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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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鉛山。
直達建甯。
冀可迅速到防。
至軍行糧饷。
已委運司王增謙等在廣東省城。
設局抽厘。
與韶州厘捐。
一并按月盡數解閩各等語。
所籌尚屬周妥。
惟廣勇雖能打仗。
其性情驕恣。
最易滋事。
前江蘇省城潮勇。
句合發逆。
屢肆荼毒。
前車可鑒。
現在慶端業經進紮浦城。
其添募台灣等處之勇。
不日即可成軍。
耆齡抵閩後。
止須汰其老弱。
加以<??閑>練。
自可壁壘一新。
正不必多帶客兵。
緻滞師行也。
所有該撫此次酌帶勇丁。
務宜遴選精壯。
嚴明約束。
總使帶一人有一人之益。
不至贻有後患。
方為妥善。
至抽收厘金。
用佐軍饷。
所請抽厘濟饷之處。
自應準其試辦。
惟同一浙江軍饷。
同一廣東厘捐。
而耆齡辦之于始。
晏端書籌之于後。
一事兩歧。
恐有事權不一之患。
着晏端書恪遵前旨。
迅由海道馳赴廣東。
與勞崇光将一切厘金事宜。
妥商籌辦。
其江浙皖省之饷。
與耆齡援浙所需。
應如何分别籌解。
及歸并報銷之處。
并着曾國藩、耆齡、函商妥議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譚廷襄奏、樂陵縣人萬毓盛等私立僞團。
其夥黨鄭莼、與直隸候補知縣李熙載、及各紳士尋仇。
并敢率衆圍攻縣城。
經譚廷襄饬派官兵。
将匪寨攻破。
鄭莼及匪黨十數人。
逃往直隸慶雲一帶。
當經谕令譚廷襄、文煜、派員會同該地方官一體兜拏矣。
茲複據崇厚奏稱鄭莼等設立團練。
号為東團。
聚衆抗拒漕糧。
經前團練大臣杜<?喬羽>、派委李熙載、前往樂陵。
樂辦團練。
兼查鄭莼聚衆抗漕之事。
李熙載自為官團。
因有東西團之名。
拏獲東團團長萬毓盛。
穵目解府。
于是鄭莼等與李熙載互相仇殺。
本年正月閑。
鄭莼聚衆攻城。
經譚廷襄派員剿辦。
鄭莼率衆拒拒。
當經官兵擊退。
現仍盤踞樂。
陵東鄉之東辛店李莊等處。
時圖報複。
并未竄往直隸境内。
且有往鄰境句結鹽枭之說。
李熙載自知與鄭莼等仇深潛赴直隸易州。
查兩團挾犭□兼仇殺。
未嘗不由于李熙載辦理不善所激而成。
請饬撫臣持平妥辦等語鄭莼等藉團為名。
聚衆抗漕。
已屬不法。
複膽敢攻撲城池。
以圖報複。
尤為法所難容。
惟其同團居住良民。
未必人人從逆。
李熙載以派辦該處團練之員。
并不妥為辦理。
辄因穵目尋仇。
釀成巨患。
迨鄭莼等攻城圖報。
該員竟潛行逃避。
罪實難辭。
着譚廷襄揀派公正司道大員前往。
将該兩團仇殺各情。
持平妥為開導。
除鄭莼等攻城抗官。
法所不宥。
其餘脅從良民。
務當剀切曉谕。
設法解散。
其鄭莼與匪黨十數人。
是否逃往慶雲一帶。
抑仍在東辛店等處屯住。
務須切實查拏。
至直隸附近一帶。
着文煜即遵前旨。
饬所派之員一體兜拏。
毋令蔓入直境。
李熙載激成事端。
豈得置身事外。
着饬令聽候辦理。
李同文所帶天津練勇二百餘名。
即着崇厚就近饬令該逆道會同東省委員迅速妥辦。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湖南官軍赴援安徽颍州疊獲全勝。
