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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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事務。
○以熱河剿匪出力。
予知縣善保等加銜升叙有差。
○乙酉。
上禦養心殿。
召讀卷官入。
親閱定進呈十卷甲第。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徐宗幹奏、台灣匪徒滋事。
現籌剿辦情形一摺。
台灣彰化縣匪徒戴萬生等聚衆滋事。
前經慶端馳奏。
當即寄谕該督撫等督饬文武。
實力進剿。
茲據徐宗幹奏與前情大略相同。
所稱總兵胡向榮到台未久。
恐難得力。
曾玉明在台屢立戰功。
熟悉情形。
應令酌帶弁兵飛渡。
前往督辦。
升任湖北漢黃德道洪毓琛、為台民攀留。
飛檄權署道篆。
以資熟手等語。
所籌與前寄谕一切。
均相符合。
即照所拟辦理。
台地遠隔重洋。
民情素來浮動。
現在彰化失守後。
各處匪徒。
乘機竊發。
風謠四起。
自應乘其起事之初。
殲渠戮醜。
解散脅從。
徐宗幹前在台灣道任内。
剿辦各匪。
于該處地方情形熟悉。
慶端既不在省。
該撫身任疆圻。
責無旁貸。
着即趕緊督饬曾玉明、洪毓琛等、文武兵勇。
實力辦理。
務令克日蒇事。
毋緻蔓延。
護提督石棟所請調回赴浙師船。
由鹿港登岸。
堵截匪衆下竄并該撫所籌将雇募台勇所餘經費。
盡數留台。
支應饷需。
及由省局籌備接濟。
均着照議迅速妥辦。
閩省官方吏治。
弊壞已極。
徐宗幹經朝廷特<??閑>。
倚畀方殷。
于一切安民察吏。
務當埽除積習。
次第認真整饬。
以副委任。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明緒奏、接準俄國覆文。
請仍照原定條約。
查勘地界一摺。
俄國查勘地界事宜。
既據該國文稱、不欲分為兩路辦理。
欲照原定條約。
均在塔爾巴哈台會議。
自屬礙難駁辯。
着即照所議妥為辦理。
惟界址尚未會勘。
先行會議互換信約。
恐該國欲于口說空虛之中。
意存侵占。
前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發去地圖一張。
本日并據常清等奏、複于伊犁庫存檢出新疆地界圖說一張。
所載界址甚明。
并派員前往蹋勘。
似将來辦理此事。
尚有依據。
即着常清迅将伊犁所存之圖繪出。
分送烏裡雅蘇台、塔爾巴哈台、以憑核對。
并饬知派出之喀爾莽阿、及哈布齊賢等、迅速前往。
履勘妥協。
務于六月十五日以前。
馳赴塔爾巴哈台。
聽候明誼等會議定界。
明誼并即迅赴塔爾巴哈台。
會同該國使臣。
據圖會議。
以免參差。
如能按照圖說。
據理剖晰。
俾該國無所侵占。
然後互換信約。
再會俄國使臣。
分赴各本境。
據圖建立界牌鄂博。
以昭信守而息争端。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浙江衢州守城出力。
永廣西安縣學額三名。
○丙戌。
賜一甲徐郙、何金壽、溫忠翰、三人進士及第。
二甲陳彜等七十二人進士出身。
三甲李江等一百十八人同進士出身。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據譚廷襄、遮克敦布、先後馳奏、會匪董執信、李标等、帶領馬步千餘名。
句結南撚。
自流通集過堤北竄。
至曹縣境韓集曹樓等處盤踞。
另股由東路出巢。
何家寨已見邊馬。
恐由蕭豐北竄。
當經谕令譚廷襄、知照德楞額等實力堵剿。
西淩阿馬隊。
準其就近調遣。
并谕遮克敦布由東明過河。
繞赴曹郡。
迎頭截剿。
毋令遁入水套。
其濮範防河。
責成王榕吉辦理。
惟數日以來。
未據譚廷襄等續有奏報。
風聞滕縣已見發逆。
邊馬已至魚台定陶。
