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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傥派審委員。
意存瞻徇。
袒護同官。
殊不足以以昭平允。
何以杜刁健而儆官邪。
此案着改交刑部提集卷宗。
并案内應審要證。
秉公研審确情。
按律定拟具奏。
務期毋枉毋縱。
以成信谳。
尋奏、楊昌江訊無濫刑苛派等事。
惟于保長派差增價。
毫無覺察。
王樹玉訊無倚勢抗差。
主使京控各情。
惟辦理鄉團。
擅以免差為詞。
緻釀訟端。
均請交部議處。
鄧天一居中調處。
訊無唆訟情事應毋庸議。
從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譚廷襄奏、南撚由徐東竄。
現饬防範。
并各路剿撫情形一摺。
南撚出巢。
竄至徐州屬景山地面施向山前馬安一帶。
直撲運河南岸。
當經譚廷襄咨會德楞額派哈勒洪阿等兵。
移紮濟村。
色楞泰馬隊。
馳赴台莊。
賊見沿河有備遁走。
其庫山等一帶撚匪。
亦向東南竄去。
現屆二麥成熟。
其由徐東竄。
自系志在擄糧。
仍着譚廷襄饬屬嚴防。
并咨會德楞額馬軍。
防剿兼施。
毋稍疏懈。
如令匪衆又複偷渡運河。
惟該撫等是問。
僧格林沁大兵。
圍剿金樓巨撚。
将次攻克。
指日進搗蒙亳老巢。
東省沿邊。
群匪鼠伏。
伺隙而動。
該撫尤當饬屬振厲兵團。
妥為備豫。
毋使匪黨得以乘閑肆擾。
緻令大兵有所牽顧。
昨據吳棠奏朱洲賊圩攻破。
知該匪句結東省郯城縣之澇支等賊匪滋擾。
已饬龔耀倫等帶隊越境圍攻。
譚廷襄并饬所屬文武。
會合吳棠所派之軍。
并力埽除。
曹屬地方。
摉查撫緝。
尤關緊要。
沂州幅匪漸戢。
嶽相林就撫。
是否實系懾于兵威。
仍當嚴饬黃良楷等各員。
于剿撫機宜。
妥實辦理。
毋稍遷就。
緻贻後患。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山東巡撫譚廷襄奏、軍務稍定。
請将本年恩科。
并辛酉科鄉試。
歸并舉行。
從之。
○庚戌。
谕内閣、禦史陳廷經奏、請除積弊。
以平錢價一摺。
據稱京師自上年清理官錢票後。
錢價漸平。
近複驟長驟落。
各錢鋪取錢之人。
紛紛擁擠。
皆由各該錢鋪。
于現錢錢票。
有意低昂。
錢票一項。
複巧立現錢票寄存票等名目。
甚至買空賣空。
通行市上。
諸弊叢生。
近日城内。
竟有膽敢盜銷當十大錢。
以銷化之銅。
賣與寶源寶泉兩局。
并銅鋪内即用大錢銷毀制器各等語。
銀錢市價。
為居民生計攸關。
豈容鋪戶奸商。
把持市價。
任意高下。
牟利病民。
私銷例禁綦嚴。
豈容任聽此等奸徒。
蠹國害民。
漫無稽察。
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查。
概行禁止。
如查有前項情弊。
立即嚴拏。
按律懲辦。
○又谕、徐宗幹奏、請将被參之司道各員。
分别解任革職訊辦等語。
福建布政使裕铎、署按察使劉翊宸、均着解任聽候查辦。
道員章琮、知府胡斌、均着先行革職。
提同各局員及書吏人等。
嚴訊究辦。
原任江西知府升授四川成綿龍茂道鐘峻、着江西四川等省各督撫。
饬令該員迅速前赴福建。
歸案查辦。
在籍知州姚鏡圖、着革職嚴行審訊。
