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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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遍貼街市。
适值開考。
生童嘩然。
訂期齊集。
于十七日二更時分。
突有多人擁至筷子巷及袁家井教堂。
立時拆去。
并将習教之義和酒店等器皿貨物打毀。
該教士坐船一隻。
及五裡廟巷地方教堂。
同時被毀。
事起倉卒禁遏無從。
及進賢縣習教之徐敏山等房屋器物。
亦被拆毀。
徐陳二姓指控樊學仁為首。
現在查拏等語。
外國天主教。
原屬異端。
無如自鹹豐八年以前。
早已弛禁。
況此時既該國換約。
而上海等處。
複藉其力以制逆匪。
不能不暫示羁縻。
所賴各地方官、仰體朝廷不得已之苦衷。
妥為駕馭。
弗令滋生事端。
此事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明。
接據該撫來文。
當即照會法國駐京公使。
以免将來饒舌。
嗣經該公使照覆。
有賠償教堂之語。
亦經該衙門備文知照。
并與該撫函商辦法。
即着該撫察度地方情形。
按照該衙門咨商各節。
妥籌辦理。
既不可使洋人有所藉口。
亦不可稍失士民之心。
務令中外相安。
不生他變。
方為妥善。
該教士既有不日兵船來浔之語。
雖系虛詞恫喝。
亦不可不加意防範。
亟應設法開導。
俾釋微嫌。
不至再生枝節。
此事釁端。
究竟從何而起。
并着該撫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仍将為首滋事之人。
嚴密查拏究辦。
再近來各省習教者甚多。
雖左右之人。
亦不可不防。
該撫于關涉外國事件。
所有谕旨摺奏。
總宜自行經理。
萬不可假手他人。
緻有洩漏。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派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晏端書馳赴廣東。
督辦厘金。
接濟江蘇、安徽、浙江、三省軍饷。
○命江蘇巡撫薛煥、以頭品頂帶。
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
擢福建延建邵遺缺道李鴻章署江蘇巡撫。
○江蘇按察使陳士傑開缺養親。
擢江蘇候補知府劉郇膏署按察使。
○以貴州省城防堵出力。
賞按察使龔自闳布政使銜花翎。
○以恇怯取巧。
及帶勇不嚴。
革江西軍營道員王德榜等職。
○以江蘇上海剿賊獲勝。
洋将華爾、何伯等、得旨優獎。
○複江蘇揚州陣亡已革京口副都統海全原官。
予祭葬世職加等。
谥壯節。
○追予浙江殉難提督饒廷選于江西廣信府建立專祠。
弟守備廷傑、廷夔、祭葬世職加等。
妾方氏、林氏、旌恤如例。
一并附祀。
○庚戌、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都興阿等奏、逆衆蔓延北路甘泉山一帶。
意在渡湖。
闌入高寶各州縣境。
窺伺揚防後路。
江南發逆。
又陸續渡江。
刻下沿江水師。
極為吃重等語。
該逆屯集江岸。
意圖渡江竄擾淮揚裡下河一帶。
雖經下遊各水師疊加剿蕩。
惟沿江上下。
港<?氵義>繁多。
師船單薄。
分防數百裡。
誠恐不敷調撥。
都興阿惟應就現有兵力。
督饬黃彬等嚴密防剿。
以靜待動。