連夜火光燭天。
系内應之賊同時并起。
曹單等縣。
紛紛告急。
直東防兵本單。
勝保招降之衆。
又未能安帖。
若再加以南來撚逆。
則北路愈形吃重。
譚廷襄意存粉飾。
奏報每多敷衍。
僧格林沁統兵東豫。
曹郡距單縣甚近。
該處情形。
該大臣必有聞見。
如賊勢浩大。
即迅速親統馬步全軍。
由閑道繞出賊前。
與譚廷襄等所派之兵。
會合截剿。
以固北路藩籬。
毋為金樓一隅之匪所牽掣。
譚廷襄惟當實心剿辦。
不得以僧格林沁督兵迎剿。
稍涉推诿。
傥有疏虞。
則該撫身任封圻。
罪無可逭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風聞山東省拏獲奸細張林、代稱有潛謀内應情事。
當經密谕各軍營查拏。
并密谕譚廷襄切實根究。
嗣據譚廷襄奏陳郭繼标等供詞。
尚有不符。
勝保覆函。
亦涉含糊。
複經密谕勝保。
向道員齊姓查詢。
俟該撫咨提人犯。
即按名解往。
并密谕該撫認真查辦。
此事距今已三月有餘。
該撫尚無隻字覆奏。
若非意存消弭。
即是畏難苟安。
現在南撚複竄曹單。
東省各屬。
遍地伏莽。
此等重大之案。
任意延閣。
不能饬屬迅速辦結。
以清内患。
殊為大負委任。
着譚廷襄将張林一案。
現辦情形若何。
其夥黨續又拏獲若幹名。
迅速據實具奏。
不準稍有隐飾。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以拏獲鄰境盜犯。
賞察哈爾護軍校貢噶爾紮普蘆翎。
○丁亥。
谕内閣、袁甲三奏、官軍追剿援賊。
捦斬極多。
江北肅清一摺。
江南援賊。
麕聚江邊各村莊。
李世忠督調各軍。
乘勝追剿。
逆匪膽敢排仗抗拒。
李世忠親督馬隊。
奮勇直入賊隊。
賊勢不支。
李世忠豎立投誠免死大旗。
被脅之衆。
棄械乞命者三千餘名。
餘賊驚惶南遁。
我軍并力追殺。
殲斃二千餘名。
生捦九百餘名。
并先期設伏江浦東城。
以備截擊。
複經捦斬無算。
江北一律肅清。
剿辦甚為得手。
着即饬該提督進攻九洑洲。
以清江面。
所有此次出力文武員弁。
着準其彙入六合二次解圍案内。
擇尤保奏。
毋許冒濫。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賊擾豫西。
全省震動。
請厚集兵力。
擇要嚴防。
據稱此次發撚。
由寶豐汝州擾及洛陽。
連陷宜陽等三邑。
楊飛熊既敗于白楊樹。
巴揚阿又挫于襄郏閑。
其由宛南等處竄及商雒。
亦未聞出一旅相撓。
縱其西趨等語。
楊飛熊等于白楊樹等處敗挫。
鄭元善何以并未奏報。
當此賊氛肆擾。
一切勝敗。
必應據實直陳。
豈可稍有隐飾。
至豫省兵勇。
剛銳等營。
各有統帶之員。
若各營分裂抽撥。
勢難整齊完密。
該撫遇有檄調。
務當令其各歸各營。
使其兵弁相習。
不緻左枝右梧。
以資得力。
又據稱荥陽迤西。
有黑石虎牢等險可恃。
南則襄城可扼竄洛之路。
保安驿可扼竄宛之路。
該撫自當相度大勢。
擇要嚴防。
其山西之茅津渡。
陝西之潼關。
鄂省之襄樊等。
各防兵應行駐紮處所。
着鄭元善會商各該省督撫。
按照原摺所指地方。
通籌大局。
布置妥協。
務令一氣聯絡。
互為聲援。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遵查秦晉兩省。
自籌戰守。
勢難兼顧豫疆。
至南路毗連楚北。
伏莽尚多。
當即飛咨楚師。
協同堵剿。
報聞。
○又谕、袁甲三奏、江北肅清。
并陳李世忠忠義出力各摺片。
此次江南逆賊圖援北岸。
經李世忠督軍追殺。
賊匪均渡江南遁。
該提督現籌進攻九洑洲以固江北。
實屬忠勇性成。
深堪嘉尚。
着即饬令進攻九洑洲。
與各将弁同膺懋賞。
前據曾國藩奏稱、饬黃翼升統帶水師赴鎮。
諒必業巳下駛。
着即饬該總兵于抵九洑洲時。
先将賊巢攻克。
再行赴鎮。
其下遊炮船。
亦可酌量調撥上駛。
以期厚集兵力。
并着都興阿督饬水陸各軍。
協同功剿。
庶李世忠之兵。
