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七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擾。
失去之左右兩司關防佐領等圖記。
均着該部按照單開照例補行頒發。
将此各谕令知之。
○補鑄貴州上江協右營遊擊、永甯州知州、天柱縣縣丞、麻哈州儒學、各關防印信條記。
從巡撫曾璧光請也。
○予甯古塔陣亡領催春德等賞恤加等。
○戊午。
谕内閣、軍機大臣刑部奏、官犯成祿呈遞呈詞。
請派大臣覆訊一摺。
已革烏噜木齊提督成祿誣斃多命一案。
前經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
比例拟以斬立決。
并以成祿究系誤聽人言。
與實在誣民為逆者不同。
應否改為斬監候聲明請旨。
複經禦前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
仍照原拟具奏。
當經降旨改為斬監候。
已屬法外施仁。
豈容該犯任意狡辯。
成祿着仍照原拟斬監候。
該犯所遞呈詞等件。
着毋庸置議。
○谕軍機大臣等、沈葆桢等奏、淮粵兩軍到台。
及南北開路情形一摺。
倭人句緻近番。
并蓋兵房。
練槍炮。
中雖怯弱。
外仍示強。
沈葆貞等惟當慎密防範。
申嚴警備。
不得稍涉疏虞。
現在淮粵兩軍陸續到台。
即着分别布置。
擇要扼紮。
以壯聲威。
台南生番。
尚易招緻。
北路各社。
率多頑梗之徒。
大南澳平埔等處。
有兇番糾集丁壯數千。
意在抗違。
沈葆桢等務宜悉心籌度。
恩威并用。
會同羅大春加意招徕。
委慎辦理。
不可輕易進紮。
緻為番族所乘。
轉礙撫番大局。
台郡城垣。
關系緊要。
着督饬該地方官速行修葺。
務期鞏固。
沈葆桢另片奏、大雅安瀾輪船遭風損壞。
自請議處等語。
此次損壞船隻。
即着分别設法修理。
沈葆桢未能先事豫防。
殊屬疏忽。
着交部議處。
制造輪船。
工钜費繁。
嗣後務當饬令該管駕等随時加慎。
又片奏、訊結屯番槍傷生番一案。
即着照所議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鶴年、王凱泰、并傳谕潘霨知之。
尋吏部議、沈葆桢應降一級留任。
得旨、準其抵銷。
○予故記名提督吳雲集附祀故大學士直隸總督曾國藩天津府專祠。
○旌表殉母捐軀直隸知府陳崇砥侄女慧莊。
○己未。
谕軍機大臣等、戶部奏、請旨嚴饬各省迅解京饷一摺。
部庫應放各項要款。
需用甚钜。
各省欠解本年京饷。
尚有三百七十八萬餘兩之多。
着該将軍督撫等督同司道監督各将欠解本年京饷。
迅即照數報解。
依限到京。
已報起程各款。
亦即催令趕緊解部。
毋任沿途逗遛。
傥竟任意遲延。
緻誤開放。
即着戶部指名嚴參。
至曆年積欠京饷。
并着查照戶部上年奏案。
即行陸續補解。
原摺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上海新聞紙刊刻本年三月三十九日密寄沈葆桢等谕旨。
請饬查究。
當谕李宗羲嚴密确查。
茲據該督奏稱、查核上海林華書院新報。
上海彙報。
均系照鈔香港華字日報。
至香港華字日報内有台灣消息一條。
已載明由福州寄來字樣等語。
此次密寄谕旨。
究由何人洩漏。
着文煜等嚴行查究。
