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自應留兵鎮撫。
以資彈壓。
即着曾璧光等酌留精兵一萬五千名。
分投扼紮。
遇有藏匿餘匪。
悉數捕剿。
以期淨絕根株。
毋得稍有松懈。
上遊興義郡城。
已經何世華等攻克。
僅餘新城賊巢未下。
諒不難指日收複。
并着曾璧光等饬令該總兵等會合滇軍迅圖恢複。
毋任遲緩。
黔省素稱瘠苦。
辦理善後。
需用孔殷。
着曾璧光于協饷解到後。
督同司道妥籌辦理。
并将兵勇酌撤。
以節糜費。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曾璧光、并傳谕周達武知之。
○又谕、曾璧光奏、請饬撥專款籌辦善後一摺。
黔省變亂垂二十年。
現在下遊幸已蕩平。
惟土地荒蕪。
窮黎遍野。
加以收降苗衆。
遣散兵勇。
人數甚多。
必須妥籌安輯。
方能一勞永逸。
該省素稱瘠苦。
現當兵燹之後。
一切善後事宜。
若不專撥钜款。
趕緊辦理。
誠恐數十萬衆。
流離失所。
别釀事端。
所關非細。
曾璧光請于江西厘金内提撥銀四十萬兩。
湖北厘金内提撥銀三十萬兩。
均于應協黔省兵饷積欠項下扣抵。
山東福建各借撥銀二十萬兩。
仍由四川廣東江西湖北浙江五省。
每省代還山東福建兩省銀各四萬兩。
亦于積欠黔省兵饷項下扣抵。
着各該督撫于奉到谕旨後。
立即如數分别撥解。
不得稍涉遲延。
亦不得以現協軍饷及現辦黔捐藉詞抵卸。
諒該督撫等必能力顧大局。
竭力籌撥。
不誤要需也。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貴州剿除苗匪。
下遊肅清。
賞提督鐘開蘭、鄧有德頭品頂帶。
提督鐘有思、鄧日勝、羅芳林、吳占勝、成有餘、黎澤桂、總兵官鄧千勝、唐天佑、一品封典。
提督龔生環、湖國珍、總兵官宇文秀、李得貴、黃馬褂。
總兵官邵永齡、李茂華、周定元、黃三元、李錫仁、徐有耀、朱連升、朱洪勝、沉玉明、副将葉正雄、張大洪、董應昌、李德良、道員吳自發、知州曾紀鹗、參将朱榮昌、都司聞國興、巴圖魯名号。
知府張觀鈞、守備黃祥英等花翎。
縣丞張正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都司藍金曜祭葬世職加等 ○以籌濟貴州軍饷。
予四川總督吳棠、前任成都将軍崇實等優叙。
賞貴州道員呂序程花翎。
江西道員景福等加銜有差。
○丁酉。
中元節。
上詣奉先殿。
壽皇殿。
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上奉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以神靈顯應。
頒山東嘉祥縣關帝廟扁額曰宣德安流。
○谕軍機大臣等、左宗棠、穆圖善奏、涼州兵勇分剿竄回情形一摺。
鎮番縣屬。
有大通一帶竄來陝回。
并南山等處土回。
沿途裹脅居民。
肆行搶掠。
經在防各軍随處截剿。
餘匪向西沙窩遁去。
其古浪縣屬賊匪。
及竄擾永昌縣屬之陝回。
亦經各軍迎剿獲勝。
餘賊遠揚。
即着左宗棠、穆圖善、饬令王仁和督率兵勇。
并力摉捕。
務絕根株。
穆圖善另片奏、交卸省防後。
應否帶隊赴任。
抑或移紮西安。
請旨遵行等語。
河州撫事漸次就緒。
西甯一帶。
劉錦棠現統各營前往。
相機剿撫。
左宗棠自可進駐省垣。
居中調度。
穆圖善交卸省防。
原應即赴本任。
以重職守。
第甯夏現尚安谧。
且有張曜所部駐紮。
足資鎮攝。
陝西為甘軍後路糧饷所關。
此時南北兩路。
時虞零匪竄擾。
