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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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同治元年。
壬戌。
五月。
壬午朔。
策試天下貢士李慶沅等一百九十三人于保和殿。
制曰。
朕寅紹丕基。
撫臨寰<?宀禹>。
渥荷上穹洪贶。
仰承列聖诒謀。
肆予沖人。
勤求治道。
上思以副兩宮之訓迪。
下思以複四海之承平。
惟幾惟康。
罔敢暇逸。
深念典學傳心之道。
用人行政之經。
理學各有源流。
卒伍期于訓練。
攸關治忽。
宜切講求。
當此臨軒發策之初。
悉心咨訪。
爾多士其敬聽朕命。
帝王授受心法。
以堯舜執中之言為始。
而太公言黃帝颛顼之道。
皆在丹書。
因述敬勝義勝之旨。
是則虞書之辨人心道心者。
固亦有所本欤。
孔子于易坤卦文言曰。
敬以直内。
義以方外。
說者謂為發明丹書之旨。
能闡其理蘊欤。
宋項安世謂堯之兢兢。
舜之業業。
禹之孜孜。
湯之栗栗。
文王之翼翼。
為百聖相傳之心法。
審端緻力。
宜何從欤。
三代以後。
如漢文帝。
唐太宗。
誠令主也。
其修己治人之術。
亦有合于古聖之心傳欤。
夫必切于身心。
而後可以言學。
章句訓诂抑未也。
将欲求修齊治平之本。
其道安在。
君人者。
勤于求賢而逸于得人。
自古帝王之圖治。
未有不以用人為急務者。
顧循資格則奇材不見。
憑保舉則實行難徵。
空儒司馬光言。
孔門以四科取士。
漢室以數路得人。
若指瑕揜善。
則朝無可用之人。
苟随器授任。
則世無可棄之士。
而欲乞朝廷設十科以舉士。
其法果盡善欤。
所區分名類。
固足以盡人材而無遺賢欤。
荀子言有治人。
無治法。
其謂政必待人而行欤。
朱子言為治之本。
在正心術以立紀綱。
此誠正本清源之論也。
方今盜賊未平。
東南尤甚。
将安民于衽席。
而出諸水火之中。
發号施令。
何者為先。
除暴勝殘。
何者為切。
董仲舒雲。
為政不行。
甚者必改而更易之。
乃可理也。
将何術而施行悉當欤。
漢儒之學。
見儒林傳者。
師弟淵源。
具有可徵。
至宋儒則研精心性。
不必皆有師傳。
然周子聞道最早。
而朱子謂是陸诜所授。
程子之學。
得自六經。
而其始實受業于周子。
朱子集諸子之大成。
而從李侗遊為最久。
溯厥師承。
莫不各有所自。
能詳述之欤。
濂洛關閩。
其學皆出于一源。
惟象山陸氏。
謂伊川之言。
與孔孟不類。
又以朱子之教人為支離。
後遂分為兩途。
明薛瑄以程朱為道學正派。
而王守仁則專宗陸氏。
能辨其得失欤。
學成所以緻用。
宋儒惟堯夫邵氏絕意仕進。
其餘或仕中朝。
或領劇邑。
而陸九齡之居鄉禦寇。
王守仁之屢平寇亂。
則又文武兼備者。
豈宗派有殊。
而體用遂有異欤。
诘戎之道。
教戒為先。
振旅茇舍。
成周之制尚已。
至漢時京師州郡。
皆立教試之法。
唐代三時勸農。
一時講武。
其治皆近于古。
明王骥論練兵之法有五。
戚繼光論練法有六。
能詳舉其法而闡論之欤。
夫兵欲用其力。
當結其心。
欲振其威。
當齊以禮。
必先娴坐作進退之節。
而後可收克敵緻果之功。
我朝以弧矢威天下。
八旗綠營之兵。
布列中外。
固斟酌唐之府兵。
宋之蕃兵廂兵。
而定其制。
乃數年以來。
潢池竊發。
尚未蕩平。
或将帥未得其人。
抑教練有未精欤。
凡厥四端。
稽古以懋修。
遴賢以佐治。
傳薪以維道。
