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二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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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語:餘昔問羅疇老,洪範:金曰從革。
新義雲能從能革。
而荊公洪範傳又雲:金性能從,惟革者之所化。
二義不同,未知孰是。
疇老雲:譬如釋迦十大弟子,各說第一義。
二說皆通,無可揀者。
餘謂:王氏之學,率以一字一句。
較其同異,而父子之論,自不能一如此。
《揮麈後錄》:元符末,崇信道教,經營艮嶽。
客曰:嶽有五焉,今益其一在于五行,數則差矣。
主人曰:客不聞,五行在天,乃六氣。
《暇日記》:李誠明仲言:堂屋前要不背三陽。
今人家作伫廊,非也。
始冀為水,水生木則青徐次之,木生火則荊揚次之,火生土兖豫次之,土生金梁雍終焉。
此九州五行之序。
《容齋續筆》:木絕于申,故柛字之訓,為木自斃。
水土絕于巳,故汜字之訓,說文以為窮渎。
圮字之訓為岸,圮及覆。
火衰于戌,故滅為滅。
金衰于醜,故鈕為鍵閉。
制字之義昭矣。
《容齋四筆》:六十甲子納音之說,術家多不能曉原。
其所以得名,皆從五音所生,有條不紊,端如貫珠。
蓋甲子為首,而五音始于宮。
宮土生金,故甲子為金。
而乙醜以陰從陽,商金生水,故丙子為水。
而丁醜從之,角木生火,故戊子為火。
徵火生土,故庚子為土。
羽水生木,故壬子為木。
而己醜辛醜癸醜各從之。
至于甲寅,則納音起于商。
商金生水,故甲寅為水。
角木生火,故丙寅為火。
徵火生土,故戊寅為土。
羽水生木,故庚寅為木。
宮土生金,故壬寅為金。
而五卯各從之。
至甲辰,則納音起于角。
角木生火,故甲辰為火。
徵火生土,故丙辰為土。
羽水生木,故戊辰為木。
宮土生金,故庚辰為金。
商金生水,故壬辰為水。
而五巳各從之。
宮商角既然,惟徵羽不得居首,于是甲午複如甲子,甲申如甲寅,甲戌如甲辰,而五未、五酉、五亥,亦各從其類。
五行運化,如甲己化真土之類,若推求其義,無從可得,蓋隻以五虎元所生命之。
如甲己之年,丙作首,謂丙寅月建也。
丙屬火,火生土,故甲己化真土。
乙庚之歲,戊為頭,謂戊寅月建也。
戊屬土,土生金,故乙庚化真金。
丙辛寄向庚寅去,庚屬金,金生水,故丙辛化真水。
丁壬,壬位順行流,壬屬水,水生木,故丁壬化真木。
戊癸但向甲寅求,甲屬木,木生火,故戊癸化真火。
此二說,皆得之莆田鄭景。
實頃在館中,見魏幾道談五行納音,亦然。
《朱子語類》:叔器問:經世書水火土石,石隻是金否。
曰:他分天地間物事皆是四,如日月星辰,水火土石,雨風露雷,皆是相配。
又問:金生水,如石中出水,是否。
曰:金是堅凝之物,到這裡堅實後,自拶得水出來。
《筍譜》:筍者,竹之箬也。
竹根曰鞭,鞭節之間乳贅而生者,竹屬,兼草而木,偕少陽之氣欤。
故初種,根食土而下,求乎母也。
母,水也。
而潤下得水而生也。
及擢筍冒土而上,愛乎子也。
子,火也。
而炎上鑽竹而生火也。
《蠡海集》:雪為陰之極全,得水之成數。
雪花每每皆六出。
霜雪者,雨露之凝結,水從金生,氣盈而見母,是以霜雪色皆白也。
雨露,霜雪之化也,金為氣始,天降氣,是因其色,而可知前言氣為金,金乃水之母,氣盈而其色見,亦此義也。