予總兵官蕭慶衍、副将成大吉、以提督提奏。
陣亡參将郭俊秀等三十七員祭葬世職加等。
○壬子。
上以孟夏時享太廟。
前期親詣行禮。
○谕内閣、英蘊奏、請将各城年班伯克俟二十七月後。
随班進京一摺。
本年各城伯克。
系屆例應進京之期。
惟現在國服期内。
着準其緩至同治四年年班。
再行饬令随班進京。
所有鹹豐九年分額貢及本年年班應進貢物。
着加恩一件豁免。
以示體恤。
○又谕、徐之銘奏、滇省解圍。
回民就撫。
請将出力投誠各員分别獎勵。
并違例委署。
自請嚴議一摺。
上年十一月。
雲南省城被圍。
經總兵林自清缒城而出。
與回人武生馬如龍相見。
開誠曉谕。
回衆就撫撤兵。
省城城圍立解。
總兵林自清。
本日于攻克碧雞關案内。
已加恩以提督記名<??閑>放。
着再加恩賞穿黃馬褂。
以示優異。
馬如龍已加恩以總兵用。
着遇有雲南總兵缺出。
請旨<??閑>放。
至徐之銘委任各文武員缺。
雖屬有違定例。
姑念其為一時保衛地方權宜從事。
徐之銘所請嚴加議處之處。
着加恩寬兔。
○又谕、雲南布政使蕭浚蘭、前經饬催速赴滇省。
迄今日久。
未據奏報到任。
茲據徐之銘奏、請饬藩司迅速赴滇。
并委員署理臬司篆務等語。
蕭浚蘭無論行抵何處。
着沿途督撫嚴行催令赴任。
以重職守。
其餘實缺候補人員應赴滇省者。
尚恐逗遛甚多。
着該部行文沿途督撫。
一律饬催迅速前往。
雲南按察使花詠春現在患病。
着準其給假兩月。
并着照該撫所請。
以道員岑毓英暫行代理。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徐之銘奏、攻克碧雞關等處各要隘。
克複安甯州城。
請将出力陣亡人員獎恤。
并回夷就撫。
省城解圍。
請獎回民頭目。
暨林自清辦理省城撫回情形請獎。
及林自清瀝陳功績。
拟帶兵練入川剿匪等情各一摺。
雲南省城被圍。
經署提督林自清帶隊出省。
身先士卒。
将上下普坪碧雞關獨樹鋪各賊壘攻克。
疏通糧道。
并将安甯州及三泊縣地方克複。
複親督弁兵攻開附省之小壩等處各賊壘。
兩次單騎出城。
親見回衆。
解散招撫。
實屬奮勉出力。
武生馬如龍曉谕回衆。
就撫解圍。
亦屬深明大義。
本日已明降谕旨。
均照所請給予獎勵。
惟雙眼花翎。
體制較崇。
曆年各路軍營統帥戰功卓着者不乏其人。
均未經以此給獎。
該撫所請将林自清賞戴雙眼花翎之處。
應毋庸議。
林自清向該撫具呈曆叙功績。
并稱所部陣亡出力各員應行獎恤者。
均未接奉部文等語。
該撫前次疊奏攻克楚雄祿豐等城。
保舉出力各案。
曾經先後谕令前任雲貴總督劉源灏、福濟、查核覆奏。
續經谕令新署雲貴總督潘铎查奏。
該撫前奏麗江府城克複。
保舉出力一案。
亦經谕令潘铎一并覆核具奏。
潘铎抵滇後。
自可将實在出力各員請旨獎叙也。
至林自清呈請帶練赴川。
助剿滇匪。
并拟由川省赴江南一帶攻剿粵逆。
具見奮勉報效之忱。
惟川省股匪。
業經駱秉章督兵剿辦。
屢獲大捷。
漸就肅清。
江浙一帶現有兵力。
已敷剿賊之用。
無須該總兵前往助剿。
現已谕令駱秉章于該練未入川境時。
先期檄止。
此時大理府城尚未克複。
滇省軍務未平。
需材孔亟。
着徐之銘即饬令林自清統率所部。
馳赴大理。
迅克郡城。
如能将此服匪徒殲除。
肅清地方。
自可懋膺殊賞。
提督福升、着徐之銘即催令迅速赴省。
以重防務。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徐之銘奏、回匪進撲省城。
