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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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該王大臣所陳練兵<??閑>器造船籌饷用人持久各條。
均系緊要機宜。
着李鴻章、李宗羲、沈葆桢、都興阿、李鶴年、李瀚章、英翰、張兆棟、文彬、吳元炳、裕祿、楊昌浚、劉坤一、王凱泰、王文韶、詳細籌議。
将逐條切實辦法。
限于一月内覆奏。
此外别有要計。
亦即一并奏陳。
總期廣益集思。
務臻有濟。
不得以空言塞責。
原摺單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令知之。
○減免兩浙橫浦、浦東、袁浦、青村、下砂、下砂二三、六場被水地方上年竈課有差。
○丁卯。
谕内閣、都興阿等奏、請派員驗收工程。
并請擇吉恭請神牌還禦一摺。
福陵隆恩殿工程現已完竣。
着欽天監于十月内。
敬謹選擇吉期。
知照都興阿等屆期恭請神牌還禦。
此項工程。
着派繼格驗收。
○谕軍機大臣等、喬松年奏、黃河險工搶護平穩。
請續添款項一摺。
本年寒露後。
黃河上南等廳疊出險工。
業經搶護平穩。
惟積欠正雜料價等項銀兩。
亟須籌款撥解。
以資應用。
着錢鼎銘督饬藩司籌措銀二萬五千兩。
連前次奉撥南北兩岸銀九萬兩。
一并于年前全數籌撥。
毋稍延緩。
喬松年于此項解到後。
務當嚴饬道廳各員核實動用。
毋稍虛糜。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河東河道總督喬松年奏報霜汛安瀾。
命詣河神廟祀謝。
○予河南因公淹殁外委朱得富等祭葬恤蔭。
上以孟冬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戊辰。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内閣、前因禦史張觀準奏參直隸樂亭縣知縣王霂信任門丁差役勒派差徭各節。
當經谕令李鴻章查明具奏。
茲據奏稱、王霂被參家丁沈承榮等、與書吏表裡為奸一節。
系屬失于覺察。
尚無信任縱容情事。
其張玉相被控等案。
該員于訊結後勸令捐銀。
均經歸公。
尚非罰款可比。
所參聽信差役勒索。
并無其事。
至承修道段。
向系借資民力。
該員照章酌派。
亦無浮勒。
變賣官地。
尚非假公濟私等語。
王霂雖無勒派營私重情。
惟不能振作。
緻招物議。
着即勒令休緻。
其勸捐辦工未經詳報。
及遽将官地變價。
均屬不合。
并着交部分别議處。
○追予故安徽巡撫李孟群附祀湖北按察使李卿谷武昌府專祠。
○己巳。
以禱雨靈應。
頒山西陽曲縣窦侯廟禦書扁額。
曰仁周三晉。
太原縣聖母廟禦書扁額。
曰惠普桐封。
水母廟禦書扁額。
曰功資樂利。
○谕内閣、前因都興阿奏、恭修永陵啟運殿。
請擇吉移請神牌還禦。
當經降旨令欽天監于九月内選擇吉期。
茲據都興阿等奏稱、前擇吉期。
實屬趕辦不及。
着欽天監于十月内另行擇吉。
先期知照都興阿等敬謹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李宗羲、恩錫奏、瀝陳近日黃水情形。
請派廷臣會議一摺。
江南揚莊以下舊黃河。
業經李宗羲派員挑浚。
并酌做裹頭。
以備溜至堵閉。
惟近來黃水愈益南趨。
李宗羲以東省決口不堵。