北鬥位北而得七,為火之成數;南鬥位南而得六,為水之成數。
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木強而金弱,生氣升而發于聲。
金強而木弱,殺氣降而見于形。
故春則雷鳴,秋則霜隕。
水味鹹,水性然也。
而海水獨苦鹹,蓋亢極而反之義也。
水極則反火,乃為鹹苦。
然遇土而煎熬為鹽,則純鹹矣。
是藉土以制其太過,遂能複其本性雲。
禽獸之音偏于一,故無智。
雖有智,亦偏一。
巧舌縱多,轉聲亦不具五音也。
人之音,外配五行,内應五藏,各無欠缺。
故人,萬物之靈也。
人得五行之全,故衆體具,命體具,則無物不啖。
庶物得五行之偏,故無純體,無純體,則刍者不豢,豢者不刍,食粒者不嗜肉,嗜肉者不食粒。
人禀五行之全,故五音備;物不能得五行之全,必有所偏受。
五藏之所主,心主臭,肝主色,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
肝之竅通于目,故能視色;脾之竅通于口,故能知味;腎之竅通于耳,而耳能聽音聲者,何也。
肺之竅通于鼻,而鼻能嗅香臭者,何也。
難經亦已嘗言之矣。
乃以金生于巳,水生于申配之。
今思五行五氣,死中有生之義存焉。
夫耳為腎之竅,屬子;陽金死于子,而陰金生鼻,為肺之竅,屬酉;陽火死于酉,而陰火生。
是以耳雖腎竅,而能司聽;鼻雖肺竅,而能司臭也。
心之竅通于舌,雖心竅而津液生之,則又心腎交媾,水火既濟,陰陽升降之義存焉。
馬蜥之蟲,至秋而鳴。
秋之令金也,蟲色綠木也。
金木相軋以為聲,然以兩股擊羽翼而鳴,金木傍擊之謂也。
五行之序,有以木火土金水為言者,有以水火木金土為言者。
一則取其相生之序,一則取其天地始生之序。
世皆以金木水火土為序而言者,衆矣。
蓋金為氣之母,天體乾金也,人肺管攝諸藏亦金也。
大言天地,小言人身,莫不先受乎氣,故為五行之先,不亦宜乎。
萬物未嘗無對待,故水次金;水火,陰陽之正也,故又次;木土為萬物之基,故又以為終。
古人示人之意,亦深切矣。
蓋物得氣方生,故木次金;既生,然後有陰陽,故水火次木;陰陽已備,形質純全,故土居其終。
或問:五行相生,惟金生水難明。
蓋金者,氣也。
水生于氣聚,故金生水也。
又雲:天者,金之體;星者,金之精。
氣降于天,則為雨;氣出于地,則為泉。
天為陽變化,故或雨旸;地為陰守常,故泉流不息。
納音之說有一,法見于内經論奧。
然其中亦欠詳備,故複取其說,而撮其長者,以立一家之論。
蓋甲子為取乙醜以為妻,隔八而生子,陽生陽為男,陰生陰為女也。
至壬申為甲之男,至癸酉為乙之女。
壬申癸酉庚辰辛巳亦然。
自庚辰辛巳數三轉而向南,為戊子己醜火。
自戊子陽火隔八而生丙申男,己醜陰火隔八而生丁酉女,丙申丁酉至甲辰乙巳亦然。
又自甲辰乙巳數三轉而向東,為壬子癸醜木。
自壬子癸醜至庚申辛酉,自庚申辛酉至戊辰己巳亦然。
又自戊辰己巳數三轉而向北,為丙子丁醜水。
自丙子丁醜至甲申乙酉,自甲申乙酉至壬辰癸巳亦然。
又自壬辰癸巳數三轉而中央,為庚子辛醜土。
自庚子辛醜至戊申己酉,自戊申己酉至丙辰丁巳亦然。
又自丙辰丁巳數三轉而向西,則複為金矣。
夫金為氣之始,金有聲,聲宣氣,是以樂必以金先之也。
人之身亦然。
肺經為諸藏先,是以有納音之意焉。
然五行各行三者,三生萬物之義也。
氣生金,金出礦,須火以成材。
火資木以驕焰,木藉水而生榮,五行皆賴土以成立。
故火木水土為次序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