務期水落石出。
毋任狡展。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官文等奏、山陽踞賊。
竄撲鄖西縣城。
催調各軍。
馳往剿辦。
并汝撚分竄桐泌等處。
派兵馳赴襄陽防剿。
又據托明阿等奏、後股川匪。
由太平竄入漢南。
急盼援師堵剿。
又漢回互鬥。
驟難解散。
必須懾以兵威。
始可安撫。
請饬多隆阿、何紹彩、成明等兵。
星速來陝各摺片。
入陝逆衆。
竄犯鄖西。
雖經何紹彩等迎剿獲勝。
而兵力尚單。
城圍未解。
亟宜厚集兵力。
埽蕩逆氛。
金國琛勇丁。
據奏已陸續赴鄖。
着官文等迅催前進。
分道援剿。
并饬顔朝斌挑選勁旅。
前往會同剿洗。
毋稍遲誤。
前據多隆阿奏、先派雷正绾等督帶馬步八營。
取道襄陽。
直入陝境。
着多隆阿嚴催該總兵、趕緊馳赴商南山陽一帶。
扼要駐紮。
相機進剿。
并截賊回竄之路。
其穆圖善等八營。
即着馳赴鄖西。
會合何紹彩等軍。
并力攻剿。
迅解城圍。
刻下漢中防堵川匪。
正當吃緊。
而渭南等處漢回。
互相焚掠。
亟須該将軍統領大兵。
入關鎮撫。
多隆阿已由廬州兼程前進。
着即酌度緩急。
迅速馳赴秦中。
以資彈壓。
毋以纡道緻稽時日。
至汝撚陳大<?氵喜>股匪。
竄擾唐縣平市。
偪近棗陽。
業經官文等飛催梁作楫督勇赴襄。
會同防剿。
諒可無虞。
仍着官文等督饬赴境赴豫歐陽正墉等軍。
迅速攻搗信陽一路。
以牽賊勢。
并着鄭元善調派汝防兵勇。
前往會剿。
務将信陽等處踞匪。
克日殲除。
并不得令其向西北竄逸。
現在川匪鄧逆。
竄至黃官嶺。
藍薛二逆。
擾及太平縣城。
複由漁渡關闌入陝省定遠廳境。
若竟會合鄧逆。
則勢益狓猖。
更難撲滅。
何紹彩等軍。
因援剿鄖西。
急切不能赴陝。
着托明阿等迅催馬德昭前往漢中。
督同鄒學墉等嚴密截剿。
迅解定遠之圍。
并嚴饬官兵。
實力堵禦。
毋令該匪竄越漢江。
蔓延為患。
毛震壽業已起程。
着駱秉章飛催該藩司。
趕緊入陝會剿。
毋稍延誤。
陝南股匪。
該省兵力。
既不足以剿除。
而回漢仇殺。
又複不能妥為彈壓。
瑛棨身任封疆。
必須竭力振作。
方為不負委任。
吳振棫前已奏報起程赴晉。
現今山西防務稍松。
吳振棫着即折回西安。
會同瑛棨将漢回互鬥情形。
籌商妥辦。
設法解散。
毋得專待援師。
緻漢回仇釁日深。
辦理更形棘手。
張芾現在倉頭鎮。
是否尚被回民羁留。
即着查明具奏。
其成明所統京兵。
仍在蒲同一帶駐紮。
以防該逆北竄。
着英桂即會同該署提督妥為布置。
并着英桂迅速知照吳振棫折回陝省。
毋稍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瑛棨、張芾、奏請将曹澍鐘暫留漢中。
督辦防剿事宜。
當經谕以曹澍鐘曾為胡林翼奏參。
性行卑鄙。
遇事巧詐。
豈能獨當一面。
所請着不準行。
茲據瑛棨奏、曹澍鐘官川臬時。
風節自持。
其在廣西巡撫任内。
正當石逆圍攻省城。
該前撫并不以已丁母憂。
藉詞脫卸。
及解圍後。
仍即奏請終制。
亦不希冀奪情。
胡林翼因挾從前揭參之嫌。
始行彈劾。
所參各節。
不足憑信等語。
胡林翼公忠體國。
中外鹹知。
前參各節。
若非确有所知。
豈肯遽行入奏。
而瑛棨則稱曹澍鐘股官中外。
着有功效。
并以胡林翼為徇私朝廷用人行政。
豈容是非混淆。