官軍迎擊獲勝。
情節支離。
并奏報攻克麗江府城。
恐多欺飾。
谕令潘铎、張亮基、速行馳赴滇省。
力解省圍。
并将攻克麗江情形及疊次交查各案。
一并查明具奏。
茲據徐之銘奏、攻克碧雞關等地方。
回民就撫。
省城解圍。
昆陽等城踞匪悉已撤退。
請将出力之署提提林自清等、就撫之民生馬如龍等獎勵。
并林自清請帶兵練八萬人赴川剿匪。
據情代奏各摺片。
滇省軍務。
應剿應撫。
久無定見。
徐之銘前奏回匪攻撲省城。
勢甚猖獗。
茲複奏稱因林自清攻克碧雞關等處。
馬如龍等遂願投誠。
撫議之成。
難保非回衆業已闌入省城。
徐之銘為所挾制。
辄為懇請獎勵。
以圖見好。
事勢至此。
亦不能不姑予羁縻。
除所請賞給林自清雙眼花翎未能允準外。
其餘均已照請給獎。
惟馬如龍甫經就撫。
而徐之銘已令代辦臨元鎮總兵印務。
并令楊振鵬代辦督标中軍副将篆務。
并據奏稱、文武員缺。
有越級委署者。
有回教無職之人而委以任事者。
是該撫于文武官員委署重務。
任意紊亂。
且鎮将重任。
辄令甫經投誠未有官職之回人署理要缺。
勢将不可複制。
至林自清請以八萬人赴川剿匪。
尤出情理之外。
而徐之銘竟為據情代奏。
是該撫之昬庸謬妄。
實已罪不勝誅。
滇民何辜。
遭此荼毒。
潘铎、張亮基、現在行抵何處。
接奉此旨後。
着即迅速前進。
于行抵滇省後。
遵照前旨。
将徐之銘撤任聽候查辦。
其馬如龍等代辦各缺。
自應分别撤任。
惟不可操之太急。
遂緻召變。
其臨元鎮總兵福升。
着即催令速赴提督新任。
毋許逗遛。
至該省漢回構釁已久。
要無非朝廷赤子。
總宜分别良莠。
示以恩威。
不得豫存漢回之見。
稍涉偏袒。
鄧爾恒等被戕等案。
并着速為查辦。
林自清請赴四川。
斷難準行。
已谕徐之銘饬該總兵箭往大理剿辦踞匪。
速複城池。
并谕駱秉章、韓超、分别嚴防。
林自清如赴大理後。
果能得手。
即屬可用之材。
無妨量加任用。
傥桀骜不馴。
未肯遵旨前赴大理。
則心存叵測。
萬難姑容。
應如何設法殲除。
即着潘铎等斟酌辦理。
徐之銘摺片。
單五件。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徐之銘奏、林自清具呈瀝陳節年剿匪立功。
并拟管帶兵練八萬人。
于三月十五日由滇起程。
分兵三路。
赴川剿匪。
一俟川省厎定。
即全師進攻江南。
以圖報稱等語。
滇省回夷創亂。
已非一日。
此次圍攻省城。
據徐之銘奏、令林自清缒城而出。
與馬如龍相見。
議定就撫。
彼此撤兵。
徐之銘随即開城。
将回人楊振鵬派署督标中軍。
其餘分别委署。
是回人之是否真心歸順。
抑系挾制徐之銘開門延入。
将其黨與署各缺。
均未可定。
道途窎遠。
控制維難。
姑允所請。
準該回歸誠反正。
以示羁縻。
惟林自清所呈、滇省已就肅清。
四川軍務未竣。
拟帶兵練八萬人。
自備夫馬糧草。
分兵三路。
一由會理州。
一由昭通府。
一由曲靖府。
同抵川境會齊。
攻剿賊匪。
其陰謀詭計。
殊難測度。
林自清跋扈非常。
徐之銘前曾密陳不能钤制。
求調赴用兵省分。
以弭患于無形。
今閱其所呈。
曆次戰功。
蒙保官階。
未見俞旨。
陣亡各員。
未蒙賜恤。
其憤恨不平之概。
已情見乎詞。
現欲帶兵出省剿賊。
未必非進擾川中。
以肆其狡焉思逞之計。
且斷無帶八萬兵練自備糧饷。
越數千裡助剿之理。