不至獨沖兇鋒。
而要隘易于攻克。
以固北岸門戶。
該将軍務當和衷聯絡。
共奏膚公。
以慰廑念。
至英國人包攬客稅。
藉口搶貨。
拉去護卡炮船五隻。
并經李世忠給銀七百餘兩。
具見該提督秉心正大。
不肯計較。
深為得體。
現已咨明薛煥。
自必與之理論。
将來照會咨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亦必代為剖晰。
以昭平允。
其接濟金陵賊糧各情。
着曾國藩一面饬知附近金陵一帶水陸嚴防。
一面由總理衙門設法曉谕阻止。
傥續有金陵賊情探報。
并着袁甲三随時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詹事府詹事黃倬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戊子。
谕内閣、文煜奏、京控案内要證。
請饬部員速具親供。
并交出人證。
歸案質訊一摺。
直隸大城縣民人李雲碌等、京控署知縣楊昌江藉差苛派。
縱容門役。
濫刑監禁一案。
經文煜派員提訊。
王平即王一清、供稱同族王銮坡、有堂叔刑部主事王樹玉、與兵部郎中鄧天福、在籍辦團。
上年秋間。
奉派差務。
王樹玉與鄧天福之兄鄧天一、懇該署縣減免未允。
王銮坡煽惑東鄉村衆。
聯各赴京呈控。
皆由王樹玉等暗中主使。
王銮坡等屢次催提未到。
以緻案懸莫結。
紳士居鄉。
依勢抗差。
主使京控。
如果屬實。
情殊可惡。
惟該縣令有無苛派濫刑各節。
亦必須質訊明确。
方足以昭平允。
着刑部迅饬主事王樹玉備具親供。
咨送該督核辦。
并着兵部饬令郎中鄧天福、将伊兄鄧天一作速交出。
遞送直隸省城。
交文煜歸案質訊。
并着文煜迅饬該署縣楊昌江赴省。
将被控各情。
逐一查詢。
有無辦理未協。
不準僅聽一面之詞。
意存回護。
并嚴提王銮坡等務獲解省。
歸案質訊。
以昭核實而免宕延。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慶端奏、遂昌全境肅清。
賊勢趨重溫州。
抽隊援剿一摺。
松陽
○以熱河剿匪出力。
予知縣善保等加銜升叙有差。
○乙酉。
上禦養心殿。
召讀卷官入。
親閱定進呈十卷甲第。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徐宗幹奏、台灣匪徒滋事。
現籌剿辦情形一摺。
台灣彰化縣匪徒戴萬生等聚衆滋事。
前經慶端馳奏。
當即寄谕該督撫等督饬文武。
實力進剿。
茲據徐宗幹奏與前情大略相同。
所稱總兵胡向榮到台未久。
恐難得力。
曾玉明在台屢立戰功。
熟悉情形。
應令酌帶弁兵飛渡。
前往督辦。
升任湖北漢黃德道洪毓琛、為台民攀留。
飛檄權署道篆。
以資熟手等語。
所籌與前寄谕一切。
均相符合。
即照所拟辦理。
台地遠隔重洋。
民情素來浮動。
現在彰化失守後。
各處匪徒。
乘機竊發。
風謠四起。
自應乘其起事之初。
殲渠戮醜。
解散脅從。
徐宗幹前在台灣道任内。
剿辦各匪。
于該處地方情形熟悉。
慶端既不在省。
該撫身任疆圻。
責無旁貸。
着即趕緊督饬曾玉明、洪毓琛等、文武兵勇。
實力辦理。
務令克日蒇事。
毋緻蔓延。
護提督石棟所請調回赴浙師船。
由鹿港登岸。
堵截匪衆下竄并該撫所籌将雇募台勇所餘經費。
盡數留台。
支應饷需。
及由省局籌備接濟。
均着照議迅速妥辦。
閩省官方吏治。
弊壞已極。
徐宗幹經朝廷特<??閑>。
倚畀方殷。
于一切安民察吏。
務當埽除積習。
次第認真整饬。
以副委任。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明緒奏、接準俄國覆文。
請仍照原定條約。
查勘地界一摺。
俄國查勘地界事宜。
既據該國文稱、不欲分為兩路辦理。
欲照原定條約。
均在塔爾巴哈台會議。
自屬礙難駁辯。
着即照所議妥為辦理。
惟界址尚未會勘。
先行會議互換信約。
恐該國欲于口說空虛之中。