講武以經邦。
内聖外王之事。
于茲備矣。
爾多士研求有素。
其各陳谠論毋隐。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遵覆未能赴鎮。
并密陳各摺片。
又據馮子材等奏、探聞丹陽句容等處。
賊黨日增。
密制旗幟号衣。
其謀甚秘。
未知所向。
請饬催李鴻章赴鎮等語。
李鴻章所稱甫抵滬上。
因兵勇訓練未齊。
松滬各軍。
尚待整頓。
未能即赴鎮江。
自系為慎重起見。
滬上固系饷源所出。
現在中外兵力。
呵吸一氣。
已将附近一帶地方攻複。
似目前尚可無虞。
惟鎮江為南北關鍵。
自古用兵必争之地。
現在北岸均已肅清。
亟宜以重兵駐紮于此。
為進規江甯之計。
着曾國藩迅即會商李鴻章酌量情形。
通籌全局。
帶兵及早到鎮。
先占形勝。
馮子材摺。
着鈔給閱看。
華爾此次已照請以副将補用。
此後若續有功績。
如何辦理。
該署撫諒已熟籌。
此非朝廷有所吝惜。
祇以事關中外兩國。
不能不豫為後來地步。
薛煥于辦理軍務。
實非所長。
而駕馭外國。
尚能力持大體。
不至赤其所懾。
該署撫于遇有外國事件。
仍當籌商會奏。
此次攻克青浦各處。
關涉洋人。
薛煥未經會銜。
有無意見未洽。
傥薛煥有辦理未協之處。
即着據實具奏。
候旨遵行。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李鴻章奏、已革道員張景渠、署甯波府知府林鈞、由定海率領廣艇。
攻複鎮海縣城。
進攻甯波。
外國兵船。
同開大炮。
轟入城内。
當将甯波府城克複等語。
上年甯波郡城失陷。
傳聞逆匪旋即退竄。
此次官軍協同外國兵船。
進攻甯郡。
逆匪堅拒不退。
是否該逆退竄後。
複來郡城。
張景渠等有無會同外國兵船攻剿之事。
着左宗棠、薛煥、李鴻章等、将克複郡城詳細情形。
查明據實具奏。
甯波鎮海業經收複。
亟宜得人而理。
着曾國藩、左宗棠、迅即遴派賢能員弁。
酌帶水陸官兵。
由閩航海。
前赴甯波郡城。
督辦防務。
至道員張景渠前在甯波潰退。
聞有雇覓輪船。
裝銀二百萬兩。
運赴定海之事。
節經谕令曾國藩、左宗棠、拏問嚴審。
如果屬實。
該員情罪重大。
斷不準藉收複鎮海等處為詞。
希冀開複。
着曾國藩、左宗棠等、仍遵前旨查拏究辦。
毋稍輕縱。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馮子材、魁玉奏、北岸軍情綏敉。
江南機有可乘。
請饬署巡撫移紮鎮城。
會籌進取一摺。
鎮城關系緊要。
李鴻章未到以前。
馮子材等責無旁貸。
現在附近西南雲台寶蓋各山。
業經該提督等扼要紮營。
與金山甘露寺等處。
聲勢聯絡。
着即督饬各營鎮将。
嚴密巡防。
如該逆由句容丹陽分股來撲。
務當激勵兵弁。
竭力守禦。
俟李鴻章抵鎮後。
厚集兵力。
再圖規複各城。
可期得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調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醇郡王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以正紅旗漢軍都統僧格林沁為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
未到任前。
以正紅旗蒙古都統奕山署理。
○以克複江蘇青浦縣城。
洋将何伯、蔔羅德、得旨嘉獎。