本日已寄谕徐之銘、饬令毋庸赴川。
即赴大理府一帶剿辦賊匪。
特恐徐之銘号令不行。
林自清或竟于三月十五日起程赴川。
且恐擾及黔境。
均不可不防。
着駱秉章、韓超、各派妥員。
統率兵勇嚴密防範。
毋令闌入。
雲南學政張錫嵘、此次在省幫同辦理巡防事宜。
于回衆投誠。
林自清赴川之故。
自必知之最悉。
着駱秉章查明張錫嵘、如人尚可靠。
即密派妥員向該學政函詢明确。
俟得其覆函即行馳奏。
如該學政深知其中梗概。
嗣後滇中實在情形。
正可不時密函詢問具奏。
抑或另派川中結實可靠之員。
前往密探。
庶可洞悉機宜。
徐之銘原摺。
及林自清禀呈。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攻克雲南碧雞關等處要隘。
并克複安甯州城。
予總兵官林自清以提督<??閑>放。
賞參将範清、張成貴、遊擊林貴祥、巴圖魯名号。
守備黃得勝等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雲南省城解圍。
回衆就撫。
武生馬如龍得旨嘉獎。
并以總兵官用。
賞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雲南省城巡防出力。
予學政翰林院編修張錫嵘以侍講侍讀用。
并賞花翎。
蠲緩山東臨清、峄、膠、高密、東阿、沂水、諸城、昌樂、掖、平度、昌邑、福山、蒙陰、臨淄、樂安、青城、益都、臨胊、安邱、日照、博興、高苑、壽光、濟甯、濱、鄒、泗水、聊城、新泰、蘭山、費、濰、蓬萊、黃、招遠、萊陽、海陽、甯海、邱、栖霞、菏澤、城定、定陶、钜野、濮、觀城、堂邑、即墨、海豐、曹、範、朝城、五十二州縣。
暨德州、東昌、臨清、濟甯四衛。
東平所屯莊。
永阜、永利、王家岡、官台、濤雒、等場被擾地方新舊額賦有差。
出鉛山。
直達建甯。
冀可迅速到防。
至軍行糧饷。
已委運司王增謙等在廣東省城。
設局抽厘。
與韶州厘捐。
一并按月盡數解閩各等語。
所籌尚屬周妥。
惟廣勇雖能打仗。
其性情驕恣。
最易滋事。
前江蘇省城潮勇。
句合發逆。
屢肆荼毒。
前車可鑒。
現在慶端業經進紮浦城。
其添募台灣等處之勇。
不日即可成軍。
耆齡抵閩後。
止須汰其老弱。
加以<??閑>練。
自可壁壘一新。
正不必多帶客兵。
緻滞師行也。
所有該撫此次酌帶勇丁。
務宜遴選精壯。
嚴明約束。
總使帶一人有一人之益。
不至贻有後患。
方為妥善。
至抽收厘金。
用佐軍饷。
所請抽厘濟饷之處。
自應準其試辦。
惟同一浙江軍饷。
同一廣東厘捐。
而耆齡辦之于始。
晏端書籌之于後。
一事兩歧。
恐有事權不一之患。
着晏端書恪遵前旨。
迅由海道馳赴廣東。
與勞崇光将一切厘金事宜。
妥商籌辦。
其江浙皖省之饷。
與耆齡援浙所需。
應如何分别籌解。
及歸并報銷之處。
并着曾國藩、耆齡、函商妥議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譚廷襄奏、樂陵縣人萬毓盛等私立僞團。
其夥黨鄭莼、與直隸候補知縣李熙載、及各紳士尋仇。
并敢率衆圍攻縣城。
經譚廷襄饬派官兵。
将匪寨攻破。
鄭莼及匪黨十數人。
逃往直隸慶雲一帶。
當經谕令譚廷襄、文煜、派員會同該地方官一體兜拏矣。
茲複據崇厚奏稱鄭莼等設立團練。
号為東團。
聚衆抗拒漕糧。
經前團練大臣杜<?喬羽>、派委李熙載、前往樂陵。
樂辦團練。
