
何以駱秉章從前并無短绌。
現在川省賊勢蔓延。
毗連黔界。
田興恕分援鄰省。
需用尤繁。
該撫豈得存畛域之見。
稍涉推诿。
近來疆臣。
總宜保全大局。
遇事兼顧統籌。
方為不負委任。
着毛鴻賓即于司庫項下。
無論何款。
先将所欠黔饷。
陸續解赴田興恕軍營以清積欠。
嗣後仍照部議。
每月撥銀二萬兩。
如期趱解。
不準遷延。
傥再意存膜視。
緻田興恕停軍待饷。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禮部以會試中額請。
得旨、滿洲取中六名。
蒙古取中一名。
漢軍取中三名。
直隸取中二十名。
奉天取中二名。
山東取中十六名。
山西取中十一名。
河南取中十七名。
陝甘取中二十四名。
江蘇取中十三名。
安徽取中七名。
浙江取中九名。
江西取中十四名。
湖北取中九名。
湖南取中五名。
福建取中三名。
廣東取中八名。
廣西取中十一名。
四川取中七名。
雲南取中六名。
貴州取中四名。
○調兵部右侍郎察杭阿為禮部左侍郎。
禮部左侍郎伊精阿為兵部右侍郎。
○丁未。
谕内閣、前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命南書房上書房翰林等。
将曆代帝王政治。
及前史垂簾事迹。
擇其可為法戒者。
據史直書。
<??閑>明注釋。
彙冊進呈。
茲據侍郎張之萬等彙纂成書。
繕寫呈遞。
法戒昭然。
足資考鏡。
着賜名治平寶鑒。
禮部右侍郎張之萬、太常寺卿許彭壽、光祿寺卿潘祖蔭、翰林院編修鮑源深、修撰章鋆、編修楊泗孫、李鴻藻、呂朝瑞、黃钰着各賞給大卷緞一匹。
大卷江?一匹。
○又谕、孟保奏、謹将滿洲蒙古成書。
添注漢字。
刊闆進呈等語。
該副都統留心繙譯。
所刊三體聖谕廣訓。
于辦理清字蒙古事件。
足資裨益。
着準其将闆片呈交武英殿。
以備刷印。
孟保着交部議叙。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鄭元善奏、西洛南宛。
撚粵各匪狓猖。
現派馬步軍官。
馳往截剿一摺。
撚匪由郏縣奔竄汝州。
擊退後複撲河南郡城。
旋踞北邙山呂祖閣一帶。
宜陽韓城鎮等處。
亦有匪蹤。
鄭元善現在飛調楊飛熊、李徵松、兩軍。
及剛銳等營楚勇。
西安黑龍江馬隊。
馳赴洛陽。
繞出賊前迎擊。
着即嚴饬楊飛熊等督率各軍。
兼程前進。
協同該處團練。
四面兜剿。
務将圍撲河郡股匪。
盡力殄除。
毋留餘孽。
河郡偪近山陝。
道路紛歧。
該匪被剿情急。
難保不乘閑西趨。
竄擾山陝。
着瑛棨督饬駐紮潼商等處将領。
嚴密防守。
張芾即聯絡各處鄉團。
會合官軍。
互相策應。
其山西東南一帶邊境。
附近豫省各郡縣。
并着英桂督饬一體嚴防。
洛陽去孟津不遠。
河防尤關緊要。
着鄭元善速饬河北鎮道。
督率兵團。
嚴防竄渡。
毛昶熙随同僧格林沁、攻剿金樓踞匪。
宋營兵勇。
勢難分撥。
第督辦豫省團練。
是其專責。
現在河郡被圍。
情形萬緊。
毛昶熙豈容坐視。
着即激勵各處團練。
齊心協剿。
俾該匪進無可掠之糧。
退無可竄之路。
圍颍之賊。
現已西竄。
陳郡兵勇。
自可抽撥。
着勝保迅派馬隊千餘名。
由省城馳援河郡。
與楊飛熊一軍。
前後夾擊。
則剿辦更易得手。
其竄撲南陽之賊。
尚踞鎮平一帶。
且有分竄唐鄧之說。
着鄭元善迅饬遊擊徐榮柱督兵追蹑。
悉數殲除。
毋任延蔓。
鄭元善雖駐許昌。
省城防守事宜。
仍須妥籌兼顧。