意存侵占。
前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發去地圖一張。
本日并據常清等奏、複于伊犁庫存檢出新疆地界圖說一張。
所載界址甚明。
并派員前往蹋勘。
似将來辦理此事。
尚有依據。
即着常清迅将伊犁所存之圖繪出。
分送烏裡雅蘇台、塔爾巴哈台、以憑核對。
并饬知派出之喀爾莽阿、及哈布齊賢等、迅速前往。
履勘妥協。
務于六月十五日以前。
馳赴塔爾巴哈台。
聽候明誼等會議定界。
明誼并即迅赴塔爾巴哈台。
會同該國使臣。
據圖會議。
以免參差。
如能按照圖說。
據理剖晰。
俾該國無所侵占。
然後互換信約。
再會俄國使臣。
分赴各本境。
據圖建立界牌鄂博。
以昭信守而息争端。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浙江衢州守城出力。
永廣西安縣學額三名。
○丙戌。
賜一甲徐郙、何金壽、溫忠翰、三人進士及第。
二甲陳彜等七十二人進士出身。
三甲李江等一百十八人同進士出身。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據譚廷襄、遮克敦布、先後馳奏、會匪董執信、李标等、帶領馬步千餘名。
句結南撚。
自流通集過堤北竄。
至曹縣境韓集曹樓等處盤踞。
另股由東路出巢。
何家寨已見邊馬。
恐由蕭豐北竄。
當經谕令譚廷襄、知照德楞額等實力堵剿。
西淩阿馬隊。
準其就近調遣。
并谕遮克敦布由東明過河。
繞赴曹郡。
迎頭截剿。
毋令遁入水套。
其濮範防河。
責成王榕吉辦理。
惟數日以來。
未據譚廷襄等續有奏報。
風聞滕縣已見發逆。
邊馬已至魚台定陶。
連夜火光燭天。
系内應之賊同時并起。
曹單等縣。
紛紛告急。
直東防兵本單。
勝保招降之衆。
又未能安帖。
若再加以南來撚逆。
則北路愈形吃重。
譚廷襄意存粉飾。
奏報每多敷衍。
僧格林沁統兵東豫。
曹郡距單縣甚近。
該處情形。
該大臣必有聞見。
如賊勢浩大。
即迅速親統馬步全軍。
由閑道繞出賊前。
與譚廷襄等所派之兵。
會合截剿。
以固北路藩籬。
毋為金樓一隅之匪所牽掣。
譚廷襄惟當實心剿辦。
不得以僧格林沁督兵迎剿。
稍涉推诿。
傥有疏虞。
則該撫身任封圻。
罪無可逭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風聞山東省拏獲奸細張林、代稱有潛謀内應情事。
當經密谕各軍營查拏。
并密谕譚廷襄切實根究。
嗣據譚廷襄奏陳郭繼标等供詞。
尚有不符。
勝保覆函。
亦涉含糊。
複經密谕勝保。
向道員齊姓查詢。
俟該撫咨提人犯。
即按名解往。
并密谕該撫認真查辦。
此事距今已三月有餘。
該撫尚無隻字覆奏。
若非意存消弭。
即是畏難苟安。
現在南撚複竄曹單。
東省各屬。
遍地伏莽。
此等重大之案。
任意延閣。
不能饬屬迅速辦結。
以清内患。
殊為大負委任。
着譚廷襄将張林一案。
現辦情形若何。
其夥黨續又拏獲若幹名。
迅速據實具奏。
不準稍有隐飾。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以拏獲鄰境盜犯。
賞察哈爾護軍校貢噶爾紮普蘆翎。
○丁亥。
谕内閣、袁甲三奏、官軍追剿援賊。
捦斬極多。
江北肅清一摺。
江南援賊。
麕聚江邊各村莊。
李世忠督調各軍。
乘勝追剿。
逆匪膽敢排仗抗拒。
李世忠親督馬隊。
奮勇直入賊隊。
賊勢不支。
李世忠豎立投誠免死大旗。
被脅之衆。
棄械乞命者三千餘名。
餘賊驚惶南遁。
我軍并力追殺。
殲斃二千餘名。
生捦九百餘名。
并先期設伏江浦東城。
以備截擊。
複經捦斬無算。
江北一律肅清。
剿辦甚為得手。
着即饬該提督進攻九洑洲。
以清江面。
所有此次出力文武員弁。
着準其彙入六合二次解圍案内。
擇尤保奏。
毋許冒濫。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賊擾豫西。