兼查鄭莼聚衆抗漕之事。
李熙載自為官團。
因有東西團之名。
拏獲東團團長萬毓盛。
穵目解府。
于是鄭莼等與李熙載互相仇殺。
本年正月閑。
鄭莼聚衆攻城。
經譚廷襄派員剿辦。
鄭莼率衆拒拒。
當經官兵擊退。
現仍盤踞樂。
陵東鄉之東辛店李莊等處。
時圖報複。
并未竄往直隸境内。
且有往鄰境句結鹽枭之說。
李熙載自知與鄭莼等仇深潛赴直隸易州。
查兩團挾犭□兼仇殺。
未嘗不由于李熙載辦理不善所激而成。
請饬撫臣持平妥辦等語鄭莼等藉團為名。
聚衆抗漕。
已屬不法。
複膽敢攻撲城池。
以圖報複。
尤為法所難容。
惟其同團居住良民。
未必人人從逆。
李熙載以派辦該處團練之員。
并不妥為辦理。
辄因穵目尋仇。
釀成巨患。
迨鄭莼等攻城圖報。
該員竟潛行逃避。
罪實難辭。
着譚廷襄揀派公正司道大員前往。
将該兩團仇殺各情。
持平妥為開導。
除鄭莼等攻城抗官。
法所不宥。
其餘脅從良民。
務當剀切曉谕。
設法解散。
其鄭莼與匪黨十數人。
是否逃往慶雲一帶。
抑仍在東辛店等處屯住。
務須切實查拏。
至直隸附近一帶。
着文煜即遵前旨。
饬所派之員一體兜拏。
毋令蔓入直境。
李熙載激成事端。
豈得置身事外。
着饬令聽候辦理。
李同文所帶天津練勇二百餘名。
即着崇厚就近饬令該逆道會同東省委員迅速妥辦。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湖南官軍赴援安徽颍州疊獲全勝。
予總兵官蕭慶衍、副将成大吉、以提督提奏。
陣亡參将郭俊秀等三十七員祭葬世職加等。
○壬子。
上以孟夏時享太廟。
前期親詣行禮。
○谕内閣、英蘊奏、請将各城年班伯克俟二十七月後。
随班進京一摺。
本年各城伯克。
系屆例應進京之期。
惟現在國服期内。
着準其緩至同治四年年班。
再行饬令随班進京。
所有鹹豐九年分額貢及本年年班應進貢物。
着加恩一件豁免。
以示體恤。
○又谕、徐之銘奏、滇省解圍。
回民就撫。
請将出力投誠各員分别獎勵。
并違例委署。
自請嚴議一摺。
上年十一月。
雲南省城被圍。
經總兵林自清缒城而出。
與回人武生馬如龍相見。
開誠曉谕。
回衆就撫撤兵。
省城城圍立解。
總兵林自清。
本日于攻克碧雞關案内。
已加恩以提督記名<??閑>放。
着再加恩賞穿黃馬褂。
以示優異。
馬如龍已加恩以總兵用。
着遇有雲南總兵缺出。
請旨<??閑>放。
至徐之銘委任各文武員缺。
雖屬有違定例。
姑念其為一時保衛地方權宜從事。
徐之銘所請嚴加議處之處。
着加恩寬兔。
○又谕、雲南布政使蕭浚蘭、前經饬催速赴滇省。
迄今日久。
未據奏報到任。
茲據徐之銘奏、請饬藩司迅速赴滇。
并委員署理臬司篆務等語。
蕭浚蘭無論行抵何處。
着沿途督撫嚴行催令赴任。
以重職守。
其餘實缺候補人員應赴滇省者。
尚恐逗遛甚多。
着該部行文沿途督撫。
一律饬催迅速前往。
雲南按察使花詠春現在患病。
着準其給假兩月。
并着照該撫所請。
以道員岑毓英暫行代理。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徐之銘奏、攻克碧雞關等處各要隘。
克複安甯州城。
請将出力陣亡人員獎恤。
并回夷就撫。
省城解圍。
請獎回民頭目。
暨林自清辦理省城撫回情形請獎。
及林自清瀝陳功績。
拟帶兵練入川剿匪等情各一摺。
雲南省城被圍。
經署提督林自清帶隊出省。
身先士卒。
将上下普坪碧雞關獨樹鋪各賊壘攻克。