不可稍有疏虞。
李鴻章已到滬。
昨已明降谕旨。
令署江蘇巡撫。
将上海事宜。
布置稍定。
帶兵前往鎮江駐紮。
為規複各城之計。
都興阿之軍。
現在不敷分布。
俟李鴻章到鎮後。
兵力較厚。
南北既可呼應聯絡。
即可會合籌商。
進圖剿辦。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都興阿、黃彬奏、水師饷缺。
請饬籌款接濟。
并請将沿江各卡捐款。
仍照舊章辦理一摺。
逆匪竄撲揚城。
各口岸賊匪。
陸續渡江。
黃彬等師船。
于沿江上下數百裡。
晝夜堵剿。
所需饷項。
若不随時撥濟。
勢難令枵腹荷戈。
都興阿等所奏。
自系實情。
李鴻章現署江蘇巡撫。
水陸各軍。
自應統籌兼顧。
着即饬令署藩司吳煦速籌钜款。
解赴江北糧台。
以濟水師之急。
薛煥雖授為通商大臣。
而籌饷究系熟手。
着薛煥會同李鴻章、并督饬吳煦妥籌迅解。
嗣後遇有撥饷等事。
薛煥仍當會籌。
不準稍有推诿。
并着吳棠迅饬局員。
酌提款項。
就近解往該營。
以資接濟。
至所請将口岸鹽厘。
及沿江各卡局。
悉照舊章辦理之處。
着吳棠查明舊案。
并體察現在情形。
有無窒礙難行。
酌量核辦。
昨據曾國藩奏李鴻章到滬。
布置粗定。
仍親赴鎮江察看情形。
分兵防守。
所統水師。
即由梁山賊營沖過。
以達于鎮。
已谕令都興阿分饬各路将弁。
嚴密駐守。
一俟李鴻章回鎮後。
即督饬各軍。
會同剿洗。
李鴻章身膺疆寄。
大江南北。
均歸統轄。
務當與都興阿和衷共濟。
以期水陸夾攻。
将竄踞揚屬逆氛。
克期埽蕩。
方為不負委任。
至吳棠奏扼剿大股撚匪。
疊獲全勝。
桃清山寶境内。
一律肅清。
在事将弁。
實屬奮勉出力。
惟該匪屢次東竄。
均被官軍擊敗。
受創而歸。
難保不糾合各撚。
乘閑再出。
仍着吳棠督饬各軍。
實力巡防。
毋稍松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江蘇桃源等處剿撚疊勝。
予總兵官黃開榜、龔耀倫、優叙。
副将黃國瑞以總兵官<??閑>放。
○予江蘇揚州殉難州同周浚、清河陣亡巡檢王如瑔、祭葬世職。
○緩徵福建澎湖廳被風災區地種船網滬缯銀。
○上以孟夏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辛亥。
谕内閣、前因惇親王奏、監試宗室貢士之王大臣。
随意更換試卷。
當經降旨令惇親王、伊勒東阿、溥煦等、明白回奏。
茲據溥煦、伊勒東阿奏稱、宗室貢士昆岡繕卷錯誤。
請換試卷。
溥煦與伊勒東阿、曾令骁騎校富春禀商惇親王。
該王有可以更換之語。
是以将禮部備卷換給。
并據惇親王奏、伊勒東阿遣富春請換卷時。
系包衣達立順傳言不可更換各等語。
所奏情節。
與溥煦伊勒東阿等明白回奏各摺。
殊多不符。
若以展轉傳述之詞。
再令該王大臣等面質。
更屬不成事體。
溥煦、伊勒東阿、并察杭阿所請将換卷之筆帖式雙元議處、及自請議處之處。
着均毋庸議。
宗室貢士昆岡、當因撤卷未完。
無憑與原中之卷核對。
着于滿漢貢士覆試時。
随同補行覆試。
以符定制。
至殿廷考試。
另備試卷。
若遇士子書寫錯誤。
應否更換。
着該部明定章程。
以免歧誤。
尋奏、遵議章程。
嗣後殿廷考試。
仍備空白試卷。
不得過十本。
如實有損壞墨污。
及行款錯誤。
題字錯落等項。
由監試王大臣查明。
無關弊窦者。
準其更換。
其有筆誤數字。
及書寫已過半幅者。
慨不準換。
以示限制。
從之。
○又谕、給事中卞寶第奏、戶部會奏五宇鈔票一案。