不特江省無從措手。
即東省曹濟各屬齊河利津一帶。
亦岌岌不可終日。
萬一蘭儀等處再有失事。
直隸安徽。
均恐受害。
是目前情形。
較前數年更形吃緊。
亟宜豫行籌策。
以期一營永逸。
應如何妥籌辦理之處。
着李鴻章、李宗羲、文彬、喬松年、錢鼎銘、恩錫、悉心籌畫會議聯銜具奏。
請旨辦理。
李宗羲等原摺。
着鈔給李鴻章等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李鴻章、李宗羲、文彬、喬松年、錢鼎銘、并傳谕恩錫知之。
○又谕、景廉奏、通融籌畫軍糧。
請饬額爾慶額一軍前往西湖助剿。
并請饬科布多運解米面。
暨西路各營剿匪獲勝各摺片。
額爾慶額等軍行抵古城。
所需糧石。
景廉已妥為籌辦。
惟該處産糧無多。
該大臣拟令額爾慶額統帶所部。
前往西湖助剿。
即就該處采糧。
而濟古地方稍有餘糧。
即備将來金順各營補苴之用。
所籌尚屬周妥。
即着景廉。
金順。
饬令額爾慶額一軍。
馳赴西湖助剿。
并杜回逆西竄之路。
前已有旨授景廉為欽差大臣。
督辦新疆軍務。
所有各軍。
自應統歸景廉節制。
該大臣此次奏報。
自是尚未奉到谕旨。
西路軍情旦夕變遷。
應如何調遣之處。
均着相度機宜。
妥為調派。
如有不遵調遣者。
即着據實嚴參。
毋稍遷就。
科布多存儲米面至五十餘萬斤之多。
何以一年有餘。
顆粒未運。
日久存積。
朽蠹堪虞。
現在西進大軍。
陸續行抵古城。
需糧正亟。
着托倫布、保英、速行雇覓駝隻。
源源運解古城。
即以幫台銀兩。
酌量發給價值。
以期無誤軍食。
直隸口北道奎斌。
前任歸綏道國英。
采辦軍糧。
尚屬出力。
均着交部從優議叙。
徐學功一軍。
疊次剿匪獲勝。
捦斬賊匪多名。
并将回逆糧台攻破。
尚屬奮勇。
所有尤為出力及陣亡各員。
準由景廉查明奏請獎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該王大臣所陳練兵<??閑>器造船籌饷用人持久各條。
均系緊要機宜。
着李鴻章、李宗羲、沈葆桢、都興阿、李鶴年、李瀚章、英翰、張兆棟、文彬、吳元炳、裕祿、楊昌浚、劉坤一、王凱泰、王文韶、詳細籌議。
将逐條切實辦法。
限于一月内覆奏。
此外别有要計。
亦即一并奏陳。
總期廣益集思。
務臻有濟。
不得以空言塞責。
原摺單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令知之。
○減免兩浙橫浦、浦東、袁浦、青村、下砂、下砂二三、六場被水地方上年竈課有差。
○丁卯。
谕内閣、都興阿等奏、請派員驗收工程。
并請擇吉恭請神牌還禦一摺。
福陵隆恩殿工程現已完竣。
着欽天監于十月内。
敬謹選擇吉期。
知照都興阿等屆期恭請神牌還禦。
此項工程。
着派繼格驗收。
○谕軍機大臣等、喬松年奏、黃河險工搶護平穩。
請續添款項一摺。
本年寒露後。
黃河上南等廳疊出險工。
業經搶護平穩。
惟積欠正雜料價等項銀兩。
亟須籌款撥解。
以資應用。
着錢鼎銘督饬藩司籌措銀二萬五千兩。
連前次奉撥南北兩岸銀九萬兩。
一并于年前全數籌撥。
毋稍延緩。
喬松年于此項解到後。
務當嚴饬道廳各員核實動用。
毋稍虛糜。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河東河道總督喬松年奏報霜汛安瀾。
命詣河神廟祀謝。
○予河南因公淹殁外委朱得富等祭葬恤蔭。