至新蔡城圍已解。
而伏莽重重。
賊氛環偪。
亟宜疏通道路。
鎮撫居民。
鄭元善兵力不敷分剿。
并着勝保就近選派得力将弁。
前往剿洗。
務将新蔡土匪。
埽除淨盡。
以清南圉。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田在田奏、追剿竄匪回巢。
收複賊圩二十餘座。
并分兵東援清淮一摺。
此次撚匪由衆興敗竄回巢。
田在田即赴徐州布置。
陳大莊等處二十二寨。
情願投誠。
苗村橋撚首屈來峰亦悔罪求撫。
自應因勢利導。
俾遂其向化之誠。
已經反正者。
勤加撫綏。
不準稍有滋擾。
未經歸正者。
亦當開相待。
濉口以西。
本系民圩。
年餘以來。
官軍不能堵禦。
以緻被賊偪脅。
并非甘心從逆。
着田在田督同張富年派委良吏。
善為撫恤。
必能聞風向化。
撚逆于五鋪地方築圩。
雖因張集出賊接應。
何以不饬令濉口官兵。
由東南牽制。
仍着田在田俟東路稍松。
即饬将弁。
将五鋪以西各賊圩。
節節進剿。
疏通道路。
僧格林沁現駐歸德。
即可聯絡聲勢。
以資策應。
撚首李城已竄至高皇山古繞集一帶。
胡元昌統帶奶奶山等處防兵。
即可相機就近堵剿。
其趙浩然等股匪。
已由桃源竄至武家墩。
窺伺蔣壩。
該總兵現饬張富年由邳州南援。
并調歐玉标等馬步。
親自統帶。
前赴督剿。
當此揚防同警之時。
僧格林沁既不能分撥馬隊。
而田在田等軍已落賊後。
即着迅速前進。
與吳棠之軍會合堵剿。
其續行東竄之匪。
并須嚴行堵集。
毋令擾及裡下河完善地方。
是為至要。
至該總兵派兵駐紮濉口渠溝及奶奶山等處。
而撚逆徑竄至古繞集一帶。
是賊情仍形猖獗。
宿蒙兩路。
尚未能聯為一氣。
杜賊北竄。
該總兵辄稱棋布星羅。
聲威殊壯。
近于誇張。
軍營積習。
以粉飾為工。
往往驅賊出境。
遙為尾追。
即自炫其功。
最可痛恨。
該總兵本系武臣。
當以質實見長。
勝敗均據實直陳。
斷不可蹈營中惡習。
莫謂村集地名紛歧。
朝廷不能稽核覺察也。
懔之勉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江西巡撫沈葆桢奏、遵旨馳赴新任。
得旨、覽奏具見悃忱。
忠孝性成。
可嘉之至。
○賞土爾扈特親王策林喇普坦三眼花翎。
○戊申。
補行引見京察一等武備院郎中鶴昶。
得旨、着記名以關差道府用。
○己酉。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惇親王奏、監試宗室貢士王大臣。
随意換卷。
請旨申饬一摺。
據稱既與伊勒東阿言明。
試卷不可更換。
何以該尚書辄行更換。
其傳言可以更換者何人。
溥煦等同在殿廷監試。
何以并未查問。
原摺聲叙。
殊欠明晰。
着惇親王、伊勒東阿、溥煦等、各明白回奏。
○又谕、前因理藩院奏、遵議壽安固倫公主彩棺。
移至奈曼部落。
修建園寝一摺。
語多含混。
降旨複令詳查例案議奏。
并着内務府一體查奏。
茲據内務府查明現存冊檔内。
并無在口外修建公主園寝例案。
并據理藩院奏稱、查明以前公主在京薨逝。
園寝均未有遠移邊外者。
所請未便準行等語。
所有德木楚克紮布前奏、請将壽安固倫公主彩棺。
移至奈曼部落。
自行修建園寝。
着毋庸議。
仍着内務府查照向例。
在附近京城一帶擇地修建。
以符舊制。
○又谕、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