賢奸莫辨。
駱秉章在湖南最久。
于廣西鄰省情形。
見聞必稔現在莅任川省。
于曹澍鐘從前官聲人品尤易采訪。
着即秉公确查。
據實覆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遵查曹澍鐘前在川省服官。
聲名狼藉。
胡林冀劾其卑鄙巧詐。
自是确有所知。
報聞。
○又谕、徐宗幹奏、妥籌防務。
及粵省劃兌援浙饷銀。
已經填給執照。
仍暫借洋商銀兩。
台灣匪徒。
仍令曾玉明前往剿辦各摺片。
浙省各路防剿。
及收複各府縣情形。
前經慶端奏報。
業經谕令該督嚴饬秦如虎、林文察等軍。
分路進剿。
并于閩浙交界。
實力嚴防。
現據奏溫郡擊賊獲勝。
各軍合攻處州青田等處。
當可當手。
着嚴饬曾憲德等聯絡民團。
妥籌守禦。
至台灣匪徒。
尚踞彰化。
商□舟穸□□不能通行。
各營台勇聞變。
不無内顧誠恐别生事端。
即着徐宗幹飛饬曾玉明仍赴泉州。
統兵前往剿辦。
務期恩威并用。
将該匪迅速平定。
以清台境。
其粵省應解援浙饷銀。
由商人劃兌一節。
粵省本有應協浙省之饷。
亦有欠解閩省之饷。
且各該商人。
于各口均有應納稅項。
若概行彙借。
将來各省效尤。
難保不緻生轇轕。
所稱洋商向義湊借之語。
洋人視利最重。
亦難保不緻糾纏。
該撫所奏議定利息。
分期歸還。
其利息作如何計算。
其歸還時如何辦理。
着詳細具奏。
嗣後于嗣需一切。
務當妥為通籌。
期于無弊。
不得僅顧目前。
率行彙借。
緻啟弊混之漸。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彙借洋商銀兩。
議由閩粵兩海關稅項内分月扣還。
息銀在通省捐廉項下提補。
下部知之。
○又谕、前因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接據法國照會。
田興恕上年屢次攻擊貴陽等處天主堂。
并殺害習教張如洋等。
當經該衙門行文該提督咨覆。
嗣據該提督聲覆。
因帶兵剿殺。
不能分别是否習教。
茲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稱、複接法國照會本年正月閑。
開州夾沙龍地方。
因偪脅教人共祭龍燈。
知州戴鹿芝将傳教人文乃耳、及中國人吳貞相等拏去。
用極刑處死。
仍派團首摉尋奏教之人。
拏獲嚴辦。
現署巡撫韓超。
又不将和約張貼。
請饬查詢各等語。
天主教弛禁。
和約本有專條。
自當彼此遵守。
田興恕初因剿辦賊匪。
誤未分别。
何以經總理衙門咨查之後。
而戴鹿芝仍有擅殺教士文乃耳等之事。
該知州素有循聲。
自應以愛民為本。
豈可因其傳教。
殺害無辜。
嗣後黔省遇有傳教之人。
即着與平民一體相待。
斷不可圖洩一時之憤。
有誤大局。
傥查有傳教人作奸犯科。
應行治罪者。
即詳細奏聞。
候旨核辦。
該撫等均系封疆大員。
當通籌大局。
妥為辦理。
所有條約。
即着韓超張貼。
用符原議。
如再有屬員任意妄殺傳教人等。
或将弁故意殺害。
以圖洩憤。
則是疏縱之罪。
不能再邀寬免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陝西巡撫瑛棨奏、軍務未竣。
請将本年恩科鄉試。
展緩舉行。
從之。
○命兵部尚書愛仁、署都察院左都禦史王茂蔭、馳往山西查辦事件。