華爾以副将用。
○以殿試懷挾。
貢士陳倬、程光溥、盧龍光、斥革治罪。
○癸未。
谕内閣、駱秉章奏、川省軍需款項。
數目牽混。
請饬調經手各員。
來川核算一摺。
休緻四川按察使蔣徵蒲、已革成綿龍茂道濮诒孫、均着星速前赴四川。
會同現在川省之已革布政使祥奎、及從前經手局員。
徹底清算。
并着駱秉章督同現任總局司道。
确切查核。
分别準駁。
如有浮冒侵那情弊。
即行從嚴參辦。
○又谕、前因崇實奏撤作镺府楊重雅、并無抽呈隐飾情弊。
與原參情節不符。
降旨交駱秉章确查覆奏。
茲據奏稱、邵桂芳呈控田良占泰一案。
楊重雅因軍務吃緊。
未便接收。
經該督詳加查訊。
并無抽呈寝息賄和等事。
崇實前稱楊重雅官聲甚好。
采訪輿論。
亦屬相符。
所有楊重雅被參一節。
着無庸議。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陝省軍務吃重。
署陝安鎮總兵閻丕敏、候補道李祝齡、擁兵自衛。
緻令賊匪長驅入險。
留任商州知州曹熙知賊蹤所向。
不赴四道嶺扼守。
以緻賊匪越險而過。
孔廣順節節逗遛。
緻賊深入。
署藩司王承基曆任貪鄙。
此時軍情緊急。
毫無籌畫。
複徇庇署鹽道韓泰華、于防堵局一切支發。
表裡為奸。
撫臣亦不過問等語。
關中險要林立。
如果守禦得人。
何難收一夫當關之效。
乃平日則稱守備嚴密。
賊至則任令肆擾。
如入無人之境。
又複徇庇劣員。
曲為寬宥。
如此粉飾贻誤。
該撫扪心自問。
何以克副委任耶。
至王承基、韓泰華兩員。
如果劣迹昭着。
該撫近在同城。
何以毫無覺察。
形同聾聩。
着瑛棨、張芾、按照所奏各情。
秉公确查。
嚴參具奏。
不準稍有回護。
至孔廣順剿賊遲延。
實系兵勇不齊。
業經免其議處。
仍責令統帶兵勇。
将藍田竄匪。
迅速剿除。
以保完善。
原摺着鈔給閱看。
正寄谕閑。
據托明阿等馳奏山陽被陷。
賊勢猖獗
壬戌。
五月。
壬午朔。
策試天下貢士李慶沅等一百九十三人于保和殿。
制曰。
朕寅紹丕基。
撫臨寰<?宀禹>。
渥荷上穹洪贶。
仰承列聖诒謀。
肆予沖人。
勤求治道。
上思以副兩宮之訓迪。
下思以複四海之承平。
惟幾惟康。
罔敢暇逸。
深念典學傳心之道。
用人行政之經。
理學各有源流。
卒伍期于訓練。
攸關治忽。
宜切講求。
當此臨軒發策之初。
悉心咨訪。
爾多士其敬聽朕命。
帝王授受心法。
以堯舜執中之言為始。
而太公言黃帝颛顼之道。
皆在丹書。
因述敬勝義勝之旨。
是則虞書之辨人心道心者。
固亦有所本欤。
孔子于易坤卦文言曰。
敬以直内。
義以方外。
說者謂為發明丹書之旨。
能闡其理蘊欤。
宋項安世謂堯之兢兢。
舜之業業。
禹之孜孜。
湯之栗栗。
文王之翼翼。
為百聖相傳之心法。
審端緻力。
宜何從欤。
三代以後。
如漢文帝。
唐太宗。
誠令主也。
其修己治人之術。
亦有合于古聖之心傳欤。
夫必切于身心。
而後可以言學。
章句訓诂抑未也。
将欲求修齊治平之本。
其道安在。
君人者。
勤于求賢而逸于得人。
自古帝王之圖治。
未有不以用人為急務者。
顧循資格則奇材不見。
憑保舉則實行難徵。
空儒司馬光言。
孔門以四科取士。
漢室以數路得人。
若指瑕揜善。
則朝無可用之人。
苟随器授任。
則世無可棄之士。
而欲乞朝廷設十科以舉士。
其法果盡善欤。
所區分名類。
固足以盡人材而無遺賢欤。
荀子言有治人。
無治法。
其謂政必待人而行欤。
朱子言為治之本。
在正心術以立紀綱。
此誠正本清源之論也。
方今盜賊未平。
東南尤甚。
将安民于衽席。