即将洩漏根由。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不準稍涉含混。
将此由四百裡各密谕知之。
○以驗收海運漕糧完竣。
予倉場侍郎延煦、畢道遠優叙。
賞郎中毓璋、董潤花翎。
餘升叙有差。
○庚申。
谕軍機大臣等、袁保恒奏、統籌出關轉運全局。
先陳大慨情形。
暨購辦駝隻糧石。
請饬部指提積欠甘饷各摺片。
現在大軍陸續出關。
轉運最關緊要。
必須寬籌款項。
先事布置。
方免臨時贻誤。
袁保恒以糧台并無現饷。
無從措手。
請由戶部庫存項下。
撥發現銀二百萬兩。
俾将駝隻車輛糧石應用各項。
趕緊備辦。
着戶部酌度情形。
應如何發給之處。
妥議具奏。
西征原有饷項。
如何勻撥。
并此後常年運費的饷共需若幹。
着左宗棠、袁保恒、悉心商酌。
迅速具奏。
轉運需駝甚多。
袁保恒已派員分赴晉豫等省采買。
并商令協領喜勝赴張家口采購三四千隻。
咨明戶部。
将金順委員劃解西征糧台之部撥銀五萬兩。
改解張家口。
交察哈爾都統衙門收存。
以備喜勝領用。
喜勝赴口時。
着慶春奎昌妥為照料。
此項駝隻過境。
着廉恩、海緒、照例免稅放行。
并額勒和布、杜嘎爾、多布沁紮木楚、會同烏城所屬各蒙古王旗。
克期代購健駝四五千隻。
由北路解。
送巴裡坤交收。
限于年内解到。
責成慶壽認真監收牧放。
以備撥用。
所需駝價。
即于此次請撥部款内。
由袁保恒咨明劃解烏城應用。
附近巴哈之東山一帶纏頭地方産糧尚多。
袁保恒已派員前往采買。
着文麟、明春、慶壽、先行派員代為購辦。
地近何城。
即在該城存儲。
以備提用。
并将烏城解到駝隻。
代為經理。
毋許推诿。
各省積欠西征軍饷甚钜。
着戶部查照成案。
在于庫款稍裕省分。
指提積欠甘饷銀六十萬兩。
限于十一月内全數籌撥解陝。
不得仍前短欠。
另摺奏請赴京陛見等語。
袁
失去之左右兩司關防佐領等圖記。
均着該部按照單開照例補行頒發。
将此各谕令知之。
○補鑄貴州上江協右營遊擊、永甯州知州、天柱縣縣丞、麻哈州儒學、各關防印信條記。
從巡撫曾璧光請也。
○予甯古塔陣亡領催春德等賞恤加等。
○戊午。
谕内閣、軍機大臣刑部奏、官犯成祿呈遞呈詞。
請派大臣覆訊一摺。
已革烏噜木齊提督成祿誣斃多命一案。
前經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
比例拟以斬立決。
并以成祿究系誤聽人言。
與實在誣民為逆者不同。
應否改為斬監候聲明請旨。
複經禦前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
仍照原拟具奏。
當經降旨改為斬監候。
已屬法外施仁。
豈容該犯任意狡辯。
成祿着仍照原拟斬監候。
該犯所遞呈詞等件。
着毋庸置議。
○谕軍機大臣等、沈葆桢等奏、淮粵兩軍到台。
及南北開路情形一摺。
倭人句緻近番。
并蓋兵房。
練槍炮。
中雖怯弱。
外仍示強。
沈葆貞等惟當慎密防範。
申嚴警備。
不得稍涉疏虞。
現在淮粵兩軍陸續到台。
即着分别布置。
擇要扼紮。
以壯聲威。
台南生番。
尚易招緻。
北路各社。
率多頑梗之徒。
大南澳平埔等處。
有兇番糾集丁壯數千。
意在抗違。
沈葆桢等務宜悉心籌度。
恩威并用。
會同羅大春加意招徕。
委慎辦理。
不可輕易進紮。
緻為番族所乘。
轉礙撫番大局。
台郡城垣。
關系緊要。
着督饬該地方官速行修葺。
務期鞏固。
沈葆桢另片奏、大雅安瀾輪船遭風損壞。
自請議處等語。
此次損壞船隻。