一二水火之生,形具而質未全,故水有乾涸,火有灰燼,其耗也速。
三四金木之生,形質始具,故木之枯朽,金之剝蝕,其耗也遲。
至五土而形質全備,故亘古而無耗也。
五行惟火無定著,由木而見形,依土而附質,因金而顯性,遇水而作聲。
火
新義雲能從能革。
而荊公洪範傳又雲:金性能從,惟革者之所化。
二義不同,未知孰是。
疇老雲:譬如釋迦十大弟子,各說第一義。
二說皆通,無可揀者。
餘謂:王氏之學,率以一字一句。
較其同異,而父子之論,自不能一如此。
《揮麈後錄》:元符末,崇信道教,經營艮嶽。
客曰:嶽有五焉,今益其一在于五行,數則差矣。
主人曰:客不聞,五行在天,乃六氣。
《暇日記》:李誠明仲言:堂屋前要不背三陽。
今人家作伫廊,非也。
始冀為水,水生木則青徐次之,木生火則荊揚次之,火生土兖豫次之,土生金梁雍終焉。
此九州五行之序。
《容齋續筆》:木絕于申,故柛字之訓,為木自斃。
水土絕于巳,故汜字之訓,說文以為窮渎。
圮字之訓為岸,圮及覆。
火衰于戌,故滅為滅。
金衰于醜,故鈕為鍵閉。
制字之義昭矣。
《容齋四筆》:六十甲子納音之說,術家多不能曉原。
其所以得名,皆從五音所生,有條不紊,端如貫珠。
蓋甲子為首,而五音始于宮。
宮土生金,故甲子為金。
而乙醜以陰從陽,商金生水,故丙子為水。
而丁醜從之,角木生火,故戊子為火。
徵火生土,故庚子為土。
羽水生木,故壬子為木。
而己醜辛醜癸醜各從之。
至于甲寅,則納音起于商。
商金生水,故甲寅為水。
角木生火,故丙寅為火。
徵火生土,故戊寅為土。
羽水生木,故庚寅為木。
宮土生金,故壬寅為金。
而五卯各從之。
至甲辰,則納音起于角。
角木生火,故甲辰為火。
徵火生土,故丙辰為土。
羽水生木,故戊辰為木。
宮土生金,故庚辰為金。
商金生水,故壬辰為水。
而五巳各從之。
宮商角既然,惟徵羽不得居首,于是甲午複如甲子,甲申如甲寅,甲戌如甲辰,而五未、五酉、五亥,亦各從其類。
五行運化,如甲己化真土之類,若推求其義,無從可得,蓋隻以五虎元所生命之。
如甲己之年,丙作首,謂丙寅月建也。
丙屬火,火生土,故甲己化真土。
乙庚之歲,戊為頭,謂戊寅月建也。
戊屬土,土生金,故乙庚化真金。
丙辛寄向庚寅去,庚屬金,金生水,故丙辛化真水。
丁壬,壬位順行流,壬屬水,水生木,故丁壬化真木。
戊癸但向甲寅求,甲屬木,木生火,故戊癸化真火。
此二說,皆得之莆田鄭景。
實頃在館中,見魏幾道談五行納音,亦然。
《朱子語類》:叔器問:經世書水火土石,石隻是金否。
曰:他分天地間物事皆是四,如日月星辰,水火土石,雨風露雷,皆是相配。
又問:金生水,如石中出水,是否。
曰:金是堅凝之物,到這裡堅實後,自拶得水出來。
《筍譜》:筍者,竹之箬也。
竹根曰鞭,鞭節之間乳贅而生者,竹屬,兼草而木,偕少陽之氣欤。
故初種,根食土而下,求乎母也。
母,水也。
而潤下得水而生也。
及擢筍冒土而上,愛乎子也。
子,火也。
而炎上鑽竹而生火也。
《蠡海集》:雪為陰之極全,得水之成數。
雪花每每皆六出。
霜雪者,雨露之凝結,水從金生,氣盈而見母,是以霜雪色皆白也。
雨露,霜雪之化也,金為氣始,天降氣,是因其色,而可知前言氣為金,金乃水之母,氣盈而其色見,亦此義也。
北鬥位北而得七,為火之成數;南鬥位南而得六,為水之成數。
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木強而金弱,生氣升而發于聲。
金強而木弱,殺氣降而見于形。
故春則雷鳴,秋則霜隕。