上以孟冬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戊辰。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内閣、前因禦史張觀準奏參直隸樂亭縣知縣王霂信任門丁差役勒派差徭各節。
當經谕令李鴻章查明具奏。
茲據奏稱、王霂被參家丁沈承榮等、與書吏表裡為奸一節。
系屬失于覺察。
尚無信任縱容情事。
其張玉相被控等案。
該員于訊結後勸令捐銀。
均經歸公。
尚非罰款可比。
所參聽信差役勒索。
并無其事。
至承修道段。
向系借資民力。
該員照章酌派。
亦無浮勒。
變賣官地。
尚非假公濟私等語。
王霂雖無勒派營私重情。
惟不能振作。
緻招物議。
着即勒令休緻。
其勸捐辦工未經詳報。
及遽将官地變價。
均屬不合。
并着交部分别議處。
○追予故安徽巡撫李孟群附祀湖北按察使李卿谷武昌府專祠。
○己巳。
以禱雨靈應。
頒山西陽曲縣窦侯廟禦書扁額。
曰仁周三晉。
太原縣聖母廟禦書扁額。
曰惠普桐封。
水母廟禦書扁額。
曰功資樂利。
○谕内閣、前因都興阿奏、恭修永陵啟運殿。
請擇吉移請神牌還禦。
當經降旨令欽天監于九月内選擇吉期。
茲據都興阿等奏稱、前擇吉期。
實屬趕辦不及。
着欽天監于十月内另行擇吉。
先期知照都興阿等敬謹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李宗羲、恩錫奏、瀝陳近日黃水情形。
請派廷臣會議一摺。
江南揚莊以下舊黃河。
業經李宗羲派員挑浚。
并酌做裹頭。
以備溜至堵閉。
惟近來黃水愈益南趨。
李宗羲以東省決口不堵。
不特江省無從措手。
即東省曹濟各屬齊河利津一帶。
亦岌岌不可終日。
萬一蘭儀等處再有失事。
直隸安徽。
均恐受害。
是目前情形。
較前數年更形吃緊。
亟宜豫行籌策。
以期一營永逸。
應如何妥籌辦理之處。
着李鴻章、李宗羲、文彬、喬松年、錢鼎銘、恩錫、悉心籌畫會議聯銜具奏。
請旨辦理。
李宗羲等原摺。
着鈔給李鴻章等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李鴻章、李宗羲、文彬、喬松年、錢鼎銘、并傳谕恩錫知之。
○又谕、景廉奏、通融籌畫軍糧。
請饬額爾慶額一軍前往西湖助剿。
并請饬科布多運解米面。
暨西路各營剿匪獲勝各摺片。
額爾慶額等軍行抵古城。
所需糧石。
景廉已妥為籌辦。
惟該處産糧無多。
該大臣拟令額爾慶額統帶所部。
前往西湖助剿。
即就該處采糧。
而濟古地方稍有餘糧。
即備将來金順各營補苴之用。
所籌尚屬周妥。
即着景廉。
金順。
饬令額爾慶額一軍。
馳赴西湖助剿。
并杜回逆西竄之路。
前已有旨授景廉為欽差大臣。
督辦新疆軍務。
所有各軍。
自應統歸景廉節制。
該大臣此次奏報。
自是尚未奉到谕旨。
西路軍情旦夕變遷。
應如何調遣之處。
均着相度機宜。
妥為調派。
如有不遵調遣者。
即着據實嚴參。
毋稍遷就。
科布多存儲米面至五十餘萬斤之多。
何以一年有餘。
顆粒未運。
日久存積。
朽蠹堪虞。
現在西進大軍。
陸續行抵古城。
需糧正亟。
着托倫布、保英、速行雇覓駝隻。
源源運解古城。
即以幫台銀兩。
酌量發給價值。
以期無誤軍食。
直隸口北道奎斌。
前任歸綏道國英。
采辦軍糧。
尚屬出力。
均着交部從優議叙。
徐學功一軍。
疊次剿匪獲勝。
捦斬賊匪多名。
并将回逆糧台攻破。
尚屬奮勇。
所有尤為出力及陣亡各員。
準由景廉查明奏請獎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