而出諸水火之中。
發号施令。
何者為先。
除暴勝殘。
何者為切。
董仲舒雲。
為政不行。
甚者必改而更易之。
乃可理也。
将何術而施行悉當欤。
漢儒之學。
見儒林傳者。
師弟淵源。
具有可徵。
至宋儒則研精心性。
不必皆有師傳。
然周子聞道最早。
而朱子謂是陸诜所授。
程子之學。
得自六經。
而其始實受業于周子。
朱子集諸子之大成。
而從李侗遊為最久。
溯厥師承。
莫不各有所自。
能詳述之欤。
濂洛關閩。
其學皆出于一源。
惟象山陸氏。
謂伊川之言。
與孔孟不類。
又以朱子之教人為支離。
後遂分為兩途。
明薛瑄以程朱為道學正派。
而王守仁則專宗陸氏。
能辨其得失欤。
學成所以緻用。
宋儒惟堯夫邵氏絕意仕進。
其餘或仕中朝。
或領劇邑。
而陸九齡之居鄉禦寇。
王守仁之屢平寇亂。
則又文武兼備者。
豈宗派有殊。
而體用遂有異欤。
诘戎之道。
教戒為先。
振旅茇舍。
成周之制尚已。
至漢時京師州郡。
皆立教試之法。
唐代三時勸農。
一時講武。
其治皆近于古。
明王骥論練兵之法有五。
戚繼光論練法有六。
能詳舉其法而闡論之欤。
夫兵欲用其力。
當結其心。
欲振其威。
當齊以禮。
必先娴坐作進退之節。
而後可收克敵緻果之功。
我朝以弧矢威天下。
八旗綠營之兵。
布列中外。
固斟酌唐之府兵。
宋之蕃兵廂兵。
而定其制。
乃數年以來。
潢池竊發。
尚未蕩平。
或将帥未得其人。
抑教練有未精欤。
凡厥四端。
稽古以懋修。
遴賢以佐治。
傳薪以維道。
講武以經邦。
内聖外王之事。
于茲備矣。
爾多士研求有素。
其各陳谠論毋隐。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遵覆未能赴鎮。
并密陳各摺片。
又據馮子材等奏、探聞丹陽句容等處。
賊黨日增。
密制旗幟号衣。
其謀甚秘。
未知所向。
請饬催李鴻章赴鎮等語。
李鴻章所稱甫抵滬上。
因兵勇訓練未齊。
松滬各軍。
尚待整頓。
未能即赴鎮江。
自系為慎重起見。
滬上固系饷源所出。
現在中外兵力。
呵吸一氣。
已将附近一帶地方攻複。
似目前尚可無虞。
惟鎮江為南北關鍵。
自古用兵必争之地。
現在北岸均已肅清。
亟宜以重兵駐紮于此。
為進規江甯之計。
着曾國藩迅即會商李鴻章酌量情形。
通籌全局。
帶兵及早到鎮。
先占形勝。
馮子材摺。
着鈔給閱看。
華爾此次已照請以副将補用。
此後若續有功績。
如何辦理。
該署撫諒已熟籌。
此非朝廷有所吝惜。
祇以事關中外兩國。
不能不豫為後來地步。
薛煥于辦理軍務。
實非所長。
而駕馭外國。
尚能力持大體。
不至赤其所懾。
該署撫于遇有外國事件。
仍當籌商會奏。
此次攻克青浦各處。
關涉洋人。
薛煥未經會銜。
有無意見未洽。
傥薛煥有辦理未協之處。
即着據實具奏。
候旨遵行。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李鴻章奏、已革道員張景渠、署甯波府知府林鈞、由定海率領廣艇。
攻複鎮海縣城。
進攻甯波。
外國兵船。
同開大炮。
轟入城内。
當将甯波府城克複等語。
上年甯波郡城失陷。
傳聞逆匪旋即退竄。
此次官軍協同外國兵船。
進攻甯郡。
逆匪堅拒不退。
是否該逆退竄後。
複來郡城。
張景渠等有無會同外國兵船攻剿之事。
着左宗棠、薛煥、李鴻章等、将克複郡城詳細情形。
查明據實具奏。
甯波鎮海業經收複。
亟宜得人而理。
着曾國藩、左宗棠、迅即遴派賢能員弁。
酌帶水陸官兵。
由閩航海。
前赴甯波郡城。
督辦防務。