辦理未能允協一摺。
此案前經刑部奏稱、台斐音等并非蒙混辦稿。
由戶部辦理奏銷各員。
牽混指稱所緻。
當派愛仁、萬青藜、會同戶部堂官秉公覆核。
将台斐音等奏請開複參案。
并聲明原查各員。
均無不合拟結。
茲據該給事中奏稱、前後所查。
情罪兩歧。
宜歸一是。
着愛仁萬青藜再行詳細覆查。
究竟是否兩歧之處。
據實具奏。
毋稍含混。
○又谕、袁甲三奏、官軍進剿渡江粵逆。
連戰皆捷。
江浦浦口等處。
一律解圍一摺。
逆匪渡江以後。
分股竄撲江浦等城。
經袁甲三督饬李世忠等進兵攻剿。
三月十五日。
總兵蔣立功等、帶隊由橋林乘夜進攻。
蹋毀賊營八座。
追至烏江。
會同總兵杜宜魁等軍。
攻破小店賊壘。
斃賊數百名。
乘勝追殺。
直至江浦城外。
總兵李顯爵帶隊出城接應。
破賊三營。
該逆大敗狂奔。
城外賊營。
一律平毀。
其浦口城外賊逆。
及滑子口股匪。
亦多棄營而遁。
沿江各城營。
均已一律解圍。
剿辦甚屬奮勉。
所有在事出力文武員弁兵勇。
着袁甲三彙同前次六合獲勝存記人員。
擇尤保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摉獲粵逆陳玉城求援僞護王陳坤書逆信呈覽等語。
陳逆株守廬郡。
望援不至。
窮蹙之勢。
業已情見乎詞。
信内大意。
總因官軍現在進偪廬城。
四面攻剿。
城中匪衆日夜驚慌。
該逆所指僞護王來援之路。
均經袁甲三分饬将弁。
先後克複。
而江浦浦口渡江之賊。
亦經李世忠擊敗奔逃。
是廬郡逆匪。
外援已絕。
亟宜乘此機會。
規取廬城。
殄除巨憝。
着曾國藩、李續宜、速饬多隆阿等圍廬各軍。
會同袁甲三北路兵勇。
并力進攻。
俾堅城立拔。
狗逆就捦。
永除後患。
至江浦等處敗匪。
分股竄往和州。
恐其乘閑由和援廬。
不可不豫為準備。
曾國荃前隊。
據袁甲三探聞已至巢縣。
着曾國藩密饬攻巢之軍。
随時防範堵截。
毋令該匪竄越。
陳逆僞信。
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官軍進剿渡江粵逆。
連戰皆捷。
江浦浦口等處。
一律解圍一摺。
粵逆渡江以後。
分股竄擾。
勢甚狓猖。
經袁甲三密饬李世忠持以鎮靜。
謀定後戰。
并調派總兵蔣立功等馳赴援應。
官軍奮力進剿。
各城營均已解圍。
剿辦甚屬奮勉。
惟敗逆屯紮江邊。
距江浦尚不甚遠。
且上下遊水師。
未能聯為一氣。
沿江如九洑洲等處。
在在可以北渡。
難保該逆不糾合金陵匪衆。
再行渡江北犯。
李世忠所稱已成之功。
何肯輕棄。
一己聲名。
尤所愛惜等語。
與昨寄袁甲三谕旨吻合。
具見忠勇之忱。
着該大臣傳旨嘉獎。
仍着饬令該提督激勵将士。
嚴密守禦。
毋得以賊氛已退。
稍涉大意。
其竄撲揚郡股匪。
疊經都興阿督饬揚營官軍截擊獲勝。
現在江浦等處均無賊營。
敗匪紛紛逃遁。
都興阿自宜乘此聲威。
分饬馬步各軍。
将附近盤踞賊匪盡力剿洗。
并着袁甲三速饬李世忠将江浦浦口等處布置後。
即馳赴六合。
會同揚防将領。
務将揚境餘匪悉數殲除。
毋留遺孽。
袁甲三另片奏、摉獲粵逆陳玉城求援僞信。
該逆所指援賊來路。
均系東北要隘。
已據該大臣豫為防範。
着即督饬總兵張得勝等嚴密布置。
協同南路楚軍。
迅速規取廬城。
毋令狗逆乘閑兔脫。
另片奏、病勢增劇。
請賞假調治等語。
袁甲三着賞假一月。
準其在營調理。
現當軍務吃緊之際。
該大臣責無旁貸。
所有該軍營緊要事件。
仍當留心督辦。
斷不可以養疴未痊。
稍存诿卸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官軍進剿胡橋等處踞匪。