即着分别設法修理。
沈葆桢未能先事豫防。
殊屬疏忽。
着交部議處。
制造輪船。
工钜費繁。
嗣後務當饬令該管駕等随時加慎。
又片奏、訊結屯番槍傷生番一案。
即着照所議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鶴年、王凱泰、并傳谕潘霨知之。
尋吏部議、沈葆桢應降一級留任。
得旨、準其抵銷。
○予故記名提督吳雲集附祀故大學士直隸總督曾國藩天津府專祠。
○旌表殉母捐軀直隸知府陳崇砥侄女慧莊。
○己未。
谕軍機大臣等、戶部奏、請旨嚴饬各省迅解京饷一摺。
部庫應放各項要款。
需用甚钜。
各省欠解本年京饷。
尚有三百七十八萬餘兩之多。
着該将軍督撫等督同司道監督各将欠解本年京饷。
迅即照數報解。
依限到京。
已報起程各款。
亦即催令趕緊解部。
毋任沿途逗遛。
傥竟任意遲延。
緻誤開放。
即着戶部指名嚴參。
至曆年積欠京饷。
并着查照戶部上年奏案。
即行陸續補解。
原摺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上海新聞紙刊刻本年三月三十九日密寄沈葆桢等谕旨。
請饬查究。
當谕李宗羲嚴密确查。
茲據該督奏稱、查核上海林華書院新報。
上海彙報。
均系照鈔香港華字日報。
至香港華字日報内有台灣消息一條。
已載明由福州寄來字樣等語。
此次密寄谕旨。
究由何人洩漏。
着文煜等嚴行查究。
即将洩漏根由。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不準稍涉含混。
将此由四百裡各密谕知之。
○以驗收海運漕糧完竣。
予倉場侍郎延煦、畢道遠優叙。
賞郎中毓璋、董潤花翎。
餘升叙有差。
○庚申。
谕軍機大臣等、袁保恒奏、統籌出關轉運全局。
先陳大慨情形。
暨購辦駝隻糧石。
請饬部指提積欠甘饷各摺片。
現在大軍陸續出關。
轉運最關緊要。
必須寬籌款項。
先事布置。
方免臨時贻誤。
袁保恒以糧台并無現饷。
無從措手。
請由戶部庫存項下。
撥發現銀二百萬兩。
俾将駝隻車輛糧石應用各項。
趕緊備辦。
着戶部酌度情形。
應如何發給之處。
妥議具奏。
西征原有饷項。
如何勻撥。
并此後常年運費的饷共需若幹。
着左宗棠、袁保恒、悉心商酌。
迅速具奏。
轉運需駝甚多。
袁保恒已派員分赴晉豫等省采買。
并商令協領喜勝赴張家口采購三四千隻。
咨明戶部。
将金順委員劃解西征糧台之部撥銀五萬兩。
改解張家口。
交察哈爾都統衙門收存。
以備喜勝領用。
喜勝赴口時。
着慶春奎昌妥為照料。
此項駝隻過境。
着廉恩、海緒、照例免稅放行。
并額勒和布、杜嘎爾、多布沁紮木楚、會同烏城所屬各蒙古王旗。
克期代購健駝四五千隻。
由北路解。
送巴裡坤交收。
限于年内解到。
責成慶壽認真監收牧放。
以備撥用。
所需駝價。
即于此次請撥部款内。
由袁保恒咨明劃解烏城應用。
附近巴哈之東山一帶纏頭地方産糧尚多。
袁保恒已派員前往采買。
着文麟、明春、慶壽、先行派員代為購辦。
地近何城。
即在該城存儲。
以備提用。
并将烏城解到駝隻。
代為經理。
毋許推诿。
各省積欠西征軍饷甚钜。
着戶部查照成案。
在于庫款稍裕省分。
指提積欠甘饷銀六十萬兩。
限于十一月内全數籌撥解陝。
不得仍前短欠。
另摺奏請赴京陛見等語。
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