且新撫回衆分别安插之處。
均距陝界非遙。
非得力隊伍扼紮要隘。
懾以聲威。
不足戢犬洋反覆之性。
着該将軍于左宗棠進省。
将現辦防務分晰移交後。
統帶所部馬隊。
并挑選步隊。
率以東行。
在陝西乾邠一帶擇要扼紮。
妥籌防剿。
以副委任。
穆圖善所部分布近省各要隘。
尚稱得力。
左宗棠到省後。
派兵接防。
是否足敷分布。
傥不敷扼紮。
即可将該将軍所部酌量留防。
着與穆圖善妥籌辦理。
穆圖善應俟該大臣布置妥協後。
再行拔隊東進。
至該将軍籲懇陛見之處。
着俟軍務大定。
再行奏請。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穆圖善片奏、交卸省防後。
應否帶隊赴任。
抑或移紮西安。
已谕令該将軍督率所部。
馳赴乾邠一帶駐紮矣。
武毅右營勇丁。
潰散二百餘名。
并有戕害營官情事。
是否系曹克忠所部。
現在已否安谧。
如何懲辦。
穆圖善馳抵陝境。
自能彈壓鎮攝。
以杜亂萌。
惟此項勇丁。
竟敢肆行不法。
久留該處。
亦恐不能得力。
如該将軍所帶各隊到齊後。
足發分布。
即可将武毅右營及其餘隊伍酌量裁撤。
免滋紛擾。
若尚須酌留。
應如何布置箝束。
傥須遣撤。
應揀派何員管帶出境。
以免逗遛陝疆。
緻贻後患。
均着體察情形。
迅速奏明辦理。
至曹克忠與穆圖善共事多年。
才略性情。
知之必悉。
其接統劉銘傳所部及新募各營。
能否整頓駕馭。
并着穆圖善就近詳察。
據實具奏。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賞三等承恩公崇绮委散秩大臣。
○予甘肅永昌等處陣亡副将張忍祥、都司柳國瑞、守備陳桂林、把總杜文繡、祭葬世職加等。
○緩徵山東東平、濮、金鄉、滋陽、四州縣暨東平所被水被雹地方新舊額賦。
以資彈壓。
即着曾璧光等酌留精兵一萬五千名。
分投扼紮。
遇有藏匿餘匪。
悉數捕剿。
以期淨絕根株。
毋得稍有松懈。
上遊興義郡城。
已經何世華等攻克。
僅餘新城賊巢未下。
諒不難指日收複。
并着曾璧光等饬令該總兵等會合滇軍迅圖恢複。
毋任遲緩。
黔省素稱瘠苦。
辦理善後。
需用孔殷。
着曾璧光于協饷解到後。
督同司道妥籌辦理。
并将兵勇酌撤。
以節糜費。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曾璧光、并傳谕周達武知之。
○又谕、曾璧光奏、請饬撥專款籌辦善後一摺。
黔省變亂垂二十年。
現在下遊幸已蕩平。
惟土地荒蕪。
窮黎遍野。
加以收降苗衆。
遣散兵勇。
人數甚多。
必須妥籌安輯。
方能一勞永逸。
該省素稱瘠苦。
現當兵燹之後。
一切善後事宜。
若不專撥钜款。
趕緊辦理。
誠恐數十萬衆。
流離失所。
别釀事端。
所關非細。
曾璧光請于江西厘金内提撥銀四十萬兩。
湖北厘金内提撥銀三十萬兩。
均于應協黔省兵饷積欠項下扣抵。
山東福建各借撥銀二十萬兩。
仍由四川廣東江西湖北浙江五省。
每省代還山東福建兩省銀各四萬兩。
亦于積欠黔省兵饷項下扣抵。
着各該督撫于奉到谕旨後。
立即如數分别撥解。
不得稍涉遲延。
亦不得以現協軍饷及現辦黔捐藉詞抵卸。
諒該督撫等必能力顧大局。
竭力籌撥。
不誤要需也。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貴州剿除苗匪。
下遊肅清。
賞提督鐘開蘭、鄧有德頭品頂帶。
提督鐘有思、鄧日勝、羅芳林、吳占勝、成有餘、黎澤桂、總兵官鄧千勝、唐天佑、一品封典。
提督龔生環、湖國珍、總兵官宇文秀、李得貴、黃馬褂。