連獲大捷。
疊破賊圩各摺片。
此次勝保留督饬官軍。
進攻胡橋魯台等處撚逆。
斬馘甚多。
淮鹿附近。
已無匪蹤。
軍威頗振。
邢圩撚首邢萬軍。
勢既窮蹙。
始思投誠。
與悔悟歸正者不同。
該大臣不肯姑容。
甚合機宜。
即着嚴饬黃得魁等盡力剿洗。
毋任漏網。
至颍上城外。
已經苗沛霖四面紮營。
逆衆已成坐困。
惟聞該大臣馳回陳州後。
張落刑于本月十二日。
帶馬步各賊。
并攜眷屬。
由北門撲過沙河。
竄回雉河集老巢。
苗沛霖以數萬之衆。
圍攻颍上。
何至任令張逆攜眷而。
其為有心疏縱。
已可概見。
該大臣于解颍圍後。
本宜遵旨即赴颍上督剿。
乃徑回陳州。
緻令首惡逃逸。
坐失事機。
現在蒙亳老撚。
有齊赴颍上救援之說。
尤當迅速進攻。
克複城池。
俾撚逆救援不及。
方無他虞。
所有邢圩攻剿事宜。
即饬黃得魁等辦理。
該大臣斷不可因此牽掣。
着仍遵前旨。
馳赴颍上。
督饬苗練。
迅圖克複。
據袁甲三奏苗黨丁潮臣等、在浍北偪脅民圩。
焚殺搶擄。
因該大臣函稱恐苗練有所藉口。
即任令帶同金馬胡等衆西去等語。
苗練反正。
尚無實效。
豈得遽信為真。
任令匪黨幸逃法網。
袁甲三辦理此事。
甚為寬縱。
該大臣于丁潮臣等到颍後。
嚴加钤束。
毋令苗練黨與分布。
堕其奸計。
豫省匪蹤猖獗。
已據勝保撥留馬步一千五百名迎剿。
其新蔡餘匪。
着鄭元善督饬汝防各軍。
實力堵剿。
毋令西竄。
俾該大臣得以專顧颍上。
不至有所牽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耆齡奏、交卸撫篆。
調練籌饷。
遵旨赴閩援浙一摺。
據稱慶端所統兵勇。
勁旅不過數千。
拟由粵酌調飛虎勇石字營及何勇等營。
并添募千餘名。
共成五千餘名。
一并赴閩。
以壯聲勢。
惟驿路崎岖淺窄。
拟改由韶州入大庾
遍貼街市。
适值開考。
生童嘩然。
訂期齊集。
于十七日二更時分。
突有多人擁至筷子巷及袁家井教堂。
立時拆去。
并将習教之義和酒店等器皿貨物打毀。
該教士坐船一隻。
及五裡廟巷地方教堂。
同時被毀。
事起倉卒禁遏無從。
及進賢縣習教之徐敏山等房屋器物。
亦被拆毀。
徐陳二姓指控樊學仁為首。
現在查拏等語。
外國天主教。
原屬異端。
無如自鹹豐八年以前。
早已弛禁。
況此時既該國換約。
而上海等處。
複藉其力以制逆匪。
不能不暫示羁縻。
所賴各地方官、仰體朝廷不得已之苦衷。
妥為駕馭。
弗令滋生事端。
此事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明。
接據該撫來文。
當即照會法國駐京公使。
以免将來饒舌。
嗣經該公使照覆。
有賠償教堂之語。
亦經該衙門備文知照。
并與該撫函商辦法。
即着該撫察度地方情形。
按照該衙門咨商各節。
妥籌辦理。
既不可使洋人有所藉口。
亦不可稍失士民之心。
務令中外相安。
不生他變。
方為妥善。
該教士既有不日兵船來浔之語。
雖系虛詞恫喝。
亦不可不加意防範。
亟應設法開導。
俾釋微嫌。
不至再生枝節。
此事釁端。
究竟從何而起。
并着該撫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仍将為首滋事之人。
嚴密查拏究辦。
再近來各省習教者甚多。
雖左右之人。
亦不可不防。
該撫于關涉外國事件。
所有谕旨摺奏。
總宜自行經理。
萬不可假手他人。