至道員張景渠前在甯波潰退。
聞有雇覓輪船。
裝銀二百萬兩。
運赴定海之事。
節經谕令曾國藩、左宗棠、拏問嚴審。
如果屬實。
該員情罪重大。
斷不準藉收複鎮海等處為詞。
希冀開複。
着曾國藩、左宗棠等、仍遵前旨查拏究辦。
毋稍輕縱。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馮子材、魁玉奏、北岸軍情綏敉。
江南機有可乘。
請饬署巡撫移紮鎮城。
會籌進取一摺。
鎮城關系緊要。
李鴻章未到以前。
馮子材等責無旁貸。
現在附近西南雲台寶蓋各山。
業經該提督等扼要紮營。
與金山甘露寺等處。
聲勢聯絡。
着即督饬各營鎮将。
嚴密巡防。
如該逆由句容丹陽分股來撲。
務當激勵兵弁。
竭力守禦。
俟李鴻章抵鎮後。
厚集兵力。
再圖規複各城。
可期得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調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醇郡王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以正紅旗漢軍都統僧格林沁為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
未到任前。
以正紅旗蒙古都統奕山署理。
○以克複江蘇青浦縣城。
洋将何伯、蔔羅德、得旨嘉獎。
華爾以副将用。
○以殿試懷挾。
貢士陳倬、程光溥、盧龍光、斥革治罪。
○癸未。
谕内閣、駱秉章奏、川省軍需款項。
數目牽混。
請饬調經手各員。
來川核算一摺。
休緻四川按察使蔣徵蒲、已革成綿龍茂道濮诒孫、均着星速前赴四川。
會同現在川省之已革布政使祥奎、及從前經手局員。
徹底清算。
并着駱秉章督同現任總局司道。
确切查核。
分别準駁。
如有浮冒侵那情弊。
即行從嚴參辦。
○又谕、前因崇實奏撤作镺府楊重雅、并無抽呈隐飾情弊。
與原參情節不符。
降旨交駱秉章确查覆奏。
茲據奏稱、邵桂芳呈控田良占泰一案。
楊重雅因軍務吃緊。
未便接收。
經該督詳加查訊。
并無抽呈寝息賄和等事。
崇實前稱楊重雅官聲甚好。
采訪輿論。
亦屬相符。
所有楊重雅被參一節。
着無庸議。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陝省軍務吃重。
署陝安鎮總兵閻丕敏、候補道李祝齡、擁兵自衛。
緻令賊匪長驅入險。
留任商州知州曹熙知賊蹤所向。
不赴四道嶺扼守。
以緻賊匪越險而過。
孔廣順節節逗遛。
緻賊深入。
署藩司王承基曆任貪鄙。
此時軍情緊急。
毫無籌畫。
複徇庇署鹽道韓泰華、于防堵局一切支發。
表裡為奸。
撫臣亦不過問等語。
關中險要林立。
如果守禦得人。
何難收一夫當關之效。
乃平日則稱守備嚴密。
賊至則任令肆擾。
如入無人之境。
又複徇庇劣員。
曲為寬宥。
如此粉飾贻誤。
該撫扪心自問。
何以克副委任耶。
至王承基、韓泰華兩員。
如果劣迹昭着。
該撫近在同城。
何以毫無覺察。
形同聾聩。
着瑛棨、張芾、按照所奏各情。
秉公确查。
嚴參具奏。
不準稍有回護。
至孔廣順剿賊遲延。
實系兵勇不齊。
業經免其議處。
仍責令統帶兵勇。
将藍田竄匪。
迅速剿除。
以保完善。
原摺着鈔給閱看。
正寄谕閑。
據托明阿等馳奏山陽被陷。
賊勢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