○辛亥。
谕内閣、曾國藩奏、
傥派審委員。
意存瞻徇。
袒護同官。
殊不足以以昭平允。
何以杜刁健而儆官邪。
此案着改交刑部提集卷宗。
并案内應審要證。
秉公研審确情。
按律定拟具奏。
務期毋枉毋縱。
以成信谳。
尋奏、楊昌江訊無濫刑苛派等事。
惟于保長派差增價。
毫無覺察。
王樹玉訊無倚勢抗差。
主使京控各情。
惟辦理鄉團。
擅以免差為詞。
緻釀訟端。
均請交部議處。
鄧天一居中調處。
訊無唆訟情事應毋庸議。
從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譚廷襄奏、南撚由徐東竄。
現饬防範。
并各路剿撫情形一摺。
南撚出巢。
竄至徐州屬景山地面施向山前馬安一帶。
直撲運河南岸。
當經譚廷襄咨會德楞額派哈勒洪阿等兵。
移紮濟村。
色楞泰馬隊。
馳赴台莊。
賊見沿河有備遁走。
其庫山等一帶撚匪。
亦向東南竄去。
現屆二麥成熟。
其由徐東竄。
自系志在擄糧。
仍着譚廷襄饬屬嚴防。
并咨會德楞額馬軍。
防剿兼施。
毋稍疏懈。
如令匪衆又複偷渡運河。
惟該撫等是問。
僧格林沁大兵。
圍剿金樓巨撚。
将次攻克。
指日進搗蒙亳老巢。
東省沿邊。
群匪鼠伏。
伺隙而動。
該撫尤當饬屬振厲兵團。
妥為備豫。
毋使匪黨得以乘閑肆擾。
緻令大兵有所牽顧。
昨據吳棠奏朱洲賊圩攻破。
知該匪句結東省郯城縣之澇支等賊匪滋擾。
已饬龔耀倫等帶隊越境圍攻。
譚廷襄并饬所屬文武。
會合吳棠所派之軍。
并力埽除。
曹屬地方。
摉查撫緝。
尤關緊要。
沂州幅匪漸戢。
嶽相林就撫。
是否實系懾于兵威。
仍當嚴饬黃良楷等各員。
于剿撫機宜。
妥實辦理。
毋稍遷就。
緻贻後患。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山東巡撫譚廷襄奏、軍務稍定。
請将本年恩科。
并辛酉科鄉試。
歸并舉行。
從之。
○庚戌。
谕内閣、禦史陳廷經奏、請除積弊。
以平錢價一摺。
據稱京師自上年清理官錢票後。
錢價漸平。
近複驟長驟落。
各錢鋪取錢之人。
紛紛擁擠。
皆由各該錢鋪。
于現錢錢票。
有意低昂。
錢票一項。
複巧立現錢票寄存票等名目。
甚至買空賣空。
通行市上。
諸弊叢生。
近日城内。
竟有膽敢盜銷當十大錢。
以銷化之銅。
賣與寶源寶泉兩局。
并銅鋪内即用大錢銷毀制器各等語。
銀錢市價。
為居民生計攸關。
豈容鋪戶奸商。
把持市價。
任意高下。
牟利病民。
私銷例禁綦嚴。
豈容任聽此等奸徒。
蠹國害民。
漫無稽察。
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查。
概行禁止。
如查有前項情弊。
立即嚴拏。
按律懲辦。
○又谕、徐宗幹奏、請将被參之司道各員。
分别解任革職訊辦等語。
福建布政使裕铎、署按察使劉翊宸、均着解任聽候查辦。
道員章琮、知府胡斌、均着先行革職。
提同各局員及書吏人等。
嚴訊究辦。
原任江西知府升授四川成綿龍茂道鐘峻、着江西四川等省各督撫。
饬令該員迅速前赴福建。
歸案查辦。
在籍知州姚鏡圖、着革職嚴行審訊。
務期水落石出。
毋任狡展。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官文等奏、山陽踞賊。