緻有洩漏。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派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晏端書馳赴廣東。
督辦厘金。
接濟江蘇、安徽、浙江、三省軍饷。
○命江蘇巡撫薛煥、以頭品頂帶。
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
擢福建延建邵遺缺道李鴻章署江蘇巡撫。
○江蘇按察使陳士傑開缺養親。
擢江蘇候補知府劉郇膏署按察使。
○以貴州省城防堵出力。
賞按察使龔自闳布政使銜花翎。
○以恇怯取巧。
及帶勇不嚴。
革江西軍營道員王德榜等職。
○以江蘇上海剿賊獲勝。
洋将華爾、何伯等、得旨優獎。
○複江蘇揚州陣亡已革京口副都統海全原官。
予祭葬世職加等。
谥壯節。
○追予浙江殉難提督饒廷選于江西廣信府建立專祠。
弟守備廷傑、廷夔、祭葬世職加等。
妾方氏、林氏、旌恤如例。
一并附祀。
○庚戌、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都興阿等奏、逆衆蔓延北路甘泉山一帶。
意在渡湖。
闌入高寶各州縣境。
窺伺揚防後路。
江南發逆。
又陸續渡江。
刻下沿江水師。
極為吃重等語。
該逆屯集江岸。
意圖渡江竄擾淮揚裡下河一帶。
雖經下遊各水師疊加剿蕩。
惟沿江上下。
港<?氵義>繁多。
師船單薄。
分防數百裡。
誠恐不敷調撥。
都興阿惟應就現有兵力。
督饬黃彬等嚴密防剿。
以靜待動。
不可稍有疏虞。
李鴻章已到滬。
昨已明降谕旨。
令署江蘇巡撫。
将上海事宜。
布置稍定。
帶兵前往鎮江駐紮。
為規複各城之計。
都興阿之軍。
現在不敷分布。
俟李鴻章到鎮後。
兵力較厚。
南北既可呼應聯絡。
即可會合籌商。
進圖剿辦。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都興阿、黃彬奏、水師饷缺。
請饬籌款接濟。
并請将沿江各卡捐款。
仍照舊章辦理一摺。
逆匪竄撲揚城。
各口岸賊匪。
陸續渡江。
黃彬等師船。
于沿江上下數百裡。
晝夜堵剿。
所需饷項。
若不随時撥濟。
勢難令枵腹荷戈。
都興阿等所奏。
自系實情。
李鴻章現署江蘇巡撫。
水陸各軍。
自應統籌兼顧。
着即饬令署藩司吳煦速籌钜款。
解赴江北糧台。
以濟水師之急。
薛煥雖授為通商大臣。
而籌饷究系熟手。
着薛煥會同李鴻章、并督饬吳煦妥籌迅解。
嗣後遇有撥饷等事。
薛煥仍當會籌。
不準稍有推诿。
并着吳棠迅饬局員。
酌提款項。
就近解往該營。
以資接濟。
至所請将口岸鹽厘。
及沿江各卡局。
悉照舊章辦理之處。
着吳棠查明舊案。
并體察現在情形。
有無窒礙難行。
酌量核辦。
昨據曾國藩奏李鴻章到滬。
布置粗定。
仍親赴鎮江察看情形。
分兵防守。
所統水師。
即由梁山賊營沖過。
以達于鎮。
已谕令都興阿分饬各路将弁。
嚴密駐守。
一俟李鴻章回鎮後。
即督饬各軍。
會同剿洗。
李鴻章身膺疆寄。
大江南北。
均歸統轄。
務當與都興阿和衷共濟。
以期水陸夾攻。
将竄踞揚屬逆氛。
克期埽蕩。
方為不負委任。
至吳棠奏扼剿大股撚匪。
疊獲全勝。
桃清山寶境内。
一律肅清。
在事将弁。
實屬奮勉出力。
惟該匪屢次東竄。
均被官軍擊敗。
受創而歸。
難保不糾合各撚。
乘閑再出。
仍着吳棠督饬各軍。
實力巡防。
毋稍松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江蘇桃源等處剿撚疊勝。