疏通糧道。
并将安甯州及三泊縣地方克複。
複親督弁兵攻開附省之小壩等處各賊壘。
兩次單騎出城。
親見回衆。
解散招撫。
實屬奮勉出力。
武生馬如龍曉谕回衆。
就撫解圍。
亦屬深明大義。
本日已明降谕旨。
均照所請給予獎勵。
惟雙眼花翎。
體制較崇。
曆年各路軍營統帥戰功卓着者不乏其人。
均未經以此給獎。
該撫所請将林自清賞戴雙眼花翎之處。
應毋庸議。
林自清向該撫具呈曆叙功績。
并稱所部陣亡出力各員應行獎恤者。
均未接奉部文等語。
該撫前次疊奏攻克楚雄祿豐等城。
保舉出力各案。
曾經先後谕令前任雲貴總督劉源灏、福濟、查核覆奏。
續經谕令新署雲貴總督潘铎查奏。
該撫前奏麗江府城克複。
保舉出力一案。
亦經谕令潘铎一并覆核具奏。
潘铎抵滇後。
自可将實在出力各員請旨獎叙也。
至林自清呈請帶練赴川。
助剿滇匪。
并拟由川省赴江南一帶攻剿粵逆。
具見奮勉報效之忱。
惟川省股匪。
業經駱秉章督兵剿辦。
屢獲大捷。
漸就肅清。
江浙一帶現有兵力。
已敷剿賊之用。
無須該總兵前往助剿。
現已谕令駱秉章于該練未入川境時。
先期檄止。
此時大理府城尚未克複。
滇省軍務未平。
需材孔亟。
着徐之銘即饬令林自清統率所部。
馳赴大理。
迅克郡城。
如能将此服匪徒殲除。
肅清地方。
自可懋膺殊賞。
提督福升、着徐之銘即催令迅速赴省。
以重防務。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徐之銘奏、回匪進撲省城。
官軍迎擊獲勝。
情節支離。
并奏報攻克麗江府城。
恐多欺飾。
谕令潘铎、張亮基、速行馳赴滇省。
力解省圍。
并将攻克麗江情形及疊次交查各案。
一并查明具奏。
茲據徐之銘奏、攻克碧雞關等地方。
回民就撫。
省城解圍。
昆陽等城踞匪悉已撤退。
請将出力之署提提林自清等、就撫之民生馬如龍等獎勵。
并林自清請帶兵練八萬人赴川剿匪。
據情代奏各摺片。
滇省軍務。
應剿應撫。
久無定見。
徐之銘前奏回匪攻撲省城。
勢甚猖獗。
茲複奏稱因林自清攻克碧雞關等處。
馬如龍等遂願投誠。
撫議之成。
難保非回衆業已闌入省城。
徐之銘為所挾制。
辄為懇請獎勵。
以圖見好。
事勢至此。
亦不能不姑予羁縻。
除所請賞給林自清雙眼花翎未能允準外。
其餘均已照請給獎。
惟馬如龍甫經就撫。
而徐之銘已令代辦臨元鎮總兵印務。
并令楊振鵬代辦督标中軍副将篆務。
并據奏稱、文武員缺。
有越級委署者。
有回教無職之人而委以任事者。
是該撫于文武官員委署重務。
任意紊亂。
且鎮将重任。
辄令甫經投誠未有官職之回人署理要缺。
勢将不可複制。
至林自清請以八萬人赴川剿匪。
尤出情理之外。
而徐之銘竟為據情代奏。
是該撫之昬庸謬妄。
實已罪不勝誅。
滇民何辜。
遭此荼毒。
潘铎、張亮基、現在行抵何處。
接奉此旨後。
着即迅速前進。
于行抵滇省後。
遵照前旨。
将徐之銘撤任聽候查辦。
其馬如龍等代辦各缺。
自應分别撤任。
惟不可操之太急。
遂緻召變。
其臨元鎮總兵福升。
着即催令速赴提督新任。
毋許逗遛。
至該省漢回構釁已久。
要無非朝廷赤子。
總宜分别良莠。
示以恩威。
不得豫存漢回之見。
稍涉偏袒。
鄧爾恒等被戕等案。
并着速為查辦。
林自清請赴四川。
斷難準行。
已谕徐之銘饬該總兵箭往大理剿辦踞匪。
速複城池。
并谕駱秉章、韓超、分别嚴防。
林自清如赴大理後。
果能得手。
即屬可用之材。