竄撲鄖西縣城。
催調各軍。
馳往剿辦。
并汝撚分竄桐泌等處。
派兵馳赴襄陽防剿。
又據托明阿等奏、後股川匪。
由太平竄入漢南。
急盼援師堵剿。
又漢回互鬥。
驟難解散。
必須懾以兵威。
始可安撫。
請饬多隆阿、何紹彩、成明等兵。
星速來陝各摺片。
入陝逆衆。
竄犯鄖西。
雖經何紹彩等迎剿獲勝。
而兵力尚單。
城圍未解。
亟宜厚集兵力。
埽蕩逆氛。
金國琛勇丁。
據奏已陸續赴鄖。
着官文等迅催前進。
分道援剿。
并饬顔朝斌挑選勁旅。
前往會同剿洗。
毋稍遲誤。
前據多隆阿奏、先派雷正绾等督帶馬步八營。
取道襄陽。
直入陝境。
着多隆阿嚴催該總兵、趕緊馳赴商南山陽一帶。
扼要駐紮。
相機進剿。
并截賊回竄之路。
其穆圖善等八營。
即着馳赴鄖西。
會合何紹彩等軍。
并力攻剿。
迅解城圍。
刻下漢中防堵川匪。
正當吃緊。
而渭南等處漢回。
互相焚掠。
亟須該将軍統領大兵。
入關鎮撫。
多隆阿已由廬州兼程前進。
着即酌度緩急。
迅速馳赴秦中。
以資彈壓。
毋以纡道緻稽時日。
至汝撚陳大<?氵喜>股匪。
竄擾唐縣平市。
偪近棗陽。
業經官文等飛催梁作楫督勇赴襄。
會同防剿。
諒可無虞。
仍着官文等督饬赴境赴豫歐陽正墉等軍。
迅速攻搗信陽一路。
以牽賊勢。
并着鄭元善調派汝防兵勇。
前往會剿。
務将信陽等處踞匪。
克日殲除。
并不得令其向西北竄逸。
現在川匪鄧逆。
竄至黃官嶺。
藍薛二逆。
擾及太平縣城。
複由漁渡關闌入陝省定遠廳境。
若竟會合鄧逆。
則勢益狓猖。
更難撲滅。
何紹彩等軍。
因援剿鄖西。
急切不能赴陝。
着托明阿等迅催馬德昭前往漢中。
督同鄒學墉等嚴密截剿。
迅解定遠之圍。
并嚴饬官兵。
實力堵禦。
毋令該匪竄越漢江。
蔓延為患。
毛震壽業已起程。
着駱秉章飛催該藩司。
趕緊入陝會剿。
毋稍延誤。
陝南股匪。
該省兵力。
既不足以剿除。
而回漢仇殺。
又複不能妥為彈壓。
瑛棨身任封疆。
必須竭力振作。
方為不負委任。
吳振棫前已奏報起程赴晉。
現今山西防務稍松。
吳振棫着即折回西安。
會同瑛棨将漢回互鬥情形。
籌商妥辦。
設法解散。
毋得專待援師。
緻漢回仇釁日深。
辦理更形棘手。
張芾現在倉頭鎮。
是否尚被回民羁留。
即着查明具奏。
其成明所統京兵。
仍在蒲同一帶駐紮。
以防該逆北竄。
着英桂即會同該署提督妥為布置。
并着英桂迅速知照吳振棫折回陝省。
毋稍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瑛棨、張芾、奏請将曹澍鐘暫留漢中。
督辦防剿事宜。
當經谕以曹澍鐘曾為胡林翼奏參。
性行卑鄙。
遇事巧詐。
豈能獨當一面。
所請着不準行。
茲據瑛棨奏、曹澍鐘官川臬時。
風節自持。
其在廣西巡撫任内。
正當石逆圍攻省城。
該前撫并不以已丁母憂。
藉詞脫卸。
及解圍後。
仍即奏請終制。
亦不希冀奪情。
胡林翼因挾從前揭參之嫌。
始行彈劾。
所參各節。
不足憑信等語。
胡林翼公忠體國。
中外鹹知。
前參各節。
若非确有所知。
豈肯遽行入奏。
而瑛棨則稱曹澍鐘股官中外。
着有功效。
并以胡林翼為徇私朝廷用人行政。
豈容是非混淆。
賢奸莫辨。
駱秉章在湖南最久。
于廣西鄰省情形。
見聞必稔現在莅任川省。
于曹澍鐘從前官聲人品尤易采訪。
着即秉公确查。