予總兵官黃開榜、龔耀倫、優叙。
副将黃國瑞以總兵官<??閑>放。
○予江蘇揚州殉難州同周浚、清河陣亡巡檢王如瑔、祭葬世職。
○緩徵福建澎湖廳被風災區地種船網滬缯銀。
○上以孟夏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辛亥。
谕内閣、前因惇親王奏、監試宗室貢士之王大臣。
随意更換試卷。
當經降旨令惇親王、伊勒東阿、溥煦等、明白回奏。
茲據溥煦、伊勒東阿奏稱、宗室貢士昆岡繕卷錯誤。
請換試卷。
溥煦與伊勒東阿、曾令骁騎校富春禀商惇親王。
該王有可以更換之語。
是以将禮部備卷換給。
并據惇親王奏、伊勒東阿遣富春請換卷時。
系包衣達立順傳言不可更換各等語。
所奏情節。
與溥煦伊勒東阿等明白回奏各摺。
殊多不符。
若以展轉傳述之詞。
再令該王大臣等面質。
更屬不成事體。
溥煦、伊勒東阿、并察杭阿所請将換卷之筆帖式雙元議處、及自請議處之處。
着均毋庸議。
宗室貢士昆岡、當因撤卷未完。
無憑與原中之卷核對。
着于滿漢貢士覆試時。
随同補行覆試。
以符定制。
至殿廷考試。
另備試卷。
若遇士子書寫錯誤。
應否更換。
着該部明定章程。
以免歧誤。
尋奏、遵議章程。
嗣後殿廷考試。
仍備空白試卷。
不得過十本。
如實有損壞墨污。
及行款錯誤。
題字錯落等項。
由監試王大臣查明。
無關弊窦者。
準其更換。
其有筆誤數字。
及書寫已過半幅者。
慨不準換。
以示限制。
從之。
○又谕、給事中卞寶第奏、戶部會奏五宇鈔票一案。
辦理未能允協一摺。
此案前經刑部奏稱、台斐音等并非蒙混辦稿。
由戶部辦理奏銷各員。
牽混指稱所緻。
當派愛仁、萬青藜、會同戶部堂官秉公覆核。
将台斐音等奏請開複參案。
并聲明原查各員。
均無不合拟結。
茲據該給事中奏稱、前後所查。
情罪兩歧。
宜歸一是。
着愛仁萬青藜再行詳細覆查。
究竟是否兩歧之處。
據實具奏。
毋稍含混。
○又谕、袁甲三奏、官軍進剿渡江粵逆。
連戰皆捷。
江浦浦口等處。
一律解圍一摺。
逆匪渡江以後。
分股竄撲江浦等城。
經袁甲三督饬李世忠等進兵攻剿。
三月十五日。
總兵蔣立功等、帶隊由橋林乘夜進攻。
蹋毀賊營八座。
追至烏江。
會同總兵杜宜魁等軍。
攻破小店賊壘。
斃賊數百名。
乘勝追殺。
直至江浦城外。
總兵李顯爵帶隊出城接應。
破賊三營。
該逆大敗狂奔。
城外賊營。
一律平毀。
其浦口城外賊逆。
及滑子口股匪。
亦多棄營而遁。
沿江各城營。
均已一律解圍。
剿辦甚屬奮勉。
所有在事出力文武員弁兵勇。
着袁甲三彙同前次六合獲勝存記人員。
擇尤保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摉獲粵逆陳玉城求援僞護王陳坤書逆信呈覽等語。
陳逆株守廬郡。
望援不至。
窮蹙之勢。
業已情見乎詞。
信内大意。
總因官軍現在進偪廬城。
四面攻剿。
城中匪衆日夜驚慌。
該逆所指僞護王來援之路。
均經袁甲三分饬将弁。
先後克複。
而江浦浦口渡江之賊。
亦經李世忠擊敗奔逃。
是廬郡逆匪。
外援已絕。
亟宜乘此機會。
規取廬城。
殄除巨憝。
着曾國藩、李續宜、速饬多隆阿等圍廬各軍。
會同袁甲三北路兵勇。
并力進攻。
俾堅城立拔。
狗逆就捦。
永除後患。
至江浦等處敗匪。
分股竄往和州。
恐其乘閑由和援廬。
不可不豫為準備。
曾國荃前隊。
據袁甲三探聞已至巢縣。
着曾國藩密饬攻巢之軍。
随時防範堵截。
毋令該匪竄越。
陳逆僞信。
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官軍進剿渡江粵逆。