水味鹹,水性然也。
而海水獨苦鹹,蓋亢極而反之義也。
水極則反火,乃為鹹苦。
然遇土而煎熬為鹽,則純鹹矣。
是藉土以制其太過,遂能複其本性雲。
禽獸之音偏于一,故無智。
雖有智,亦偏一。
巧舌縱多,轉聲亦不具五音也。
人之音,外配五行,内應五藏,各無欠缺。
故人,萬物之靈也。
人得五行之全,故衆體具,命體具,則無物不啖。
庶物得五行之偏,故無純體,無純體,則刍者不豢,豢者不刍,食粒者不嗜肉,嗜肉者不食粒。
人禀五行之全,故五音備;物不能得五行之全,必有所偏受。
五藏之所主,心主臭,肝主色,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
肝之竅通于目,故能視色;脾之竅通于口,故能知味;腎之竅通于耳,而耳能聽音聲者,何也。
肺之竅通于鼻,而鼻能嗅香臭者,何也。
難經亦已嘗言之矣。
乃以金生于巳,水生于申配之。
今思五行五氣,死中有生之義存焉。
夫耳為腎之竅,屬子;陽金死于子,而陰金生鼻,為肺之竅,屬酉;陽火死于酉,而陰火生。
是以耳雖腎竅,而能司聽;鼻雖肺竅,而能司臭也。
心之竅通于舌,雖心竅而津液生之,則又心腎交媾,水火既濟,陰陽升降之義存焉。
馬蜥之蟲,至秋而鳴。
秋之令金也,蟲色綠木也。
金木相軋以為聲,然以兩股擊羽翼而鳴,金木傍擊之謂也。
五行之序,有以木火土金水為言者,有以水火木金土為言者。
一則取其相生之序,一則取其天地始生之序。
世皆以金木水火土為序而言者,衆矣。
蓋金為氣之母,天體乾金也,人肺管攝諸藏亦金也。
大言天地,小言人身,莫不先受乎氣,故為五行之先,不亦宜乎。
萬物未嘗無對待,故水次金;水火,陰陽之正也,故又次;木土為萬物之基,故又以為終。
古人示人之意,亦深切矣。
蓋物得氣方生,故木次金;既生,然後有陰陽,故水火次木;陰陽已備,形質純全,故土居其終。
或問:五行相生,惟金生水難明。
蓋金者,氣也。
水生于氣聚,故金生水也。
又雲:天者,金之體;星者,金之精。
氣降于天,則為雨;氣出于地,則為泉。
天為陽變化,故或雨旸;地為陰守常,故泉流不息。
納音之說有一,法見于内經論奧。
然其中亦欠詳備,故複取其說,而撮其長者,以立一家之論。
蓋甲子為取乙醜以為妻,隔八而生子,陽生陽為男,陰生陰為女也。
至壬申為甲之男,至癸酉為乙之女。
壬申癸酉庚辰辛巳亦然。
自庚辰辛巳數三轉而向南,為戊子己醜火。
自戊子陽火隔八而生丙申男,己醜陰火隔八而生丁酉女,丙申丁酉至甲辰乙巳亦然。
又自甲辰乙巳數三轉而向東,為壬子癸醜木。
自壬子癸醜至庚申辛酉,自庚申辛酉至戊辰己巳亦然。
又自戊辰己巳數三轉而向北,為丙子丁醜水。
自丙子丁醜至甲申乙酉,自甲申乙酉至壬辰癸巳亦然。
又自壬辰癸巳數三轉而中央,為庚子辛醜土。
自庚子辛醜至戊申己酉,自戊申己酉至丙辰丁巳亦然。
又自丙辰丁巳數三轉而向西,則複為金矣。
夫金為氣之始,金有聲,聲宣氣,是以樂必以金先之也。
人之身亦然。
肺經為諸藏先,是以有納音之意焉。
然五行各行三者,三生萬物之義也。
氣生金,金出礦,須火以成材。
火資木以驕焰,木藉水而生榮,五行皆賴土以成立。
故火木水土為次序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
一二水火之生,形具而質未全,故水有乾涸,火有灰燼,其耗也速。
三四金木之生,形質始具,故木之枯朽,金之剝蝕,其耗也遲。
至五土而形質全備,故亘古而無耗也。
五行惟火無定著,由木而見形,依土而附質,因金而顯性,遇水而作聲。
火