據實覆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遵查曹澍鐘前在川省服官。
聲名狼藉。
胡林冀劾其卑鄙巧詐。
自是确有所知。
報聞。
○又谕、徐宗幹奏、妥籌防務。
及粵省劃兌援浙饷銀。
已經填給執照。
仍暫借洋商銀兩。
台灣匪徒。
仍令曾玉明前往剿辦各摺片。
浙省各路防剿。
及收複各府縣情形。
前經慶端奏報。
業經谕令該督嚴饬秦如虎、林文察等軍。
分路進剿。
并于閩浙交界。
實力嚴防。
現據奏溫郡擊賊獲勝。
各軍合攻處州青田等處。
當可當手。
着嚴饬曾憲德等聯絡民團。
妥籌守禦。
至台灣匪徒。
尚踞彰化。
商□舟穸□□不能通行。
各營台勇聞變。
不無内顧誠恐别生事端。
即着徐宗幹飛饬曾玉明仍赴泉州。
統兵前往剿辦。
務期恩威并用。
将該匪迅速平定。
以清台境。
其粵省應解援浙饷銀。
由商人劃兌一節。
粵省本有應協浙省之饷。
亦有欠解閩省之饷。
且各該商人。
于各口均有應納稅項。
若概行彙借。
将來各省效尤。
難保不緻生轇轕。
所稱洋商向義湊借之語。
洋人視利最重。
亦難保不緻糾纏。
該撫所奏議定利息。
分期歸還。
其利息作如何計算。
其歸還時如何辦理。
着詳細具奏。
嗣後于嗣需一切。
務當妥為通籌。
期于無弊。
不得僅顧目前。
率行彙借。
緻啟弊混之漸。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彙借洋商銀兩。
議由閩粵兩海關稅項内分月扣還。
息銀在通省捐廉項下提補。
下部知之。
○又谕、前因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接據法國照會。
田興恕上年屢次攻擊貴陽等處天主堂。
并殺害習教張如洋等。
當經該衙門行文該提督咨覆。
嗣據該提督聲覆。
因帶兵剿殺。
不能分别是否習教。
茲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稱、複接法國照會本年正月閑。
開州夾沙龍地方。
因偪脅教人共祭龍燈。
知州戴鹿芝将傳教人文乃耳、及中國人吳貞相等拏去。
用極刑處死。
仍派團首摉尋奏教之人。
拏獲嚴辦。
現署巡撫韓超。
又不将和約張貼。
請饬查詢各等語。
天主教弛禁。
和約本有專條。
自當彼此遵守。
田興恕初因剿辦賊匪。
誤未分别。
何以經總理衙門咨查之後。
而戴鹿芝仍有擅殺教士文乃耳等之事。
該知州素有循聲。
自應以愛民為本。
豈可因其傳教。
殺害無辜。
嗣後黔省遇有傳教之人。
即着與平民一體相待。
斷不可圖洩一時之憤。
有誤大局。
傥查有傳教人作奸犯科。
應行治罪者。
即詳細奏聞。
候旨核辦。
該撫等均系封疆大員。
當通籌大局。
妥為辦理。
所有條約。
即着韓超張貼。
用符原議。
如再有屬員任意妄殺傳教人等。
或将弁故意殺害。
以圖洩憤。
則是疏縱之罪。
不能再邀寬免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陝西巡撫瑛棨奏、軍務未竣。
請将本年恩科鄉試。
展緩舉行。
從之。
○命兵部尚書愛仁、署都察院左都禦史王茂蔭、馳往山西查辦事件。
○辛亥。
谕内閣、曾國藩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