全省震動。
請厚集兵力。
擇要嚴防。
據稱此次發撚。
由寶豐汝州擾及洛陽。
連陷宜陽等三邑。
楊飛熊既敗于白楊樹。
巴揚阿又挫于襄郏閑。
其由宛南等處竄及商雒。
亦未聞出一旅相撓。
縱其西趨等語。
楊飛熊等于白楊樹等處敗挫。
鄭元善何以并未奏報。
當此賊氛肆擾。
一切勝敗。
必應據實直陳。
豈可稍有隐飾。
至豫省兵勇。
剛銳等營。
各有統帶之員。
若各營分裂抽撥。
勢難整齊完密。
該撫遇有檄調。
務當令其各歸各營。
使其兵弁相習。
不緻左枝右梧。
以資得力。
又據稱荥陽迤西。
有黑石虎牢等險可恃。
南則襄城可扼竄洛之路。
保安驿可扼竄宛之路。
該撫自當相度大勢。
擇要嚴防。
其山西之茅津渡。
陝西之潼關。
鄂省之襄樊等。
各防兵應行駐紮處所。
着鄭元善會商各該省督撫。
按照原摺所指地方。
通籌大局。
布置妥協。
務令一氣聯絡。
互為聲援。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遵查秦晉兩省。
自籌戰守。
勢難兼顧豫疆。
至南路毗連楚北。
伏莽尚多。
當即飛咨楚師。
協同堵剿。
報聞。
○又谕、袁甲三奏、江北肅清。
并陳李世忠忠義出力各摺片。
此次江南逆賊圖援北岸。
經李世忠督軍追殺。
賊匪均渡江南遁。
該提督現籌進攻九洑洲以固江北。
實屬忠勇性成。
深堪嘉尚。
着即饬令進攻九洑洲。
與各将弁同膺懋賞。
前據曾國藩奏稱、饬黃翼升統帶水師赴鎮。
諒必業巳下駛。
着即饬該總兵于抵九洑洲時。
先将賊巢攻克。
再行赴鎮。
其下遊炮船。
亦可酌量調撥上駛。
以期厚集兵力。
并着都興阿督饬水陸各軍。
協同功剿。
庶李世忠之兵。
不至獨沖兇鋒。
而要隘易于攻克。
以固北岸門戶。
該将軍務當和衷聯絡。
共奏膚公。
以慰廑念。
至英國人包攬客稅。
藉口搶貨。
拉去護卡炮船五隻。
并經李世忠給銀七百餘兩。
具見該提督秉心正大。
不肯計較。
深為得體。
現已咨明薛煥。
自必與之理論。
将來照會咨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亦必代為剖晰。
以昭平允。
其接濟金陵賊糧各情。
着曾國藩一面饬知附近金陵一帶水陸嚴防。
一面由總理衙門設法曉谕阻止。
傥續有金陵賊情探報。
并着袁甲三随時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詹事府詹事黃倬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戊子。
谕内閣、文煜奏、京控案内要證。
請饬部員速具親供。
并交出人證。
歸案質訊一摺。
直隸大城縣民人李雲碌等、京控署知縣楊昌江藉差苛派。
縱容門役。
濫刑監禁一案。
經文煜派員提訊。
王平即王一清、供稱同族王銮坡、有堂叔刑部主事王樹玉、與兵部郎中鄧天福、在籍辦團。
上年秋間。
奉派差務。
王樹玉與鄧天福之兄鄧天一、懇該署縣減免未允。
王銮坡煽惑東鄉村衆。
聯各赴京呈控。
皆由王樹玉等暗中主使。
王銮坡等屢次催提未到。
以緻案懸莫結。
紳士居鄉。
依勢抗差。
主使京控。
如果屬實。
情殊可惡。
惟該縣令有無苛派濫刑各節。
亦必須質訊明确。
方足以昭平允。
着刑部迅饬主事王樹玉備具親供。
咨送該督核辦。
并着兵部饬令郎中鄧天福、将伊兄鄧天一作速交出。
遞送直隸省城。
交文煜歸案質訊。
并着文煜迅饬該署縣楊昌江赴省。
将被控各情。
逐一查詢。
有無辦理未協。
不準僅聽一面之詞。
意存回護。
并嚴提王銮坡等務獲解省。
歸案質訊。
以昭核實而免宕延。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慶端奏、遂昌全境肅清。
賊勢趨重溫州。
抽隊援剿一摺。
松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