無妨量加任用。
傥桀骜不馴。
未肯遵旨前赴大理。
則心存叵測。
萬難姑容。
應如何設法殲除。
即着潘铎等斟酌辦理。
徐之銘摺片。
單五件。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徐之銘奏、林自清具呈瀝陳節年剿匪立功。
并拟管帶兵練八萬人。
于三月十五日由滇起程。
分兵三路。
赴川剿匪。
一俟川省厎定。
即全師進攻江南。
以圖報稱等語。
滇省回夷創亂。
已非一日。
此次圍攻省城。
據徐之銘奏、令林自清缒城而出。
與馬如龍相見。
議定就撫。
彼此撤兵。
徐之銘随即開城。
将回人楊振鵬派署督标中軍。
其餘分别委署。
是回人之是否真心歸順。
抑系挾制徐之銘開門延入。
将其黨與署各缺。
均未可定。
道途窎遠。
控制維難。
姑允所請。
準該回歸誠反正。
以示羁縻。
惟林自清所呈、滇省已就肅清。
四川軍務未竣。
拟帶兵練八萬人。
自備夫馬糧草。
分兵三路。
一由會理州。
一由昭通府。
一由曲靖府。
同抵川境會齊。
攻剿賊匪。
其陰謀詭計。
殊難測度。
林自清跋扈非常。
徐之銘前曾密陳不能钤制。
求調赴用兵省分。
以弭患于無形。
今閱其所呈。
曆次戰功。
蒙保官階。
未見俞旨。
陣亡各員。
未蒙賜恤。
其憤恨不平之概。
已情見乎詞。
現欲帶兵出省剿賊。
未必非進擾川中。
以肆其狡焉思逞之計。
且斷無帶八萬兵練自備糧饷。
越數千裡助剿之理。
本日已寄谕徐之銘、饬令毋庸赴川。
即赴大理府一帶剿辦賊匪。
特恐徐之銘号令不行。
林自清或竟于三月十五日起程赴川。
且恐擾及黔境。
均不可不防。
着駱秉章、韓超、各派妥員。
統率兵勇嚴密防範。
毋令闌入。
雲南學政張錫嵘、此次在省幫同辦理巡防事宜。
于回衆投誠。
林自清赴川之故。
自必知之最悉。
着駱秉章查明張錫嵘、如人尚可靠。
即密派妥員向該學政函詢明确。
俟得其覆函即行馳奏。
如該學政深知其中梗概。
嗣後滇中實在情形。
正可不時密函詢問具奏。
抑或另派川中結實可靠之員。
前往密探。
庶可洞悉機宜。
徐之銘原摺。
及林自清禀呈。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攻克雲南碧雞關等處要隘。
并克複安甯州城。
予總兵官林自清以提督<??閑>放。
賞參将範清、張成貴、遊擊林貴祥、巴圖魯名号。
守備黃得勝等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雲南省城解圍。
回衆就撫。
武生馬如龍得旨嘉獎。
并以總兵官用。
賞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雲南省城巡防出力。
予學政翰林院編修張錫嵘以侍講侍讀用。
并賞花翎。
蠲緩山東臨清、峄、膠、高密、東阿、沂水、諸城、昌樂、掖、平度、昌邑、福山、蒙陰、臨淄、樂安、青城、益都、臨胊、安邱、日照、博興、高苑、壽光、濟甯、濱、鄒、泗水、聊城、新泰、蘭山、費、濰、蓬萊、黃、招遠、萊陽、海陽、甯海、邱、栖霞、菏澤、城定、定陶、钜野、濮、觀城、堂邑、即墨、海豐、曹、範、朝城、五十二州縣。
暨德州、東昌、臨清、濟甯四衛。
東平所屯莊。
永阜、永利、王家岡、官台、濤雒、等場被擾地方新舊額賦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