連戰皆捷。
江浦浦口等處。
一律解圍一摺。
粵逆渡江以後。
分股竄擾。
勢甚狓猖。
經袁甲三密饬李世忠持以鎮靜。
謀定後戰。
并調派總兵蔣立功等馳赴援應。
官軍奮力進剿。
各城營均已解圍。
剿辦甚屬奮勉。
惟敗逆屯紮江邊。
距江浦尚不甚遠。
且上下遊水師。
未能聯為一氣。
沿江如九洑洲等處。
在在可以北渡。
難保該逆不糾合金陵匪衆。
再行渡江北犯。
李世忠所稱已成之功。
何肯輕棄。
一己聲名。
尤所愛惜等語。
與昨寄袁甲三谕旨吻合。
具見忠勇之忱。
着該大臣傳旨嘉獎。
仍着饬令該提督激勵将士。
嚴密守禦。
毋得以賊氛已退。
稍涉大意。
其竄撲揚郡股匪。
疊經都興阿督饬揚營官軍截擊獲勝。
現在江浦等處均無賊營。
敗匪紛紛逃遁。
都興阿自宜乘此聲威。
分饬馬步各軍。
将附近盤踞賊匪盡力剿洗。
并着袁甲三速饬李世忠将江浦浦口等處布置後。
即馳赴六合。
會同揚防将領。
務将揚境餘匪悉數殲除。
毋留遺孽。
袁甲三另片奏、摉獲粵逆陳玉城求援僞信。
該逆所指援賊來路。
均系東北要隘。
已據該大臣豫為防範。
着即督饬總兵張得勝等嚴密布置。
協同南路楚軍。
迅速規取廬城。
毋令狗逆乘閑兔脫。
另片奏、病勢增劇。
請賞假調治等語。
袁甲三着賞假一月。
準其在營調理。
現當軍務吃緊之際。
該大臣責無旁貸。
所有該軍營緊要事件。
仍當留心督辦。
斷不可以養疴未痊。
稍存诿卸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官軍進剿胡橋等處踞匪。
連獲大捷。
疊破賊圩各摺片。
此次勝保留督饬官軍。
進攻胡橋魯台等處撚逆。
斬馘甚多。
淮鹿附近。
已無匪蹤。
軍威頗振。
邢圩撚首邢萬軍。
勢既窮蹙。
始思投誠。
與悔悟歸正者不同。
該大臣不肯姑容。
甚合機宜。
即着嚴饬黃得魁等盡力剿洗。
毋任漏網。
至颍上城外。
已經苗沛霖四面紮營。
逆衆已成坐困。
惟聞該大臣馳回陳州後。
張落刑于本月十二日。
帶馬步各賊。
并攜眷屬。
由北門撲過沙河。
竄回雉河集老巢。
苗沛霖以數萬之衆。
圍攻颍上。
何至任令張逆攜眷而。
其為有心疏縱。
已可概見。
該大臣于解颍圍後。
本宜遵旨即赴颍上督剿。
乃徑回陳州。
緻令首惡逃逸。
坐失事機。
現在蒙亳老撚。
有齊赴颍上救援之說。
尤當迅速進攻。
克複城池。
俾撚逆救援不及。
方無他虞。
所有邢圩攻剿事宜。
即饬黃得魁等辦理。
該大臣斷不可因此牽掣。
着仍遵前旨。
馳赴颍上。
督饬苗練。
迅圖克複。
據袁甲三奏苗黨丁潮臣等、在浍北偪脅民圩。
焚殺搶擄。
因該大臣函稱恐苗練有所藉口。
即任令帶同金馬胡等衆西去等語。
苗練反正。
尚無實效。
豈得遽信為真。
任令匪黨幸逃法網。
袁甲三辦理此事。
甚為寬縱。
該大臣于丁潮臣等到颍後。
嚴加钤束。
毋令苗練黨與分布。
堕其奸計。
豫省匪蹤猖獗。
已據勝保撥留馬步一千五百名迎剿。
其新蔡餘匪。
着鄭元善督饬汝防各軍。
實力堵剿。
毋令西竄。
俾該大臣得以專顧颍上。
不至有所牽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耆齡奏、交卸撫篆。
調練籌饷。
遵旨赴閩援浙一摺。
據稱慶端所統兵勇。
勁旅不過數千。
拟由粵酌調飛虎勇石字營及何勇等營。
并添募千餘名。
共成五千餘名。
一并赴閩。
以壯聲勢。
惟驿路崎岖淺窄。
拟改由韶州入大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