總兵官邵永齡、李茂華、周定元、黃三元、李錫仁、徐有耀、朱連升、朱洪勝、沉玉明、副将葉正雄、張大洪、董應昌、李德良、道員吳自發、知州曾紀鹗、參将朱榮昌、都司聞國興、巴圖魯名号。
知府張觀鈞、守備黃祥英等花翎。
縣丞張正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都司藍金曜祭葬世職加等 ○以籌濟貴州軍饷。
予四川總督吳棠、前任成都将軍崇實等優叙。
賞貴州道員呂序程花翎。
江西道員景福等加銜有差。
○丁酉。
中元節。
上詣奉先殿。
壽皇殿。
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上奉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以神靈顯應。
頒山東嘉祥縣關帝廟扁額曰宣德安流。
○谕軍機大臣等、左宗棠、穆圖善奏、涼州兵勇分剿竄回情形一摺。
鎮番縣屬。
有大通一帶竄來陝回。
并南山等處土回。
沿途裹脅居民。
肆行搶掠。
經在防各軍随處截剿。
餘匪向西沙窩遁去。
其古浪縣屬賊匪。
及竄擾永昌縣屬之陝回。
亦經各軍迎剿獲勝。
餘賊遠揚。
即着左宗棠、穆圖善、饬令王仁和督率兵勇。
并力摉捕。
務絕根株。
穆圖善另片奏、交卸省防後。
應否帶隊赴任。
抑或移紮西安。
請旨遵行等語。
河州撫事漸次就緒。
西甯一帶。
劉錦棠現統各營前往。
相機剿撫。
左宗棠自可進駐省垣。
居中調度。
穆圖善交卸省防。
原應即赴本任。
以重職守。
第甯夏現尚安谧。
且有張曜所部駐紮。
足資鎮攝。
陝西為甘軍後路糧饷所關。
此時南北兩路。
時虞零匪竄擾。
且新撫回衆分别安插之處。
均距陝界非遙。
非得力隊伍扼紮要隘。
懾以聲威。
不足戢犬洋反覆之性。
着該将軍于左宗棠進省。
将現辦防務分晰移交後。
統帶所部馬隊。
并挑選步隊。
率以東行。
在陝西乾邠一帶擇要扼紮。
妥籌防剿。
以副委任。
穆圖善所部分布近省各要隘。
尚稱得力。
左宗棠到省後。
派兵接防。
是否足敷分布。
傥不敷扼紮。
即可将該将軍所部酌量留防。
着與穆圖善妥籌辦理。
穆圖善應俟該大臣布置妥協後。
再行拔隊東進。
至該将軍籲懇陛見之處。
着俟軍務大定。
再行奏請。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穆圖善片奏、交卸省防後。
應否帶隊赴任。
抑或移紮西安。
已谕令該将軍督率所部。
馳赴乾邠一帶駐紮矣。
武毅右營勇丁。
潰散二百餘名。
并有戕害營官情事。
是否系曹克忠所部。
現在已否安谧。
如何懲辦。
穆圖善馳抵陝境。
自能彈壓鎮攝。
以杜亂萌。
惟此項勇丁。
竟敢肆行不法。
久留該處。
亦恐不能得力。
如該将軍所帶各隊到齊後。
足發分布。
即可将武毅右營及其餘隊伍酌量裁撤。
免滋紛擾。
若尚須酌留。
應如何布置箝束。
傥須遣撤。
應揀派何員管帶出境。
以免逗遛陝疆。
緻贻後患。
均着體察情形。
迅速奏明辦理。
至曹克忠與穆圖善共事多年。
才略性情。
知之必悉。
其接統劉銘傳所部及新募各營。
能否整頓駕馭。
并着穆圖善就近詳察。
據實具奏。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賞三等承恩公崇绮委散秩大臣。
○予甘肅永昌等處陣亡副将張忍祥、都司柳國瑞、守備陳桂林、把總杜文繡、祭葬世職加等。
○緩徵山東東平、濮、金鄉、滋陽、四州縣暨東平所被水被雹地方新舊額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